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高湖 崔逞 封懿

  高湖,字大淵,勃海蓨人也。漢太傅裒之後。〔一〕祖慶,慕容垂司空。父泰,吏部尚書。湖少機敏,有器度,與兄韜俱知名於時,雅為鄉人崔逞所敬異。少歷顯職,為散騎常侍。登國十年,垂遣其太子寶來伐也,湖言於垂曰:「魏,燕之與國。彼有內難,此遣赴之;此有所求,彼無違者。和好多年,行人相繼。往求馬不得,遂留其弟,曲在於此,非彼之失。政當敦修舊好,乂寧國家,而復令太子率眾遠伐。且魏主雄略,兵馬精強,險阻艱難,備嘗之矣。太子富於春秋,意果心銳,輕敵好勝,難可獨行。兵凶戰危,願以深慮。」言頗切厲。垂怒,免湖官。既而寶果敗於參合。寶立,乃起湖為征虜將軍、燕郡太守。寶走和龍,兄弟交爭,湖見其衰亂,遂率戶三千歸國。太祖賜爵東阿侯,加右將軍,總代東諸部。世祖時,除寧西將軍、涼州鎮都大將,鎮姑臧,甚有惠政。年七十,卒。贈鎮西將軍、秦州刺史,諡曰敬。有四子。

  第三子謐,字安平,有文武才度。天安中,〔二〕以功臣子召入禁中,除中散,專典秘閣。肅勤不倦,高宗深重之,拜祕書郎。謐以墳典殘缺,奏請廣訪群書,大加繕寫。由是代京圖籍,莫不審正。顯祖之御寧光宮也,謐恒侍講讀,拜蘭臺御史。尋轉治書,掌攝內外,彈糾非法,當官而行,無所畏避,甚見稱賞。延興二年九月卒,時年四十五。太昌初,追贈使持節、侍中、都督青徐齊濟兗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太尉公,青州刺史,〔三〕諡武貞公。妻叔孫氏,陳留郡君。

  長子樹生。性通達,重節義,交結英雄,不事生產,有識者並宗奇之。蠕蠕侵掠,高祖詔懷朔鎮將陽平王頤率眾討之,頤假樹生鎮遠將軍、都將,先驅有功。樹生尚氣俠,意在浮沉自適,不願職位,辭不受賞,論者高之。居宅數有赤光紫氣之異,鄰伍驚恐,僉謂怪變,宅不可居。樹生曰:「何往非善。」〔四〕安之自若。雅好音律,常以絲竹自娛。孝昌初,北州大亂,詔發眾軍,廣開募賞。以樹生有威略,授以大都督,令率勁勇,鎮捍舊蕃。二年卒,時年五十五。太昌初,追贈使持節、都督冀相滄瀛殷定六州諸軍事、大將軍、太師、錄尚書事、冀州刺史,追封勃海王,諡曰文穆,妻韓氏,為勃海王國太妃。永熙中,後贈假黃鉞、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加後部羽葆鼓吹,餘如故,長子即齊獻武王也。

  王弟琛,字永寶。天平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御史中尉、南趙郡開國公。

  子叡,襲。武定末,太子庶子。

  樹生弟翻,字飛雀,亦以器度知名。卒於侍御中散。元象中,贈假黃鉞、使持節、侍中、都督冀定洛瀛并肆燕恒雲朔十州諸軍事、大將軍、太傅、太尉公、錄尚書事、冀州刺史,諡曰孝宣。

  子嶽,武定末,侍中、太傅公、〔五〕清河郡開國公。

  謐長兄真,有志行。兄弟俱至孝,父亡,治喪墓次,甘露白雉降集焉,有司以聞,詔標閭里。自涇州別駕,稍遷安定太守,甚著聲績。卒,贈龍驤將軍、涇州刺史。

  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六〕太昌元年,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定相殷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定州刺史,諡曰武康。

  子仁,正光中,卒於河州別駕。太昌初,贈使持節、侍中、都督青齊濟三州諸軍事、儀同三司、青州刺史,諡曰明穆。

  子貫,字小胡。永興末,〔七〕通直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尚食典御。

  拔弟〈月者〉兒,〔八〕美容貌,膂力過人,尤善弓馬。顯祖時,羽林幢將。皇興中,主仗令。高祖初,給事中,累遷散騎常侍、內侍長。坐事死。

  子昋,字明珍,有器尚。初除侍御史,拜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與叔徽俱使西域,還至河州,遇賊攻圍,城陷見害。太昌初,贈使持節、都督冀滄二州諸軍事、征東將軍、冀州刺史。永熙中,重贈侍中、都督青徐光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諡曰文景。

  子永樂,興和中,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濟州刺史、陽川縣開國公。

  永樂弟弼,武定中,安西將軍、營州刺史、安陵縣開國男。

  〈月者〉兒弟徽,字榮顯,小字苟兒。聰敏有氣幹,為任城王澄所知賞。景明中,起家奉朝請。延昌中,假員外散騎常侍,使於嚈噠,西域諸國莫不敬憚之,破洛侯、烏孫並因之以獻名馬。還,拜冗從僕射。神龜中,遷射聲校尉、左中郎將、游擊將軍。又假平西將軍、員外散騎常侍,使嚈噠。還至枹罕,屬莫折念生反於秦隴。時河州刺史元祚為前刺史梁釗息景進等招引念生攻河州,祚以憂死。長史元永平、治中孟賓、臺使元湛,共推徽行河州事,綏接有方,兵士用命。別駕乞伏世則潛通景進,徽殺之。徵兵於吐谷渾,吐谷渾率眾救之。景進敗,退走,奔秦州。景進尋率羌夷復來攻逼,徽遣統軍六景相馳表請師,詔徽仍行河州事。久無援救,力屈城陷,為賊所害。永熙中,喪還洛陽。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冀定相瀛滄五州諸軍事、司徒公、冀州刺史,諡曰文宣。

  子歸義,有志烈。初除奉朝請,加威烈將軍。與父徽俱使西域。還都,稍遷龍驤將軍、中散大夫、西征都督,每有戰功。後沒於陣。太昌初,贈侍中、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諡曰孝貞。

  子普,武定末,安南將軍、太子左衛率。

  歸義弟歸彥,武定末,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徐州刺史、安喜縣開國男。

  真弟各拔,廣昌鎮將。卒,贈燕州刺史。

  子猛虎,鄯善鎮錄事。及居喪,以至性稱,遂絕宦情。

  子元國,早卒。

  次顯國,武定末,撫軍將軍、汶陽男。

  顯國弟達,武定中,驃騎將軍、行滄州事。〔九〕

  達弟永國,征虜將軍、中散大夫。

  永國弟子國,武衛將軍。

  各拔少子盛,天平中,侍中、太尉公、廣平郡開國公。

  子子瑗,武定末,兼武衛將軍。

  謐弟稚,字幼寧。薄骨律鎮將,營州刺史。

  子陀,字難陀。沃野鎮長。〔一0〕卒,贈琅邪太守。

  子雍,字景雲,司徒從事。後與少子思義俱奔蕭衍,卒於江南。元象初,喪還,特贈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冀定瀛滄幽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令、司徒公、冀州刺史。

  子思宗,武定末,中軍將軍、儀同三司、兗州刺史、上洛郡開國男。思義,特贈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青兗齊三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尚書僕射、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陀弟興,早卒。興子貴孫,晉州刺史。

  湖弟恒,字叔宗,慕容垂鉅鹿太守。太祖時,率郡降,賜爵涇縣侯,加龍驤將軍,仍守鉅鹿。卒,贈安東將軍、幽州刺史,諡曰惠。

  子道,字始愔,襲爵。拜都牧令,遷鎮南將軍、相州刺史。未及之職,卒。仍以為贈,諡曰莊。

  子幹,字干奴。好學,寬厚有雅度。襲爵涇縣侯,後例降為伯。歷南青州征虜府司馬、威遠將軍、鄯善鎮遠府長史。仍轉汾州後軍府長史、白水太守。所在以廉平著稱。太昌初,卒。贈使持節、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司空公、雍州刺史,諡曰孝穆。

  子侃,字伯欣,襲。除南秦州長史。卒,贈輔國將軍、涼州刺史,諡曰宣。

  子紹,字廣祖,襲爵。興和初,征虜將軍、滄州刺史。

  侃弟騰,字伏興。卒於安東將軍、光州刺史、襄城縣開國公。

  子陟,字祖遷。司空中郎、太尉主簿。

  陟弟憬,通直郎。憬弟翽,襲父爵。

  騰弟隆之,武定末,太保、尚書令、平原郡開國公。

  崔逞,字叔祖,清河東武城人也,魏中尉琰之六世孫。曾祖諒,晉中書令。祖遇,仕石虎,為特進。父瑜,黃門郎。

  逞少好學,有文才。遭亂,孤貧,躬耕于野,而講誦不廢。慕容暐時,郡舉上計掾,補著作郎,撰燕記。遷黃門侍郎。及苻堅并慕容暐,以為齊郡太守。堅敗,司馬昌明以逞為清河、平原二郡太守。為翟遼所虜,授以中書令。慕容垂滅翟釗,以為祕書監。慕容寶東走和龍,為留臺吏部尚書。及慕容驎立,逞攜妻子亡歸太祖。張袞先稱美逞,及見,禮遇甚重。拜為尚書,任以政事,錄三十六曹,別給吏屬,居門下省。尋除御史中丞。

  太祖攻中山未克,六軍乏糧,民多匿穀,問群臣以取粟方略。逞曰:「取椹可以助糧。故飛鴞食椹而改音,詩稱其事。」太祖雖銜其侮慢,然兵既須食,乃聽以椹當租。逞又曰:「可使軍人及時自取,過時則落盡。」太祖怒曰:「內賊未平,兵人安可解甲仗入林野而收椹乎?是何言歟!」以中山未拔,故不加罪。天興初,姚興侵司馬德宗襄陽戍,戍將郗恢馳使乞師於常山王遵,遵以聞。太祖詔逞與張袞為遵書以答。初,恢與遵書云:「賢兄虎步中原」,太祖以言悖君臣之體,敕逞、袞亦貶其主號以報之。逞、袞乃云「貴主」。太祖怒曰;「使汝貶其主以答,乃稱貴主,何若賢兄也!」遂賜死。後司馬德宗荊州刺史司馬休之等數十人為桓玄所逐,皆將來奔,至陳留南,分為二輩:一奔長安,一歸廣固。太祖初聞休之等降,大悅,後怪其不至,詔兗州尋訪,獲其從者,問故,皆曰:「國家威聲遠被,是以休之等咸欲歸闕,及聞崔逞被殺,故奔二處。」太祖深悔之。自是士人有過者,多見優容。

  逞七子,二子早亡,第三子義,義弟諲,諲弟禕,禕弟嚴,嚴弟賾。〔一一〕逞之內徙也,終慮不免,乃使其妻張氏與四子留冀州,令歸慕容德,遂奔廣固。逞獨與小子賾在平城。及逞之死,亦以此為譴。

  賾,字泰沖。初為太子洗馬,後稍遷散騎常侍,〔一二〕賜爵清河侯,後世祖聞劉義隆以諲為冀州刺史,乃曰:「義隆知用其兄,我豈無冀州也。」乃以賾為平東將軍、冀州刺史。又為大鴻臚,持節策拜楊難當為南秦王。奉使數返,光揚朝命,世祖善之。及驃騎大將軍、樂平王丕等督諸軍取上邽,使賾齎詔於丕前喻難當奉詔。後與方士韋文秀詣王屋山造金丹,不就。真君初卒。賾五子。

  長子秉,字公禮。早終,無子。

  秉弟廣,字公淵,襲爵。拜平東將軍。子法度,早終。

  廣弟軌,字公則。太子中舍人、鎮南司馬。

  軌弟穆,字公和。早終。

  穆弟叡,字哲,小字男季。高祖初,以交通境外伏誅。從兄景真以子思叔繼叡。

  思叔,少為中書學生,遷中書博士。世宗時,歷上黨,鉅鹿太守。自逞之死至叡之誅,三世積五十餘年而在北一門盡矣。

  初,三齊平,禕孫相如入國,以才學知名。舉冀州秀才,早卒。相如弟彧,在術藝傳。

  逞兄適,〔一三〕字寧祖,亦有名於時。慕容垂尚書左丞,范陽、昌黎二郡太守。

  適曾孫延壽,冀州主簿。輕財好施,甚收鄉曲之譽。

  延壽子隆宗,簡率愛友,居喪以孝聞。歷位冀州別駕,蘭陵、燕郡二郡太守,司空諮議參軍,冀州中正,中軍大將軍府長史。仁信待物,出於至誠,故見重於世。卒,贈前將軍。齊州刺史,諡曰孝。

  子敬保,員外散騎侍郎、冀州儀同府從事中郎。卒,贈冀州刺史。

  子子恒,官至征虜將軍、魯郡太守。早卒。

  子恒弟子安,冠軍將軍、西兗州司馬。

  子安弟子昇,開府參軍。武定中,坐連元瑾事,兄弟並伏法。

  封懿,字處德,勃海蓨人也。曾祖釋,晉東夷校尉。父放,慕容暐吏部尚書。兄孚,慕容超太尉。懿俊偉有才氣,能屬文,與孚雖器行有長短,然名位略齊。仕慕容寶,位至中書令、民部尚書。寶敗,歸闕,除給事黃門侍郎、都坐大官、寧朔將軍、章安子。太祖數引見,問以慕容舊事。懿應對疏慢,廢還家。太宗初,復徵拜都坐大官,進爵為侯。泰常二年卒。懿撰燕書,頗行於世。

  子玄之,坐與司馬國璠、溫楷等謀亂,伏誅。臨刑,太宗謂之曰:「終不令絕汝種也,將宥爾一子。」玄之請曰:「弟虔之子磨奴,字君明,早孤,乞全其命。」乃殺玄之四子,而赦磨奴。

  磨奴被刑為宦人。崔浩之誅也,世祖謂磨奴曰:「汝本應全,所以致刑者,事由浩之故。」後為中曹監,西使張掖,賜爵富城子,加建威將軍、給事中。久之,出為冠軍將軍、懷州刺史。太和七年卒。贈平東將軍、冀州刺史、勃海公,諡曰定。以族子叔念為後,高祖賜名回。

  回父鑒,即慕容暐太尉弈之後也。回,皇興初為中書學生。襲爵富城子,累遷太子家令。世宗即位,以回行華州事。回在州鞭中散大夫党智孫,為尚書左丞韋績糾奏,〔一四〕免。尋除鎮遠將軍、安州刺史。山民愿朴,父子賓旅,同寢一室。回下車,勒令別處,其俗遂改。徵為太尉長史,頻行定州、徐州事,尋除後將軍、汾州刺史。

  肅宗初,轉涼州刺史,加右將軍,固辭不拜,仍授平北將軍、瀛州刺史。時大乘寇亂之後,加以水潦,百姓困乏。回表求賑恤,免其兵調,州內甚賴之。又為度支尚書。尋轉都官尚書,冀州大中正。滎陽鄭雲諂事長秋卿劉騰,貨騰紫纈四百匹,得為安州刺史。除書旦出,暮往詣回,坐未定,謂回曰:「我為安州,卿知之否?彼土治生,何事為便?」回答之曰:「卿荷國寵靈,位至方伯,雖不能拔園葵,去織婦,宜思方略以濟百姓,如何見造而問治生乎?封回不為商賈,何以相示。」雲慚媿失色。

  靈太后臨朝,召百官問得失,群臣莫敢言。回對曰:「昔孔丘為司寇,十日而誅少正卯,魯國肅然,欺巧自息。姬旦行戮,不避兄弟,周道用隆。徐偃專行仁義,其國乃滅。自古及今,未有不厲威刑而能治者。頃來頗由長吏寬怠,侵剝百姓,盜賊群起。請肅刑書,以懲未犯。」太后意納之,而不能用。轉為七兵尚書,領御史中尉。尚書右僕射元欽與從父兄麗妻崔氏姦通,回乃劾奏,時人稱之。除鎮東將軍、冀州刺史。

  肅宗末,徵為殿中尚書,頻表遜職,以為右光祿大夫。莊帝初,遇害於河陰,時年七十七。贈侍中、車騎大將軍、司空公、定州刺史,諡曰孝宣。

  長子隆之,武定中,開府儀同三司、齊州刺史、安德郡開國公。

  子子繪,武定中,勃海太守。

  隆之弟興之,字祖冑。經明行修,恬素清靜。起家太學博士,員外郎。出為瀛冀二州平北府長史,所歷有當官之譽。孝昌中卒。天平中,追贈散騎常侍、撫軍將軍、雍州刺史。尋重贈殿中尚書,諡曰文。〔一五〕

  子孝琬,字子倩。〔一六〕武定末,開府中郎。

  孝琬弟孝琰,祕書郎。

  興之弟延之,字祖業。天平中,驃騎大將軍、青州刺史、〔一七〕剡縣開國子。

  磨奴既以回為後,請於顯祖,贈鑒寧遠將軍、滄水太守。

  鑒長子琳,字彥寶。顯祖末,本州表貢,拜中書博士。高祖初,大軍南討,琳參鎮南軍事。後為河南七州大使。還,拜中書侍郎,與侍中、南平王馮誕等議定律令,賜布帛六百匹、粟六百石、馬牛各一。遷太尉長史,轉司宗下大夫,有長者之稱。行東兗州事。及改定百官,除司空長史。出為立忠將軍、南青州刺史、兼散騎常侍、持節、西道大使。還為長兼太中大夫,轉廣平內史,又為光祿大夫。世宗末,除後將軍、夏州刺史。徵為安東將軍、光祿大夫。神龜二年卒。贈使持節、撫軍將軍、相州刺史。

  子元稱,元稱弟子盛,並早卒。

  子盛弟子施,武定末,沛郡太守。

  琳子肅,在文苑傳。

  懿從兄子愷,字思悌,弈之孫也。父勸,慕容垂侍中、太常卿。愷,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後入代都,名出懿子玄之右,俱坐司馬氏事死。愷妻,盧玄姊也。愷子伯達棄母及妻李氏南奔河表,改婚房氏。顯祖末,伯達子休傑內入,祖母盧猶存,垂百歲矣,而李已死。休傑,高祖時以歸國勳為河間太守,兼冀州咸陽王府諮議參軍。

  休傑從弟靈祐,仕劉義隆為青州治中、勃海太守。慕容白曜平三齊,靈祐率二百人詣白曜降,賜爵下密子。後除建威將軍、勃海太守。卒。

  子進壽,襲爵。肅宗時,為揚州治中,以失義州為刺史元志所殺。事具志傳。

  子子游,武定中,開府中兵參軍。

  進壽弟蚌,卒於冀州別駕。

  蚌弟粲,起家荊州長流參軍。司空水曹參軍、殿中侍御史。累遷征東將軍、廣州長史。還,除光祿大夫。卒,贈衛將軍、冀州刺史。

  回族叔軌,字廣度。沉謹好學,博通經傳。與光祿大夫武邑孫惠蔚同志友善,惠蔚每推軌曰:「封生之於經義,非但章句可奇,其標明綱格,統括大歸,吾所弗如者多矣。」善自修潔,儀容甚偉。或曰:「學士不事修飾,此賢何獨如此?」軌聞,笑曰:「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視,何必蓬頭垢面,然後為賢。」言者慚退。

  太和中,拜著作佐郎,稍遷尚書儀曹郎中。兼員外散騎常侍,銜命高麗。高麗王雲恃其偏遠,稱疾不親受詔。軌正色詰之,喻以大義,雲乃北面受詔。先是,契丹虜掠邊民六十餘口,又為高麗擁掠東歸。軌具聞其狀,移書徵之,雲悉資給遣還。有司奏軌遠使絕域,不辱朝命,權宜曉慰,邊民來蘇,宜加爵賞。世宗詔曰:「權宜徵口,使人常體,但光揚有稱,宜賞一階。」轉考功郎中,除本郡中正。勃海太守崔休入為吏部郎,以兄考事干軌。軌曰:「法者,天下之平,不可以舊君故虧之也。」休歎其守正。軌在臺中,稱為儒雅。奏請遣四門博士明經學者,檢試諸州學生。詔從之。尋除國子博士,加揚武將軍。假通直散騎常侍,慰勞汾州山胡。

  司空、清河王懌表修明堂辟雍,詔百僚集議。軌議曰:「明堂者,布政之宮,在國之陽,所以嚴父配天,聽朔設教,其經構之式,蓋已尚矣。故周官匠人職云: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五室、九階、四戶、八窗。鄭玄曰:『或舉宗廟,或舉王寢,或舉明堂,互之以見同制。』然則三代明堂,其制一也。案周與夏殷,損益不同,至於明堂,因而弗革,明五室之義,得天數矣。是以鄭玄又曰:五室者,象五行也。然則九階者,法九土;四戶者,達四時;八窗者,通八風。誠不易之大範,有國之恒式。若其上圓下方以則天地,通水環宮以節觀者,茅蓋白盛為之質飾,赤綴白綴為之戶牖,皆典籍所具載,制度之明義也。在秦之世,焚滅五典,毀黜三代,變更先聖,不依舊憲。故呂氏月令見九室之義,大戴之禮著十二堂之論。漢承秦法,亦未能改,東西二京,俱為九室。是以黃圖、白虎通,蔡邕、應劭等,咸稱九室以象九州,十二堂以象十二辰。夫室以祭天,堂以布政。依天而祭,故室不過五;依時布政,故堂不踰四。州之與辰,非所可法,九與十二,其用安在?今聖朝欲尊道訓民,備禮化物,宜則五室,以為永制。至如廟學之嫌,臺沼之雜,袁準之徒已論正矣,遺論具在,不復須載。」

  尋以本官行東郡太守。遷前軍將軍、行夏州事。好立條教,所在有績。轉太子僕,遷廷尉少卿,加征虜將軍。卒,贈右將軍、濟州刺史。

  初,軌深為郭祚所知,祚常謂子景尚曰:「封軌、高綽二人,並幹國之才,必應遠至。吾平生不妄進舉,而每薦此二公,非直為國進賢,亦為汝等將來之津梁也。」其見重如此。軌既以方直自業,高綽亦以風概立名。尚書令高肇拜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曰:「吾一生自謂無愆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軌以務德慎言,修身之本,姦回讒佞,世之巨害,乃為務德、慎言、遠佞、防姦四戒,文多不載。

  軌長子偉伯,字君良。博學有才思,弱冠除太學博士,每朝廷大議,偉伯皆預焉。雅為太保崔光、僕射游肇所知賞。太尉、清河王懌辟參軍事,懌親為孝經解詁,命偉伯為難例九條,皆發起隱漏。偉伯又討論禮、傳、詩、易疑事數十條,儒者咸稱之。尋將經始明堂,廣集儒學,議其制度。九五之論,久而不定。偉伯乃搜檢經緯,上明堂圖說六卷。正光末,尚書僕射蕭寶夤以為關西行臺郎。及寶夤為逆,偉伯乃與南平王冏潛結關中豪右韋子粲等謀舉義兵。事發見殺,年三十六,時人惜之。永安中,追贈散騎常侍、征虜將軍、瀛州刺史,聽一子出身。偉伯無子,轉授第三弟翼。偉伯撰封氏本錄六卷,并詩賦碑誄雜文數十篇。

  偉伯弟業,字君脩。奉朝請,領殿中侍御史。早卒。

  業弟翼,字君贊。美容貌,腰帶十圍。以兄偉伯立節之勳,除給事中。後加揚烈將軍。武定初卒。

  翼弟述,字君義。武定末,廷尉少卿。

  述弟詢,字景文。尚書起部郎。

  史臣曰:高敬侯才鑒明遠,見機而作,身名俱劭,世載人英,天所贊也。崔逞文學器識,當年之俊,慮遠忽微,俱以為禍。賾有茲休烈,厥世不延。封懿獲全為幸,回乃克光家,世不乏人矣。

  校勘記

  〔一〕 漢太傅裒之後 錢氏考異卷二八云:「唐書宰相世系表(卷七一下)後漢渤海太守高洪,居渤海蓨縣,『四世孫裒,字宣仁,太子太傅』,此即湖之祖也。此『太傅』上當有『太子』二字。漢時太傅為上公,除授者甚少,安得『高裒』其人乎?」按這種祖先官爵大抵據子孫所編的譜牒,多不可信。不僅漢無官居太傅的高裒,連「太子太傅」也難究詰。

  〔二〕 天安中 張森楷云:「據下云『高宗深重之』,『天安』是顯祖(拓跋弘)年號。疑『天安』為『太安』之誤。『太安』是高宗(拓跋濬)第三年號。」

  〔三〕 追贈使持節侍中都督青徐齊濟兗五州諸軍事至青州刺史 諸本上「青」字作「壽」。錢氏考異卷二八云:「『壽』當作『青』,地形志無壽州。」按錢說是,所贈刺史是青州,都督諸州的第一州照例為所任刺史之州。今改正。

  〔四〕 何往非善 冊府卷八九五.一0五九三頁「往」作「知」。按鄰伍是勸他遷居,不是阻他遷居或出行,「往」字答非所問。疑作「知」是。

  〔五〕 子嶽武定末侍中太傅公 按北齊書卷一三清河王岳傳武定六年除太尉,至高洋稱帝後,天保五年,進太保。他從未為太傅,「傅」字當是「尉」之訛。

  〔六〕 (闕)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 原文上不注「闕」字,和上文「卒贈龍驤將軍、涇州刺史」句相連,不提行。按前已記「卒」,下又說「神龜初卒」,哪有一人「卒」二次之理!且金城郡屬河州,不屬涇州(見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不可能以涇州刺史帶金城太守。又北魏帶太守的例為州之長史、別駕和戍主,刺史也不會有「帶太守」是名號。因知此處所述實是二人。所云「卒,贈龍驤將軍、涇州刺史」者是高真,其「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者乃另一人,傳脫去其名和歷官事跡,和上文相連,以致語不可解。今提行上注「闕」字。參下校記〔八〕。

  〔七〕 永興末 按「永興」乃拓跋嗣年號(四0八-四一三),後來元脩曾改元永興(五三二),旋即發覺重了上代年號,又改「永熙」。元脩的「永興」,不過幾天,談不上「初」或「末」。上文稱貫父仁死於正光中(五一九-五二四),這裏「永興」當是「永熙」之訛。

  〔八〕 拔弟〈月者〉兒 諸本於〈月者〉兒傳末有宋人校語云:「傳無拔事,而載拔弟〈月者〉兒,不知拔何人也。」(殿本入考證,未說明出於宋人校語。)按上文「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者當即是拔。其人應是高真子,高仁父。據下文,〈月者〉兒孫永樂。永樂,北齊書卷一四有傳,乃高歡從祖兄子,則其祖〈月者〉兒、伯祖拔乃高歡伯叔輩。高真是高歡伯祖(歡祖謐之兄),其子正應為歡之伯叔,輩行相當。因疑上文「涇州刺史」下脫去「子拔」和歷官事跡,只殘留「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九字。正因拔在河州任官,故拔子仁亦為河州別駕,而拔弟徽後來被河州當地士夫推為「行河州事」以抗變亂軍,情事亦合。

  〔九〕 顯國弟達武定中驃騎將軍行滄州事 墓誌集釋有高建墓誌(圖版三0九),稱曾祖湖,祖拔,父猛。敘高建的終官為「行滄州事」。誌之拔即此傳之高湖子、高達祖各拔。(非「拔弟〈月者〉兒」之拔,一為湖子,一為湖孫,各拔乃鮮卑名,不嫌伯姪同名。)誌之猛即傳之高達父猛虎。世次終官均合,故集釋七以為傳「達」字為「建」之訛。按墓誌集釋又有高建妻王氏誌(圖版三一0之二)稱建為「神武皇帝再從弟」,與傳所敘高達的行輩也相符,集釋說是。

  〔一0〕沃野鎮長 按「長」下疑脫「史」字,或「長」是「將」之訛。

  〔一一〕嚴弟賾 南本以下諸本及北史卷二四崔逞傳「賾」都作「頤」,獨百衲本作「賾」。又卷二四崔玄伯附崔模傳、卷三五崔浩傳、卷一0一氐傳(補)並作「頤」,唯卷四上世祖紀上延和二年九月戊午條作「賾」。按墓誌集釋盧令媛墓誌(圖版三七)稱曾祖度世,「夫人清河崔氏,父賾,散騎常侍、大鴻臚卿、使持節、平東將軍、青冀二州刺史、清河侯」。歷官、封爵與此傳相符。知百衲本作「賾」獨是,今從之。以下他處訛「頤」均據改,不再出校記。

  〔一二〕後稍遷散騎常侍 諸本「常侍」作「尚書」,北史卷二四作「常侍」。按「散騎尚書」不知是散騎侍郎還是散騎常侍,尚書也不知何曹,魏書敘歷官一般不作如此簡稱,檢盧令媛墓誌記崔賾官位也作「散騎常侍」,別無尚書的記載(見上條校記)。知「尚書」乃「常侍」之訛,今據北史改。

  〔一三〕逞兄適 北史卷二四「適」作「遹」。張森楷云:「據其字『寧祖』,似以作『遹』為是。」按「遹」有紹述、繼承之義,張說是。

  〔一四〕為尚書左丞韋績糾奏 按卷四五韋閬附韋纘傳,稱纘以兼司徒右長史轉長兼尚書左丞。壽春降魏,王肅出鎮揚州,請纘為長史。據卷八世宗紀,壽春降魏在景明元年正月。卷六三王肅傳稱肅和彭城王勰率兵赴壽春,敗南齊軍,還朝,「進位開府儀同三司」,「尋以肅為散騎常侍、都督淮南諸軍事、揚州刺史」。世宗紀,肅加開府儀同三司在是年六月,則為揚州刺史,請韋纘為長史當在六月後。此傳稱封回在元恪即位後為華州刺史,這時韋纘正是長兼尚書左丞,則奏劾封回者自即韋纘。「績」當是「纘」形近而訛。

  〔一五〕諡曰文 百衲本、南本、汲本、局本「文」作「孝」,汲、局二本下注「一作『文』」。北、殿二本及北史卷二四封懿傳附見封興之作「文」。按唐書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也作「文」。這裏「孝」字當是下行「孝琬」的「孝」字錯簡而誤,今從北、殿本。

  〔一六〕子孝琬字子倩 百衲本、南本、汲本無「孝」字,北本、殿本及北史卷二四封懿傳附孝琬有,又「子倩」作「士倩」。按北齊書卷二一封隆之傳作「孝琬字子倩」。此傳百衲等本孝琬的「孝」字錯簡在上行,今從北、殿本。又下文「孝琬弟孝琰」,上「孝」字,百衲等本訛作「子」,也從北、殿本。孝琬之字則北齊書也作「子倩」,今從百衲等本。

  〔一七〕天平中驃騎大將軍青州刺史 按北齊書卷二一封隆之附封延之傳,興和初(五三九)才除中堅將軍,豈有天平中(五三四-五三八)先已官驃騎大將軍之理?北齊書稱興和二年,延之死後贈驃騎大將軍,此或是舉贈官,而年號有誤。又延之先是「行晉州事」,贈官是「冀州刺史」,此云「青州刺史」,也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