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論弟二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設爲客問而主答也。】下仿此。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者,故曰『白馬非馬』。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舊注:既有白馬,不可謂之無馬,則白馬豈非馬乎?按:『也』讀爲『邪』。】有白馬,爲有馬,白之非馬(三十),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言使白馬乃馬,是求馬與求白馬一也,所求既一,則求白馬無異于求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如』讀爲『而』。】可與不可,其相非明。【可非不可,不可非可,甚明也。】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曰:以馬之有色爲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客言馬必有色,若以有色爲非馬,則天下無馬矣。豈可通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則有馬如已耳(三十一),【舊注:『如』,『而』也。】安取白馬?故白馬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于馬之中別而出之,爲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
曰:馬未與白爲馬,白未與馬爲白,合馬與白,復名白馬,是相與以不相與爲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客言白與馬本不相與,然既合馬與白而名白馬,是相與矣。既相與而猶欲以不相與爲名,則未可也。白馬非馬,是以不相與爲名也,故未可也。】
曰:以有白馬爲非馬(三十二),【『非』當作『有』字之誤也。】謂有白馬爲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馬爲異有黃馬,是異黃馬于馬(三十三),是以黃馬爲非馬(三十四),以黃馬爲非馬,而以白馬爲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亂辭也。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三十五),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客言離白則有白馬,不可謂無馬矣。離白既可謂有馬,則不離亦豈不可謂有馬邪。『也』讀爲『邪』。】故所以爲有馬者,獨以馬爲有馬耳。非有白馬爲有馬(三十六),故其爲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所以爲馬者,非專以有白馬,爲有馬馬,色既不定有不可謂之有馬馬,故但謂之有馬矣。】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主言:若離而言之,則白色不定,在馬必並馬而忘之,然後可矣。】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謂之白馬,白定在所白之馬矣。】定所白者,非白也。【舊注:定白在馬者,乃馬之白也,安得自爲白。『乎』讀如字。】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于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無去者,與有去者不同。】故曰『白馬非馬』。
校记
(三十)中華本此句作『有白馬,爲有白馬之非馬』。
(三十一)四庫本無『則』字。中華本此句則作『如有馬而已耳』。
(三十二)中華本此句作『以有白馬爲有馬』。
(三十三)四庫本、中華本句末均有『也』字。
(三十四)四庫本、中華本此句之上尚有『異黃馬于馬』一句。
(三十五)『不』,中華本作『是』。
(三十六)前一『有』字,中華本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