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俗卷三
或人难曰:“人中之有老彭,犹木中之有松柏,禀之自然〔一〕,何可学得乎〔二〕?”抱朴子曰:“夫陶冶造化,莫灵于人。故达其浅者,则能役用万物,得其深者,则能长生久视。知上药之延年,〔三〕故服其药以求仙。知龟鹤之遐寿,故效其道引以增年。且夫松柏枝叶,与众木则别〔四〕。龟鹤体貌,与众虫则殊〔五〕。至于彭老犹是人耳,非异类而寿独长者,由于得道,非自然也。众木不能法松柏,诸虫不能学龟鹤,是以短折耳〔六〕。人有明哲〔七〕,能修彭老之道〔八〕,则可与之同功矣。若谓世无仙人乎,然前哲所记,近将千人,皆有姓字,及有施为本末〔九〕,非虚言也。若谓彼皆特禀异气,然其相传皆有师奉服食〔一十〕,非生知也。若道术不可学得,则变易形貌,吞刀吐火〔一一〕,坐在立亡〔一二〕,兴云起雾〔一三〕,召致虫蛇,合聚鱼鳖〔一四〕,三十六石立化为水〔一五〕,消玉为□,溃金为浆〔一六〕,入渊不沾〔一七〕,蹴刃不伤,〔一八〕幻化之事,九百有余〔一九〕,按而行之,无不皆效,何为独不肯信仙之可得乎!仙道迟成〔二十〕,多所禁忌。自无超世之志,强力之才,不能守之〔二一〕。其或颇好心疑,中道而废,便谓仙道长生,果不可得耳。仙经曰,服丹守一,与天相毕,还精胎息,延寿无极。此皆至道要言也。民间君子,犹内不负心,外不愧影,上不欺天,下不食言,岂况古之真人,宁当虚造空文,以必不可得之事,诳误将来,何所索乎!苟无其命,终不肯信,亦安可强令信哉〔二二〕!”
或难曰:“龟鹤长寿,盖世闲之空言耳,谁与二物终始相随而得知之也〔二三〕。”抱朴子曰:“苟得其要,则八极之外,如在指掌,百代之远,有若同时,不必在乎庭宇之左右,俟乎瞻视之所及,然后知之也。玉策记〔二四〕曰,千岁之龟,五色具焉,其额上两骨起似角,解人之言〔二五〕,浮于莲叶之上〔二六〕,或在丛蓍之下,其上时有白云蟠蛇〔二七〕。千岁之鹤,随时而鸣,能登于木,其未千载者,终不集于树上也,色纯白而脑尽成丹。如此则见,便可知也。然物之老者多智,率皆深藏邃处〔二八〕,故人少有见之耳。按玉策记及昌宇经,不但此二物之寿也。云千岁松树〔二九〕,四边披越〔三十〕,上杪不长,望而视之,有如偃盖,其中有物,或如青牛,或如青羊,或如青犬〔三一〕,或如青人〔三二〕,皆寿万岁〔三三〕。又云,蛇有无穷之寿〔三四〕,狝猴寿八百岁变为猿,猿寿五百岁变为玃〔三五〕。玃寿千岁〔三六〕。蟾蜍寿三千岁,骐驎寿二千岁。腾黄之马,吉光之兽〔三七〕,皆寿三千岁。千岁之鸟〔三八〕,万岁之禽〔三九〕,皆人面而鸟身,寿亦如其名〔四十〕。虎及鹿兔,皆寿千岁,寿满五百岁者,其毛色白〔四一〕。熊寿五百岁者,〔四二〕则能变化。狐狸豺狼〔四三〕,皆寿八百岁。满五百岁,则善变为人形〔四四〕。鼠寿三百岁,满百岁则色白〔四五〕,善凭人而卜,名曰仲,能知一年中吉凶及千里外事〔四六〕。如此比例,不可具载。但博识者触物能名,洽闻者理无所惑耳〔四七〕。何必常与龟鹤周旋,乃可知乎?苟不识物,则园中草木,田池禽兽,犹多不知,况乎巨异者哉?史记龟策传云:江淮闲居人为儿时,以龟枝床,至后老死,家人移床,而龟故生。此亦不减五六十岁也,不饮不食〔四八〕,如此之久而不死,其与凡物不同亦远矣,亦复何疑于千岁哉?仙经象龟之息,岂不有以乎?故太丘长颍川陈仲弓,笃论士也,撰异闻记云〔四九〕,其郡人张广定者,遭乱常避地,有一女年四岁,不能步涉,又不可担负,计弃之固当饿死〔五0〕,不欲令其骸骨之露,村口有古大冢〔五一〕,上巅先有穿穴〔五二〕,乃以器盛缒之,〔五三〕下此女于冢中〔五四〕,以数月许干饭及水浆与之而舍去。候世平定〔五五〕,其间三年,广定乃得还乡里,欲收冢中所弃女骨,更殡埋之。广定往视,女故坐冢中,见其父母,犹识之甚喜。而父母犹初恐其鬼也〔五六〕,父下入就之〔五七〕,乃知其不死。问之从何得食,女言粮初尽时甚饥〔五六〕,见冢角有一物,伸颈吞气,试效之,转不复饥,日月为之〔五九〕,以至于今。父母去时所留衣被,自在冢中,不行往来,衣服不败,故不寒冻。广定乃索女所言物〔六十〕,乃是一大龟耳〔六一〕。女出食谷〔六二〕,初小腹痛呕逆,久许乃习,此又足以知龟有不死之法,及为道者效之,可与龟同年之验也〔六三〕。史迁与仲弓,皆非妄说者也。天下之虫鸟多矣,而古人独举斯二物者,明其独有异于众故也〔六四〕,睹一隅则可以悟之矣。”
或难曰:“龟能土蛰,鹤能天飞〔六五〕,使人为须臾之蛰,有顷刻之飞,犹尚不能,其寿安可学乎〔六六〕?”抱朴子答曰:“虫之能蛰者多矣,鸟之能飞者饶矣,而独举龟鹤有长生之寿者,其所以不死者,不由蛰与飞也〔六七〕。是以真人但令学其道引以延年,法其食气以绝谷,不学其土蛰与天飞也。夫得道者,上能竦身于云霄,下能潜泳于川海。是以萧史偕翔凤以凌虚〔六八〕,琴高乘朱鲤于深渊〔六九〕,斯其验也。何但须臾之蛰,须刻之飞而已乎!龙蛇蛟螭,狙●鼍●〔七十〕,皆能竟冬不食,不食之时〔七一〕,乃肥于食时也〔七二〕。莫得其法〔七三〕。且夫一致之善者,物多胜于人,不独龟鹤也。故太昊师蜘蛛而结网〔七四〕,金天据九□以正时〔七五〕,帝轩俟凤鸣以调律〔七六〕,唐尧观蓂荚以知月〔七七〕,归终知往〔七八〕,干鹊知来〔七九〕,鱼伯识水旱之气〔八十〕,蜉蝣晓潜泉之地〔八一〕,白狼知殷家之兴〔八二〕,鸑鷟见周家之盛〔八三〕,龟鹤偏解导养,不足怪也。且仙经长生之道,有数百事,但有迟速烦要耳,不必皆法龟鹤也〔八四〕。上士用思遐邈,自然玄畅,难以愚俗之近情,而推神仙之远旨。” 或曰〔八五〕,“我等不知今人长生之理〔八六〕,古人何独知之〔八七〕?”“此盖愚暗之局谈,非达者之用怀也。夫占天文之玄道〔八八〕,步七政之盈缩〔八九〕,论凌犯于既往,审崇替于将来,仰望云物之征祥,俯定卦兆之休咎,运三棋以定行军之兴亡〔九十〕,推九符而得祸福之分野〔九一〕,乘除一算,以究鬼神之情状,错综六情〔九二〕,而处无端之善否。其根元可考也,形理可求也,〔九三〕而庸才近器,犹不能开学之奥治,至于朴素,徒锐思于糟粕,不能穷测其精微也。夫凿枘之粗伎,而轮扁有不传之妙〔九四〕;掇蜩之薄术,而伛偻有入神之巧〔九五〕,在乎其人〔九六〕,由于至精也。况于神仙之道〔九七〕,旨意深远〔九八〕,求其根茎〔九九〕,良未易也。松乔之徒,虽得其效,未必测其所以然也,况凡人哉?其事可学,故古人记而垂之,以传识者耳。若心解意得,则可信而修之,其猜疑在胸,皆自其命,不当诘古人何以独晓此,而我何以独不知之意耶〔一0十〕?吾今知仙之可得也,吾能休粮不食也,吾保流珠之可飞也,黄白之可求也,若责吾求其本理,则亦实复不知矣。世人若以思所能得谓之有〔一0一〕,所不能及则谓之无,则天下之事亦□矣〔一0二〕。故老子有言,以狸头之治鼠漏,以啄木之护龋齿〔一0三〕,此亦可以类求者也。若蟹之化漆〔一0四〕,麻之坏酒,此不可以理推者也。万殊纷然,何可以意极哉?设令抱危笃之疾〔一0五〕,须良药之救〔一0六〕,而不肯即服,须知神农岐伯所以用此草治此病本意之所由,则未免于愚也〔一0七〕。”
或曰:“生死有命,修短素定,非彼药物,所能损益。夫指既斩而连之,不可续也;血既洒而吞之,无所益也。岂况服彼异类之松柏,以延短促之年命,甚不然也。”抱朴子曰:“若夫此论〔一0八〕,必须同类,乃能为益,然则既斩之指,已洒之血,本自一体,非为殊族,何以既斩之而不可续,已洒之而不中服乎!余数见人以蛇衔膏连已斩之指〔一0九〕,桑豆易鸡鸭之足〔一一0〕,异物之益,不可诬也。若子言不恃他物〔一一一〕,则宜捣肉冶骨,以为金疮之药,煎皮熬发,以治秃鬓之疾耶?夫水土不与百卉同体,而百卉仰之以植焉〔一一二〕。五谷非生人之类,而生人须之以为命焉。脂非火种,水非鱼属,然脂竭则火灭,水竭则鱼死〔一一三〕,伐木而寄生枯〔一一四〕,芟草而兔丝萎〔一一五〕,川蟹不归而蛣败〔一一六〕,桑树见断而蠹殄,触类而长之,斯可悟矣〔一一七〕。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盐卤沾于肌髓〔一一八〕,则脯腊为之不烂,况于以宜身益命之物,纳之于己,何怪其令人长生乎〔一一九〕?”
或难曰:“神仙方书,似是而非,将必好事者妄所造作,未必出黄老之手〔一二十〕,经松乔之目也。”抱朴子曰:“若如雅论,宜不验也,今试其小者〔一二一〕,莫不效焉。余数见人以方诸求水于夕月〔一二二〕,阳燧引火于朝日〔一二三〕,隐形以沦于无象,易貌以成于异物〔一二四〕,结巾投地而兔走,针缀丹带而蛇行〔一二五〕,瓜果结实于须臾〔一二六〕,龙鱼瀺灂于盘盂〔一二七〕,皆如说焉。按〔一二八〕汉书栾太初见武帝〔一二九〕,试令斗棋,棋自相触。而后汉书又载魏尚能坐在立亡,张楷能兴云起雾〔一三0〕,皆良史所记,信而有征,而此术事,皆在神仙之部,其非妄作可知矣。小既有验〔一三一〕,则长生之道,何独不然乎!” 或曰〔一三二〕:“审其神仙可以学致,翻然凌霄,背俗弃世,烝尝之礼,莫之修奉,先鬼有知,其不饿乎!”抱朴子曰:“盖闻身体不伤,谓之终孝,况得仙道,长生久视,天地相毕,过于受全归完,不亦远乎?果能登虚蹑景,云舆霓盖,餐朝霞之沆瀣,吸玄黄之醇精,饮则玉醴金浆,食则翠芝朱英,居则瑶堂瑰室,行则逍遥太清。先鬼有知,将蒙我荣,或可以翼亮五帝,或可以监御百灵〔一三三〕,位可以不求而自致〔一三四〕,膳可以咀茹华璚〔一三五〕,势可以总摄罗酆〔一三六〕,威可以叱吒梁成〔一三七〕,诚如其道,罔识其妙,亦无饿之者〔一三八〕。得道之高,莫过伯阳。伯阳有子名宗,仕魏为将军〔一三九〕,有功封于段干。然则今之学仙者,自可皆有子弟,以承祭祀,祭祀之事〔一四十〕,何缘便绝〔一四一〕!”
或曰:“得道之士,呼吸之术既备,服食之要又该,掩耳而闻千里,闭目而见将来,或委华驷而辔蛟龙,或弃神州而宅蓬瀛〔一四二〕,或迟回于流俗,逍遥于人间,不便绝迹以造玄虚,其所尚则同,其逝止或异,何也?”抱朴子答曰:“闻之先师云,仙人或升天,或住地,要于俱长生,去留各从其所好耳〔一四三〕。又服还丹金液之法,若且欲留在世间者〔一四四〕,但服半剂而录其半。若后求升天,便尽服之。不死之事已定,无复奄忽之虑。正复且游地上,或入名山,亦何所复忧乎?彭祖言,天上多尊官大神,新仙者位卑,所奉事者非一,但更劳苦,故不足役役于登天,而止人间八百余年也〔一四五〕。又云,古之得仙者,或身生羽翼,变化飞行,失人之本〔一四六〕,更受异形,有似雀之为蛤,雉之为蜃,非人道也。人道当食甘旨,服轻暖,通阴阳,处官秩,耳目聪明,骨节坚强,颜色悦怿〔一四七〕,老而不衰,延年久视,出处任意,寒温风湿不能伤,鬼神众精不能犯,五兵百毒不能中〔一四八〕,忧喜毁誉不为累,乃为贵耳。若委弃妻子,独处山泽,邈然断绝人理,块然与木石为邻,不足多也〔一四九〕。昔安期先生龙眉宁公修羊公阴长生〔一五十〕,皆服金液半剂者也。其止世间,或近千年,然后去耳。笃而论之,求长生者〔一五一〕,正惜今日之所欲耳〔一五二〕,本不汲汲于升虚,以飞腾为胜于地上也。若幸可止家而不死者,亦何必求于速登天乎?若得仙无复住理者〔一五三〕,复一事耳。彭祖之言,为附人情者也。”
或问曰:“为道者当先立功德,审然否?”抱朴子答曰:“有之。按玉钤经中篇云〔一五四〕,立功为上,除过次之。为道者以救人危使免祸〔一五五〕,护人疾病,令不枉死〔一五六〕,为上功也。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一五七〕,皆不得长生也〔一五八〕。行恶事大者,司命夺纪,小过夺算,随所犯轻重〔一五九〕,故所夺有多少也。凡人之受命得寿,自有本数,数本多者,则纪算难尽而迟死,若所禀本少,而所犯者多,则纪算速尽而早死。又云,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复中行一恶,则尽失前善,乃当复更起善数耳。故善不在大,恶不在小也。虽不作恶事〔一六十〕,而口及所行之事〔一六一〕,及责求布施之报,便复失此一事之善,但不尽失耳。又云,积善事未满,虽服仙药,亦无益也〔一六二〕。若不服仙药,并行好事〔一六三〕,虽未便得仙,亦可无卒死之祸矣。吾更疑彭祖之辈,善功未足,故不能升天耳。”
校释〔一〕禀之自然“禀”下慎校本、宝颜堂本有“赋”字。
〔二〕何可学得乎慎校本、宝颜堂本无“得”字。 〔三〕上药之延年“年”敦煌作“命”。
〔四〕与众木则别敦煌无“则”字。
〔五〕与众虫则殊敦煌无“则”字。
〔六〕是以短折耳敦煌无“耳”字。
〔七〕人有明哲“哲”敦煌作“知”。
〔八〕能修彭老之道“彭老”敦煌、宝颜堂本作“老彭”。
〔九〕及有施为本末“有”敦煌作“于”。 〔一十〕皆有师奉服食“有”下敦煌有“所”字。慎校本、宝颜堂本“奉”作“授”。
〔一一〕则变易形貌吞刀吐火校勘记:意林作“变形易貌”,与道意篇同。明案张衡西京赋:奇幻倏忽,易貌分形;吞刀吐火,云雾杳冥。后汉书西南夷传云,安帝永宁元年,掸国王遣使献乐及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自言我是海西(即大秦)人。 〔一二〕坐在立亡姚振宗三国艺文志有立亡术一卷。
〔一三〕兴云起雾西京杂记云: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幻,能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
〔一四〕召致虫蛇合聚鱼鳖孙校:“虫蛇”意林作“蛇虫”。“合聚”敦煌作“合取”,“取”疑系“聚”之坏字。意林作“聚合”。
〔一五〕三十六石立化为水列仙传称八公授淮南王三十六水方。正统道藏洞神部有三十六水法。 〔一六〕溃金为浆“溃”敦煌作“渍”,慎校本、宝颜堂本亦作为“渍”。
〔一七〕入渊不沾孙校:“沾”意林作“溺”。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皆作“没”。敦煌仍作“沾”。
〔一八〕蹴刃不伤校勘记:“蹴”卢本作“就”。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亦作“就”。
〔一九〕幻化之事九百有余列子周穆王篇:西极之国,有化人(幻人)来,入水火,贯金石,反山川,移城邑,乘虚不坠,触实不□,千变万化,不可穷极。是皆幻化之事也。
〔二十〕仙道迟成孙校:“仙”上刻本有“但”字。
〔二一〕不能守之孙校:藏本更有“守之”二字。案敦煌“守”作“为”。
〔二二〕亦安可强令信哉敦煌无“令信”二字。
〔二三〕而得知之也“之也”敦煌作“乎”。
〔二四〕玉策记本书遐览篇着录玉策记一卷。清惠栋易汉学四云:玉策记,周秦时书。明案本篇下文称引玉策记及昌宇经,仙药篇称太乙玉策及昌宇内记,唐马总意林卷四引作老君玉策,则玉策记殆即太乙玉策,昌宇经疑即昌宇内记。汉代崇祀太一神,太一玉策似是汉时书。昌宇力牧,相传皆黄帝时人。汉代依讬黄帝之书颇多,则昌宇经似亦汉人造作。惠栋谓玉策记周秦时书,其成书年代未免过早。 〔二五〕解人之言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并无此四字。
〔二六〕千岁之龟至浮于莲叶之上史记龟策列传褚少孙云:有神龟在江南嘉林中,常巢于芳莲之上。
〔二七〕其上时有白云蟠蛇宝颜堂本、崇文本“蛇”并作“旋”。
〔二八〕率皆深藏邃处孙校:“邃”藏本作“远”。案敦煌、鲁藩本、慎校本亦皆作“远”。
〔二九〕云千岁松树“树”原作“柏”。孙校:“柏”藏本作“树”。校勘记云:初学记二十八、御览九百五十三作“树”,当从藏本。明案敦煌、鲁藩本、慎校本亦皆作“树”,甚是,今据以订正。 〔三十〕四边披越“披越”原作“枝起”。校补云“枝”当作“披”,“起”当作“越”,并字之误。四边披越与如偃盖之义正合。太平广记四百零七草木部引正作“披越”。明案校补之说是,今订正。 〔三一〕或如青羊或如青犬敦煌无上句,下句作“或如犬”。
〔三二〕或如青人校勘记:初学记二十八、御览九百五十三无“青”字。青人不他见,盖涉上青牛青羊青犬辄加耳。案敦煌亦无“青”字。
〔三三〕皆寿万岁“万”原作“千”。孙校:御览九百五十三引作“万”。校勘记云:初学记二十八亦作“万”。明案敦煌亦作“万”,当作“万”,今据改。
〔三四〕蛇有无穷之寿敦煌“穷”作“极”。
〔三五〕变为玃校勘记:艺文类聚九十五“变”上有“则”字。 〔三六〕玃寿千岁校勘记: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九百十“岁”下有“则变为老人”;又八百八十八“千岁之猿变为老人”,当是外篇佚文,而其有变为老人语,可互证也。本句原缺“寿”字,明按敦煌“玃”下有“寿”字,是,今据补。
〔三七〕腾黄之马吉光之兽腾黄、吉光,皆神马而异名。张衡东京赋:“扰泽马与腾黄”。薛综注引瑞应图曰:“腾黄,神马,一名吉光”。初学记二十九引符瑞图曰:腾黄,其色黄,一名乘黄,亦曰飞黄,或作吉黄。吉黄即山海经海内北经犬封国之吉量。云笈七签二十三载吉光之兽如狸,能作胡语,兽毛生光奕奕云。
〔三八〕千岁之鸟校勘记:御览九百二十八“千岁”作“千秋”。案敦煌亦作“千秋”。
〔三九〕万岁之禽“禽”敦煌作“乌”。
〔四十〕寿亦如其名“名”下敦煌有“也”字。
〔四一〕其毛色白敦煌作“则其色皆白”。
〔四二〕熊寿五百岁者“熊”原作“能”。孙校:御览九百七(八)引“能”作“熊”。明案敦煌亦作“熊”,是,今据正。
〔四三〕狐狸豺狼孙校:“豺”藏本作“狸”,疑作“貙”。校勘记云:初学记二十九、御览九百九作“狐及狸狼”,则藏本上“狸”字误耳,下“狸”字不误;群书无言貙寿八百岁者,校语疑作“貙”,未知何据?明案敦煌正作“狐及狸狼”,是。
〔四四〕满五百岁则善变为人形“五百”敦煌、初学记二十九并作“三百”。“善变”敦煌作“潜变”,初学记作“暂变”。 〔四五〕满百岁则色白“岁”下敦煌有“者”字。“满百岁”御览九百十一作“满者”。
〔四六〕名曰仲能知一年中吉凶及千里外事校勘记:白孔六帖九十八作“仲能能知”,御览九百十一作“仲骨能知”,未知孰是?“仲”下脱一字无疑。明案影宋本御览九百十一作“名曰仲,仲能一年之中,吉凶及千里外之事皆知也”。并无“仲骨能知”字。搜神记十二云:千岁之蛇,断而复续;百年之鼠,而能相卜。其义与此说同。
〔四七〕洽闻者理无所惑耳“者”敦煌作“之士”,“士”下有一“于”字。 〔四八〕不饮不食敦煌作“不饮食”。 〔四九〕陈仲弓至撰异闻记后汉书陈寔传,寔字仲弓,颍川许人。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三十六云,异闻记一书,太平广记及御览俱不载,盖其亡已久。然仲弓之言,或当不妄云。
〔五十〕计弃之固当饿死“弃”下敦煌有“置”字,敦煌无“饿”字。
〔五一〕村口有古大冢“口”敦煌作“侧”。
〔五二〕上巅先有穿穴敦煌无“有”字“穴”字。
〔五三〕乃以器盛缒之敦煌无“盛缒之”三字。
〔五四〕下此女于冢中“于冢”敦煌作“置”。 〔五五〕候世平定孙校:“世”藏本作“此”。案“候世平定”敦煌作“比平定”。 〔五六〕父母犹初恐其鬼也敦煌无“犹”字。
〔五七〕父下入就之此句原无“父下”二字。敦煌作“父下入就之”,与下文正合。校补云:今本盖脱“父下”二字。今据补。
〔五八〕粮初尽时甚饥敦煌无“初”字。
〔五九〕日月为之敦煌“月”作“日”。校补云,作“日”近是。
〔六十〕广定乃索女所言物敦煌无“乃”字,“言”作“道”。
〔六一〕乃是一大龟耳敦煌无“乃”字“一”字。
〔六二〕女出食谷“谷”敦煌作“饮”。
〔六三〕同年之验也“同年之验”敦煌作“同之一验”。
〔六四〕明其独有异于众故也校补云:敦煌无“也”字,则“故”字属下为句,于义为长。
〔六五〕龟能土蛰鹤能天飞敦煌无两“能”字。 〔六六〕其寿安可学乎敦煌“可”下有“得”字,“乎”作“也”。
〔六七〕不由蛰与飞也敦煌“由”下有“于”字,“飞也”作“天飞”。校补云:“飞”上有“天”字,则“蛰”上亦当有“土”字,文义方合。
〔六八〕萧史偕翔凤以凌虚萧史,秦穆公时人,善吹箫。穆公以其女弄玉妻之。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凤凰来止其屋,后皆随凤凰飞去。见刘向列仙传。 〔六九〕琴高乘朱鲤于深渊敦煌“深”作“重”。琴高,赵人,浮游冀州涿郡间,后辞世入涿水中,取龙子,与诸弟子期,期日皆洁斋待于水傍设祠,果乘赤鲤而出。见列仙传。
〔七十〕狙●鼍●本句敦煌作“狟狭(误字)鼍●”,后于“鼍●”旁改注熊罴。案狙,猿属;●,毛刺;鼍,音驼,水中大甲虫;●同蠡,音利,虫名。
〔七一〕不食之时孙校:藏本无“不食”二字。明案敦煌有“不食”,慎校本、崇文本无“不食之时”四字。 〔七二〕乃肥于食时也敦煌无“也”字。
〔七三〕莫得其法敦煌“莫”上有“而”字,“法”下有“耳”字。 〔七四〕太昊师蜘蛛而结网太昊即庖牺氏,古者庖牺氏结绳而为网罟,以畋以渔。见周易系辞传。
〔七五〕金天据九□以正时“□”原作“雁”。孙校:“雁”当作“□”。明案敦煌正作“□”,孙校是矣,今据改。金天氏,即少昊,名挚,黄帝之子。左传昭公十七年云,郯子来朝,昭子问焉。曰,少皞(昊)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九扈为九农正云。孔颖达疏:诸扈别春夏秋冬四时之名。“扈”通作“□”。□,音户,鸟名。
〔七六〕帝轩俟凤鸣以调律孙校:刻本“俟”作“候”。校勘记:初学记一、御览四并作“候”。明案敦煌作“俟”。容成子善知音律,初为黄帝造律历,造笙以象凤鸣。见云笈七签一百轩辕本纪。
〔七七〕唐尧观蓂荚以知月白虎通封禅篇云:日历得其分度,则蓂荚生于阶间。蓂荚,树名也。月一日生一荚,十五日毕,至十六日去荚,故荚阶生,似日月也。帝王世纪曰,唐尧时,有草荚阶而生,随月生死,王者以是占日月之数。名蓂荚,一名历荚。
〔七八〕归终知往“归终”原作“终归”。校补曰:敦煌作“归终”是也。今据改。讥惑篇云,干玃识往,归终知来。艺文类聚九十五引淮南万毕术云,归终知来,猩猩知往。注云,归终,神兽。并其证。至淮南以为知来,抱朴以为知往,盖古人传闻互异也。 〔七九〕干鹊知来校补曰:“干鹊”敦煌作“干吉”,皆非。“鹊”乃“鹄”字之误,“吉”乃“告”字之残。淮南子泛论篇干鹄知来而不知往(郑注大射仪引作鳱鹄)。高注:干鹄,鹊也。人将有来事忧喜之征则鸣,皆知来也。知岁多风,多巢于下枝,人皆探卵,故曰不知往也。“干”读干燥之“干”,“鹄”读告退之“告”。易林小畜之渐云,饵吉知来。“饵吉”即“干告”之讹。列女传晋羊叔姬传云,南方有鸟名曰干吉,“吉”亦“告”字之误。论衡龙虚是应二篇,亦并误作“干鹊”。
〔八十〕鱼伯识水旱之气古今注鱼虫云:水君状如人乘马,众鱼皆导从之,一名鱼伯,大水乃有之。
〔八一〕蜉蝣晓潜泉之地“蜉蝣”敦煌作“蚍蜉”。尔雅释虫:蜉蝣渠略。陆玑毛诗疏云:蜉蝣,方土语也,通谓之渠略,似甲虫,有角,大如指,长三四寸,甲下有翅能飞,夏月阴雨时地中出。
〔八二〕白狼知殷家之兴五行家说白狼见,乃王者兴之瑞应。尚书中候云:汤牵白狼,握禹箓。
〔八三〕鸑鷟见周家之盛“周家”敦煌作“有周”。国语周语:周大夫内史过曰,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说文:鸑鷟,凤属,神鸟也。 〔八四〕不必皆法龟鹤也“皆”下敦煌有“当”字。
〔八五〕或曰“或”敦煌作“而”。
〔八六〕我等不知今人长生之理“不知今人”敦煌作“不知所以令人”。校补云是。今本“令”误为“今”,又脱去“所以”二字。
〔八七〕古人何独知之“何”下敦煌有“缘”字。
〔八八〕夫占天文之玄道孙校:“占”下失一字,藏本“天”下错简八百三十八字。明案鲁藩本错简同。“天”下原无“文”字,敦煌有“文”字,盖今本脱,今据补。“玄道”敦煌作“道度”。
〔八九〕步七政之盈缩后汉书方术传:其流又有风角、遁甲、七政。李贤注:七政,日月五星之政也。
〔九十〕运三棋杂应篇云:推三棋,步九宫。案三棋、疑灵棋经之类,推卜之术也。
〔九一〕推九符而得祸福之分野孙校:“祸福之分野”一本作“分野之祸福”。
〔九二〕错综六情“情”敦煌作“肴”,殆“爻”字之讹。
〔九三〕形理可求也“形”上敦煌有“其”字。 〔九四〕凿枘之粗伎而轮扁有不传之妙庄子天道篇云:齐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轮扁曰,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不可传也。
〔九五〕掇蜩之薄术而伛偻有入神之巧庄子达生篇云: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痀偻者承蜩,犹掇之也。成玄英疏:痀偻老人以竿承蝉,如俯拾地芥,一无遗也。
〔九六〕在乎其人“在”敦煌作“存”。
〔九七〕况于神仙之道敦煌无“之道”二字。 〔九八〕旨意深远敦煌作“道深意远”。
〔九九〕求其根茎校勘记:荣案卢本“根茎”作“根荄”。
〔一0十〕而我何以独不知之意耶敦煌无“何以”二字。
〔一0一〕世人若以思所能得谓之有“谓”上敦煌有“则”字。今本脱。校补云,当据补。
〔一0二〕则天下之事亦□矣敦煌作“则天下之所有之事亦□矣哉”。
〔一0三〕老子有言以狸头之治鼠漏以啄木之护龋齿案今本老子无此文。淮南子说山篇云:狸头愈鼠,啄木愈龋。案鼠即癙字,漏创也;啄木,食龋虫也。
〔一0四〕蟹之化漆淮南子览冥篇云:“蟹之败漆”。高诱注:以蟹置漆中,则败坏不燥,不任用。说山篇所谓“漆见蟹而不干”是也。神农本草经亦谓蟹能败漆。
〔一0五〕设令抱危笃之疾“危笃”敦煌作“厄困”。
〔一0六〕须良药之救“救”下敦煌有“治”字。
〔一0七〕则未免于愚也“则”下敦煌有“亦”字。
〔一0八〕若夫此论敦煌作“若如所论。” 〔一0九〕余数见人以蛇衔膏连已斩之指敦煌无“人”字“膏”字。校补曰,此文不当有“膏”字。蛇衔句与桑豆句各七字对文。蛇衔乃药草之名,后人不解蛇衔为何物,因加“膏”字以足其义,误之甚者。刘敬叔异苑云,昔有田父耕地,值见伤蛇在焉。有一蛇衔草着疮上,经日,伤蛇走。田父取其草余叶以治疮,皆验。本不知草名,因以蛇衔为名。抱朴子云蛇衔能续已断之指如故是也。正无“膏”字。敦煌残卷亦无“膏”字,当删。 〔一一十〕桑豆易鸡鸭之足原校:“豆”一作“虫”。明案藏本、鲁藩本并作“●”,敦煌作“桑豆”。
〔一一一〕若子言不恃他物“若”下敦煌有“如”字。明案应当有“如”字。 〔一一二〕百卉仰之以植焉“以植”敦煌作“以能殖”。校补云,当有“能”字。
〔一一三〕水竭则鱼死敦煌“竭”作“涸”。
〔一一四〕伐木而寄生枯寄生,寄生植物,如中草药桑寄生。
〔一一五〕芟草而兔丝萎兔丝,即兔丝子,一名女萝,为中草药,神农本草载之。梁陶弘景云:田野墟落甚多,皆浮生蓝纻麻蒿之上,旧言下有茯苓,上生菟丝,今不必尔。
〔一一六〕川蟹不归而蛣败晋郭璞江赋:“璅蛣腹蟹”。文选注引南越志曰:璅蛣,长寸余,腹中有蟹子如榆荚,合体共生,俱为蛣取食。此谓蛣依蟹而生,故蟹去而蛣败。
〔一一七〕斯可悟矣敦煌作“可以寤矣”。
〔一一八〕盐卤沾于肌髓敦煌无“于”字,“髓”作“理”。 〔一一九〕何怪其令人长生乎“其”下敦煌有“不能”二字。
〔一二十〕未必出黄老之手“手”敦煌作“言”。
〔一二一〕今试其小者“今”原作“令”。校勘记:“令”字误,各本作“今”。明案敦煌亦作“今”,此据改。
〔一二二〕方诸求水于夕月敦煌“求”作“承”。淮南子天文篇: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高诱注:方诸,大蛤也,熟磨令热,月盛时,以向月下则水生,以铜盘受之,下水数滴。
〔一二三〕阳燧引火于朝日淮南子天文篇: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高诱注:阳燧,金也,取金(按即铜)杯无缘者,熟摩令热,日中时,以当日下,以艾承之:则燃得火。
〔一二四〕隐形以沦于无象易貌以成于异物“成”敦煌作“讬”。后汉书方术传:解奴辜张貂皆能隐沦出入,不由门户,奴辜能变易物形,以诳幻人。
〔一二五〕针缀丹带而蛇行校勘记:“针缀”御览八百三十作“缀针”,此误倒。明案影宋本御览仍作“针缀”,不误倒。
〔一二六〕瓜果结实于须臾吴世介象能种瓜菜百果,皆立生可食。见神仙传。
〔一二七〕龙鱼瀺灂于盘盂后汉书方术徐登传注引异苑云:赵炳以盆盛水,吹气作禁,鱼龙立见。又左慈传,曹操方会宴宾客,欲得松江鲈鱼,左慈求铜盘贮水,以竿饵钓于盘中,须臾引一鲈鱼出。瀺灂,鱼浮沈貌。
〔一二八〕皆如说焉按敦煌“如”下有“方”字。孙校云:“按”下藏本错简八百三十八字。 〔一二九〕初见武帝校补:敦煌残卷重武帝二字,是,今本误脱。
〔一三十〕张楷能兴云起雾后汉书张霸传:子楷,性好道术,能作五里雾。
〔一三一〕小既有验“既”原作“记”。孙校云:“记”疑作“既”。明案“记”字于文义不合,敦煌作“既”,孙校是,今据改。
〔一三二〕或曰敦煌作“或难曰”。
〔一三三〕或可以翼亮五帝或可以监御百灵敦煌无两“以”字,而“监”作“临”。
〔一三四〕位可以不求而自致孙校:疑“致”下有脱文。案敦煌作“位可以致脩文”,疑仍有脱字。
〔一三五〕膳可以咀茹华璚藏本、鲁藩本、慎校本“华璚”皆作为“华琼”。
〔一三六〕势可以总摄罗酆陶弘景真诰阐幽微云:罗酆山在北方癸地,山高二千六百里,周□三万里,其山下有洞天,周□一万千里,其上其下,并有鬼神宫室。则罗酆,山名,迷信相传鬼神所居。曲园云,据此则阎罗之名,酆都之说,晋世已有之。
〔一三七〕威可以叱吒梁成“成”原作“柱”。敦煌“柱”作“成”。校补云,作梁成是也。御览八百八十三引王隐晋书曰,苏韶,安平人,仕至中牟令卒。韶伯父第九子节在车上,昼日韶与之语。韶言颜渊卜商,今见在为脩文郎,凡有八人。鬼之圣者梁成,贤者吴季子(以上节引。太平广记三百十九作项梁成)。梁成何人,殊不可考。此言得道术高如梁成之鬼,亦可以威力叱吒之也。今订正。
〔一三八〕亦无饿之者敦煌无“之”字。
〔一三九〕伯阳有子名宗仕魏为将军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周守藏室之史也。又云其子名宗,为魏将,封于段干。 〔一四十〕以承祭祀祭祀之事“祭祀”下原无复出“祭祀”二字。案敦煌重“祭祀”二字。校补云,今本误脱。兹据补。
〔一四一〕何缘便绝“绝”下敦煌有“乎哉”二字。 〔一四二〕或弃神州而宅蓬瀛孙校“或”字疑衍。明案敦煌有“或”字,非衍。“蓬瀛”敦煌作“瀛莱”。
〔一四三〕去留各从其所好耳“去”原作“住”。校勘记云:御览六百七十“住留”作“去留”。明案敦煌亦作“去留”,是矣,今据改。敦煌无“其”字。
〔一四四〕若且欲留在世间者“留”敦煌作“停”。
〔一四五〕故不足役役于登天而止人间八百余年也孙校“役役”一本作“汲汲”。校勘记云,“御览六百六十三作故不切(当复有“切”字)于升腾,而止乎人间者八百八年。按下文言,本不汲汲于升虚以飞腾,则一本是”。敦煌作“故不促促于登腾”。校补云,“促促”与“汲汲”义同,今本有“足”字者,盖即“促”字坏而衍也。御览引亦无“足”字。“人间”敦煌作“民间”。
〔一四六〕失人之本“失”下敦煌有“为”字。
〔一四七〕颜色悦怿“悦怿”敦煌作“和泽”。
〔一四八〕五兵百毒不能中“能”敦煌作“得”。
〔一四九〕不足多也“多”敦煌作“为”。
〔一五十〕昔安期先生龙眉宁公修羊公阴长生传说安期先生琅玡阜乡人,卖药于东海边,秦始皇东游,与语三日三夜云。修羊公,魏人,在华阴山石室中修道,后以道干汉景帝。并见列仙传。龙眉山上有宁先生,毛身广耳,被发鼓琴。见列仙传子主传。阴长生,新野人,事马鸣生,鸣生将入青城山中,以太清神丹经授之,长生持归合之,丹成,服半剂,在民间三百余年,然后飞升云。见神仙传。
〔一五一〕求长生者“求”上敦煌有“所以”二字。
〔一五二〕正惜今日之所欲耳“正”下敦煌有“坐”字。
〔一五三〕若得仙无复住理者“住”原作“任”。孙校云:“任”疑作“住”。明案“任”字无义,敦煌作“住”,孙校是,今据改。
〔一五四〕按玉钤经玉钤经并见辨问篇登涉篇。
〔一五五〕为道者以救人危敦煌“危”下有“急”字。
〔一五六〕令不枉死敦煌无“枉”字。
〔一五七〕而但务方术孙校:“务”上藏本错简,今皆移正。案宝颜堂本、崇文本“务方术”作“务求玄道”。
〔一五八〕皆不得长生也“皆”敦煌及初学记二十三并作“终”。“皆不得长生也”宝颜堂本、崇文本作“无益也”。“也”下宝颜堂本、崇文本有“上天司命之神察人过恶其”十一字。
〔一五九〕随所犯轻重原无“犯”字。校勘记:初学记二十三“所”下有“犯”字,此脱。明案敦煌亦有“犯”字,今据补。
〔一六十〕虽不作恶事“作”敦煌作“行”。
〔一六一〕而口及所行之事“事”敦煌作“善”。
〔一六二〕亦无益也“无”下敦煌有“所”字。
〔一六三〕并行好事敦煌作“并立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