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战国初楚国的内外形势与吴起变法

  一、战国初期各国形势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历史上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大变革时期。尽管各国的变革时间和程度不尽相同,但各国内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国间的争夺也更加剧烈,出现了以兼并他国为目的的封建兼并战争。

  一直与楚国对峙的北方大国晋国,早在春秋中期,“私家”(新兴封建势力)就日益强盛起来,并与旧公族不断地展开斗争。至春秋末,已形成政在家门,权归六卿(赵、魏、韩、智、范和中行氏)的局面。六卿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在各自的领地内,废除了“百步为亩”的井田制,实行新的田亩制和地税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成长。

  在新旧势力斗争的同时,六卿之间由于政治、经济的差异和矛盾,也展开了激烈的较量。继公元前493年赵、韩、魏打败了得到郑、齐等国相助的范氏、中行氏后,于公元前458年赵、韩、魏、智氏联合起来,又灭掉了范氏和中行氏。公元前455年,智氏势盛,韩、魏屈服,于是率韩、魏攻赵,围晋阳(今山西太原南古城营)三年不下,赵对韩、魏晓以唇亡齿寒之理,于是三卿联合起来,于公元前453年(楚惠王三十六年)灭掉了智氏,三分其地。此后,晋国君反朝于三家之君,晋公室名存实亡,“三家分晋”局面形成,韩、赵、魏实际上已成为三个独立的新兴的封建国家。公元前403年(楚声王五年),周王室正式册命三晋国君为诸侯。

  三晋中以魏发展最快,势力最强。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四十四年),魏文侯即位后,求贤若渴,先后任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以吴起为西河郡守,以乐羊为将,以西门豹为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令。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主要内容为:废除奴隶主官爵世袭制,按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尽地力之教”,发展生产;行“平[入《史记·吴起列传》。)秦国国力有限,社会经济发展迟缓,社会关系变革亦不明显。公元前408年(楚简王二十四年),当魏取秦河西地后,秦简公为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也效法中原各国,实行实物地租,即“初租禾”。随着经济领域变革的成功,新兴封建势力在政治上也进一步确立自己的统治。公元前387年,秦惠公卒,子出子即位,年仅二、三岁,其母及宦官当政,国内动荡不安。公元前385年(楚悼王十七年),秦庶长菌改杀出子及其母,迎立出奔在魏的公子连,是为秦献公。秦献公长期生活在魏,目睹李悝变法的成效,当政后即着手进行政治改革。次年,宣布“止从死”,废除了用人殉葬制度。其后又制定户籍制度和建立县制,并于公元前383年修筑栎阳(今陕西富平东南)城,自泾阳(今陕西泾阳西)迁都于此。秦献公的上述改革与都城东移,有利于封建统治的加强与边防的巩固,为后来商鞅变法奠定了基础。

  燕国地处东北,战国中期后才逐步强大起来。江东之越,虽一度北上争霸,但自勾践死后,国势日渐衰弱。其他各国,如郑、宋、鲁等国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国力一直有限。故战国初,各国斗争形势以三晋相联为枢轴,攻秦伐齐逼楚,实际上是春秋时期大国激烈争夺的继续和发展。

  二、战国初期的楚国

  战国初期,楚惠王继续执行安邦定国、伺机发展的方针,在对外争夺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元前473年(楚惠王十六年),越灭吴后,勾践称霸诸侯,势盛一时。勾践为了缓解与楚国的关系,主动以淮上地与楚,此则有利于楚国的进一步东向。其后,楚通好于秦,当晋内部斗争激烈、三家分晋和越国渐走下坡路时,公元前447年(楚惠王四十二年),楚即迅速地灭掉了蔡国。两年后,即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四十四年),楚又灭掉了杞国(今山东安丘东北)。《史记·楚世家》说:“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自此,楚东拓疆土至泗水之上,尽有江淮以北之地。公元前432年,楚惠王卒,但国威不减,第二年,即公元前431年(楚简王元年),楚又灭掉了莒国(今山东莒县)(《史记·楚世家》。蒙文通《越史丛考》谓齐先灭莒,楚顷襄王时为楚所灭。)楚惠王在位五十七年,继承楚昭王事业,利用春秋末战国初各国内部变动、无力外顾和越国衰败之机,与秦和好,积极向东开拓,使楚国重又复强,以大国强国的地位步入战国的行列,成为战国“七雄”之一。楚惠王不失为春秋战国之际的楚国又一有作为的国君,他和楚昭王一样,为楚国的复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就在楚国对外争夺取得重大进展之际,楚国内部问题也积聚很多,日益演成难以克服的弊端。商末周初楚人立国后,仿效中原王朝,实行以王为首的贵族、官僚三位一体的奴隶主贵族政治体制。王与奴隶主贵族是世袭的,各级官僚也就由这些世袭贵族轮流担任。为保证王权巩固,中央最重要的执掌政治、军事大权的令尹、司马,除了在武、文时代有破格录用非王族宗亲人员担任的例子外,一般均由公子(君王子弟)和世家大族担任。楚庄王时既用世家大族,亦用众公子为令尹和司马。此后,这种格局没有政变,一直延续至战国后。这种王室宗亲垄断政治的局面,一方面避免了王权旁落,另一方面也使政治守旧,缺乏进取的锐气。

  楚人建国后,无论是令尹、司马或担任其他官职的官吏贵族,都以俸禄和“赏田”的形式,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人口,享有政治、经济和军事特权。此外,楚国在一些地区建立了县邑制。县邑制在性质上与贵族食邑制已有所区别,然而统治县邑的县公拥有临土治民的权力,故亦享有政治、经济的特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贵族大吏权势的增长,春秋末战国初,楚国又兴起了封君制。封君制的特点,一是封地赐田,如《左传·哀公十八年》所记的“封子固于析”的析地,就是子固的封地。显然,这是楚国固有的“封邑”占有形式的继续。二是被封的贵族大吏,又给予以“君”的爵号,“很明显,封君是一种特殊的更为尊荣高贵的爵称”(何浩《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当然,封君并非楚国所独有,中原各国也行封君制,但楚国封君时间早、人数多,一开始就对楚国的政局,带来不利的影响。见于古文献与考古发掘资料,楚惠王时期的封君除了析君外,还有鲁阳文君、阳城君等数人。析君子国(公孙宁)是楚平王之孙,白公胜夺权失败后就担任了令尹。令尹而被封为“君”,使令尹的权势更加膨胀,经济实力更加雄厚,无疑有碍于楚国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楚悼王时,封君更多,权力更大,终演成“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上逼主而下虐民”(《韩非子·和氏》。)的局面。

  公元前432年(楚惠王五十七年),楚惠王卒,子仲立,是为楚简王(前431椙?08年)。楚简王在位二十四年,除了即位初凭借楚惠王的声威,北伐灭莒及公元前413年(楚简王十九年)伐魏、攻至上洛(《竹书纪年》。)(今陕西洛南)外,别无建树。公元前408年(楚简王二十四年),楚简王卒,子当立,是为楚声王(前407椙?02年)。楚声王在位仅六年,即为“盗”所杀(《史记·楚世家》。)一个国王为“盗”所杀,这在楚国历史上是唯一的一例,显然是一起严重事件。由于史料缺乏,楚声王为何被“盗”杀死,无从获知,但既为“盗”杀,证明其时楚国社会动乱,楚国人民不堪忍受压迫剥削,只得挺而走险,起来展开反抗斗争。在统治阶级眼里,“盗”与民是同一概念,民即“盗”,“盗”亦即民,就是指起来造反的国人和庶民。联系公元前506年楚昭王仓皇出逃,途中被“盗”所攻击的史实来看,两起历史事件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在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背景下发生的,故楚声王被杀,是楚国积弊日深的直接反映。从中可见,战国后,楚国明显具有呈升沉双向发展的特点:一方面,由于昭、惠王时期的复兴,楚国对外争夺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另一方面,楚国长期实行王室宗亲专政,“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社会矛盾日益加深与激化。

  就在楚简、声王两代无所作为时,三晋竞相改革、齐国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田氏夺权成功、秦国亦始实行“初租禾”,正朝气勃勃,力图向外扩张兼并,以扩大自己的势力。从这点看,楚国是落后了,故当公元前401年楚悼王即位后,就面临着内部危机四伏、外部各国虎视眈眈的现实,不得不作出历史的决择。楚国历史上著名的一次改革棗吴起变法,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三、吴起变法

  公元前401年,楚声王子类立,是为楚悼王(前401-?81年)。其时,由于各国竞相改革成功,重又开始激烈的争夺。这时的争夺与春秋时期的争夺已明显不同,过去是争夺与国,旨在立威定霸;现在则是争城略地,吞并他国,具有新的封建兼并战争性质。

  入战国后,魏国崛起,与秦争战不止。公元前408年,魏尽占秦河西地,秦退守洛水。魏败秦后,三晋解除了后顾之忧,即转向中原,首先集中力量打击齐国。公元前405年(楚声王三年),田氏内乱,三晋乘机攻齐,大败齐军于廪丘(今山东郓城西北)。第二年,三晋乘胜进击,攻入齐长城(自今山东肥城西北,东至琅邪入海),三晋声威大振。

  齐国失败,三晋与楚国的矛盾骤然尖锐了起来,楚国短暂的宁静局面宣告结束。公元前400年(楚悼王二年),楚抢先一步,与韩、魏争夺郑国地,三晋立即联合起来反击,攻楚至乘丘(今山东巨野西南)而还。楚国为了摆脱被动地位,接着连年攻周攻郑攻韩,为缓和与郑国矛盾,还主动归榆关(今河南中牟南)给郑,郑国也杀其相驷子阳以悦楚(《史记·郑世家》。)公元前393年(楚悼王九年),魏为打击楚国,先攻郑,并筑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城。楚不示弱,亦于同年攻韩,夺取原郑国的负黍(今河南登封西南)(《史记·楚世家》。公元前394年,郑之负黍叛郑,重归韩,故楚伐韩,取负黍。)过两年,即公元前391年(楚悼王十一年),三晋联军大举攻楚,连败楚军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榆关,魏并攻取了大梁。楚国势孤害怕,只得“厚赂秦”(《史记·楚世家》。,向秦国求援,三晋才停止了攻击。接着,秦出兵攻韩国的宜阳(今河南宜阳西),取六邑,有力地支援了楚国。

  三晋见楚、秦合作,转而又与齐结好。公元前387年(楚悼王十五年),魏武侯主动帮助齐田和谋求诸侯,齐与三晋结怨暂时得到消解。此后,魏、秦争夺进一步激烈,赵徙都邯郸,韩则全力攻打宋、郑,严重地威胁着楚国。

  国外形势严峻,国内社会矛盾尖锐,迫使楚悼王不得不寻找出路,以摆脱困境。正在此危殆之际,在魏国协助李悝改革、抗秦有功的吴起来到了楚国。楚悼王早就听说吴起能干,所以吴起一来到楚国,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史记·吴起列传》。)吴起(?椙?81)年,卫国左氏(今山东曹县北)人。他年青时在外游学求仕不遂,却耗尽家产,为乡邻人所讥笑。吴起一怒之下,杀讥笑者三十多人,逃出了卫国,来到了鲁国,拜曾参为师,学习儒学。几年后,吴起母亲病逝,吴起以为自己尚未得仕,没有回去奔丧,曾参不悦,与他断绝了师生关系。吴起于是改学兵法,在鲁国担任大夫。齐人伐鲁,吴起为求得鲁国国君的信任,“杀妻求将”,领兵打败了齐国,初露锋芒。然鲁君不信任他,反而把他辞退了,吴起闻魏文侯贤明,李悝又在魏国主持变法,便来到了魏国。

  吴起到魏国后,受到魏文侯的器重,“立为大将,守西河”(《吴子·图国》)。

  又与李悝等人一道,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革,尤其在军事改革与实践方面,成就突出。他对士兵考核严格,训练有方,创立了“武卒制”(根据不同士兵的特点编制训练、作战,以提高军队战斗力);他“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史记·吴起列传》),著《吴起兵法》四十八篇(原书失传。后人将断简残篇编成《吴子》六篇,此书虽非原著,却也保存了吴起的光辉军事思想),和《孙子兵法》、《孙膑兵法》齐名,故“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汉书·刑法志》。)吴起思想丰富,兼采儒、兵、法各家。他认为为政之道,应“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吴子·图国》),故在内,做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史记·吴起列传》),对外,使秦不敢东向,韩、赵“宾从”(同上),对魏国的勃兴是有贡献的。

  公元前396年,魏文侯卒,魏武侯继位。约在公元前390年(魏武侯六年,楚悼王十二年)左右,吴起受到大臣王错排挤,被迫奔楚。由于吴起在魏国政绩卓著,军功赫赫,所以一到楚国,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先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市)守,防御韩、魏。一年以后,晋升为今尹,主持变法。

  吴起在楚国期间,注意调查研究,对楚国国情了解至深,故其变法措施,切中时弊,干净利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法审令”(同上),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深知法治的重要性,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吴起还采取“倚车辕”(《韩非子·内储》。)的办法,即立一车辕,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战国策·秦策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贯彻了“明法审令”的精神,在楚国臣民中增强了“废其故而易其常”(《说苑·指武》。必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变法的进行。

  (二)减爵禄,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淮南子·泰族训》说:“吴起为楚减爵禄之令。”《说苑·指武》说:“(吴起)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对立有军功和其他有功人员则授予爵禄,以解决分配不公,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在此同时,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韩非子·和氏》),即解决“封君太众”的问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史记·吴起列传》。)(三)“卑减大臣之威重”(《史记·蔡泽列传》),整顿吏治。吴起认为,“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是楚国政治两大弊端,故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又削弱大臣威权,“禁明党以励百姓”(同上),禁止大吏结党营私,奖励百官尽忠守职,不超越所规定的权力。

  在此同时,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战国策·秦策三》),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战国策·秦策三》。),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计较个人得失,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三是“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同上),裁减冗官,选贤任能,罢除无能无用之辈。显然,这些措施,不仅使吏治得到了整顿,而且对权贵大臣也是一种束缚,有利于削弱权豪的威势。

  (四)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臣不得而为也。”楚悼王果断地支持吴起,“于是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一方面在政治、经济上继续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另一方面改变了原来贵族把人口集中在地少人多地区的局面,有助于对荒蛮的边境地区的开发,促进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史记·吴起列传》),以“争利于天下”(《说苑·指武》。,所以在变法中,“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史记·蔡泽列传》),即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在此同时,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加强训练。

  (六)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吕氏春秋·义赏》),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吴起变法是在楚悼王的直接支持下进行的,而楚悼王是在其父楚声王被“盗”杀后,由楚国“国人”所立,故其政权已具有新兴的封建性质。吴起来自魏国,其变法措施也如同魏国李悝变法,因而吴起变法,实际上是在新兴政权主持下的一次具有封建性质的改革。正因此,所以变法雷厉风行,立竿见影,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它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加速了楚国封建化的进程。吴起变法,均爵平禄,“是变其故而易其常也”(《说苑·指武》),主要是针对着旧贵族来的,故旧贵族“皆甚若之”(《史记·吴起列传》),说明吴起变法切中楚国时弊,对旧贵族、旧势力的打击是极其有力的。同时,吴起又注意解决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令旧贵族迁往人稀地广的地区(当然也带去了劳动人手),开荒生产,显然这都是有利于楚国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势力和自耕农的成长的,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深刻变革。这对楚国社会的继续发展,特别是对稍后楚宣、威王统治时期的强盛,是有直接影响的。

  其次,它使楚国国力迅速强大起来,在对外关系中,变被动挨打为主动进攻,引起了各国的惊恐。当时对楚国构成严重威胁的三晋,随着争夺土地的激烈进行,它们之间的裂痕也逐渐加深。公元前383年(楚悼王十九年),赵筑刚平(今河南清丰西南),大举攻卫,卫国不支,向魏求援。魏武侯出兵救卫,败赵军于兔台。第二年,赵又围卫,卫又向魏求援,魏于是出兵攻赵,夺得赵地刚平,进而攻至赵邑中牟(今河南灵壁西),取赵河东地。赵国惊恐,只得向楚国求救。楚悼王毫不犹豫,立即出兵救赵,与魏军“战于州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河”(《战国策·齐策五》),兵锋直抵黄河两岸。赵乘机反攻,取魏棘蒲(今河北魏县南)、黄城(今河南内黄西北)。楚、赵大胜,楚国声威大振。

  《史记·吴起列传》说,吴起变法,“要在强兵”,“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南平百越”,当即指对南方用兵,取得了胜利。“北并陈,蔡”,当指陈、蔡残余势力,并非指楚惠王时已经灭掉的陈、蔡两国。“却三晋”,即指上述援赵败魏之事,三晋相联局面瓦解,实际上就是解除了三晋对楚国的威胁。“西伐秦”,不见于古文献具体记载,变法期间,楚、秦相安无事,当秦亦畏楚强,续续结好。“诸侯患楚之强”,楚国一扫过去贫弱局面,击败当时列强之首魏国,饮马黄河,有复重振昔日楚庄王称霸中原之势,故中原各国感到害怕。

  其三,继续兼并和扩张,进一步开拓了楚国的疆域。除了“北并陈、蔡”外,主要是向南兼并开拓。《史记·吴起列传》谓“南平百越”,《战国策·秦策三》谓“南收杨越”,都说的是向南扩展。《后汉书·南蛮传》说:“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洞庭,当指今洞庭湖一带;苍梧,则在今南岭一带,自洞庭以南至此,恰是古百越居住之地,进一步明确了《史记》、《战国策》的说法。从此,岭南各地和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的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加强了。

  正当变法顺利进行、楚国又朝气蓬地地活跃在国际舞台上时,公元前381年(楚悼王二十一年),楚悼王不幸病逝。早就对吴起变法怀有刻骨仇恨、蓄谋杀害吴起的旧贵族势力,乘机作乱,围攻吴起。吴起机智地伏在楚悼王尸体上,旧贵族用乱箭射杀吴起,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遗体。有的古文献还说吴起被射杀后,又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肢解”或“车裂”(《史记·吴起列传》等说被旧贵族射死。《战国策·秦策》等说吴起被肢解;《淮南子·缪称》等说吴起被车裂。郭沫若据此认为吴起被射杀后,又遭肢解,而肢解时则用车裂法(《郭沫若全集·历史编》)。《吕氏春秋·贵卒》说:“荆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楚悼王儿子楚肃王即位后,按其法,“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史记·吴起列传》。)对畏罪逃亡到国外的阳城君,亦被“收其国”(《吕氏春秋·上德》。)吴起虽死,旧贵族旧势力也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打击。吴起变法,切中时弊,完全符合楚国国情。由于楚悼王不幸早逝,吴起也就失去了坚强的靠山。旧贵族旧势力在变法中虽然受到沉重的打击,但变法时间毕竟不长,变法的成果并未完全巩固下来,所以随着楚悼王与吴起的死去,楚国历史上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也就夭折了。此后,楚国虽一度出现宣威盛世,但总的趋势是在走下坡路,直至灭亡。“楚不用吴起而削弱,秦行商君而富强”(《韩非子·问田》),后来历史的发展完全证实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