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三·列传第七十
郭汝梅 张炳 袁裕 孟祺 王庭玉 刘好礼 李元 张础 陈元凯 许楫 孙显 王显祖
郭汝梅,字和卿,大都漷阴人。金末,大兵陷漷阴,屠之。汝梅方七岁,其父琪,祷于神,原佑此儿,使宗嗣不绝。及滦河,琪力不能负,欲弃之。遇赤犊,乘以渡河,获免。汝梅年十八,父老称其干略,使摄知县事。
太宗二年,立十路征收课税所,耶律楚材奏充燕京都税司,以理剧知名。中统初,汝梅以久管征书,非本志,使其子翰承袭。
中统三年,阿合马奏本路员多,宜汰之,疏其勤干得力者任使如故,起汝梅再充课税所官。创建驿舍百余,民不知扰。每岁应给行宫所需,未尝阙误。益户口万余。迁中都路总管,兼大兴尹,阶昭勇大将军。数引见,奏对称旨。五年卒。
先是,汝梅从宪宗幸柳林,宪宗问近郊户籍,汝梅仓卒不能对。从吏刘伯杰代应之,帝甚悦,曰:“是人为官宁有不能者!”后伯杰亦吏事知名。
张炳,字彦明,济南济阳人。祖全、父信,以赀雄于乡。太宗四年,岁饥,出粟赈贷,乡人赖以全活。
炳幼颖悟力学,始补掾史,上计行省,有积年勾考未输银十五五千两,炳条陈切至,遂获免。征擢行省断事官。
中统元年,辟为中书省掾。俄迁右司提控案牍,管都督府员外郎。转山东路廉访转运司经历,考课为天下最,迁廉访司参议,兼摄济南、益都、滨隶三路奥鲁花赤。至元二年,改济南路奥鲁花赤。四年,转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八年,进阶奉训大夫、兖州知州。属县有黠吏挟官府为暴横,炳绳之以法,杖而逐之,民大悦。
十一年,改淮西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丞相阿塔海进攻瓜州、镇江,炳运粮储,供器械,凡二年。十三年,丞相阿术攻扬州,宋将李庭芝弃城走泰州,炳至扬州城下,招谕制置朱焕以城降,庭芝亦就擒。炳传檄未下州郡,皆望风款款附。从阿术入觐,世祖赐锦衣、鞍勒。十三年,擢大中大夫,扬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商议行中书省事,佩金虎符。时行省在扬州,据南北要津,炳劳来抚恤,上下安之。
十六年,改镇江路总管府达鲁花赤,谢病归。购书八万卷,以万卷送济南府学。二十一年,起为东昌路总管,吏民畏服,以治最称。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五年,赠太中大夫、东昌路总管,追封清河郡侯,谥敬惠。
子用中,沂州山场同提举。
袁裕,字仲宽,河南洛阳人。幼孤,从兄避难聊城,因家焉。
中统初,由聊城县丞,辟中书右司掾,建言给重囚衣粮医药,免籍其孥产,止令出焚瘗钱,著为令。顺天路民王住儿因斗误杀人,其母年七十,言于朝:“妾寡且老,恃此儿为生,儿死则妾亦死。”裕白执政,误杀非故犯,当矜其母乞,宥之。执政以闻,囚得免死。南京总管刘克兴掠良民为奴,后以矫制获罪,当籍没。裕请止籍其妻子,奴得复为良者数百人。
至元六年,迁开封府判官。洧川县达鲁花赤贪暴,盛夏役民捕蝗,禁不得饮水,民不胜忿,击毙之。有司当以大逆,置极刑者七人,连坐者五十余人。裕白:“达鲁花赤自犯众怒而死,安得尽罪百姓。”议诛首恶一人,余各杖之。部使者录囚至县,疑其太宽。裕辨益力,遂白其事于中书省,竟从裕议。
八年,拜监察御史。俄授西夏中兴等路新民安抚副使,兼本道巡行劝农副使,佩金符。时徒鄂州民万余于西夏,有司虽给禀食,而失业者犹多。裕与安抚使独吉请于朝,计丁给地,立三屯,使耕以自养,官民便之。又言:“西夏羌浑杂居,驱良莫辨,宜验巳有从良书者,则为良民。”从之。得八千余人,官给牛具,使力田为农。
十三年,进甘州等路宣抚副使,兼西夏中兴等路新民安抚副使。十八年,调南阳知府。明年,召拜刑部侍郎,出为顺德路总管。铁冶提举张监无子买妾,其妻杀而误杀之。裕捕其妻,讯之,论如律。其用法严明如此。二十一年,卒于官,年五十九。
裕以兄有鞫育之恩,令其子师愈推荫于兄子师愈,后仕至侍御史。孟祺,官德卿,宿州符离人。父仁,有学行,金亡北徒寓济州鱼台县,州帅石天禄礼之,辟详议府事。
祺敏司悟,早知问学,从父游东平。时严实修学校,招致生徒,祺就试,登上选,辟掌书记。廉希宪、宋子贞俱荐之,擢国史院编修官。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一时典册,多出其手。
至元七年,使高丽,还,称旨,授山东西道劝农副使。十二年,丞相伯颜伐宋,授祺行省咨议官,迁郎中。伯颜雅信任之。宋舟师陈焦山,祺言于诸将曰:“敌军下流,宜乘势速进,以夺彼气。”从之。宋师大败。时伯颜以兵事入觐,闻之喜曰:“祺书生,乃知兵若是。”诸将欲直趋临安,伯颜问计,祺对曰:“宋人计,惟有窜闽。若以兵迫之,彼必速逃。一旦盗起临安,三百年之积焚掠无遗矣。宜以计缓之,使彼不惧。譬取果,稍待时日耳。”伯颜曰:“善”。乃遣人持书至临安慰谕之。宋人果不复议迁。先是,宋降表称侄,称皇帝,伯颜拒不纳。祺自请至临安征降表,会宋执政于三省。夜三鼓,议未决,祺正色责之,始定议。宋谢太后内批用宝,祺携之以出,并取十二玺献于伯颜。伯颜亲封之,祺曰:“管钥自有主者,公勿封,一有不谨,恐异时奸人妄相污染,不能自明。”伯颜韪之,使祺籍宋册宝及太庙礼乐器、郊天仪仗,秘书省、国子监、国史院、学士院、太常寺图书、祭器等物。伯颜发临安,趣宋主显及全太后入觐。祺宣读诏书“免牵羊系颈之礼,”太后闻之,泣谓宋主曰:“荷天子圣慈活汝,当望阙拜谢。”宋主拜毕,子母皆肩舆出宫。
伯颜奏祺前后功多,且荐祺可任大事,授嘉兴路总管,佩虎符。劳徕抚字,甚有能名。后以疾解官。十八年,擢浙江海右道提刑接察使。辞不赴。二十八年,帝遣祺招谕爪哇,其酋不听命,黥祺以辱之。帝大怒,遂决计用兵。祺未几卒,年五十一。赠宣威安远功臣、中奉大夫、中书参知政事、护军、鲁郡公,谥文襄。子遵、遹。
王庭玉,字国宝,保定清苑人,本完颜氏。父安住,金怀远大将军、安州刺史。太祖十三年,不降,译姓王氏,改名安。
庭玉,隶万户张柔部下,以材勇闻。宪宗九年,从攻鄂州有功,擢毫州万户府首领官。迁河南路统军司知事。从围襄樊,城光化州,赐衣袄、鞍辔、银、钱钞有差。改招讨司经历,佩银符。
从大军济江,败宋将孙虎臣于丁家洲,追至龙江矶,获宋不校二人,自称太平州帐下,持守将蜡书献军中。欲杀之,庭玉力争曰:“是绝人降附之心也。”受其书而遣之。明日,大军至太平,守将即开门降。由是为丞相伯颜所知。建康下,以庭玉佥江东宣抚司事。元帅唆都悉以郡事委之。庭玉招抚流亡,甚获民誉。
十四年,授建康路总管府治中。伯颜曰:“王治中,吾帅府师也,事何扰不治。
十五年,擢朝列大夫、招信路总管府达鲁花赤,佩虎符。招信寻改临淮,庭玉换金符。伯颜闻之,咨中书省,仍佩虎符。临淮多盗,有二男子饮兵家,庭玉使隶事徐霆逮捕之,果盗魁,尽获其党一百七十六人,戮七十人,余悉宥之,民遂安堵。隶事李娃过临淮,吏诬为盗,庭玉覆讯之,察其冤,娃得免死。
御史大夫相威奏江南廉能吏五十人,庭玉其一也。改授涟海州等处屯田总管。先是,上屯田策者,以垦荒为名,官给钞买牛,实未尝有牛,每岁输牛皮,妄言牛死,官又给钞补之,冒滥无已。庭玉白其事于中书,罢之,为怨家所诬。世祖素知庭玉长者,寝不问。庭玉乃弃官归。大德二年卒,年七十一。
刘好礼,字敬之,汴梁祥符人。父仲泽,金大理评事,遥授同知许州,徙家保定之完州。
好礼通国语,廉访司辟为参议,改永兴府达鲁花赤。至元元年,以侍仪廉希逸荐,召见奏对称旨。五年,应诏,建言:“有司奏请,宜先启皇太子。陕西重地,宜封皇子、诸王以镇之。筑都城,宜给直以市民地。选格不宜以中统三年为限。”帝是其言,敕中书施行。
七年,迁吉思昂可剌、乌斯、撼合纳、谦州、益兰州五部断事官,以比古之都护,治益兰。其地距京师九千余里,民欲不知陶冶,水无舟航,以杞柳为器皿,刳木为槽以济水。好礼请工匠于朝,以教其民,土人便之。或言榷盐、酒,可以佐经费,好礼曰:“朝廷设官要荒,务以绥远,宁欲夺民利耶!”言者惭服。
十年,北边诸王叛,执好礼军中。其大将以好礼善应对,释之。十六年春,叛王召好礼至谦谦州曰:“皇帝疑我,至有今日。”好礼曰:“不疑。果疑王,召王至京师,肯还之耶?”叛王语塞。十七年春,好礼率众南归,中道遇叛王军。迫好礼西雪峨岭。好礼以衣服赂其千户,始获东出钱壁山口,数日,从者继至且千人。中道粮绝,捕猎为以食。七月,至珠尔海,与戍兵接,得乘传至昌州。入见,帝赐之食。
十八年,授嘉义大夫、澧州路总管。十九年,入为刑部尚书,俄改礼部,又改吏部。好礼建言:“象力量巨,上往还两都,乘舆驾象,万有一变,事不可测。”未几,象惊,几伤从者。二十一年,出为北京路总管。再入为户部尚书。二十五年六月卒,年六十二。
子晸,为河西陇右道肃政廉访使。
李元,字善长,滕州人。父浩,精于医术。窦默荐浩于世祖,以老不能就征,诏有司岁廪之,终其身。召元至京师,赐宴万安阁,俾掌御药局。奏对称旨,赐白金五百两。
从北安王那木罕征西域,元以兵力不足,言于王曰:“今深入敌国,兵不盈万,恐不任战事,请益府兵以备不虞。”王从之。王恩遇益厚,以王妃妹妻元。
至元七年,世祖以王守上都,署元为断事官。时馈餫不及,兵以剽掠自给。元谕富民,预输租赋,得万余石以赡军食。
至元十四年,诸王昔里吉叛,劫北安王于阿力麻里。元为昔里吉所拘,后脱走,至阿赤潭城,收余众,兼道东归。至瞻思谷水,又为叛王海都所获,挈之西行数千里,至垂水川,守卫愈严,六年不令他徒。”
二十二年,海都言于笃哇:“北安王留此瘠甚,傥病死,则构怨日深,不如还之。元遂北安王归,昼夜兼行,遇大军于马絮思水。明年,始达上都。六月,觐世祖于行在。世祖三招使前,询其来状,谓左右曰:“此人万里归我,其忠教虽蒙古人弗逮。”赐钱五千贯,貂裘、貂帽各一,锦帛三千匹,授奉训大夫、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改顺德路总管,晋嘉义大夫,迁通议大夫、益都路部总管,又改般阳路。以年老致仕,卒于家,年八十四。
元,敦厚明敏,善于抚驭,所至有声,其忠信尤为远人所服。追封东平郡公,谥忠穆。
张础,字可用,其先渤海人。曾祖琛,徒通州。祖伯达,从忽都虎那颜略地燕、蓟。金守将蒲察七斤以城降。忽都虎承制,以伯达为通州节度判官知通州。父范,为真定判官,因家焉。
础业儒,廉希宪荐于世祖。时真定为阿里不哥分地,阿里不哥衔不附已,遣使言于世祖:“张础我分地人,宜归我。”世祖谓使者曰:“兄弟至亲,宁分彼此。我方有事于宋,待天下平定,当遣础还。”宪宗九年,从世祖伐宋,文檄悉出其手。
中统元年,立行中书省,以础权左右司掾。寻出为彰德路拘榷官,复入为右三部员外郎。赐金符,为平阳路同知转运使。改知献州、同知东平府事,又改知威州。有妇人骑驴过市,投下官暗赤之奴,引鸣镝射妇人坠地,奴匿暗赤家。础大怒,将以其事上闻,暗赤惧,乃出其奴,论如律。
至元十四年,迁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副使,佩金符。遂安县贫民负险为乱,命础与同知浙西道宣慰使刘宣捕之。宣即欲进兵,础曰:“江南新附,宜人招谕,以全众命。”宣不可,础曰:“谕之不来,用兵未晚。遂遣人谕以祸福,逆首果自缚请罪,础释之,宣乃叹服。累迁岭南广西道、岭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副使。授宾州路总管,不赴。拜国子祭酒,寻出为安丰路总管。三十一年卒,年六十三。赠昭文馆大学士,追封清河郡公,谥文敏。子淑,卫辉路推官。
陈元凯,字时举,冀宁临晋人。父膺,东平路劝农使。元凯通经术,得中原文献之传。至元三年,太保刘秉忠荐于裕宗。元凯举止祥雅,占对称旨,除宫籍监,出为同知复州路总管府。
二十年,拜江西行省郎中。时盗贼逢起,省中议讨贼方略。元凯曰:“破贼在择良将。”举招讨使郭彦高可用。彦高方被诬系狱。众难之。元凯曰:“使功不如使过,况非共罪乎。”乃命彦高讨捕,悉平之。广东贼黎德据海州抄略,右丞忽都铁木儿讨擒之,欲献俘京师。元凯请曰:“黎德么麽小丑,宜速杀之以射百姓。即命磔德于市。移富州尹,元凯谓僚属曰:“今日当以安百姓为急务,百姓安,则农不侍劝而衣食足,盗贼自息矣。”居三月,盗贼屏迹,流亡复业,治行为江西第一。擢江州路管。改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使,以疾不赴。
元贞元年,复授龙兴路总管。龙兴为徽仁裕圣皇太后分地,陛辞,太后谕之曰:“汝旧臣,宜加意抚治。赐锦衣,以宠其行。岁大水,民多饿莩,元凯请于行省,罢河泊税,听民自取,全活无算。
大德元年,拜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请告归。五年,起为建康路总管,又辞归。十一年,拜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使,复告老,不俟报而行。卒于家,年七十八。
许楫,字公度,冀宁忻州人。幼从元好向学。年十五,以儒生中词赋,选河东宣抚司。又举楫贤良方正,楫至京师,平章王文统命为中书省掾,以不任薄书辞,改知印。丞相安童、左承许衡深重之。一日,从省臣立殿下,世祖见其美髯魁伟,向曰:“汝秀才耶?”楫顿首曰:“臣学秀才耳,未敢自谓秀才也。”帝善其对,授中书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司事。
未几,立大司农司,以楫为劝农副使。时商挺为安西王相,遇于途,楫因言京兆之西荒田数千项,宋、金皆尝置屯,如募民立屯田耕种,得谷可以给王府之需。挺以其言入奏,从之。三年,屯成,果获其利。寻佩金符,为陕西道劝农使。
至元十三年,宋平,帝命平章廉希宪行中书省于荆南,以楫为左右司员外郎。父老舆金帛求见,楫曰:“汝等已为大元民矣,今置吏以抚安汝辈。奚用金帛为?”明年,擢岭北湖南提刑按察副使。武冈富民殴死军人、阴以家财之半诱其佃者代已款伏。楫审得其情,释佃者,以富民抵罪。改江西道提刑按察副使,行省命招讨使郭昂讨叛贼董旗,兵士俘掠甚众。楫释良民六百口,遣还乡里。
二十三年,授中议大夫、微州路总管。桑哥立尚书省,会计天下钱粮,参知政事忻都、户部尚书王巨济倚势刻剥,遣使征徽州民钞,多输二千锭。巨济怒其少,欲更益千锭。楫诣巨济曰:“公欲百姓死耶,生耶?如欲其死,虽万锭可征也。”巨济以其词直,乃免征。楫考满,去。绩溪、歙县民柯三八、汪千十等,因岁饥,阻险为寇,行省右丞教化以兵捕之,相拒七月,始使人谕之降。三八等曰:“但得许总管来,我等皆降矣。”行省驿召楫至,命往招之。楫单骑趋贼垒,众见楫来,皆拜曰:“公既来,请署榜以付我。”楫白教化,请退一舍,听其来降。不从。会以参政高兴代教化,楫复以前言告之,兴从其计,贼果降。二十四年,授太中大夫、东平路总管,谢事卒,年七十一。
孙显,字荣甫,郑州管城人。以书吏从大军伐宋。宋平,擢中顺大夫,遥授知英德府、同知太平路总管府事。未几,改江西行省郎中。
至元十八年,迁少中大夫、同知荆湖北道宣慰司事。时阿合马秉政,遣使者钩考湖广财赋,集诸道官吏于行省,以显主会计,使者多方罗织,藁数易不定。显庭辨曰:“册已造矣,何纷纭如此,有丝发隐匿,愿身任其咎。”使者为之敛戢。
二十三,廷议以宋平,赏格过优,例降显朝列大夫、福建行省郎中。省臣盗官钞十三万锭,事发,独显无所染。南雄械贼百余人当死,显讯之,惟戮三十人,余皆纵遣。安溪贼连十五寨为乱,显谕下之。行省议,但诛首恶,既又欲屠之,分其子女。显拔剑止之曰:“前议云何?敢言杀掠者,论如律。”磔首恶一人,而事定。
大德二年,复少中大夫、怀孟路总管,兼诸军奥鲁兼管内劝农事。卒,六十一。
先是,惟河南路课竹税,怀孟与辉州虽产竹,无税。自冯德用为河南都漕运使,始请籍两郡竹园为官有,隶于制国用使司,设法峻密,虽园中敢一竿,亦坐以自盗之罚。然竹日损耗,官民交病。显白其事于户部,请责园主输竹税,听其斩伐。从之。诸王妃主道经怀孟,赋木席为屋,络采周之。前期一月具,而不至,民守视不敢去,去则官吏擅取其物,无所控告。显制卉布为大幕,容数百人,可以离合舒卷,以轻车载之,送往迎来,民甚便之。二事尤为人所颂云。显继妻李氏,刲肉疗显疾,显卒,断发纳棺中,誓不再醮。以节行称于世。
王显祖,字继先。其先高平人,后徙居邢州。金人南渡,河北隔绝,州民推显祖父明为节度判官。木华黎徇地至邢州,明以城降,授本州节度副使,佩金符。明卒,显祖袭节度判官。世祖在潜邸,过邢州,刘秉忠与明有旧,引显祖入见。显祖年十四,状貌奇伟,世祖酌酒赐之,使为秉忠养子。
中统三年,邢州改顺德府,显祖迁府判官。从大军讨李璮,先登陷阵,数有功。调卫州判官。又调宣德府判官。秩满,迁同知滨州事,以病去官。复起为同知德州事,寻除钧州尹。在任六年,威惠大行。丁母扰,时服制未定,显祖首行三年丧,解官庐墓。
至元二十八年,湖广行省平章要束木以贪暴闻,世祖震怒,命哈剌哈孙往鞫之。除显祖行省副理问官,穷治党与,追贼以钜万计,民大说。官库被盗,不获,逮系百余人。显祖推问得实,乃库兵自盗也。尽释之,咸罗拜而去。三十一年,行省檄显祖整理湖南等七路钱粮,凡无名之赋、有征不纳之额,显祖悉蠲之,著为令。
元贞元年,改滨州尹。州民苦盐贵,显祖申请先散盐,而后支价,岁省民钱一万二千余锭,民刻石颂之。是时,山东盐法坏乱,行省以显祖才任繁剧,除山东东路同知都盐运使事。首尾六年,增盐引十四万有奇。大德九年,迁少中大夫、江西袁州路总管。显祖以年老辞,十一年卒,年六十七。子郁,袭同知邢州事。
史臣曰:“蒙古初定中原,以武夫悍卒世袭地方长吏。至世祖,始诏诸路管民官治民,管兵官治兵,各有所司,不相统摄。于是擢用贤能为诸路总管,休养生息,与民更始。故吏治蒸蒸,庶几唐、宋,如郭汝梅、张炳等,皆良吏也。考其名迹,可以见世祖之知人善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