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八十二

  王磐 李昶 刘肃赓 王鹗 徐世隆 孟攀鳞

  王磐,字文炳,广平永年人。世业农,岁得麦万石,乡人号万石王家。父禧,金末入财佐军兴,补进义副尉。大兵破永年,将屠城,禧复罄家赀以献,遂获免,金人迁汴,乃渡河,居汝州之鲁山。

  磐从麻九畴学,客居贫甚,画碗粥为朝幕食。年二十六,登正大四年进士第,授归德府会录事判官,不赴。避乱襄、淮间,宋荆湖制置司辟为议事官。太宗八年,襄阳内附,乃北归,至洛阳。会杨惟中奉诏招集儒士,得磐,深礼敬之。东平行台严实兴学养士,迎磐教授受业者常数百人,后多为名士。

  中统元年,拜益都等路宣抚副使,顷之,以疾免。磐乐青州风土,乃买田渳河之上,题其居曰鹿庵,有终焉之意。及李璮谋反,磐觉之,脱身至济南,得驿马驰入京师,因侍臣以闻。世祖即日召见,嘉其诚节,抚劳甚厚。璮据济南,大军讨之,帝命磐参议行中书省事。璮平,挈妻子至东平。召拜翰林直学士,同修国史。

  出为真定、顺德等路宣慰使。邢水县达鲁花赤忙兀碍贪暴不法,民苦之。有赵清者发者罪,既具伏,其妻贿人以利,使杀清。清逃,尽杀其父母妻子。清诉于官,不为理,又欲反其狱。磐奏置忙兀碍于法,籍其家赀。真定有西域贾人,称贷取息,偿不以时,辄置狱于家,拘系搒掠。且恃势干官府,坐宣慰厅事,指撝属吏。磐大怒,叱左右捽下,箠之。时府治寓城上,即投之城下,几死,郡人称快。未几,蝗赵真定,督捕使者役夫四万人,以为不足,欲牒邻郡助之。磐曰:“四万人多矣,何烦他郡!”使者怒责磐状,期三日捕尽。磐不为动,亲率役夫督捕,三日蝗尽灭,使者惊以为神。

  至元七年,复入翰林为学士。累迁承旨,领集贤院事。言于宰相:“害民之吏,转运司为甚,至税人白骨,使死者不得改葬。宜罢去之,以苏民力。”由是运司遂罢。阿合马讽大臣,请合中书、尚书两省为一,拜右丞相安童为三公,阴欲夺其政柄。诏会议,磐言:“合两省为一,以右丞相总之,实便。不然,宜仍旧,三公不预政事,不宜虚设。”其议遂沮。迁太常少卿,乞致仕,不允。

  时朝仪未立,凡称贺,臣僚杂至帐殿前,执法者不能禁其喧扰。磐上疏曰:“按旧制,天子宫门不应入而入者,谓之阑入。阑入之罪,由第一门至第三门,轻重有差。宜令宣徽院籍两省而下百官名,各依班序,听通事舍人传呼赞引,然后进。其越次者,殿中司纠察定罚,不应入而入者,准阑入罪。庶朝廷之礼,渐可整肃。”从之。

  曲阜孔子庙,历代给民户百,以供洒扫,复其家。至是,尚书省尽括之。磐言:“林庙户百家,岁赋钞不过六百贯,仅比一六品官终年俸耳。圣朝疆宇万里,财赋岁亿万计,岂爱一六品官俸,不以待孔子?且于府库所益无多,损国体甚大。”时论韪之。帝以天下狱囚滋多,敕诸路自死罪以下,纵遣归家,期秋八月,悉来京师听决,囚如期至,帝恻然悯之,尽原其罪。他日,命近臣作诏,戒喻天下,皆不称旨,磐独以纵囚之意命辞,帝喜曰:“此朕所欲言而不能者,卿乃能为朕言。”嘉奖不已,取酒赐之。再乞致仕,不允。

  国子祭酒许衡将告归,帝遣近臣问磐,磐言:“衡素廉介,其所以求退者,得非生员数少,坐縻禀禄,有所不安耶?宜增益生员,使之施教,则庶几人才有成,衡之受禄亦可以无愧。”从之。

  磐移疾家居,帝遣使慰谕曰:“卿年虽老,非任烦剧,何以辞为?”仍诏禄之终身,并还所断月俸。磐不得已,复起。诏集百官,问钞轻物重事,磐言:“物贵则不足,物贱则有余,要以节用而不妄费,庶钞、货可平。”

  时方伐宋,凡帷幄之谋,有所未决,即遣使问之,磐所奏,每称上意。帝将用兵日本,问以便宜,磐言:“今伐宋,当用吾全力,庶可一举取之。若分讨东夷,恐旷日持久,功难卒就。俟宋灭,徐图之未晚也。”江南即下,磐上疏,大略言:“禁战军士,选择官污吏,赏功罚罪,推广恩信,所以抚安新附,消弭寇盗。”其言要切,皆见施行。

  朝议汰冗官,欲并裁按察司。磐奏曰:“各路州郡,去京师遥远,贪官污吏,侵害小民,无所控告,惟赖按察司为之申理。若指为冗官,一例罢去,则小民冤死而无所诉矣。若谓京师有御史台纠察四方之事,是大不然。夫御史台,纠察朝廷百官、京畿州县,尚恐弗及,安能及外路?若欲并入运司,运司专以营利增课为职,与管民官常分彼此,岂暇顾细民之冤抑哉?”由是按察司得不罢。

  朝廷录平宋功,迁宰相执政者二十余人,因议更定官制。磐奏曰:“历代制度,有官品,有爵号、有职位。官爵所以示荣宠,职位所以委事权。臣下有功有劳,随其大小,酬以官爵;有才有能,称其所堪,处以职位。此人君御下之术也。臣以为有功者,宜加迁散官,或赐五等爵号,如汉、唐诏封侯之制可也,不宜任以职位。”

  日本之役,师行有期,磐入谏曰:“日本小夷,海道险远,胜之则不武,不胜则损威,臣以为勿伐便。”帝震怒,谓非所宜言,且曰:“此在国法,言者不赦,汝岂有他心耶?”磐对曰:“臣赤心为国,故敢言之,苟有他心,何为冒万死而归陛下?今臣年已八十,又无子,他心欲何为耶?”明日,帝遣侍臣以温言慰谕磐,出内府碧玉枕赐之。

  磐以年老,累乞骸骨。丞相和礼霍孙为言,诏允其请,进资德大夫,致仕,仍给半俸终身。皇庆子闻其去,召入宫,赐食慰问良久。行之日,皇太子赐宴圣安寺,公卿百官出送丽泽门外,缙绅以为荣。磐无子,命其婿著作郎李稚宾为东平判官,以养磐。每大臣燕见,帝数问磐起居,始终眷顾不衰,磐资性刚方,闲居不妄言笑,每奏对,不肯阿意承顺,帝尝以古遗直称之,虽权幸侧目,弗顾也。阿合马方得权,以重币求文,磐拒弗与。所荐宋道、雷膺、魏初、徐琰、胡祗遹、孟祺、李谦,后皆为名臣。卒年九十二。赠端贞雅亮佐治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洺国公,谥文忠。

  李昶,字士都,东平须城人,父世弼,从外家受孙明复《春秋》。金贞祐初,三赴廷试,不第,推恩授彭城主簿,复求试。一夕,梦在李彦榜下及第,时昶年十六,已能文,乃更其名曰彦。兴定二年,父子廷试,昶果以《春秋》中第二甲。世弼在第三甲,授东平教授,卒。

  昶释褐,授征事郎、孟州温县丞。累迁尚书省掾,再调漕运提举。金亡,行台严实辟为都事,改行军万户知府事。实卒,子忠济嗣,擢昶为经历。忠济怠于政事,昶谏曰:“比年内外裘马相尚,饮宴无节,库藏空虚,百姓匮乏,若犹循习故常,恐生他变。惟阁下接纳正士,黜运小人,损骑从,省宴游,虽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弭未然之祸。”时朝廷裁抑诸侯,法制浸密,忠济纵侈自若,昶以亲老求去,不许。俄以父忧去官,杜门教授,一时名士若李谦、马绍、吴衍等,皆出其门。

  世祖伐宋,次濮州,闻昶名,召见,问治国用兵之要。昶上疏:论治国,则以用贤、黜不肖、务本清源为对;论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为对。世祖嘉纳之。

  明年,世祖即位,召至开平,昶知无不言,眷遇益厚。时征需烦重,行中书省科征税赋,虽逋户不贷,昶移书时相曰;“百姓困于弊政久矣,圣上龙飞,首颁明诏,天下之人,如获更生,拭目倾耳,以傒太平。半年之间,人渐失望,良以渴仰之心太切,兴除之政未孚故也。今又闻欲据丁巳户籍征税,比之见户,或加多十六、七,止验见户,应输犹恐不逮,复令包补逃亡,必致艰难。苟不以抚字为心,惟事苛征,则诸人皆能之,岂圣上擢贤更化之意哉?”省臣感其言,为蠲逋户之赋。

  中统二年春,阿里不哥不降,昶上表贺,因进谏曰:“患难将以存儆戒,祸乱将以开圣明,伏愿日新其德,虽伏勿休,战胜不矜,功成不有,和辑宗亲,抚绥将土,增修庶政,选用百官,俭以足用,宽以养民,恒以北征宵旰之勤,永为南面逸豫之戒。”世祖称善久之。世祖尝燕处,望见昶辄敛容曰:“李秀才至矣。”其见敬礼如此。会严忠济罢,以其弟忠范代之。忠范表请昶师事之,特授翰林侍讲学士、行东平路总管军民同议官。昶条十二事,划除宿弊。廷义令百姓老疾者,仍充赋役。昶言于政府曰:“鳏寡废疾之人,命所在优恤,此近日德音也。旬月之间,一予一夺,何以示信于民。”其议始格不行。

  至元元年,减并各路官,昶谢事家居。五年,起为吏礼部尚书,吕格条式,选举礼文之事,多所裁定。凡议大政,宰相延置上座,倾听焉。六年,阿合马议立尚书省,昶请老。七年,诏授南京路总管府尹,不赴。八年,授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务持大体,不事苛细,未几政仕。二十二年,昶年已八十三,复遣使征之,以老疾辞,赐田千亩。二十六年卒,年八十七。著《春秋左氏遗意》二十卷《孟子权衡遗说》五卷。

  刘肃,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兴定二年进士。为尚书省令史。盗窃内藏珠及官罗,逮系货珠牙侩及藏吏,诬服者十一人。刑部议皆置极刑,肃执之曰:“盗无正赃,杀之冤。”金主怒,有近侍夜见肃,具道上意。肃曰:“辨析冤狱,我职也,惜一已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诣省辨愈力。右司郎中张天纲曰:“汝具奏辩之。”奏入,金主悟,囚得不死。

  调新蔡令。先时,县赋民以牛多寡为差,民匿牛不耕。肃至,命树畜繁者不加赋,民遂殷富。濒淮民有窜入宋境,籍为兵而优其粮,间有归者,艰于衣食,时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谋叛论,肃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难往也。口虽言而心无实,准律当杖八十。”奏可。擢户部主事。

  金亡,依东一严实,辟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又改行军万户府经历。东平岁赋丝银,复输绵十万两、色绢万匹,民不能堪,肃赞实奏罢之。世祖居潜邸,以肃为邢州安宣抚使,肃兴铁冶及行楮币,公私赖焉。

  中统元年,擢真定路抚使。时中统新钞行,罢钞银不用。真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凡八千余贯,公私嚣然,莫知所措。肃建三策:一曰用旧钞,二曰新旧兼用,三曰官以新钞如数易旧钞。中书从其第三策,遂降钞五十万贯。二年,授左三部尚书。未几,兼商议中书省事。三年,致仕,给半俸。四年,卒,年七十六。

  肃性舒缓有执守,尝集诸家《易》说,曰《读易备忘》。后累赠推忠赞治功臣、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大司徒、邢国公,谥文献。子悫长葛县主簿,赠光禄大夫、大司徒、邢国公,谥文献。子悫,长葛县主簿,赠光禄大夫、大司徒、邢国公,谥孝靖;宪,礼部侍郎;愻,大名路总管。悫子赓。

  赓,字熙载。幼师事王磐。至元十三年,授国史院编修官。迁应奉翰林文字,辟司徒府长史,仍兼应奉。出为德州同知。累擢太常博士。拜监察御史。中丞崔彧好使气,他御史拜谒,彧平受之,独见赓,则礼焉。

  大德二年,擢翰林直学士。秋,大雨河决蒲口,诏赓等塞之。七年,奉使宣抚陕西。至大二年,拜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明年,迁侍御史。未几,拜翰林学士承旨,兼国子祭酒。皇庆元年,迁集贤大学士,仍兼祭酒。延祐元年,复为承旨。六年,拜太子宾客。七年,拜集贤大学士。寻又为翰林旨。泰定元年,加光禄大夫。会集议上尊号,赓抗言不可,事遂已。天历加光禄大夫。会集议上尊号,赓抗言不可,事遂已。天历元年卒,年八十一。至顺三年,赠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贞。

  赓官至一品,年七十,父悫尚亡恨恙,赓躬奉饮食,昕夕侍侧。仁宗闻之曰:“此我国家人瑞也。”刻玉为鸠杖以赐,士论荣之。

  王鹗,字百一,开州东明人。始生,有大鸟止于庭,乡人张大渊曰:“鹗也。是儿其有大名乎!”因名之。幼聪悟,日诵千余言,长工词赋。

  金正大元年,登进士一甲第一,授应奉翰林文字。累迁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阳令。丁母忧。金主迁蔡州,诏尚书省移书恒山公武仙进兵,金主览书,问谁为之。右丞完颜仲德曰:“前翰林应奉王鹗。”曰:“朕即位时状元耶?”召见,惜擢用之晚。起复,授尚书省右司都事,擢左右司郎中。蔡州陷,将受戮,万户张柔闻其名,救之,馆于保州。

  世祖在藩邸,访求遣逸之士,遣使聘鹗。及至,使者数辈迎劳,召对。进讲《易》、《尚书》、《教经》及齐家治国之道,古今事物之变,每夜分,乃罢。世祖曰:“我示能即行汝言,安知异日不知之耶?”鹗就聘时,其友马云汉赠以孔子画像,鹗奏请行释奠礼,世祖悦,礼毕,鹗进胙亍世祖。自是,春秋二仲,岁以为常。岁余,鹗乞还,赐以马,仍命近侍阔阔、柴祯等五人从之学。继命徙居大都,赐宅一区。尝因见,请曰:“天兵克蔡,金主自缢,其奉御绛山焚葬汝水之傍,礼为旧君有服,愿往葬祭。”世祖义而许之。至则为河水所没,设牲酒为位哭之。

  定宗元年春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世祖问,鹗以宋富弼故事对,世祖为罢宴彻乐,明日始受贺。宪宗六年,遣李尧咨以安车征鹗,与魏璠同召见,奏对称旨,将任以政事,鹗力辞。

  中统元年,首授翰林学士承旨,制诰、典章,皆所裁定。至元元年,加资善大夫。上奏:“自古帝王得失兴废可考者,以有史在也。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无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窃恐久而遗亡宜置局纂实录,附修辽、金二史。”又言:“唐太宗始定天下,置弘文馆学士十八人,宋太宗承太祖开创之后,设内外学士院,史册烂然,号称文治。堂堂国朝,岂无英才如唐、宋者乎!”皆从之。始立翰林学士院,鹗荐李冶、李昶、王磐、徒单公履、郝经、徐世隆、高鸣为学士,杨恕、孟攀为待制,王恽、雷膺为修撰,周砥、胡祗适、孟祺、阎复、刘元为应奉文字,一时人才,搜国殆尽。复奏立十道提举学校官。

  有言事者,谓宰执非其人,诏儒臣廷议可任者宰相者。时阿合马巧佞,欲乘隙取相位,大臣复助之,众知其非,莫敢言。鹗奋然掷笔曰:“吾以衰老之年,无以报国,既欲举此人为相,吾不能插驴尾矣。”振袖而起,事遂寝。五年,乞致仕,诏有司岁给禄廪终其身。十年卒,年八十四,十五年,翰林学士承旨和礼合孙、前中书左丞张文谦奏:“鹗,藩邸旧人,宜有封谥。”诏特谥文康。

  鹗性乐易,为文章不事雕饰,尝曰:学者当以穷理为先,分章析句,乃经生举子之业,非为己之学也。”著《论语集义》一卷,《汝南遗事》四卷,诗文四十卷。无子,以婿周铎子之纲为后。之纲,官至翰林侍读学士。

  徐世隆,字威卿,陈州西华人。金正大四年进士,为县令。其父戒世隆曰:“汝年少,学未至,毋急仕进,当读书以益智识,俟三十入官未晚也。”世隆遂辞官,益笃于学。

  金亡,严实招致幕府,俾掌书记。世隆劝实书养寒素,一时名士多归之。又使世隆考其甲乙,屡入高等者擢用之,李谦、阎复、孟祺、张孔孙、夹谷之奇等皆预其选。

  宪宗即位,以为拘榷燕京路课税官,世隆固辞。世祖在潜邸,召见于日月山,时将伐云南,以问世隆,对曰:“孟子有言:‘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夫君人者,不嗜杀人,天下可定,况蕞尔之小夷乎!”世祖曰:“诚如卿言,吾事济矣。”实得金太常登歌乐,世祖遣使取之,世隆典领以行,既见,世祖欲留之,世隆以母老辞。遣尚书柴祯送世隆还,严忠济署为本府经历。

  中统元年,擢燕京等路宣抚使,世隆以新民善俗为务。中书省檄诸路养禁卫赢马,数以万计,世隆曰:“国马牧于北方,无饲于南者。上新临天下,京畿根本地,烦扰之事,必不为之。马将不不。”吏白:“此军需也,其责不轻。”世隆曰:“责当我坐。”卒弗为备,后马果不至。清沧盐课,亏不及额,世隆综核之,得增羡若干,赐银三十锭。二年,移治顺天,岁饥,世隆发廪贷之,全活甚众。三年,宣抚司罢,世隆还东平,请增宫县大乐、文武二舞,令旧工教习,以备大祀,从之。除世隆太常卿,兼提举本路学校事。四年,世祖问尧、舜、禹、汤为君之道,世隆取书所载帝王事奏之,帝喜曰:“汝为朕直解进读,朕将听之。”书成,帝命翰林承旨安藏译国语以讲。

  至元元年,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太常卿,诏命典册多出其手。世隆奏:“陛下帝中国,当行中国事。事之大者,首惟祭祀,祭必有庙。”乞敕有司以时兴建,从之。逾年庙成,迎祖宗神御奉安太室,而大飨礼成。俄兼户部侍郎,承诏议立三省,定内外官制上之。

  七年,迁吏部尚书,世隆以铨选无可守之法,撰《选曹八议》,俱著为令。

  九年,乞补外,佩虎符为东昌路总管。至郡,专务以德率下,不事鞭箠,郡人颂之。十四年,迁山东提刑按察使。时有妖言狱,所司逮捕凡数百人,世隆剖析诖误者十之八、九,悉纵遣之。十五年,移淮江。宋将许琼家童,告琼匿官库财,有司系其妻孥征之。琼所匿者亡宋之物,不得与盗官财者同论。世隆独抗章辩明,行台是之,释不问。十七年,召为翰林学士,又召为集贤学士,皆以疾辞。

  世隆慈祥乐易,人忤之无慢色。喜宾客,乐施与,明习前代典故,尤精律令。二十二年,安童再入相,奏世隆虽老,尚可用。遣使召之,仍以病辞,附奏便宜九事。赐田十顷。未几卒,年八十。著有《瀛洲集》百卷、文集若干卷。

  孟攀鳞,字驾之,云内人。曾祖彦脯,以明法为西北路招讨司知事。有疑狱当死者余人,彦甫执不从,后三日得实,皆释之。祖鹤、父泽民,皆金进士。

  攀鳞幼日诵万言,时号奇童。金正大七年,擢进士第,仕至朝散大夫、招讨使。金亡,北归居平阳。定宗元年,为陕西帅府详议官,遂家长安。世祖中统三年,授翰林待制、同修国史。

  至元初,召见,攀鳞条陈十七事,劝上亲祀天地、宗庙,制礼乐,建学校,行科举,择守令以字民,储仓禀以赡军,省无名之赋,罢不急之役,百司庶府统有六部,纪纲制度悉由中书,是为长久之计。世祖嘉纳之,咨问谆谆。后论王鹗、许衡优劣,对曰:“鹗文华之士,可置于翰苑;衡明经传道,可为后学矜式。”帝深然之。又尝召问亲祀郊庙仪制,攀鳞悉据经典以对。时帝将亲祀,命攀鳞会太常议定礼仪,攀鳞画南北郊及宗庙之图以进,帝览而善之。复以病请归,命就议陕西五路四川行中书省事。四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三年,赠翰林学士承旨、资德大夫、上护军、平原郡公,谥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