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卷六] 寒热篇第七十
  诸本无篇字。马云。凡有瘰者。其病必发寒热。故名篇。

  寒热瘰

  (止)

  不去者也

  马云。瘰者疮名。一名鼠疮。生于颈腋两脉间。乃阳明少阳两经之所属也。正以鼠有寒热之毒瓦斯。留于其脉而不去耳。俗云鼠用饮食流涎于其中人误用之所以毒瓦斯感而生瘰今鼠之颈腋多块其状犹瘰然后世有用猫制药方者亦所以胜其毒耳大义又见后论疾诊尺篇中张云。瘰者。

  其状累然。而历贯上下也。故于颈腋之间。皆能有之。因其形如鼠穴。塞其一复穿其一。故又名为鼠。盖以寒热之毒。留于经脉。所以联系不止。一曰结核。连续者为瘰。形长如蚬蛤者为马刀。又曰胁肋下者为马刀。

  简案、巢源瘰候云。此由风邪毒瓦斯。客于肌肉。随虚处而停结为瘰。或如梅李枣核等。大小两三相连。

  在皮间而时发寒热是也。久则变脓溃成也。又外台集验九种。其二曰鼠。始发于颈。无头尾。如鼷鼠核。时上时下。使人寒热脱肉。此得之由食大鼠余毒不去。其根在胃。狸骨主之。由此考之。瘰者未溃之称。

  鼠者已溃之名。(说文颈肿也)其谓之鼠者。如鼷鼠于皮下状也。淮南说山训。狸头愈鼠。王充论衡。

  人有鼠病。吞狸自愈。后世字书遂作是也。瘰、漏也。漏泄不止之谓。故名曰鼠。其言食大鼠及鼠涎之毒者诞也。朱震亨云。瘰不作寒热者可生。稍久转为潮热者危。此言信然。

  介按、小者为瘰。大者为。名色甚多。如项前为痰瘰。

  项后为湿瘰。左右两侧形软。遇怒即肿为气。坚硬筋缩为筋。若连绵如贯珠者为瘰。至于鼠。其形如鼠。又名鼠疮。甚至疮口已合。旁边有眼。出脓不止。又有颈项生之不已。复从脚底而生。俗称老鼠打洞。其症尤为险恶。

  毒瓦斯

  简案、毒本作ht。说文云。ht、浓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从草从毒。周礼云。聚毒药又以五毒攻之是也。书盘庚云。惟汝自生毒。礼。缁衣。小人毒其正。皆假以恶害之义。此云毒瓦斯。亦以邪恶之气为言。后世寒毒风毒之类。毒字皆本此。

  鼠之本

  (止)

  易去也

  张云。瘰必起于少阳。而后延及阳明二经。表里相传。乃至厥阴太阳。但能为病。大抵因郁气之积。食味之浓。或风热之毒。结聚而成。故其所致之本。皆出于脏。而标则见乎颈腋之间也。若其毒之未甚。则但浮见脉中。尚未着于肌肉以化脓血者。去之犹易。若其脓血既成。则为力较难也。

  请从其本

  (止)

  三刺而已

  楼氏云。从此经脉取脏腑之本。以治瘰之末也。张云。谓去其致之之本。

  则外见之末。自可引而衰也。予、与之针也。审按其道。审脉气所由之道也。徐往徐来。即补泻之法。所谓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也。小如麦者。其初起也。故一刺即知其效。三刺其病可已。所以治在宜早。不可因小而忽之。

  反其目

  (止)

  可治也

  张云。目者。宗脉之所聚也。瞳子者。骨之精也。赤脉下贯瞳子。以邪毒之焰。

  深贼阴分而然。死之征也。然脉见二三者。其气散而缓。脉聚为一者。其毒锐而专。此又死期迟速之有异也。

  又论疾诊尺篇。言诊寒热者亦同此法。简案、陈言三因方云。虽有此说。验之病者。少有此证。亦难考据。此往往是三阳传诸阴经方有之。若本脏发。未必有此。学人知之。是实验之说。殆可信据焉。

  [卷六] 邪客篇第七十一

  诸本无篇字。

  目不瞑不卧出者

  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五字。考下文答语。甲乙为是。马云。邪之感于人身。

  令人目不得瞑。或不卧而出于外者。张云。令人寐无从生。故云不卧出也。

  五谷入于胃也

  (止)

  行呼吸焉

  甲乙。心脉、作心肺。张云。宗气、大气也。队、道也。糟粕之道。

  出于下焦。津液之道。出于中焦。宗气之道。出于上焦。故分为三隧。喉咙为肺之系。而下贯于心。故通宗气而行呼吸。(营气营运见营气篇五十营篇卫气之义见痹论及经脉篇)

  夜行于阴

  甲乙。阴下有其入于阴也一句。马云。大义见卫气行篇。

  厥气客于五脏六腑

  甲乙。厥、作邪。无六腑二字。

  阳气盛则阳跷陷

  甲乙。陷、作满。楼氏云。陷、当作满。汪云。大惑论作阳气满则阳跷盛。

  盛字是。又曰。卫气盛于阴。不得行于阳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阳气虚。故目闭也。(徐振公引大惑论亦云此章陷字疑误)简案、张云。陷者受伤之谓。非也。

  补其不足泻其有余

  张云。此刺治之补泻也。补其不足。即阴跷所出足少阴之照海也。泻其有余。

  即阳跷所出足太阳之申脉也。若阴盛阳虚而多卧者。自当补阳泻阴矣。

  饮以半夏汤

  张云。谓既刺之后。仍当用药以治之。凡不卧之证。有邪实者。多属外因。有营虚者。多属内因。此半夏汤一法。盖专为去邪者设耳。楼氏云。半夏汤去饮之剂也。

  所谓

  甲乙。谓、作以。简案、壅塞。盖水饮也。故以半夏汤决渎之。

  阴阳和得

  甲乙作得和。

  其汤方

  (止)

  三饮而已也

  置、甲乙作煮。李云。千里流水。取其流长源远。有疏通下达之义也。扬之万遍。令水珠盈溢。为甘澜水。可以调和阴阳。炊以苇薪者。取其火烈也。治半夏犹言制过半夏也。味辛性温。能下气化痰。用以为臣。张云。古今量数不同。大约古之黍量一斗。合今之铁斛数三升二合。然则云八升者。即今之二升五合六勺。云五升者。即今之一升六合许耳。(简案物氏度量考云明一合今五勺七撮明一升今五合七勺一撮)火沸者先以火沸其水。而后置药于中也。秫米、糯小米也。即黍米之类。而粒小于黍。可以作酒。北人呼为小黄米。其性味甘粘微凉。能养营补阴。半夏味辛性温。能和胃散邪。除腹胀目不得瞑。故并用之。秫米一升。约今之三合二勺。半夏五合。约今之一合六勺。炊至一升半。约今之四合八勺也。滓、音子。

  也。汪云。半夏能和胃而通阴阳。今人率以为燥而不敢用。误矣。本草以秫为糯粟。疑是糯稻。楼氏云。按本草秫米。即所谓糯米也。王子接云。北地之膏粱茄粟也。李时珍云。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

  (出芦火条)又云。秫即粱米之粘者。灵枢经。岐伯治阳盛阴虚。夜不得瞑。半夏汤中用之。取其益阴气而利大肠也。大肠利则阳不盛矣。简案、尔雅。秫、粘粟也。一名糯粟。一名黄糯。楼说非也。千金方治虚烦不眠。

  千里流水汤。三因方治胆寒。温胆汤。俱祖世方耳。

  天圆地方

  张云。圆者径一围三。阳奇之数。方者径一围四。阴偶之数。人首属阳居上。故圆而应天。人足属阴居下。故方而应地。

  地有九州

  张云。九州者。荆、梁、雍、豫、徐、扬、青、兖、冀、也。简案、此本于禹贡。详见素问识生气通天论。

  天有风雨

  张云。和风甘雨。天之喜。摧拉霖溃。天之怒。

  天有六律

  张云。六律者。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六阳律。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六阴律。

  天有十日

  张云。十日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谓天干。阴阳系日月篇云。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

  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辰有十二

  (止)

  以抱人形

  张云。十二辰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谓地支。故应人之足趾。

  足趾惟十。并茎垂为十二。茎者宗筋也。垂者睾丸也。女子少此二节。故能以抱人形。抱者怀胎之义。如西北称伏鸡为抱者是也。(见杨氏方言)

  人有肩膝

  张云。肩膝骨大而高。故以应山。

  人有腋

  张云。腋深陷。故以应谷。

  地有泉脉

  张云。泉脉出于地下。卫气行于肉中。

  地有草

  张云。荚、瑞草也。尧时生于庭。随月雕荣。朔后一日荚生。望后一日荚落。历得其分度则荚生。简案、张注本于帝王世纪。然无毫毛独应瑞草之理。尔雅。菥大荠。郭注。荠叶细。俗呼之曰老荠。李时珍云。荠与菥一物也。但分大小二种耳。由此考之。盖荠之为草。随在易生。故草乃对下文林木。谓地上众草也。(荚之音冥菥之音觅)集注。仇汝霖亦以上古草释之。不可从。

  人有牙齿

  张云。齿牙疏朗。故象似列星。说文云。牙、牡齿也。一曰锐者为牙。齐者为齿。上古天真论。以女子三七。男子三八。则真牙生而长极。是以后生之大者为牙也。女子七岁。男子八岁齿更。是以前生之小者为齿也。故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龀、毁齿也。

  高骨

  张云。颧肩膝踝之类。

  募筋

  张云。募者筋脉聚蓄之处。募、音暮。简案、募、当作幕。幕、膜同。痿论。肝主身之筋膜。

  全元起注云。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可以证矣。详见素问识疟论。

  人有肉

  张云。肉者。肉脂之聚处也。简案、聚邑者。聚落邑里也。

  十二筋

  张云。四肢各三节。是为十二节。简案、阴阳别论云。十二月应十二脉。本篇上文云。十二脉应十二经水。

  地有四时不生草

  张云。地有不毛之地。人有不育之人。徐振公云。男子冲任不盛。宗筋不成。则须不生。是以四时之草不生。以应人之无子。

  纵舍

  马云。或纵针而不必持。或舍针而不复用。张云。纵、言从缓。舍、言弗用也。

  捍皮

  马云。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张云。捍、说文忮也。谓恐刺伤其皮。而开腠理。

  则奈之何也。简案、捍、为捍御之义。于本文难通。张注亦迂。考集韵与同。以手伸物也。马捍分之解。似略通。

  焉至而出

  (止)

  闻其方

  张云。出止徐疾入。即五输之义。别离之处。言经络之支别离合也。

  手太阴之脉

  (止)

  屈折也

  甲乙。内屈、作内侧。留、作溜。外屈上于本节之下、作外屈本指以下。注云。一作本于上节。阴诸络、作诸阴络数脉。并注云。疑此处有缺文。马云。屈、读为曲。壅骨、即掌后高骨也。张云。此下二节。皆言五之屈折也。大指之端。少商井也。

  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大渊也。凡人身经脉阴阳。以紫白肉际为界。紫者在外属阳分。白者在内属阴分。大概皆然。澹、水摇貌。脉至大渊而动。故曰留以澹也。从此外屈上于本节之下。内屈与诸阴络会于鱼际荥也。诸阴皆会于此。故数脉并注。其气滑利。伏行掌后高骨之下。外屈出寸口而行经渠经也。上至肘内廉。

  入于大筋之下。尺泽合也。乃由此内屈阴入腋走肺。然肺经之脉。从脏走手为顺。此则从手数至脏。故为顺行逆数之屈折。简案、澹、马志并为澹渗诸经之义。恐非也。数脉并注。义自分明。甲乙注为有缺文。误。沈彤释骨云。手大指本节后。起骨曰壅骨。邪客篇云。云是壅骨。固在鱼际旁寸口前。旧说谓即掌后高骨。误。

  心主之脉

  (止)

  络于心脉

  甲乙。心脉、作心胞。马志作心肺。非。张云。中指之端。中、冲井也。内屈循中指以上掌中劳宫。荥也。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大陵也。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筋之间。间使经也。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者。曲泽合也。由此上入胸中。内络于心脉。

  乃手厥阴经。顺行逆数之屈折。按本篇于十二经之屈折。独言手太阴心主二经者。盖欲引止下文少阴无之义。

  故单以膈上二经为言耳。诸经屈折详义。已具经脉本输等篇。故此不必详也。

  少阴心脉也

  (止)

  故独无焉

  甲乙。大主也下。有为帝王三字。张云。手少阴心经也。手厥阴心包络经也。经虽分二。脏实一原。但包络在外为心之卫。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

  乃精神之所居。其脏坚固。邪不可伤。伤及于心无不死者。故凡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络耳。然心为居主之官。而包络亦心所主。故称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络之。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阴一经。所以独无焉。详义出本输篇。

  少阴独无者

  (止)

  因天之序

  甲乙。不病上有心字。外经下有脉字。张云。凡脏腑经络。有是脏则有是经。脏居于内。经行于外。心脏坚固居内。邪弗能容。而经则不能无病。故少阴经病者。当取掌后锐骨之端。

  即神门也。其余脉之出入。屈折余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者。言少阴心主之。其行相似。故曰本者。

  言少阴本经之。非上文皆在心包之谓也。然则邪在心包脏者。当治心主之。邪在少阴经者。当治本经之。

  因其虚实以取之。则邪气去而真气固。乃不失诸经天道之序也。按本篇。所载五脏五。六腑六。独手少阴经无。故此篇特以为问。正欲明心为大主。无客邪伤之义。然既曰无。而此节复言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及如心主脉行本输等义。可见心脏无病。则治脏无。少阴经有病。则治经有。故甲乙经备载少阴之云。少冲为井。少府为荥。神门为。灵道为经。少海为合。于十二经之。始全其义。盖本诸此。马云。外经有病。独取其掌后锐骨之端神门穴耳。其余脉之出入曲折。所行之徐疾。皆如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行也。故本经本输篇。谓治手少阴者。即治心包络经。皆调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邪气所冲而泻之。真气衰而补之。如是者。则邪去而真固。有以循天道四时之序。简案、少阴无云云。王冰三部九候论注引之云。灵枢经持针纵舍。论曰乃知古篇名。与今本不同。

  阴阳如一者病难治

  马云。人迎气口若一。则脉为关格。病当难治。张云。表里俱伤。血气皆散者。

  是为阴阳如一。刺之必反甚。当舍而勿针也。志云。皮肤筋骨之浅深。皆病也。

  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

  甲乙。作察其本末上下。有热者病常在。马云。胸腹为本。四肢为末。凡本末尚热者。其病尚在。张云。胸腹脏腑为本。经络四肢为末。尚热者。余邪未尽也。宜从缓治。其病亦去者。

  可舍针也。

  持其尺

  (止)

  寒热痛痹

  志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持其尺。察其尺肤之坚脆大小滑涩。以知皮肤分肉之寒热燥湿也。五脏之血色见于目。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盖病在脏者。半死半生也。视其血络。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余未得其意也

  张云。不惟病形轻重有纵舍。而持针之际。其进止退留。亦有纵舍。未得其详。因而复问。

  持针之道

  (止)

  真气得居

  甲乙。左指作左手。(赵熊道脏正脉张同)果、作裹。(马同)辅、作转。邪下有气不二字。张云。持针之道。宜审而慎。必从和缓从容。庶可无误。故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病之虚实。以施疾徐之法。左手执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无中其肉。而与肉果。果、即裹也。泻者欲端以正。补者必闭其肤。以手辅针。导引其气。必使邪气溃决而散。真气得复而居。然后可以去针。此持针纵舍之道也。志云。无与肉果者。刺脉无伤肉也。简案、甲乙改字。似是。

  因其分肉

  (止)

  邪气得去

  马云。所谓皮开腠理者。因其分肉之在何经而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先以左手别其皮肤。然后右手微纳其针。而徐徐端正其针以入之。斯乃捍皮开腠理之法。其神气自然不散。而邪气乃得以去矣。

  八虚

  张云。即五脏生成篇。所谓八溪也。是皆筋骨之隙。气血之所流注者。故曰八虚。

  肺心有邪

  张云。人之五脏。惟肺与心居于膈上。其经属手。脾肝肾俱在膈下。其经属足。故肺心有邪。乘虚而聚。其气必留于两肘。在肺则尺泽。在心则少海之次。

  肝有邪

  张云。肝与胆合。其经自足而上。皆行胁腋之间。故肝邪乘虚而聚者。其气当流于两腋。即期门、渊腋、等穴之次。

  脾有邪

  张云。脾与胃合。其脉皆自胫股上出冲门、气冲之间。故邪气留髀间者。知为脾经之病。

  肾有邪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其经皆出膝后阴谷、委中、之间。故邪气留于两者。知为肾经之病。马云。前四留字。俱当作流。简案、肝独作流。余并作留。义俱通。

  凡此八虚者

  (止)

  病挛也

  甲乙。赵本。张本。病、作。是。张云。机、枢机也。关、要会处也。

  室、犹房室也。凡此八者。皆气血之所由行也。正气居之则为用。邪气居之则伤经络机关。而屈伸为之不利。

  此八虚可候五脏也。简案、、说文。曲脊也。即拘挛之义。

  [卷六] 通天篇第七十二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言人有五等。皆禀气于天。故名篇。

  心能备而行之乎

  张云。谓贤圣之心。本异于人。其有能兼备阴阳者否也。

  盖有太阴之人

  (止)

  各不等

  张云。太阴、少阴、太阳、少阳者。非如经络之三阴三阳也。盖以天禀之纯阴者曰太阴。多阴少阳者曰少阴。纯阳者为太阳。多阳少阴者为少阳。并阴阳和平之人。而分为五态也。

  此虽以禀赋为言。至于血气疾病之变。则亦有纯阴纯阳。寒热微甚。及阴阳和平之异也。故阳脏者偏宜于寒。阴脏者偏宜于热。或先阳而后变为阴者。或先阴而后变为阳者。皆医家不可不察也。

  下齐湛湛

  甲乙。齐、作济。马云。内存阴险。外假谦虚。貌似下抑整齐。湛然无私也。张云。湛湛、水澄貌。亦卑下自明之意。志云。湛湛、清洁貌。下齐、谦下整齐。足恭之态也。简案、楚辞注。湛湛、深貌。

  好内而恶出

  马云。内、纳同。好纳而恶出者。有所得则喜。有所费则怒也。

  心和而不发

  甲乙。和、作抑。张云。心和者。阴性柔也。不发者。阴多脏也。志云。阴柔之性也。

  简案、贪而不仁。焉得有和。甲乙为是。

  动而后之

  甲乙。之、作人。志云。见人之举动而后随之。柔顺之态也。

  见人有亡常若有得

  赵氏云。少阴之人。少偏于阴。故少贪。然阴险之性。局量褊浅。故常存贼害之心。利人之失而忌人之得也。张云。即幸灾乐祸之谓。

  心疾而无恩

  马云。其心忌嫉而无恩。

  于于

  马云。于于、无争之意。张云。于于、自足貌。(出庄子疏)志同。

  志发于四野

  马云。事不畏人知也。赵氏云。放旷而肆志也。

  举措

  说文。措、置也。易系辞。举而措之。

  为事如常自用

  马云。为事止庸常也。自用者。即中庸之所谓愚而好自用也。简案如、而通。

  常无悔

  甲乙无常字。悔、作改。

  谛谛好自贵

  张云。谛谛、审而又审也。小有聪明。

  因而自贵。简案、玉篇。谛、审也。谛也。又谛、审也。后汉祭祀志。谛谛昭穆。尊卑之义。而集韵。谛、丁订注。与谛同。此以谛蹄为一字。可疑。

  无为惧惧

  (止)

  或与不争

  张云。心有所主。乃能不动。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无惧惧也。利欲不能入。富贵不能淫。是无欣欣也。君子之接人也。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是婉然从物也。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争之。

  谦谦

  甲乙作谦让。马云。易曰谦尊而光。

  谭而不治

  马云。无为而治也。张云同。简案、礼大戴。子张问入官修业。居久而谭。注。谓安纵也。

  阳明脉小而太阳脉大

  马云。胃小。故阳明之脉小也。肠大。故手太阳小肠之脉大也。张云。此其多阴少阳者。以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小肠为传送之腑。胃小则藏贮少而气必微少。肠大则传送速而气不蓄。

  阳气既少而又不蓄。则多阴少阳矣。必当审察而善调之。然其气少不能摄血。故多致血易脱。而气易败也。

  阳重脱者易狂

  马本。志本。阳、作阴。易、作阳。张云。阴气既少而复泻之。其阴必脱。故曰无脱其阴。而但可泻其阳耳。然阴不足者。阳亦无根。若泻之太过。则阳气重脱。而脱阳者狂。甚至阴阳俱脱。

  则暴死不知人也。赵氏云。无脱其阴。而泻其阳者。阳为阴之固也。若阴气重脱。则为阳狂。阳气生于阴中。

  阴重脱则阳亦脱。阴阳皆脱。则为暴死。潘楫医灯续焰云。观宣明五气篇、生气通天论、病能篇等。则狂病之为重阳。阳实明矣。灵枢通天篇亦云。阳重脱易狂。脱非阳脱。言重并于阳分。而若与阴脱离也。简案、腹中论曰。石之则阳气虚。虚则狂。此阳脱未必不狂也。

  赵改阴字。潘脱离之解。未为得焉。阳狂、史传多为佯狂之义。未知赵为何之谓。

  经小而络大

  (止)

  病不起也

  甲乙多阳下有而字。中气下有重字。张云。经脉深而属阴。络脉浅而属阳。故少阳之人。多阳而络大。少阴而经小也。血脉在中。气络在外。所当实其阴经。而泻其阳络。则身强矣。

  惟是少阳之人。尤以气为生。若泻之太过。以致气脱而疾。则中气乏而难于起矣。

  安容仪

  甲乙安下有其字。

  审有余不足

  甲乙审下有其字。余下有察其二字。

  五态之人尤不合于众者也

  张云。众人者。即前章阴阳二十五人之谓。与五态之人不同。故不合于众也。

  马云。甚黑。张云。色黑不明也。甲乙注云。音朕。简案、说文。、桑葚之黑也。集韵。

  直稔切音朕。污也。

  念然下意

  张云。意念不扬也。即上文下齐之谓。

  临临

  张云。临、下貌。马云。长大之貌。

  然未偻

  张云。言膝若屈。而实非伛偻之疾也。

  清然窃然固以阴贼

  马云。清然者。言貌似清也。窃然者。消沮闭藏之貌。虽曰清然窃然。实以阴险贼害为心。即上文所谓贼心者而始有此态也。张云。清然者。言似清也。窃然者。行如鼠雀也。固以阴贼者。残贼之心。坚不可破也。

  立而躁行而似伏

  张云。立而躁者。阴险之性。时多躁暴也。出没无常。行而似伏。、险同。

  简案、不似太阴之纯阴。故时有躁之态也。

  轩轩储储反身折

  马云。车之向前曰轩。轩轩然者。犹俗云轩昂也。储储者。挺然之意。若反其身而在后视之。则其似折。亦不检之态也。张云。储储、蓄积貌。盈盈自得也。反身折。言仰腰挺腹。其似折也。

  立则好仰

  (止)

  常出于背

  张云。立则好仰。志务高也。行则好摇。性多动也。志云。其两臂两手常出于背者。谓常反挽其手于背。此皆轻倨傲慢之状。无叉手掬恭之貌也。

  委委然

  (止)

  皆曰君子

  甲乙。愉愉、作衮衮。马云。委委然。安重貌。(诗君子偕老章有委委佗佗)随随然。不急遽也。然。尊严貌。(诗卷阿篇昂昂)愉愉然。和悦也。(论语云愉愉如也)htht然。周旋貌。(礼云周旋中规折旋中矩)豆豆然。不乱貌。君子者。有圣人以至成德之士。皆可以君子称也。(礼运云此大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盖指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又诗指文王为岂弟君子则圣人亦可以君子称也)张云。委委、雍容自得也。随随、和光同尘也。志云。htht、目好貌。豆豆、有品也。盖存乎人者。

  莫良于眸子。胸中正。故眸子然而美好也。简案、委委、张本于诗注为是。ht、玉篇好貌。正字通云。旧注音旋。目好貌。古通用。旋俗加目。字典引本经注云。目好貌。乃志注也。

  [卷六] 官能第七十三

  马云。官、任也。任其所能也。即本篇第七节。雷公有官能之问、故名篇。

  一纪

  张云。汇言也。志云。纪、纲也。

  司诵之

  简案、司、主也。言帝自主诵之也。

  血气多少

  马云。大义见素问血气形志篇。

  行之逆顺

  张云。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

  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皆谓之逆。

  出入之合

  诸本云。合、一作会。马云。自表而之里为入。自里而之表为出。张云。经气自内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

  谋伐有过

  马云。即其犯病而为有过者。则谋伐之。张云。知其出入。则可因过而伐之也。

  知解结

  马云。卫气篇曰。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

  气门

  马云。即气穴也。素问明有气穴论。凡穴皆可以气穴称。张云。即经络类。诸经标本气街之义。

  一曰手经为上。足经为下。气脉必由之处。是为门户。亦通。简案、生气通天论云。气门乃闭。王注。气门谓玄府也。所以发泄经脉营卫之气。故谓之气门也。盖本节所谓气门。与此自异。姑仍马注。

  四海

  马云。本经海论云。膻中为气之海。冲脉为血之海。胃为水谷之海。脑为髓之海。

  寒热淋露

  马云。或为寒热。或为淋露。疑即岁露篇之所谓遇岁露也。张云。淋于雨。露于风。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志云。寒热阴阳血气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下经曰。中焦出气如露。志又岁露篇注云。淋露寒热者。汗出而为寒为热也。简案、诸注未稳。当考神农本经。及名医别录各药主疗。言淋露者数条。

  曰女子血闭。淋露下血。(黄芩条)崩中淋露。(延胡索条)泄痢淋露。(浓朴条)风邪淋露。(狗脊条)伤中淋露。(白微并大豆条)多汗淋露。(白胶条)主淋露。(木香条)缪希雍狗脊疏云。气血不足。则风邪乘虚客之也。淋露者。肾气与带脉波任俱虚所致也。又浓朴疏云。淋露虽属下焦为病。然多因胃家湿热下流。此为下血淋露不已也。此说亦未允。盖淋露与淋沥同义。谓如淋下露滴。病经久不止。肘后方云。尸注大略。

  使人寒热淋沥。默默。不的知其所苦。医说引鸡峰方作寒热淋露。沉沉默默。外台云。劳极之病。吴楚谓之淋沥。可以见耳。九宫八风篇。淋露寒热。亦淋沥寒热之谓。

  以输异处

  马云。以其输穴。必皆异处。当审于经。调其脉气之往来。张云。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

  左右肢脉

  诸本。脉、作络。马云。即前经脉篇。所谓其支者其别者是也。志云。左注右而右注左。

  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简案、肢、即支字。马注为是。

  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

  马云。若虚与实邻。则知决虚实而通之。张云。邻、近也。近则易疑。

  疑则以似为是。冰炭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志云。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决而通之。

  犯而行之

  赵府本张本。犯、作把。正脉道藏熊本并云。犯、一作把。张云。邪客大络者。左注右。

  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缪刺也。志云。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简案、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出于王叔和。而古无其说。志误。

  阴阳不奇

  马云。人身阴阳。诸经相为配合。未尝有奇行者。能知各经之所起。张云。奇、不偶也。

  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志云。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

  审于本末

  (止)

  刺道毕矣

  马云。禁服篇云。审其本末。察其寒热。又终始篇云。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张云。本末、标本也。寒热阴阳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脉处也。官、任也。九针不同。各有所宜。

  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则刺道毕矣。

  明于五输

  马云。五脏有井荥俞经合之五俞。六腑有井荥俞原经合之六俞。然六腑之原并于俞。则皆可称为五俞也。徐疾者。针法也。(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是也)屈伸出入者。经脉往来也。(见邪客篇屈折逆顺之数)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泛言阴阳分而为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阴阳五行也。(如肺为阴大肠为阳肺为金肝为木之类)四时八风尽有阴阳者。指天道有阴阳五行也。(八风见九宫八风篇)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于明堂及各处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为五脏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并见五色篇)其色见于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经之寒温。张云。皮肤之寒者多阴。温者多阳。滑者多实。涩者多虚。简案、甲乙以知其所苦一句。接下文为针法。

  膈有上下

  (止)

  徐入之

  甲乙无在字。稀、作布。疏、作涿。注。太素作希而疏之。(案涿字书无考涿音斫击也义难叶)马云。膈有上下。(心肺居于膈上脾居中州肝肾居于膈下)必知其病气之所在。先得其经脉之道。然后可以用针。稀者针之少也。疏者针之阔也。(终始篇云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针也。留者久留其针也。

  引而去之

  张云。泄于下也。

  视前痛者

  马云。视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谓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志云。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

  留而补之

  张云。补中气可以拒之。志云。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

  从合泻之

  马云。从合穴以泻之。志云。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

  上气不足

  (止)

  积而从之

  张云。推而扬之。引致其气。以补上也。积而从之。留针随气。以实下也。

  火自当之

  (止)

  下陵三里

  马云。若阴阳皆虚。而针所难用。则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下陷。或寒过于膝。则取下陵三里以补之。(下陵三里穴即三里见本输篇)

  阴络所过

  (止)

  火所治之

  甲乙。作火之所治。马云。又有阴络所过。为寒留止。或寒入于中。则必推其针而行以散之。又有经脉陷下者。则惟灸当之。(经脉篇云陷下则灸之禁服篇云陷下则徒灸之徒但也)又有络脉结而坚紧者。亦用灸以治之。

  不知所苦

  (止)

  针论毕矣

  张云。寒邪在肌肉血脉之间。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当灸两跷之下。

  即足太阳申脉。足少阴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数阳。女子数阴。(见脉度篇)若男阴女阳。则反用矣。故为良工之所禁。调经论亦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与此法同。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

  马云。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论。服、事也。诗小雅。六月篇云。共武之服。

  大雅板篇云。我言维服。

  上视天光下司八正

  马云。上视天光。即八正神明论之所谓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生无泻。

  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论之所谓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出九宫八风篇)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亦已使候司。

  辟奇邪

  马云。辟、当作避。张云。辟、避同。

  观百姓

  张云。兼人己而言也。简案、汉宣帝纪。观以珍宝。师古注。观、示也。

  是得天之露

  (止)

  乃言针意

  张云。天之风雨不时者。皆谓之露。岁露论曰。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岁之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闵士先云。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简案、闵说恐非也。乃言针意一句。马志接下节。亦非。

  法于往古

  (止)

  若神仿佛

  马云。此节与八正神明论。大义亦相同。

  邪气之中人也

  (止)

  莫知其情

  止邪之中人也微。诸本。止、作正。此本误。当改。张云。邪气言虚邪也。

  虚邪之中人也甚。故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见于色。而不知于身。此节与八正神明论互有发明。

  所当参阅。又此数句。与邪气脏腑病形论同。

  是故上工之取气

  (止)

  所取之处

  马云。八正神明论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上工论气不论形。所以预取其气。而早救其萌芽。彼下工则反是矣。

  泻必用员

  (止)

  气出乃疾

  八正神明论。甲乙。员、作方。马云。遥、摇同。解、懈回。员、当作方。张云。员、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夺也。遥、摇同。用针员活而迎夺之。则气出乃疾。故可以泻。闵士先云。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

  补必用方

  (止)

  无志其神

  八正神明论。甲乙。方、作员。马云。方、当作员。张云。方即端正安静之谓。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察穴于肌表也。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用针之枢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候气之诚确也。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出针之防护也。(离合真邪论曰推阖其门令神气存)真气得存。故可以补。用针之要。无忘其神者。总结前文而言。(小针解曰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按、补泻方员。义与八正神明论之文。似乎相反。然详求其意。各有发明。不可谓其误而忽也。

  官能

  闵士先云。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盖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已不与于其间。而总司其成也。

  可使传论

  张云。如开导劝戒。解疑辨正之属。皆所谓传论也。

  语徐

  (止)

  兼诸方

  张云。语徐者不苟。安静者不乱。手巧者。轻重疾徐有妙。心审谛者。精思详察无遗。故可胜是任。

  缓节

  (止)

  行气

  张云。导引者。但欲营运血气。而不欲有所伤也。故惟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乃胜是任。其义可知。今见按摩之流。不知利害。专用刚强手法。极力困人。开人阙节。走人元气。莫此为甚。病者亦以谓法而所当然。即有不堪勉强忍受。多见强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适以增害。用若辈者。

  不可不为知慎。

  疾毒

  (止)

  咒病

  张云。人之恶口毒舌者。亦由禀赋。诸无所利。而独利于唾咒疾病。

  爪苦

  (止)

  抑痹

  张云。按积抑痹。亦上文导引行气之属。然积坚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术若相类。而用有轻重也。

  非其人勿传

  张云。气交变大论曰。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

  手毒者

  (止)

  如故也

  马云。试以按龟之法。则其手之甘毒自别矣。盖遇人之手有凶有善。犹用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即苦也。张云。龟能运任脉。其息以耳。而导引伏气。所以灵而多寿。不易于死。

  故可用此以验人手之毒与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谓。简案、邦俗云。苦手者弄蛇。蛇畏缩不敢啮人。

  岂手毒之谓欤。

  [卷六] 论疾诊尺篇第七十四

  诸本无篇字。

  独调其尺

  马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盖脉在内。肉在外。内外相应。故审其脉。验其肉。而病形自定也。愚谓诊人脉时。惟臂至尺泽可验。难以周身知之。故止以尺言也。

  视人之目窠上

  (止)

  风水肤胀也

  马云。痈、壅同。、窈同。张云。目窠、目下卧蚕处也。痈、壅也。

  即新起微肿状。颈脉、人迎脉也。而不起。按之有窝也。是即风水肤胀之外候。风水义见评热病论。肤胀义见水胀篇。简案、此一节。与诊尺之义不相干。疑是他篇错简。

  尺肤滑其淖泽者

  志云。津液淖泽于皮肤。故尺肤滑其淖泽者。知风在于皮肤。而鼓动其津液也。

  解

  甲乙。下有也字。张云。尺肉弱者。肌必消瘦。肉瘦阴虚。当为解。解者。身体因倦。

  故欲安卧。简案、安卧下句。

  安卧脱肉者寒热不治

  简案、安卧脱肉。为阴阳亏败。乃寒热虚劳之候也。故不治。诸注恐非。

  泽脂

  马云。润泽如脂膏者。真为风也。张云。即前淖泽之谓。风者阳气。阳在肌肤。故滑而泽脂。

  尺肤涩者

  张云。尺肤涩者血少。血不能营。故为风痹。

  水饮也

  脉经。、作淡。张云。如枯鱼之鳞。干涩甚也。以脾土衰而肌肉消。水得乘之。是为饮。又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肝脉涩甚为溢饮。饮同。

  尺肤热甚

  (止)

  病且出也

  脉经。甲乙。病且、作汗且。张云。尺肤热者。其身必热。脉盛躁者。阳邪有余。故当为温病。若脉虽盛而兼滑者。是脉已不躁。而正气将复。故不久当愈。出、渐愈之谓。简案、病且作汗且。义尤通。

  尺肤寒者

  甲乙。其、作甚。小、作急。张云。肤寒脉小。阳气衰也。故为泄为少气。

  尺肤炬然

  (止)

  亦寒热也

  脉经。炬、作。甲乙。炬然、作烧炙人手四字。脉经。甲乙。久大、作久持。张云。炬然、火热貌。或先热而后寒。或先寒而后热。皆寒热往来之候。简案、集韵。炬、束苇烧也。

  肘所独热者

  (止)

  胃中有寒

  甲乙。肘后粗、作肘后廉。马云。人之手自曲池以上为肘。自曲池以下为臂。肘在上。应腰以上。手臂在下。应腰以下。张云。肘、臂之节也。肘前、内廉也。手三阴之所行。故应于膺前。肘后、外廉也。手太阳之所行。故应于肩背。肘下为臂。臂在下故应腰腹。肘后粗以下三四寸。谓三里以下。内关以上之所。此阴分也。阴分有热。故应肠中有虫。掌中者三阴之所聚。故或热或寒。皆应于腹中鱼上。脉青胃之寒也。经脉篇亦曰。胃中寒。手鱼之脉多青矣。志云。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

  腰以下热。此诊尺肤以候形身之上下。故与脉候之上下。反其诊也。肘前乃手厥阴之尺泽处。肘后乃手少阳之天井处。盖以两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也。夫所谓肘所手所者。论手臂之背面。

  臂中掌中鱼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为阳。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阴。故候腰腹肠胃之内。即尺外以候季胁。

  尺里以候腹中之大义(出脉要精微论)相同也。简案、手所。即下文所谓臂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此乃与上文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义相同。而肘后粗以下三四寸。乃上文手所之地。后乃应背面。而云肠中有虫。则似与上文所指上下前后相乖错可疑。经脉篇云。胃中寒。手鱼之脉多青矣。

  尺炬然热

  (止)

  立死

  甲乙。脉经。作尺肤然热。志云。尺炬然热。人迎大者。三阳之气偏盛也。故当主夺血。夫皮肤为阳。血脉为阴。尺坚大脉小甚者。阳盛而阴绝于外也。少气有加者。阳盛而阴绝于内也。

  简案、脉经作尺紧人迎脉小甚则少气。色白有加者立死。此盖与尺炬然热者相反。阳绝之候。

  目赤色者

  (止)

  病在胸中

  张云。五脏六腑。目为之候。故目之五色。各以其气而见本脏之病。脾应中州。

  胸中者。脾肺之部也。志云。前节视目窠以知皮肤之水。此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皆从外以知内也。胸中、膈中也。黄色不可名者。色黄而有黑白青赤之间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故所见之色若是。

  诊目痛

  (止)

  少阳病

  张云。足太阳经为目上纲。(出经筋篇)故赤脉从上下者。为太阳病。足阳明经为目下纲。(出经筋篇)故赤脉从下上者。为阳明病。足少阳经外行于锐之后。故从外走内者。为少阳病也。

  诊寒热

  (止)

  三岁死

  张云。此邪入阴分。而病为寒热者。当反其目以视之。中有赤脉。形如红线。下贯瞳于。因其多少。以知其死之远近也。寒热篇文与此同。但彼专言瘰之毒发为寒热。此节单以寒热为言。理则同也。

  诊龋齿

  (止)

  在上下热

  张云。齿痛曰龋。上齿属手阳明大肠经。下齿属足阳明胃经。故按其阳脉之来有过者。必为独热。其脉在左右上下。则病热亦分左右上下也。张云。其脉太过者。其经必独热。

  诊血脉

  (止)

  皆见者寒热

  志云。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脉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身痛面色微黄

  (止)

  不嗜食

  马云。平人气象论云。溺黄赤。安卧者黄胆。已食如饥者胃疸。张云。

  黄胆、黄病也。疸有阴阳。脉小而涩者为阴疸。阴疸者。脾土弱也。故不嗜食。

  人病

  (止)

  病难已也

  张云。气口候阴。人迎候阳。故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此阴阳表里之分也。若寸口人迎。大小浮沉相等者。非偏于阴。则偏于阳。此病之所以难已。五色篇与此稍同。

  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

  马云。此与平人气象论所云相同。简案、王注平人气象云。盖指心经之脉。即神门穴也。其说甚善。马张为左寸。志为两手之少阴肾脉。并非古之义也。马又以妊之为男子。亦误。

  婴儿病

  (止)

  必死

  马云。头毛逆上。则血枯而不润。如草之枯者相似。故以死拟之。然曰病。则无病之时。尤宜忌也。志云。婴儿者。始生之儿。婴儿之头毛。从先天而生。毛发者血之余。少阴精血之所生也。

  发复下垂。以应人之血气。从下而升。复从巅而下。若发上逆。是惟升而无降矣。升降息。故不免于死亡。千金云。小儿发逆上。啼哭面暗色不变。是痫候。

  耳间青脉起者掣痛

  脉经。掣、作。甲乙作腹痛。张云。耳者少阳胆之经。青者厥阴肝之色。

  肝胆本为表里。

  青主痛。肝主筋。故为掣痛。马云。为身中牵掣而痛也。简案、千金云。耳后完骨上有青络盛。卧不静。是痫候。青脉刺之。令血出也。以此推之。掣、通。掣痛谓掣。腹痛即痫病之候也。

  大便亦辨

  (止)

  泄易已

  脉经。甲乙。赤、作青。甲乙泄易已之泄。作者字。并是。马云。办、按海篇。瓣、得苋切。瓜瓠瓣。则赤辨当作瓣。张云。赤办者。血秽成条成片也。赤办飧泄。火居血分。若脉小而手足寒。是为相反。所以难已。若止于飧泄而无赤办。非火证也。脉虽小而手足温。以脾主四肢。而脾气尚和。

  所以易已。办、当作瓣。瓜瓣之类也。简案、赤、作青。为是。盖小儿有便青乳瓣完出者。即青瓣也。此虚寒之候。故手足寒难已。瓣、说文。瓜中实也。当据马注而改之。志云。辨别也。大便亦辨者。谓黄赤之间别也。

  义难通。

  四时之变

  (止)

  谓四时之序也

  马云。此节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第九节大义相同。张云。阴阳之气。

  极则必变。故寒极则生热。热极则生寒。此天地四时消长更胜之道也。瘅、音丹。即温热之病。

  [卷六] 刺节真邪篇第七十五

  诸本无篇字。马云前论刺有五节。后论有真气有邪气。故名篇。

  二曰发

  甲乙。、作蒙。下文并同。

  振埃者

  (止)

  相倾移也

  张云。振埃者。犹振落尘埃。故取其外经。可以去阳病也。发者。犹开发。故刺其腑输。可以治腑病也。去爪者。犹脱去余爪。故取关节肢络。可以治血道不通之病也。彻衣者。

  犹彻去衣服。故当尽刺诸阳之奇输也。解惑者。犹解其迷惑。故在尽知阴阳。调其虚实。可以移易其病也。志云。奇输者六腑之别络也。

  愤

  甲乙作愤。是。志本同。

  大气逆上

  志云。大气、宗气也。阳气大逆。故愤肩息。大气逆上。故喘喝坐伏也。简案、千金奔气汤。治大气上奔。胸膈中诸病。发时迫满。短气不得卧。剧者欲死。盖此证也。

  坐伏

  马云。坐伏不常。

  病恶埃烟kt不得息

  甲乙。恶埃烟kt四字。作咽噎二字。是。张云。如埃如烟。kt不得息。

  kt、古噎字。简案、张注未允。当从甲乙玉篇。kt、音噎。食不下也。说文。饭窒也。辨脉篇云。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kt。

  天容

  志云。手太阳小肠之经。刺之以通阳气之逆。

  穷

  马云。穷屈胸痛。张云。、音屈。不伸也。志云。者语塞也。

  廉泉

  马云。系任脉经穴。志云。通肾脏之逆气。

  无过一里

  甲乙作深无一里。注云。里字疑误。马云。无过人行一里。

  发

  马云。礼。仲尼燕居篇云。于太子昭然若发。注云。若目不明。为人所发。而有所见也。

  于日中刺其听宫

  甲乙。日上有白字。马云。手太阳小肠经之听宫穴。张云。日中、阳王气行之时也。

  中其眸子

  张云。其脉与目相通。故能中其眸子。刺之而声应于耳。乃其穴也。志云。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听宫。尚疾于发目之。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简案、眸、说文。目童子也。孟子云。存乎人者。

  莫良于眸子。志以为耳中之珠者何。

  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

  张云。此验声之法也。刺其穴以手坚按鼻孔。而疾为偃卧。其声则应于针也。志云。疾偃其声。闭其口窍也。简案、志注近是、盖偃、ht通。

  ht、怒腹也。又作。巢源有小儿啼候。玉篇。体、怒腹也。

  此所谓

  (止)

  相得者也

  马云。此所谓彼虽弗见所为。而不必以有目以为视。吾能见而取之。真有神明相得之妙也。张云。谓病无形见。有不必相见而取者。真有神明相得之妙也。

  刺节言去爪

  (止)

  津液之道也

  甲乙。爪、作衣。下同。肢胫、作股。无管以二字。垂、作睾。张云。腰脊所以立身。故为身之大关节。肢胫所以趋翔。故为人之管。管、键也。茎垂者。前阴宗筋也。命门元气盛衰。具见于此。故为身中之机。精由此泄。故可以候阴精而为津液之道也。志云。手足肢胫之骨节。人之管以趋翔。盖津液淖泽于肢胫。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肢能如翼之翔也。简案、荀子儒效篇。圣人也者。道之管也。注。管、枢要也。

  故饮食不节

  (止)

  命曰去爪

  甲乙。溢、作流。血道、作水道。日大不怵、作炅不休息。常、作裳。

  诸本不怵、作不休。此本误。当改。张云。饮食不节。病在太阴阳明。喜怒不时。病在少阴厥阴。故其津液内溢。则下留于睾。为日大不休。不可蔽匿等证。盖即疝之类。治之者当察在何经。以取其关节肢络。故命曰去爪者。犹去其赘疣也。睾、音高。阴丸也。楼氏云。内经刺久疝共四法。其一节。此篇文所谓铍石取睾囊中水液者是也。其法今世人亦多能之。睾丸囊大如斗者。中藏秽液。必有数升。信知此。出古法也。铍针如刀状。马云。荥然有水。凝蓄不行。集韵云。荥、小水貌。

  内热相搏

  甲乙。作两热相薄。

  外畏绵帛近

  (止)

  又不可近席

  甲乙。作衣热不可近身。

  身热不可近席。

  腊干

  甲乙作ht一字。注。黄帝古针经。作稿腊。(检字书ht字无考)

  饮食不让美恶

  甲乙。作欲饮二字。张云。滋味不能辨也。

  取之于其天府大杼

  (止)

  疾于彻衣

  甲乙。稀、作。张云。天府、手太阴经穴。大杼、中膂俞。俱足太阳经穴。刺此皆可以去热。又补足太阴脾经。手太阴肺经。以出其汗。热去汗出而病除。其速有如彻衣。此盖伤寒邪热之类也。志云。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输。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使膀胱所藏之津液。外濡于皮毛。又刺太阳经之中膂。通津液。上滋于心脏。以去其热。肺主皮毛。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故当补足手太阴。

  以出其汗也。简案、甲乙载之六经受病发热。伤寒热病篇。张注。有所据。

  大风在身

  (止)

  甚于迷惑

  张云。风邪在身。血脉必虚。正不胜邪。故为轻重倾侧等病。以其颠倒无常。

  故曰甚于迷惑。此即中风之类也。马云。其虚者为不足而轻。其实者为有余而重。大体当倾侧宛伏。虽四方上下。皆已反复颠倒。简案、宛、郁同。甲乙载之阳受病发风篇。张注为是。

  有容大者有狭小者

  甲乙。无容字狭字。

  五章

  马云。汉史约法三章。犹言五事也。张云。五条也。

  痹热

  诸本作瘅热。张独作痹。误。

  凡刺痈邪

  (止)

  泻之

  甲乙。脆、作越。过痈者。作遇痈所者四字。马云。陇、隆同。生气通天论。有日中而阳气隆。本经营卫生会篇。作陇。古盖陇隆互用。道去声。此承上文而言。肿聚散亡之法也。凡刺痈邪。

  无迎其气之来隆。所谓避其来锐者是也。如易风俗。如移性情相似。须缓以待之。若不得脓。则揉以脆之。导以行之。去其痈肿之乡。

  彼当不安处所。乃自散亡矣。凡诸阴阳经之有病生痈者。取其本经之输穴以泻之。如手太阴输穴太渊之类。张云。脆、柔脆溃坚之谓。凡痈毒不化则不得脓。故或托其内。或温其外。或刺以针。或灸以艾。务化其毒皆脆。

  道更行也。乡、向也。安、留聚也。去其毒瓦斯所向。不使安留处所。乃自消散矣。故于诸阴经阳经。但察其过于壅滞者。皆当取输穴以泻其锐气。是即所谓去其乡也。简案、志云。气壅而肿。非痈脓也。又云。脆道、肌肉之理路也。并非。

  凡刺大邪

  (止)

  刺诸阳分肉间

  甲乙作凡刺大邪用锋针。曰剽、作标。通、作道。肌肉上有于字。无亲字。反其真、作乃自直道四字。张云。大邪、实邪也。邪气盛大。难以顿除。日促小之。自可渐去。去其有余。

  实者虚矣。此释上文。大者必去也。剽、砭刺也。通病气所由之道也。针无妄用。务中其邪。邪正脉色。必当亲切审视。若以小作大。则反其真。盛大实邪。多在三阳。故宜刺诸阳分肉间。简案、剽、砭刺也。出说文。

  凡刺小邪

  (止)

  刺分肉间

  甲乙。日、作曰。费作贵。马云。费、废同。张云。小邪、虚邪也。虚邪补之。则正气日大。而邪自退也。不足而补。乃可无害。若泻其虚。斯不免矣。此释上文小者益阳也。迎之界者。

  迎其气行之所也。先补不足之经。后泻有余之经。邪去正复。则远近之真气尽至。邪气不得外侵。则必费散无留矣。小邪随在可刺。故但取分肉间也。志云。侵、渐进也。费、用也。

  凡刺热邪

  (止)

  病乃已

  甲乙。热邪下有用针三字。苍、作沧。开通、作开道。道下有平字。马云。

  此承上文。而详言瘅热消灭之法也。凡刺热邪。其热盛则神志外越。而意气苍茫。若出游不归。乃欲无病。当开辟之。张云。

  越、发扬也。苍、卒疾也。出游、行散也。归、还也。凡刺热邪者。贵于速散。散而不复。乃无病矣。开通壅滞。辟其门户。以热邪之宜泻也。简案、苍、作沧为是。沧、说文。寒也。枚乘传。欲汤之沧。一人吹之。百人扬之。无益也。刺热邪。宜发越而沧之也。

  凡刺寒邪

  (止)

  其气存也

  日以温、甲乙。日、作曰。马志。温、作除。非。甲乙。来、作去。其气、作真气。张云。温者温其正气也。徐往徐来。欲和缓也。致其神者。致其阳气。则寒邪自除。此释上文。

  寒痹益温也。补其虚则门户闭而气不泄。故虚实可调。真气可存。此邪寒之宜温也。志云。上节论开辟门户以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刺痈者

  (止)

  用毫针也

  马云。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针。各有所宜用也。九针论。五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故此曰。刺痈者用铍针。又四曰锋针。主痈热出气。故此曰刺大者用锋针。又六曰圆利针。主取远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圆利针。一曰针。主热在头身。故此曰刺热者用针。又七曰毫针。主寒热。痛痹在络。故此曰刺寒者用毫针。

  介按、考痈疽刺法。其轻重徐疾。自有一定。在人心度量用之。不可乱施。盖皮薄针深。反伤好肉。肉浓针浅。毒又难出。大抵肿高而软者在肌肉。针四五分。肿下而坚者在筋脉。针六七分。肿平肉色不变者。附于骨也。宜针寸许。若毒生背腹肋胁等处。宜扁针斜入。以防透膜。针既透脓。视疮口必有脓意如珠。斯时欲大开口。则将针斜出。欲小开口。则将针直出。所谓逆而夺之。顺而取之也。

  解论

  张云。解结之论也。人与天地相参应。必知其道。斯可与言解结矣。

  下有渐洳上生苇蒲

  张云。渐洳、伏泉也。下有渐洳。则上生苇蒲。内外之应。理所皆然。人之表里。可察盛衰。亦犹是也。志云。渐洳、濡湿之地。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则知气有多少矣。简案、志注甚凿。以苇蒲为一物。非也。然渐洳之解。为是。洳、说文作ht。渐湿也。诗。魏风。彼汾沮洳。集韵。渐洳、湿貌也。

  血气减

  甲乙。减、作盛。

  热则滋雨而在上

  马云。暑热则地气上蒸。而滋雨气在于上。所以物之气。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当少汁。

  治厥者

  (止)

  以解结者也

  张云。此治厥之法。倘天时未温。而必欲用针。则必藉火气以熨调其经。

  凡掌腋肘脚项脊之间。皆溪谷大节之交会。故当熨之温之。则火气通而血脉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卫气浮也。故可刺而平之。坚紧者。邪气实也。故当破而散之。厥逆除而宗气下。乃可止针矣。结者邪之所聚。刺去其邪。即解结之谓也。

  用针之类

  (止)

  弗能取之

  甲乙。留于海、作留积在海。张云。凡用针者。必在调气。人受气于谷。

  故气积于胃。然气义有三。曰营气。曰卫气。曰宗气。清者为营。营在脉中。浊者为卫。卫在脉外。故各行其道也。宗气、大气也。大气者。留止于上下之气海。其下者。蓄于丹田。注足阳明之气街。而下行于足。其上者。积于胸中。出于息道而为呼吸。凡此三者。皆所谓气。当各求其属而调之者也。(按气街义如卫气篇曰知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当与此参阅)厥者逆也。阴寒之气也。

  厥逆在足。则阳道不行。故宗气不下。而血脉凝滞。不以火温。不能取也。

  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

  马云。视其气之来应而动者。然后取其穴而下针焉。斯可也。张云。

  视其气之应手而动者。其微其甚。则虚实可知。然后用法取之。而气自下矣。

  六经调者

  (止)

  解结也

  甲乙。视而泻之下。有通而决之一句。马云。手足各有三阴三阳。谓之六经也。六经之脉各调和者。谓之不病。内有一经之脉。上实下虚而不通。此则足经之气。厥逆而上。故上实而下虚。其在外必有横络之脉。盛加于大经之中。令其不通。乃视之可见者也。当视而泻之。此亦所谓解结之法也。

  上寒下热

  (止)

  上之者也

  甲乙注。一本合、作冷。张云。上寒下热者。阳虚于上。而实于下也。当先刺项间。足太阳经大杼、天柱、等穴。久当其针而补之。仍温熨肩项之间。候其气至。上热与下相合。乃止其针。此所谓推其下者。而使之上也。

  上热下寒

  (止)

  下之者也

  甲乙。陷之、作陷下。马云。凡上热下冷者。视其下脉之虚而陷之于经络者补之。使上之气下乃止。此其热在于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谓引而下之之法也。

  大热遍身

  (止)

  散之者也

  甲乙。因其、作因令。诸本。切之、作切推。马志与此本同。甲乙作切推之下。至缺盆中。马云。上文上寒下热。上热下寒。其热非遍身者也。今大热遍身。狂而闻见言语。以无为有。

  则热之极也。足阳明经多气多血。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当视其足阳明之大络取之。虚则补之。血而实者则泻之。

  又必因病患偃卧之际。医工居其头前。以两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挟其颈之动脉而按之。即人迎、大迎、处也。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

  下至缺盆之中而后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之法也。张云。盖三阳在头。故可独取人迎。而推散其热也。卷、同。

  一脉

  张云。犹言一经也。

  真气者

  (止)

  充身也

  甲乙。谷上有水字。张云。真气即元气也。气在天者。受于鼻而喉主之。在水谷者。入于口而咽主之。然钟于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气。成于已生之后者。曰后天之气。气在阳分即阳气。在阴即阴气。在表曰卫气。在里曰营气。在脾曰充气。在胃曰胃气。在上焦曰宗气。在中焦曰中气。在下焦曰元阴元阳之气。皆无非其别名耳。

  正气者

  (止)

  非虚风也

  甲乙。无来非实风又五字。虚风注太素云。非灾风也。志云。正气者大块噫气。

  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张云。从一方来。谓太一所居之方也。风得时之正者。是为正风。然正风实风。本同一方。而此曰非实风者。以正风之来徐而和。故又曰正气。实风之来暴而烈。故与虚风对言也。按岁露篇曰。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此虚风实风之谓也。

  邪气者

  马云。如冬居叶蛰之宫。而风自后来者是也。大义见岁露篇。

  合而自去

  甲乙无合字。张云。谓邪与正合而正胜之。故自去也。闵士先云。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

  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洒淅

  甲乙作凄索。张云。寒栗也。

  阳胜者

  (止)

  搏于皮肤之间

  张云。若与卫气相搏。阳胜则热。阴胜则寒。皆邪气也。何独曰寒则真气去。去则虚。

  盖气属阳。人以气为主。寒胜则阳虚。所重在气也。阳气既虚。则阴寒搏聚于皮肤之间矣。简案、马以阳经之气胜阴经。阴经之气胜阳经释之。且以寒则真气去。去则虚云云。按下文为行则为痒之所因。并非也。

  其气外发

  (止)

  为不仁

  甲乙行上有微字。留上有气字。摇气、注云。一本作淫气。诸本为痹、作则痹。

  马志与原文同。张云。邪之在表者。其气外发。或腠理开。则汗为不敛。或毫毛动摇。则毛悴而败。或气往来行。则流而为痒。或邪留不去。则痛而为痹。若卫气受伤。虚而不行。则不知痛痒。是谓不仁。简案、张摇下句。然不若作淫气。义易通。

  虚邪偏容于身半

  (止)

  脉偏痛

  甲乙。虚、作淫。容、作客。简案、中风偏枯之所因。的在于此。续命诸汤。立方之皆。亦本于此。

  骨蚀

  马云。骨有所损也。张云。其最深者。内伤于骨。是为骨蚀。谓侵蚀及骨也。简案、骨蚀未详。

  岂谓多骨附骨等之疽欤。

  有所疾前筋筋屈

  甲乙无一筋字。楼氏云。前筋二字。衍文也。筋当作结。简案、今从楼说。

  筋溜

  甲乙。溜、作瘤。张云。有所疾前筋。谓疾有始于筋也。筋之初着于邪。则筋屈不得伸。若久居其间而不退。则发为筋溜。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结聚于筋也。即赘瘤之属。下仿此。简案、刘熙释名云。瘤、流也。血气聚所生瘤肿也。陈氏外科正宗云。筋瘤者。坚而色紫。垒垒青筋。盘曲甚者。结若蚯蚓。

  肠溜

  甲乙作肠疸。注。肠、一本作疡。张云。留而不反。则蓄积于中。流注于肠胃之间。乃结为肠溜。简案、肠溜、他书未见详论其证者。俟考。甲乙肠疽亦同。

  昔瘤

  张云。其有久者。必数岁而后成也。然其始也。按之虽柔。或上或下。已有所结。及其久也。

  气渐归之。津液留之。复中邪气。则易于日甚。乃结为昔瘤。昔瘤者。非一朝夕之谓。简案、即宿瘤也。

  骨疽

  张云。又有按之而坚者。其深中骨。是气因于骨而然。骨与气并。其结日大。名为附骨疽也。

  简案、骨疽不言有脓。此似指骨瘤而言。陈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坚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坚贴于骨。

  肉疽

  张云。又有结于肉中者。则宗气归之。宗、大也。以阳明之气为言。邪留为热。则溃腐肌肉。

  故为脓。无热则结为粉浆之属。聚而不散。是为肉疽。简案、无脓而谓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陈氏云。

  肉瘤者。软若绵。硬似馒。皮色不变。不紧不宽。终年只似覆肝

  凡此数气者

  (止)

  有常名也

  张云。虽有常名。而发无常处。无常处则形证亦无常矣。此所以变化无常也。

  楼氏云。此皆虚邪中人为病。弗去而久留着。故积岁累月。而成疽瘤也。

  [卷六] 卫气行篇第七十六

  诸本无篇字。

  出入之合

  甲乙。合、作会。马云。或出阳经以入阴经。或出阴经以入阳经也。

  日有十二辰

  (止)

  阴主夜

  张云。十二辰。即十二支也在月为建。在日为时。天象定者为经。

  动者为纬。子午当南北二极。居其所而不移。故为经。卯酉常东升西降。列宿周旋无已。故为纬。天分四面。

  曰东西南北。一面七星。如角亢氐房心尾箕。东方七宿也。斗牛女虚危室璧。北方七宿也。

  奎娄胃昴毕嘴参。西方七宿也。井鬼柳星张翼轸。南方七宿也。是为四七二十八星。房在卯中。昴在酉中。故为纬。虚在子中。张在午中。故为经。自房至毕。其位在卯辰巳午未申。故属阳而主昼。自昴至尾。其位在酉戌亥子丑寅。故属阴而主夜。

  故卫气之行

  (止)

  周于五岁

  甲乙。岁、作藏。张云。卫气之行于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于身。天之阳主昼。阴主夜。人之阳主腑。阴主脏。故卫气昼则行于阳分二十五周。夜则行于阴分二十五周。阳分者。言表言腑。阴分者。言里言脏也。故夜则周于五脏。岁、当作脏。误也。志亦改作脏。

  是故平旦阴尽

  (止)

  至小指之端

  甲乙。作阴气尽。诸本足太阴、作足太阳。此本误。当改。张云。此下言卫气昼行阳分。始于足太阳经。以周六腑而及于肾经。是为一周。太阳始于睛明。故出于目。然目者宗脉之所聚。凡五脏六腑之精阳气。皆上走于目而为睛。故平旦阴尽。则阳气至目而目张。目张则卫气由睛明穴。

  上头循项。下足太阳经之分。循背下行。以至足小趾端之至阴穴也。

  其散者

  (止)

  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

  甲乙无锐二字。及间字。手太阴诸本作手太阳。当改。张云。散者散行者也。卫气之行。不循经相传。故始自目内。而下于足太阳。其散者。自目锐而行于手太阳也。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少泽穴也。

  其散者

  (止)

  注小指次指之间

  张云。此自太阳行于足手少阳也。目锐。足少阳瞳子也。足小趾次趾之间。窍阴穴也。

  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

  (止)

  入五指之间

  甲乙。五指上有足字。楼氏云。分侧二字。衍文也。其下当有其散者三字。

  张云。分侧当作外侧。小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手少阳关冲穴也。别者以上至耳者。此自少阳而行于手足阳明也。合于颔脉。谓由承泣颊车之分。下注足阳明经。五指当作中指。谓厉兑穴也。

  其散者

  (止)

  故为一周

  甲乙。耳下下无一下字。楼氏云。下行阴分。下当作上。汪云。大指当作次指。

  张云。手阳明之别者入耳。故从耳下行本经。大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商阳穴也。其至于足也。以下者。自阳明入足心。出内踝者。由足少阴肾经以下行阴分也。少阴之别为跷脉。跷脉属于目内。故复合于目。交于足太阳之睛明穴。此卫气昼行之序。自手足六阳而终于足少阴经。乃为一周之数也。愚按、卫气之行。昼在阳分。

  然又兼足少阴肾经。方为一周。考之邪客篇亦曰。卫气者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尝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然则无论昼夜。皆不离于肾经者何也。盖人之所本。惟精与气。气为阳也。阳必生于阴。精为阴也。

  阴必生于阳。故营本属阴。必从肺而下行。卫本属阳。必从肾而上行。此即卫出下焦之义。而肾属水。水为气之本也。故上气海在膻中。下气海在丹田。而人之肺肾两脏。所以为阴阳生息之根本。

  日行一舍

  (止)

  与十分身之八

  甲乙。一周上有于身二字。张云。此下言卫气营运之数也。天周二十八舍。而一日一周。人之卫气。昼夜凡行五十周。以五十周为实。而用二十八归除之。则日行一舍。卫气当行一周。与十分身之七分八厘五毫有奇为正数。此言一周。与十分身之八者。亦如天行过日一度。而犹有奇分也。

  奇分义见后。舍、即宿也。按太史公律书。及天官等书。俱以二十八宿作二十八舍。曰舍者。为七政之所舍也。

  日行二舍

  张云。日行二舍。人气当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五分七厘一毫有奇为正数。云十分身之六者。有奇分也。后仿此。

  日行三舍

  张云。人气当行五周。与十分身之三分五厘七毫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四舍

  张云。人气当行七周。与十分身之一分四厘二毫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五舍

  张云。人气当行八周。与十分身之九分二厘八毫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六舍

  张云。人气当行十周。与十分身之七分一厘四毫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七舍

  楼氏云。在身二字。衍文。张云。人气当行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四分九厘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此一面七星之数也。简案、在身二字。诸本并有之。然推前后文例。必是衍文。

  日行十四舍

  (止)

  阴受气矣

  张本十分身之四字。作二注云。日行七舍为半日。行十四舍。则自房至毕为一昼。人气当行二十五周为正数。今凡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则每舍当余一厘四毫有奇为奇分。合十四舍而计之。共得十分身之二。是为一昼之奇分也。昼尽则阳尽。阳尽则阴受气而为夜矣。简案、马志于日行舍数。细分而释之。然张注觉明备。故姑仍之。

  为周

  甲乙。周上有一字。张云。此言卫气夜行阴分。以相克为序。故肾心肺肝脾。相传为一周。而复注于肾也。

  行于阴脏

  甲乙。阴脏、作身一字。注一云阴脏。马云。阴脏者。诸阴经也。

  复合于目

  张云。卫气行于阴分。二十五周则夜尽。

  夜尽则阴尽。阴尽则人气复出于目之睛明穴。而行于阳分。是为昼夜五十周之度。

  阴阳一日一夜

  (止)

  奇分不尽故也

  甲乙。合有、作舍于。十分藏之二、作十分藏之四。注云。一作二。上文十分藏之八。此言十分藏之四。疑有误。简案、上文如阳行则云十分身之四。(张改作二盖根据十分藏之二而改之欤然至十分身之四则顺文释之殆为可疑)以此推之。阳经阴经。宜无参差。甲乙作四。似是。张云。前日行十四舍。人气行二十五周为半日。凡得奇分者十分身之二。故此一昼一夜。日行二十八舍。人气行五十周。合有奇分者。在身得十分身之四。在脏得十分藏之二。所谓奇分者。言气有过度不尽也。故人之起卧。

  亦有早晏不同耳。楼氏云。右卫气之行昼行阳。则目张而寤。夜行阴则目瞑而寐。谨案、此节言平旦阳气之出目。而下行于手足三阳也。皆一时分道并注。非有先后次第也。此经篇末。言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者。则是先下太阳究竟。然后下少阳。候少阳究竟。然后下阳明。候阳明究竟。方上行阴分。大与此节矛盾。盖衍文也。

  不以期

  甲乙作无已其。是。

  分有多少

  马云。春分后日长。秋分后日短。

  以平旦为纪

  张云。阴阳所交之候也。

  水下百刻

  甲乙。水上有漏字。无下字。

  在于三阳

  (止)

  在阴分而刺之

  甲乙作病在于阳分。必先候其气之加在于阳分而刺之。病在于阴分。

  必先候其气之加在于阴分而刺之。

  水下一刻

  (止)

  在阴分

  张云。此以平旦为始也。太阳少阳阳明。俱兼手足两经为言。阴分则单以足少阴经为言。此卫气行于阳分之一周也。

  水下五刻

  (止)

  水下八刻

  张云。此卫气行于阳分二周也。

  水下九刻

  (止)

  十二刻

  张云。此卫气行于阳分三周也。

  水下十三刻

  (止)

  十六刻

  张云。此卫气行于阳分四周也。

  水下十七刻

  (止)

  二十刻

  张云。此卫气行于阳分五周也。

  水下二十一刻

  (止)

  二十四刻

  张云。此卫气行于阳分六周也。

  水下二十五刻

  (止)

  此半日之度也

  甲乙作此少半日之度也。张云。水下二十五刻。计前数凡六周于身。而又兼足手太阳二经。此日行七舍。则半日之度也。按、前数二十五刻。得周日四分之一。而卫气之行。

  止六周有奇。然则总计周日之数。惟二十五周于身。乃与五十周之义未合。意者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者二周。

  或以一刻作半刻。则正合全数。此中或有别解。惟后之君子再正。

  从房至毕

  (止)

  日行半度

  诸本作一十四舍。是。当改。甲乙。作从房至毕一十四度。水下五十刻。

  半日之度也。从昴至心亦十四度。水下五十刻。终日之度也。张云。从房至毕十四舍为阳。主一昼之度。水下当五十刻。从昴至心十四舍为阴。主一夜之度。亦水下五十刻。昼夜百刻。日行共少天一度。故此一昼五十刻。

  日行于天者半度也。

  回行一舍

  (止)

  七分刻之四

  甲乙。回、作日。七、作十。注云。素问作七。张云。此言日度回行一舍。则漏水当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若以二十八归除分百刻之数。则每舍当得三刻。与十分刻之五分七厘一毫四丝有奇。亦正与七分刻之四。毫忽无差也。此节乃约言二十八舍之总数。故不论宿度之有多寡也。

  大要曰

  (止)

  天与地同纪

  甲乙。无曰字。也下有则知二字。行三阳行上。行、字作在。无下行字。天与地、作与天地。马云。之字衍。大要曰。日加于客宿之上。张云。以日行之数。加于宿度之上。则天运人气。皆可知矣。此总结上文而言。人与天地同其纪也。

  纷纷htht

  史云。按太素音义。ht、普巴切。字汇。ht、音葩。引本经马云。纷纷然。htht然。气虽似乱而有章。张云。言于纷纭丛杂之中。而条理不乱也。故终而复始。昼夜循环。无穷尽矣。

  [卷六] 九宫八风篇第七十七

  诸本无篇字。

  太一

  (止)

  四十六日

  张云。太一、北辰也。按西志曰。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

  (案此出史记天官书)盖太者至尊之称。一者万数之始。为天元之主宰。故曰太一即北极也。北极居中不动。

  而斗运于外。斗有七星。附者一星。自一至四为魁。自五至七为杓。斗杓旋指十二辰。以建时节。而北极统之。

  故曰北辰。故云太一运璇玑以齐七政者。此之谓也。斗杓所指之辰。谓之月建。即气令所王之方。如冬至节月建在正北。故云太一居叶蛰之宫。叶蛰、坎宫也。以周岁日数。分属八宫。则每宫得四十六日。惟干巽天门、地户两宫。止四十五日。共纪三百六十六日。以尽一岁之数。后仿此。坎宫四十六日。主冬至、小寒、大寒三节。倪昌世云。坎宫名叶蛰者。冬令主蛰封藏。至一阳初动之时。蛰虫始振。故名曰叶蛰。简案、易干凿度云。

  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郑玄注云。太一者北辰神名。居其所曰大帝。行八卦日辰之间曰太一。或曰天一出入所游息。紫宫之外。其星因以为名。天一之行。犹天子巡狩方岳。人君亦从而巡省。每卒则复太一行八卦之宫。每四季乃入于中央。知是太一行九宫。其说出于纬书也。后汉黄香作九宫赋。

  明日居天留

  张云。明日即上文四十六日之次日。谓起于四十七日也。后仿此。天留、艮宫也。主立春、至雨水、惊蛰三节。其四十六日。太一之所移居也。连前共九十二日而止。倪云。艮宫名天留者。艮为山。

  止而不动。因以为名。

  明日居仓门

  张云。仓门、震宫也。自九十三日起。当春分、清明、谷雨三节。共四十六日。至一百三十八日而止。倪云。震宫名仓门者。仓、藏也。天地万物之气。收藏至东方春令而始震动开辟故名仓门。

  明日居阴洛

  诸本六、作五。据上文张注。此本误。当改。张云。阴洛、巽宫也。自一百三十九日起。

  主立夏至、小满、芒种三节。共四十五日。至一百八十三日而止。倪云。巽宫名阴洛者。洛书以二四为肩。巽宫位居东南而主四月。因以为名。

  明日居天宫

  张云。天宫、离宫也。主夏至、小暑、大暑三节。共四十六日。至二百二十九日而止。

  倪云。离宫名天宫者。日月丽天。主离明在上之象。因以为名。

  明日居玄委

  张云。玄委、坤宫也。主立秋、至处暑、白露三节。共四十六日。至二百七十五日而止。

  倪云。坤宫名玄委者。坤为地。玄、幽远也。委、随顺也。地道幽远柔顺。是以名之。

  明日居仓果

  张云。仓果、兑宫也。主秋分、至寒露、霜降三节。共四十六日。至三百二十一日而止。

  倪云。兑宫名仓果者。果、实也。万物至秋而收藏成实。是以名之。

  明日居新洛

  诸本六、作五。据上文张注。此本说。当改。张云。新洛、干宫也。主立冬至小雪大雪三节。共四十五日。至三百六十六日。周一岁之全数而止。倪云。干宫名新洛者。新、始也。洛书戴九履一。一乃干之始也。此九宫之位。应于八方。四时各随时而命名也。

  太一日游

  (止)

  终而复始

  马云。其太乙所游之日。假如冬至居叶蛰之宫。照图数所在之日。从一处至九。冬至为一。立秋为二。春分为三。立夏为四。中央为五。立冬为六。秋分为七。立春为八。夏至为九。复反于冬至之一。常如是轮之无已。终而复始。张云。此结上文而总其义也。太乙始于坎。终于干。乃八宫之日也。八尽而九。则复反于一。而循环无已矣。然河图宫九。而此居惟八。盖中宫为太一所主。而临御乎八宫者也。卢良侯云。此太一日游于九宫也。数所在日者。以所在之宫数。至九日而复反于本宫也。如居叶蛰之宫。

  即从叶蛰之一处。一日而至天留。二日而至仓门。三日而至阴洛。四日而至天宫。五日而至中宫。六日而至玄委。七日而至仓果。八日而至新洛。九日复反于叶蛰之宫。如居天留之宫。即从天留数至九日。而复反于天留也。常如是无已。简案、此与马注异义。马则根据图解之。似是。

  太一移日

  (止)

  多汗

  张云。移日、交节过宫日也。节之前后。必有风雨应之。若当其日而风雨和调则吉。

  故岁美民安少病也。汗、当作旱。志同。风雨先期而至。其气有余。故多雨。风雨后期而至。其气不足。故多旱。

  占在君

  张云。冬至为一岁之首。位在正北。君居宸极。南面而治。其象应之。故占在君。

  占在相

  张云。春分为卯之中。位在正东。相特文衡。职司教化。其象应春。故占在相。

  占在吏

  张云。中宫属土。王在四维。吏有分任。其象应之。故占在吏。简案、上文太一所移之日。但八宫而无居中央招摇之日。似可疑。然郑玄云。四季乃入中央。则四季每十八日在中宫也。张谓四维。盖指四季而言。

  观下文注而可见耳。

  占在将

  张云。秋分为酉之中。位居正西。将在威武。职司杀伐。其象应秋。故占在将。

  占在百姓

  张云。夏至为午之中。位在正南。兆民众庶。如物蕃盛。其象应夏。故占在百姓。

  五宫

  马云。东南西北中央也。张云。言所重者。在子午卯酉四正之节。及中宫之应。即四季土王用事之日是也。

  病风折树木

  志作疾风。注云。此太一出游之第一日。即移宫之第四十七日也。二至二分。乃阴阳离合之候。中宫乃占八风之时。是以递居本宫之第一日。有变则占在君民将相也。疾风折木扬沙。暴戾之变气也。张云。其病在风霾异常。折树木。扬沙石者。乃谓之变。否则非也。

  所居之乡

  (止)

  此之谓也

  张云。所居者。太一所居之乡也。如月建居子。风从北方来。冬气之正也。

  月建居卯。风从东方来。春气之正也。月建居午。风从南方来。夏气之正也。月建居酉。风从西方来。秋气之正也。四隅十二建。其气皆然。气得其正者。正气王也。故曰实风。所以能生长。养万物。冲者对冲也。后者言其来之远。远则气盛也。如太一居子。风从南方来。火反胜也。太一居卯。风从西方来。金胜木也。太一居午。风从北方来。水胜火也。太一居酉。风从东方来。木反胜也。气失其正者。正气不足。故曰虚风。所以能伤人而主杀主害。最当避也。马云。按岁露篇。以太乙冬至居叶蛰宫。而风雨从南方来者为虚风。立春之日。

  而风雨从西方来者为虚风。则此篇所谓从后来者为虚风。须知东以西与北为后。南以北与东为后。西以东与南为后。北以南与西为后也。

  立于中宫乃朝八风

  张云。此正以明太一即北极也。盖中不立。则方隅气候皆不得其正。故太一立于中宫。而斗建其外。然后可以朝八风。占吉凶。所谓北辰北极。天之枢纽者以此。楼氏云。中宫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日属四维。中央之土也。中宫当作五宫。简案、白虎通云。八风者。所以象八卦。

  阳生于五。极于九。五九四十五日变。变以为风。阴合阳以生风也。盖本篇之义。

  大弱风

  张云。此下皆言虚风伤人之为病。南方离、火宫也。凡热盛之方。风至必微。故曰大弱风。

  其在于人。则火脏应之。内舍于心。外在于脉。其病为热。心病则包络在其中矣。

  谋风

  张云。西南方坤、土宫也。阴气方生。阳气犹盛。阴阳去就。若有所议。故曰谋风。其在于人。则土脏应之。故内舍于脾。外在于肌。脾恶阴湿。故其气主为弱。

  外在于肌

  甲乙。肌下有肉字。是。

  刚风

  张云。西方兑、金宫也。金气刚劲。故曰刚风。其在于人。则金脏应之。内舍于肺。外在皮肤。

  其病气主燥也。

  折风

  张云。西北方干、金宫也。金主折伤。故曰折风。凡风气伤人。南应在上。北应在下。故此小肠手太阳经受病者。以小肠属丙。为下焦之火府。而干亥虚风。其冲在已也。然西方之金。其气肃杀。北方之水。其气惨冽。西北合气。最伐生阳。故令人善暴死。

  脉绝则溢

  甲乙。溢、作泄。

  大刚风

  张云。北方坎、水宫也。气寒则风烈。故曰大刚风。其在于人。则水脏应之。内舍于肾。

  外在于骨。肩背膂筋。足太阳经也。言肾则膀胱亦在其中。而病气皆主寒也。

  凶风

  张云。东北方艮、土宫也。阴气未退。阳和未盛。故曰凶风。其在于人。则伤及大肠。以大肠属庚。为下焦之金府。而艮寅虚风。其冲在申也。两胁腋骨下。大肠所近之位。肢节、手阳明脉气所及。

  婴儿风

  张云。东方震、木宫也。风生于东。故曰婴儿风。其在于人。则本脏应之。故病舍于肝。外在筋纽。肝病则胆在其中矣。风本胜湿。而其气反为身湿者。以东南水乡。湿气所居。故东风多雨。湿征可见矣。

  筋纽

  简案、纽、筋所束也。说文。系也。一曰结而可解。博雅。束也。

  弱风

  张云。东南方巽、木宫也。气暖则风柔。故曰弱风。东南湿胜。挟木侮土。故其伤人。则内舍于胃。外在肌肉。其病气主体重也。简案、本篇八风。与吕览淮南子所言各异。唯隋萧吉五行大义。引太公兵书云。坎名大刚风。干名折风。兑名小刚风。艮名凶风。坤名谋风。巽名小弱风。震名婴儿风。离名大弱风。

  大刚风者。太阴之气好杀。故刚。折风者。金强能摧折物也。小刚风者。亦金杀故也。凶风者。艮在鬼门凶害之所也。谋风者。坤为地。太阴之本。多阴谋也。小弱风者。巽为长女。故称弱也。婴儿风者。震为长男。爱之故曰儿。大弱风者。离为中女。又弱于长女也。大刚小刚客胜。大弱小弱主人胜。凶有凶害之事。谋有谋逆之人。折为将死。婴儿风主人强。此并兵家观客主盛衰。候风所从来也。

  三虚相搏

  (止)

  为痿

  甲乙。两实一虚、作两虚一实。张云。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是谓三虚。两实一虚。

  言三虚犯一。亦能为病。其病则或因淋雨。或因露风。而为寒热。或犯其雨湿之地而为痿皆一。虚之为病也。

  三虚见岁露论。

  为击仆偏枯矣

  马云。击仆者。如击之而仆晕也。偏枯者。或左或右偏枯也。张云。击仆。为风所击而仆倒也。然必犯三虚。而后为此病。则人之正气实者。邪不能伤可知矣。

  [卷六] 九针论第七十八

  马云。篇内第一节。详论九针。故名篇。自天忌至末。皆用针者之当知。故并及之。凡内经全书之论针者。

  皆不出此九针耳。真万言一律也。

  起黄钟数焉

  帝王世纪云。黄帝使伶伦于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解谷。其窍浓均者。断两节间。吹之以黄钟之管。以象凤鸣。雌雄各六。以定律吕。淮南子云。数始于一。一生三。三生万物。故三月为一时。

  三三如九。故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以九之。九九八十一。黄钟之数立焉。白虎通云。黄钟何。黄、中和之气。钟者动也。言阳于黄泉之下。动万物也。张云。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黄钟之数起焉。黄钟为万事之本。故针数亦应之。而用变无穷也。

  大其头而锐其末

  张云。针、必大其头。锋其末。盖所用在浅。但欲出其阳邪耳。马云。按此节九针。

  本经九针十二原篇、官针篇、素问针解篇、相同。

  二者地也

  甲乙。此下有地者土也一句。

  其身而员其末

  马云。筒以竹为之。其体直。故谓直为筒。张云。员针、如卵形。以利导于分肉间。

  盖恐过伤肌肉。以竭脾气。故用不在锐。而主治分间之邪气也。

  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

  甲乙作以泻肉分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

  瘤病

  甲乙作痼病。张云。瘤者留也。简案、九针十二原、官针等篇。俱谓锋针取痼疾。又下文云。

  痼病竭明。是留乃痼之讹。当从甲乙。

  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

  张云。五以法音。音者合五行而应天干。故有冬夏子午之分。志云。

  五居九数之中。故主冬夏之分。分于子午。

  如

  、里之切。音厘。师古汉书注。毛之强曲者曰。

  星者人之七窍

  张云。七以法星。而合于人之七窍。举七窍之大者言。则通身空窍皆所主也。

  所客于经

  。甲乙。经字下有舍于络三字。无下文舍于经络四字。文意相贯。当从之。

  出针而养者也

  马云。正气因之而复其真。邪虽俱往。以出针而可以养其正气。不使之外泄也。

  风者

  (止)

  为深痹也

  甲乙无八风二字。及理字。痹下有者字。马云。人之手足。各有股肱关节。计八。今八正之虚风。(二至二分四立为八正合于东西南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之八风)即八风以伤人。张云。九以法风。而合于人之股肱八节。言八节。则通身骨节皆其属也。

  溜不能过于机关

  马云。其流不能过于机关大节。张云。凡淫邪流溢于肌体。为风为水。不能过于关节而壅滞为病者。必用大针以利机关之大气。

  为之治针

  甲乙。针上有大字。简案、官针篇云。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知是大针。

  乃去水针也。

  令小大如挺

  赵府本。张本。小大、作尖一字。简案、考九针十二原篇。亦作尖。当改。

  巾针

  甲乙作布针。张云。按、巾针、絮针綦针等制。必古针名也。未详其义。简案、证类本草。

  布针用缝布大针也。

  寸半卒锐之

  甲乙作半寸。张云。卒、尾也。此针身大。其近末约寸半许。而渐锐之。共长一寸六分。主泻去阳气。故治热在头身。简案、此针通计长一寸六分。其寸半而卒锐之。则其余有一分。岂有此理乎。

  不若当从甲乙作半寸。卒、暴也。此针之制。长寸六分。其去末五分之所暴锐之。其刺浅而泻表阳气也。此说出本邦前辈芳恂益。今从之。

  其身而卵其锋

  张云。如竹筒也。卵员如卵锐也。此针直其身员其末。故但治分间之气。而不使伤其肌肉也。

  按脉取气

  张云。九针十二原篇曰。按脉勿陷。以致其气。盖利于用补者也。

  锋铁

  张云。九针十二原篇云。刃三隅以发痼疾。盖三棱者也。本篇言按其身者。似或有误。

  两热争者也

  张云。言寒热不调。两气相搏也。

  綦针

  博雅云。綦、绮彩也。

  大小长短法也

  张云。按以上九针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余之实邪。则针不宜于治虚也。

  九野

  张云。即八卦九宫之位也。志云。九州之分野也。简案、考下文。张注为是。

  左足应立春

  甲乙作左手。张云。此左足应艮宫。东北方也。立春后、东北节气也。寅丑二日、东北日辰也。故其气皆应于艮宫。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宫也。震兑坎离。四正之宫也。土王于四季。故四隅之宫。

  皆应戊己。而四正之宫。各有所王。后仿此。

  左胁应春分

  甲乙。胁、作胸。张云。此左胁应震宫也。左胁、正东方也。春分后、正东节气也。乙卯日、东方之正也。故其气皆相应。

  左手应立夏

  甲乙作左足。张云。此左手应巽宫。东南方也。立夏后、东南节气也。戊辰、己巳、东南日辰也。故其气皆相应。

  膺喉着头应夏至

  张云。胸前曰齐。齐喉首头应离宫。正南方也。夏至后、正南节气也。丙午日、南方之正也。故其气皆相应。

  右手应立秋

  。张云。此右手应坤宫。西南方也。立秋后、西南节气也。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故其气皆相应。

  右胁应秋分

  甲乙。胁、作胸。张云。此右胁应兑宫。正西方也。秋分后、正西节气也。辛酉日、西方之正也。故其气皆相应。

  右足应立冬

  张云。此右足应干宫。西北方也。立冬后、西北节气也。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故其气皆相应。倪仲玉云。气从下而上。故左足应立春。右足应立冬者。气复归于下也。

  腰尻下窍应冬至

  张云。此腰尻下窍应坎宫。正北方也。冬至后、正北节气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

  故其气皆相应。

  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

  甲乙。腑下有及字。三作五。(简案三作五恐传写之讹)张云。此膈下应中宫也。膈下、腹中也。三脏、肝脾肾也。六腑三脏俱在膈下腹中。故应中州。

  其大禁大禁

  (止)

  及诸戊己

  甲乙作其口大禁。是。张云。大禁者。在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日。盖戊己属土。虽寄王于四季。而实为中宫之辰。故其气应。亦如太一。出九宫八风篇。按、太一如冬至居叶蛰宫四十六日。立春居天留宫四十六日之类是也。但彼止言八宫。而不及中宫。此节乃言中宫太一所在之日。意者于八宫太一数中。凡值四季土王用事之日。即中宫太一之期也。惟博者正之。

  简案、此即与干凿度郑注符矣。王云。遁甲经曰。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故为天忌。

  凡此九者

  张云。九、九宫也。正、正风也。八正即八方正气之所在。太一之谓也。八宫定。则八正之气可候矣。

  所主左右上下

  (止)

  谓天忌日也

  张云。天地八正之方。即人身气王之所。故所主左右上下。凡身体有痈肿之处。勿以所直之日溃治之。恐其走泄元气。以犯天忌不吉也。马云。天忌、见素问八正神明论。前官能篇。按后世针灸法。最忌九宫尻神。九部尻神。十二部尻神。此固当遵。简案、痈疽逐日逐时之忌。见甲乙经痈疽篇。行年血忌患痈疽。见刘涓子鬼遗方。

  形乐

  (止)

  是谓形

  嗌、诸本作喝。马云。喝、当作嗌。按、素问血气形志论。与此节同。但彼曰病生于咽嗌者为是。彼曰治之以百药。此曰甘药者是也。彼末句云。是谓五形志也。此节之末句有缺。简案、筋脉、素问作经脉。似是。志云。喝、当作。误。

  五脏气

  (止)

  肾主欠

  马云。此与素问宣明五气论同。

  六腑气

  (止)

  为水

  马云。宣明五气论。与此大同。

  五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此多淡入胃一句。王逊云。淡附于甘。故淡入胃。

  五并

  畏、甲乙作饱。注。一作畏。马云。与宣明五气论亦同。但彼末有云。虚而相并者也。王逊云。

  肺在志为忧。精气并于肝则忧者。所胜之气乘之也。多阳者多喜。心为阳脏。精气并之。故喜。经云。神有余则笑不休。精气并于肺。则肺举而液上溢。液上溢则泣出而悲。肾在志为恐。五精气并之。其间有所胜之气乘之。所不胜侮之。故恐。土气灌于四脏。而四脏之精气反并于脾。故畏。此因脏气虚。而余脏之精气并之。皆为病也。阴阳应象论曰。心在志为喜。喜伤心。肾在志为恐。恐伤肾。

  乃有余而为病。过犹不及也。

  五恶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液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五劳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劳、谓太过也。夫四体不劳。则血气不行而为病。是以上古之民。形劳而不倦。盖不可久而太过也。久视损神。故伤血。久卧则气不行。故伤气。脾喜运动。故久坐伤肉。久立则伤腰肾胫膝。故伤骨。行走罢极则伤筋。是五劳而伤五脏所主之血气筋骨也。

  五走

  马云。此即宣明论之五味所禁。较此更详。

  五裁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王逊云。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外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案素问作五禁)

  五发

  赵府道脏正脉熊本张本。阴病、作以味。马志本作阴病发于肉。简案、宣明五气论。气、作肉。当以马本为正。张注。宣明五气云。按九针论。尚有以味发于气一句。盖食入于阴。则长气于阳。故味发于气也。

  五邪

  甲乙及诸本。巅、作癫。马云。癫、当作癫。喜、当作善。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以阳气上升。

  故项巅有疾。如头痛眩晕等证也。志云。喜、当作善。宣明五气章曰。阴出之阳病善怒。

  五脏

  马云。此与宣明五气论同。但彼则肾止曰藏精。

  不及志。难经兼言肾脏精与志。故言有七肾之说。

  五主

  马云。与宣明五气论同。

  阳明

  (止)

  出气恶血也

  马云。此节与素问血气形志论。本经五音五味篇。大同小异。当以素问为的。

  此言阴阳合经。有血气多少故刺之者。凡多者则出之。少者则恶出之也。

  [卷六] 岁露论篇第七十九

  诸本无篇字。马云。末以逢其风而遇其雨者。为遇岁露。故名篇。

  经言夏日伤暑

  (止)

  其病稍益至

  甲乙。至、作早。诸本宴、作晏。当改。马云。按此节当与素问疟论第三节参看。张云。疟论云。二十五日下至骨。二十六日入于脊内。与此不同。盖彼兼项骨为言。此则单言脊椎也。伏冲之脉。彼作伏臂之脉。至字误。疟论云。益早者是。简案、马以至字按下节。非。

  次日乃积而作焉

  马云。据疟论云。其间日发者。由邪气内薄于五脏。横连募原也。其道远。其气深。其行迟。不能与卫气俱行。不得皆出。故间日乃作也。此节当以疟论参考。宜为间日而发。故云然。否则上下不相蒙矣。

  气之所舍节则其腑也

  马云。节字衍。按疟论云云。邪气之所合则其腑也。今此节不若素问之详。

  必与彼参看始明。张云。卫气之所应。疟论作所发。所舍节。言所舍之节也。

  夫风之与

  (止)

  疟乃作也

  马本。以时休、作以时根据。注云。根据、当作休。按疟论云云。

  此节不若疟论尤详。当参看。张云。本篇两搏字。疟论俱作薄。

  故有寒暑

  甲乙。故、作因。是。

  八正虚邪

  甲乙。虚、作风。

  贼风邪气之中人也

  (止)

  徐以迟

  甲乙。内极病、作内亟也。其病患也、作疾其病患也。张云。此言贼风邪气。亦能伤人。又有非八正虚邪之谓者。凡四时乖戾不正之气。是为贼风邪气。非如太一所居。八正虚邪之有常候。此则发无定期。亦无定位。故曰不得以时也。然其中人。必因肤腠之开。乃得深入。深则内病极。故其病患也卒暴。若因其闭。虽中必浅。浅而不去。其邪必留。亦致于病。但徐迟耳。

  其故常有时也

  甲乙。其故、作固一字。张云。此谓平居无事之时。其腠理之开闭缓急。而致卒病者。亦各有其故。盖因于时气耳。

  人与天地相参也

  (止)

  其病患也卒暴

  张云。致、密也。、闭也。纵、宽也。人与天地日月相参应。而此独言月言水者。正以人身之形质属阴。故上应于月。下应于水也。夫地本属阴。而西北则阴中之阴。

  东南则阴中之阳。故地之体。西北高。东南下。月满则海水西盛者。阴得其位。阴之实也。在人应之。则血气亦实。故邪风不能深入。月郭空则海水东盛者。阴失其位。阴之衰也。在人应之。则血气亦虚。故邪风得以深入。而为卒暴之病。烟垢、腻垢如烟也。血实则体肥。故腻垢着于肌肤。表之固也。血虚则肌瘦。故腻垢剥落。

  类乎风消。表之虚也。此所以皆关于卫气。、隙同。志云。理者肌肉之文理。乃三焦通会之处。故曰焦理烟垢者。火土之余也。三焦主火。肌肉主土。故焦理薄则烟垢。落谓肌肉减。腠理开则肌腠之气亦消散也。简案、下编云。上中。故志为三焦。会通之理也。

  乘年之衰

  (止)

  工友为粗

  甲乙和下有人气乏少四字。张云。乘年之衰。如阴年岁气不及。邪反胜之。及补遗刺法本病二论。所谓司天失守等义是也。逢月之空。如八正神明论曰。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及上文月满则海水西盛。月郭空则海水东盛等义是也。失时之和。如春不温。夏不热。秋不凉。冬不寒。客主不和者是也。

  三虚在天。又必因人之虚。气有失守。乃易犯之。故为贼风所伤。而致暴死暴病。使知调摄避忌。则邪不能害。

  故曰乘曰逢曰失者。盖兼人事为言也。简案、乘年之虚。诸家并以运气家之言解之。此恐不然。必别有说。聊记候识者。

  两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

  张云。冬至中之。立春又中之。此两邪也。邪留而不去。故曰结。当其令而非其气。故曰代。观阴阳应象大论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即此之调也。简案、马云。人之经气相结。而代脉见矣。非也。

  命曰遇岁露

  张云。岁露、即前章淋露之义。岁则兼乎时也。上二节言虚风之伤人。此一节又言贼风邪气之伤人。而岁气之多邪者。尤为民之多病也。志云。风者天之气。雨者天之露。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

  命曰遇岁露焉。简案、志注义长。沈存中笔谈云。十一月中遇东南风。谓之岁露。有大毒。若饥感其气。则开年着温病。盖本于本节之义立说者。

  正月朔日

  张云。此下言岁候之占。重在元旦也。元旦为孟春之首。发生之初。志云。正月朔日。

  候四时之岁气者。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人生于寅也。简案、元旦占八风。见汉书天文志。

  平旦北风行民病多者

  熊本马本风字下句。马志。病多、作病死。

  旱乡

  汉书天文志。南方谓旱乡。

  白骨将

  志本将字接下句。

  天寒而风

  甲乙作大寒疾风。

  ht伤

  马张俱云。ht、残同。简案、检字书ht字无考。史熊亦缺。

  二月丑

  (止)

  多暴死

  张云。二三四月。以阳王之时。而丑日不风。戌日不温。巳日不暑。阴气胜而阳不达也。故民多病。十月以阴王之时。而申日不寒。阳气胜而阴不藏也。故民多暴死。

  诸所谓风者

  张云。此释上文诸所谓风者。必其异常若是。乃为凶兆。否则不当概论。

  [卷六] 大惑论篇第八十

  诸本无篇字。

  清冷之台

  (止)

  何气使然

  甲乙作青霄之台。自上、作自止。张云。台之高者其气寒。故曰清冷之台。

  凡人登高博望。目见非常之处。无不神魂惊荡。而心生眩惑。故特借此以问其由然也。

  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

  甲乙。窠、作裹。马云。精、睛同。张云。为之精、为精明之用也。

  窠者、窝穴之谓。眼者、目之总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故眼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志云。精、精明也。窠、藏也。简案、脉要精微论云。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白黑。审短长。以长为短。以白为黑。

  如是则精衰矣。是也。马注误。

  瞳子

  张云。眸子也。骨之精主于肾。肾属水。其色玄。故瞳子内明而色正黑。简案、慧琳一切经音义云。睛者、珠子也。纂韵云。眼黑睛也。古人呼为眸子。俗谓之目瞳子。亦曰目瞳人也。论文谓之眼根。银海精微云。瞳人为水轮。属肾水是也。

  黑眼

  张云。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于肝。肝色青。故其色浅于瞳子。简案、银海精微云。黑睛为风轮。属肝木是也。

  血之精为络其窠

  甲乙。络其窠、作其络。马云。心主血。血之精为络。所以络其窠也。简案、其窠、张志接下句云。窠气者。言目窠之气。非也。银海精微云。大小为血轮。属心火是也。

  白眼

  甲乙。白、作睛。马云。肺主气。气之精为白眼。简案、银海精微云。白为气轮。属肺金是也。

  为约束

  张云。约束、眼胞也。能开能阖。为肌肉之精。主于脾也。志云。约束者。目之上下纲。肌肉之精为约束。脾之精也。

  裹撷

  (止)

  出于项中

  甲乙。撷、作契。张云。撷、爻结切。以衣衽收物谓之撷。脾属土。所以藏物。故裹撷筋骨血气四脏之精。而并为目系。以上出于脑项之闾。简案、撷、韵会。奚结切。音。将取也。又与同。以衣贮物。而报其衽也。张注本于此。今考撷、缬通。缬、说文。结也。一切经音义云。缬、贤结反。以丝缚缯染之。解丝成文曰缬。乃退出之义也。银海精微云。上下胞睑为肉轮。属脾土是也。马云。后世五轮之说。似是而不典。当以此义为正。考银海精微等所载。五轮之说。乃与本节之旨不相诡。不可为之典也。但八廓之说。无所见于古经。

  故邪中于项

  (止)

  见两物

  甲乙。项、因、作头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

  则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睛。则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则睛散。张云。前邪字邪气也。后邪字与斜同。邪气中于风府、天柱之间。乘其虚则入脑连目。目系急则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脉。互有缓急。视歧失正。则两睛之所中于物者。不相比类。而各异其见。是以视一为两也。此承帝问而先发邪气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见非常者。亦犹外邪之属耳。志云。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简案、经文恐有脱误。注亦似牵强。当以甲乙为正。许氏本事方云。荀牧仲项年常谓予曰。有人视一物为两。医者作肝气有余。故见一为二。教服补肝药。皆不验。此何疾也。

  予曰。孙真人云云。睛散则歧。故见两物也。令服驱风入脑药。得愈。

  所常营也

  张本无也字。

  阴阳合传而精明也

  甲乙。传、作揣。志云。阴乃肝肾。阳乃心肺。故阴阳相合。传于目而为睛明也。

  神精乱而不转

  甲乙作神分精乱而不揣。

  东苑

  马云。清冷之台。东苑之所有也。

  心有所喜

  (止)

  甚者为惑

  甲乙。感、作惑。张云。偶为游乐。心所喜血。忽逢奇异。神则恶之。夫神有所恶。则志有不随。喜恶相感于卒然。故精气为乱。去之则神移。神移则复矣。间者言其未甚也。亦足相迷。况其甚者。能无惑乎。

  上气不足

  (止)

  故善忘也

  张云。下气有余。对上气不足而言。非谓下之真实也。心肺虚于上。营卫留于下。则神气不能相周。故为善忘。阳衰于上之兆也。

  精气并于脾

  (止)

  故不嗜食也

  甲乙。寒、作塞。简案、诸注顺文诠释。义殆难通。岂有胃热而胃脘寒之理乎。当以甲乙为正。盖胃热故善饥。胃脘塞故不嗜食。

  卫气不得入于阴

  (止)

  故目不瞑矣

  张云。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行阳则寤。行阴则寐。此其常也。

  若病而失常。则或留于阴。或留于阳。留则阴阳有所偏胜。有偏胜则有偏虚。而寤寐亦失常矣。志云。阴跷、阳跷。并会于足太阳之睛明。卫气行阳行阴。皆从目以出入。故曰目者。

  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

  卫气留于阴

  (止)

  故目闭也

  甲乙。留、作行。行、作入。张云。此言因病而目有不能开视。及病而多寐者。以卫气留于阴分。阴跷满而阳气虚耳。观寒热病篇曰。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内。阳气盛则目。阴气盛则瞑目。即此上文两节之义。

  此人肠胃大

  (止)

  故多卧矣

  甲乙。湿、作涩。更有涩则二字。下湿字亦作涩。不精、注一作不清。

  马本。卫气、作胃气。误。张云。解、利也。肠胃大则--迂远。肉理湿滞不利。今人有饱食之后。即欲瞑者。

  正以水谷之悍气。暴实于中。则卫气盛于阴分。而精阳之气。有不能胜之耳。世俗但呼为脾倦。而不知其有由然也。

  故少瞑焉

  甲乙。瞑、作卧。

  其非常经也

  张云。言其变也。盖以明邪气之所致然者。

  邪气留于上

  (止)

  卒然多卧焉

  张云。、焦同。邪气居于上焦。而加之饮食。则卫气留闭于中。不能外达阳分。故猝然多卧。然有因病而不能瞑者。盖以邪客于脏。则格拒卫气。不得内归阴分耳。

  治此诸邪

  马云。自大惑论善忘以下七项。张云。统言本论八证也。

  先其脏腑

  (止)

  定乃取之

  志云。先其脏腑者。先调其五脏六腑之精气神志。诛其小过者。去其微邪也。后调其气者。调其营卫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其灸刺熨引。甘药醪醴以取之。盖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营卫血气之所营也。故志苦则伤神。形劳则伤精气矣。

  [卷六] 痈疽篇第八十一

  诸本无篇字。

  黄帝曰

  刘涓子鬼遗方作九江黄父问于岐伯。千金翼作九江黄父相痈疽论。黄帝问于岐伯曰。

  上焦出气

  张云。宗气也。宗气出于喉咙而行呼吸。其以温分肉。养骨节。通腠理者。是卫气化于宗气也。

  中焦出气如露

  甲乙。露、作雾。是。张云。营气也。其于阴阳已张。因息乃行。是营气化于宗气也。

  变化而赤为血

  甲乙。作赤而。似是。

  皆盈

  甲乙。皆上更是络脉二字。千金翼同。

  从虚去实

  (止)

  补则有余

  从虚去虚。甲乙作从实。是。马云。其实者则从虚之之法。以去其实。所以泻则不足而为虚也。盖疾去其针。则邪气减矣。若久留其针。先后如一。斯则从实之之法。以去其虚。

  所以补则有余而为实也。

  形气乃持

  甲乙作神气。千金翼作形神。张云。持、定也。

  草

  马本、志本、甲乙、鬼遗方。、作。千金翼作芦。史音。鱼饥切。张云。音宜。ht草、鹿葱也。简案、玉篇。ht、本作宜男。鹿葱也。然邪客篇。地有草。此当。误。

  卫气归之不得复反

  志云。归、当也。荣血留泣不行。则卫气亦还转。而不得复反其故道。故痈肿也。

  潘氏续焰云。言卫气因以留聚。而不复返于平常流行之故道也。

  不当骨空

  (止)

  不相荥

  千金翼。骨空下更有骨空二字。甲乙作髓消不当骨空。不得泄泻。则筋骨枯空。

  枯空则筋骨肌肉不相亲。志云。骨空者。节之交也。痈肿不当骨空之处。则骨中之邪热。不得泄泻矣。潘氏云。骨空骨中之细孔如鬃眼者。所以通血液之渗灌。简案、髓充骨空。今髓消而不当骨空。骨空无髓之可泄泻。则筋骨枯矣。

  志注恐误。

  与忌日名

  外台作与期日。无名字。

  岐伯曰

  鬼遗方、千金翼、外台、引集验。曰字下有略说痈疽之极者八十种一句。

  痈发于嗌中名曰猛疽

  (止)

  三日已

  合、千金翼作含。外台注。一云无冷食。志云。嗌乃肺之上营。呼吸出入之门。发于嗌中。其势甚猛。故名猛疽。若脓不泻而塞嗌。则呼吸不通。不待半日而死矣。张云。豕膏即猪脂之炼净者也。观万氏方。有治肺热暴喑者。用猪脂一斤。炼过。入白蜜一斤。再炼少顷。滤净冷定。不时挑服一匙即愈。若无疾服之。最能润肺润肠。即是豕膏之属。简案、太阴阳明论云。喉主天气。嗌主地气。史仓公传云。饮食下嗌。说文。嗌、咽也。此嗌为食道。然本文言塞咽半日死。则嗌为气道明矣。王氏准绳云。

  结喉痈一名喉痈。灵枢名曰猛疽。以其势毒猛烈可畏也。此以喉外结喉上为嗌也。按卫生宝鉴。有砭刺肿上。出紫黑血。用桔梗、甘草、连翘、黍粘、黄芩、升麻、防风等药。医治猛疽。按、此乃似指喉内壅肿为猛。当参考。

  发于颈名曰夭疽

  巢源。夭、作掖。渊腋、作掖渊。千金翼。其痈、作其疽。夭、李本作天。外台注。

  太素经曰。项前曰颈。李云。天疽者。在天柱也。俗名对口。潘氏云。外在颈而内则入腋熏肺。以其最上。故曰天。准绳颈痈乃夭疽。简案、夭疽发于两耳后左右颈上。志云。颈、乃手足少阳阳明。血气循行之分部是也。

  盖其毒烈。使人横夭。故名夭疽也。陈氏正宗云。夭疽锐毒。生于耳后一寸三分致命之处。左为夭疽。夭者妖变之物也。故属于肝木。右为锐毒。锐者利也。锋利之器。属于肺金是也。对口即脑疽。

  与此自别。

  名曰脑烁其色不乐

  千金翼、留项、作流项、鬼遗方。烁、作漯。千金翼作脑烁疽。注。乐、一作除。潘云。烁、消烁也。烈火熔金之谓。脑被其热。烁亦加之。烦心者。肾毒传心也。志云。阳气大发者。三阳之气并发也。三阳者。太阳也。太阳经脉。入于脑。出于项。故阳气大发。留于项。名曰脑烁。张云。色有不乐。伤乎心也。痛如刺以针毒之锐也。烦心者。邪犯其脏也。简案、准绳以鬼遗方。脑疽、为脑烁。

  发于肩及名曰疵痈

  (止)

  逞之

  鬼遗方作雌疽。甲乙作疵疽。甲乙、千金翼、外台。逞、作逆。巢源。肩、作。逞、作炖。张云。肩下软白肉处曰。此非要害之所。故不及五脏逞疾也。、艾炷也。谓宜速灸以除之也。志云。肩乃肺之部分。故令人汗出至足。此痈生浮浅。如疵之在皮毛。故名疵痈。而不害五脏。逞、快也。速治之。则毒随气而散矣。(炖玉篇火盛貌)

  名曰米疽

  (止)

  勿裹之

  千金翼。米、作朱。砭之、作启之。志云。米者言其小也。治之以砭石者。痈亦浮浅也。毒瓦斯在于皮肤之间。六日则气已周而来复故已。勿裹之者。使毒瓦斯外泄也。张云。砭石欲细者。恐伤肉也。欲长者。用在深也。故宜疏不宜密。薛氏外科心法云。腋疽一名米疽。又名疚疽。发于肢窝正中。

  初起之时。其形如核。由肝脾二经。忧思恚怒。气凝血滞而成。腋痈又名夹肢痈。李云。豕膏者。即猪油煎当归。以蜡收者也。

  马刀挟缨

  千金翼。其痈、作其疽。按上节而为一节。

  甲乙。缨、作瘿。外台注太素经曰。颈前曰缨。张云。此即瘰也。挟缨、经脉篇作侠瘿。欲急治者。恐迟则伤人也。潘云。马刀蛤蛎之属。痈形似之。挟缨者。发于结缨之处。大迎之下颈侧也。二痈。一在腋。一在颈。

  常相联系。故俗名历串。简案、李志并云。缨、当作瘿。非也。婴、瘿从者。

  井疽

  李云。井者喻其深而恶也。发于胸者。近犯心王。治之宜早。准绳云。心窝生疽。初起如黄豆。

  肉色不变。名曰井疽。又名穿心冷。申氏启玄云。井疽又名心漏疽。又名穿心毒。最为难治。

  甘疽色青其状如谷实栝蒌

  巢源。栝蒌、作瓠瓜。鬼遗方作萎瓜。史音栝蒌。古栝楼字。马云。谷木名。李云。膺逼近在乳上也。穴名膺窗。足阳明胃之脉也。土味甘。故曰甘疽。薛氏云。此疽生于乳上肉高耸处。属肺经中腑穴之下。无论左右。皆由忧思气结而成。简案、谷、ht下从木音构。考本草楮实。亦名谷。实大如弹丸。青绿色。至六七月。渐深红色。乃成熟。马注为是。张志及潘。俱为米谷之义。殊不知谷谷字自别也。志云。死后出脓者。谓至将死之候。然后出脓而死。此即乳岩石痈之证也。出脓之解。近是。其为乳岩石痈者。恐非也。

  败疵

  (止)

  灸之

  巢源、千金翼、外台。败疵、作改訾。巢源又云。痈发女子阴旁。名曰改訾疽。久不治。其中生息肉。如赤小豆麻黍也。翼外台。灸之、作久之。李云。胁者肝之部也。妇人多郁怒。故患此疮。

  潘云。亦乳串之类。

  锉草根

  (止)

  至足已

  甲乙。根下有及赤松子根五字。外台。、作连。草下有及字。千金翼。一升、作一斗。马云。、今之连翘也。张云。、芰也。草、连翘也。二草之根。俱能解毒。故各用一升。大约古之一升。得今之三合有零。以水一斗六升。煮取三升。俱折数类此。

  李云。乘其热而强饮之。复浓衣坐于热汤之釜。薰蒸取汗。汗出至足乃透。已者、愈也。简案、、说文。芰也。玉篇。、同。故张志以为菱。然据外台马注为是。

  发于股胫名曰股胫疽

  (止)

  三十日死矣

  巢源。上胫字作阳股。胫疽、作兑疽。甲乙。搏骨、作薄于骨。

  鬼遗方、巢源作附骨。张云。股胫、大股也。状不甚变。言外形不显也。痈脓搏骨。言脓着于骨。即今人之所谓贴骨痈也。毒盛而深。能下蚀三阴阳明之大经。故不为急治则死矣。胡公弼云。贴骨痈。即附骨疽。生大腿外侧骨上。高不见高。肿不见红。痛深至骨者是也。简案、下文有发于股阴。名曰赤施。知是发于股胫。当是股阳。楼引刘涓子作股阳。今本作股阳明。准绳以此为伏兔发。

  锐疽

  张云。尻尾、骨也。穴名长强。为督脉之络。一名气之阴。故不治则死。潘云。尾骨尽处而尖锐。故名。简案、顾氏疡医大全。以此为鹳口疽。(正宗云鹳口疽发在尾闾之穴高骨头尖初起形似鱼胞久则突如鹳嘴)

  赤施

  甲乙、巢源、千金翼、外台。施、作弛。鬼遗方作赤旋疽。张云。股阴、大股内侧也。当足太阴箕门、血海。及足厥阴五里、阴包之间。皆阴气所聚之处。故不治则死。若两股俱病。则伤阴之极。其死尤速。志云。股阴者。足三阴之部分也。以火毒而施于阴部。故名曰赤施。潘氏云。股阴。足太阴厥阴二经所过之处。火毒伤阴之甚则发此。曰赤施者。谓赤火之施发耳。准绳以此为股阴疽。

  疵痈

  鬼遗方作雌疽。甲乙、巢源、千金翼作疵疽。甲乙、千金翼。如坚石、作而坚者。其柔、作其色异柔。鬼遗方作须以手缓柔之乃破。外台作其柔色异。志云。膝者筋之会。足少阳之分也。色不变者。色与皮肤相同而不赤也。其状如大痈而色不变者。毒在外内之间也。如坚石者。石之则死。毒瓦斯入于内也。须其柔软而石之者生。毒瓦斯出于外也。余伯荣曰。坚石者。毒瓦斯尚未透发。柔则发于外矣。故有外内死生之分焉。薛氏心法云。

  膝痈生膝盖。色红肿疼痛。属气血实。疵疽亦生在膝盖。肿大如痈。其色不变。寒热往来。属气血虚。和软为顺。坚硬如石者逆。两膝俱生属败证。不可治也。简案、准绳一名鹤膝风。一名鼓槌风。恐误。

  诸痈疽之发于节

  (止)

  三十日死

  甲乙。三十、作四十。马云。节者关节也。其节之外廉为阳。内廉为阴。张云。诸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皆不宜有痈毒之患。若其相应。则发于上而应于下。发于左而应于右。其害尤甚。为不可治。然发于三阳之分者。毒浅在腑。其死稍缓。发于三阴之分者。毒深在脏。不能出一月也。志云。百日死者。日之终也。三十日者。月之终也。简案、外台注云。丈夫阳器曰阳。妇人阴器曰阴。

  楼氏云。阳谓诸节之背。阴谓诸节之间。刘涓子云。应者内发透外也。数说未稳。张注得其旨矣。

  兔啮其状赤至骨

  巢源作兔啮疽。甲乙、千金翼作其状如赤豆。志云。啮、音业。噬也。准绳云。足跟疽。又名兔啮。其状如兔啮故名。简案、此生于胫而为足跟疽之名误也。顾氏大全胫疽门。引本篇为是。

  走缓

  (止)

  数石其输而止

  鬼遗方。缓、作。千金翼、外台作数灸而止。千金翼无内踝之内字。志云。

  痈疽之变。有病因于内而毒瓦斯走于外者。有肿见于外而毒瓦斯走于内者。此邪留于脉而不行。故名曰走缓。张云。

  数石其输。砭其所肿之处也。准绳云。足内踝生疽。名曰鞋带痈。简案、作数灸而止。近是。

  寒热不死

  志云。盖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故能为寒为热也。简案、为寒热而不死者。其义可疑。志注欠详。马张无解。

  四淫其状大痈

  鬼遗方。大、作如。张云。阳受气于四末。而大痈淫于其间。阳毒之极盛也。时气移易。则真阴日败。故逾三月而死。简案、顾氏大全。于足发背门列此证。觉不稳焉。

  厉痈

  (止)

  不消辄益

  千金翼。厉、作疠。如字甲乙、千金翼、外台作从。巢源、鬼遗方无。志云。此寒邪客于足阳明之脉而为痈也。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趾次趾之厉兑。故发于足旁。名曰厉痈。闵士先云。初如小趾。其状肿而长。乃邪在经络之形也。卫气归之。则圆而坟起矣。李云。去其黑者。而犹不消。反益大焉。

  则百日必死矣。简案、志。厉字之解。始为傅会焉。其言发于足旁。则初从小趾发可知耳。如字必误。当根据甲乙等作从。

  脱痈

  (止)

  斩之

  甲乙、鬼遗方。痈、作疽。斩下有去字。张云。六经原。皆在于足。所以痈发于足者。多为凶候。至于足趾。又皆六井所出。而痈色赤黑。其毒尤甚。若无衰退之状。则急当斩去其趾。庶得保生。否则毒瓦斯连脏。必至死矣。陈氏正宗云。脱疽者。外腐而内坏也。凡患此者。多生手足。初生如粟。一点黄泡。其皮犹如煮熟红枣。黑色侵漫相传。五趾传遍。上至脚面。疼如汤泼火燃。其形骨枯筋纵。其秽异香难解。其命仙方难活。孙真人曰。在肉则割。在趾则切。即此病也。

  不则死矣

  马云。不、否同。

  腐则为脓

  甲乙。腐上有肉字。

  不能陷骨髓

  甲乙。重骨髓二字。

  淳盛

  甲乙、千金翼。淳、作纯。

  陷肌肤筋髓枯

  志本。肤、作肉。甲乙。枯、作骨肉二字。是。

  上之皮夭以坚

  (止)

  此其候也

  甲乙。夭下有瘀字。张云。夭以色言。黑暗不泽也。此即皮色之状。可以辨其浅深矣。李云。夭者、色枯暗也。牛皮、喻其浓也。泽者、光亮也。痈字从壅。疽字从沮。总是气血稽留。营卫不通之症。大而浅者为痈。六腑受伤。可无大患。深而恶者为疽。五脏受伤。大可忧畏。治之者顾可缓乎。顾可忽乎。简案痈疽二证。以阴阳深浅轻重分之耳。而考上文诸篇。痈疽互称。亦似无大分别。后世精要诸书。二寸至五寸为痈。五寸至一尺为疽之类。皆谬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