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兵防守台湾南部炮台已转行确查筹议(同治七年闰四月十六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三○。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八日贵大臣照会称:『前因蒲大臣照会开:「本国商船——一名「罗妹」在台湾南边被生番杀害,请饬查办」在查。后据厦门领事官李与刘、曾二位镇台带兵同往琅■〈王乔〉村,本欲压制生番;经十八社生番头目啅杞■〈口笃〉与李领事官会晤讲和,愿出保结:以后保护难商,不敢戕害。立有和约各条,内载「台湾南边筑一炮台,派兵勇百余名防守。该处生番与李领事及镇台议定,洋人上岸,执素红旗为记,以示「友好无相害」之意等因:均各在案。现据李领事称:「海边炮台在生番之境,防御边疆、保护内地,必须有兵看守,不可撤去」。兹将李领事所绘台湾南边地图及素红旗款式送上备览,请饬该督保守炮台、安定番地』等因前来。

查琅■〈王乔〉议设官兵一节,前准闽省督、抚将筹办各缘由报明本衙门,业经本爵函致该省督、抚转饬台湾镇、道等详细确查,筹议章程声覆核办;现尚未据咨覆。除俟覆到后再将如何查理之处照会贵大臣查照外,相应先行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美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七年闰四月十六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