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红学一斑

 

      上面提到的那种“开谈”大说《红楼梦》,不久就成了一门“学问”,而且有了专门名称叫做“红学”。若问红学都有那些内容呢?这可真是说来话长,可以(也应该)写成一部“红学史”。红学史的规律也正是落到不同时代不同的人手里,便发生了不同的变化,探讨起来,颇有意思。这个工程浩大,姑且“俟诸异日”;现在仍只拣两条便于讲说的来看看这所谓的红学之一斑。

      第四十九回,有这样一段:“一时史湘云来了,穿着贾母与他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黛玉先笑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猜谜索隐集大成家”景梅九在他的《石头记真谛》卷上叶二十五有一段关于此节的文字,于“昭君套”下批道:

        明写汉女胡装。

    “孙行者”下面批云:

        仍是猢狲意。

    景梅九的意思是说,“猢”是骂胡人,即指“满清”,他上文屡次说明他这主张。“骚达子”下则批云:

        明提出满清达子来,胆子不小!

    看他这样处处钩索,神气活现,像煞有介事!读者怕也不免要倾向于他的想法,认为真有些意思了。但是他的说法对不对呢?若说不对,有什么凭据呢?在这里历史知识和考证便成为必要了。

      邓文如(之诚)先生的《骨董琐记》(原版)卷二叶二十三有一段话:

        柴桑《京师偶记》引叶子奇《草木子》云:“元朝北人,女使必得高丽,家童必得黑厮,不如此谓之不成仕宦。今旗下贵家,必买臊(右半为巢)达子小口,以多为胜,竞相夸耀。男口至五十金,女口倍之。”按所云“黑厮”,或即昆仑奴之类;所云“臊(右半为巢)达子”乃指蒙古。

    这里的“臊(右半为巢)达子”正即《红楼梦》里的“骚达子”,我想这是用不着再搬弄“文字学”来证明“臊(右半为巢)”就是“骚”罢。骚达子乃清代统治阶级对他们所奴役的蒙族仆婢的侮辱性称呼。当时旗人家多有骚达子,当然人人懂这句话。(北京以“达子”为名的坊巷营房等为数不少,皆此一义,后来多已改为“达智”之类的字样。满洲贵族称蒙族为“达子”,汉族为“蛮子”。)及至景梅九先生,他不知当时有过这一种风气和俗语,于是便捕风捉影,无事自扰,大惊小怪!读者起初几几乎真要相信他。但一读了邓先生的书,便觉哑然失笑了--其实,这一套说法大都类此,本是不值一笑的。此例一。再举一个看:

      一九四九年一月五日北平《中国晚报》登出草衣《红楼梦与南京》一文:

        《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在他父亲楝亭官江宁织造时写成功的。过去的织造衙门,在淮清桥头;民国后,易为觉林蔬菜社。后面一亭,传即当年写作的地方。至于取材方面,有人说是完全采自大中桥下的侯府,府为清朝靖逆侯张勇的宅第,有花木之胜。因为张氏与曹氏有通家之好,雪芹时常过从,目击其家庭一切,涉笔成此杰作。当时张之长子雲翼世系为恪定侯,幼子雲翰,官宁国知府,所以红楼书中有宁国、荣府之称。代善即恪定侯之子宗仁。史太君即宗仁之妻高氏,能诗,著有《红雪轩集》。此中并穿插若干自家的事,所谓林如海,即指其父楝亭,曹字古写为□

    注 ,中间隐两个木字此说虽不免附会之谈,但亦可供“红学”家作为研究材料。

    假如你是一个爱读《红楼梦》考证文字的人,但又不太清楚史实的话,一定很容易对这类“研究材料”发生兴趣,要崇拜这位掌故家,而把这篇文字视为珍秘。但让我们分析一下内容看罢:

      张勇家与曹家通家不通家,暂且莫论,先看看考证的逻辑:张雲翰是宁国公,因为他作过宁国知府;可是《宁国府志》里的《职官志》所记的知府,不胜其多,宁国公也就不胜其多了,何以单是张雲翰呢?宁国知府是宁国公,尚可说,但恪定侯为什么变成了荣国公呢?他却没告诉我们理由。宁国在小说里居长,而张雲翰却是“幼子”。贾代善既是恪定侯之子宗仁,即张勇的孙子,则贾政为代善之子,当是张勇的重孙,宝玉则为张勇的玄孙,时代尚合,乾隆三十二年,其玄孙承勋复职为散秩大臣。但曹寅又是林如海,却与张勇的重孙同辈!可是事实上张勇卒于康熙二十三年,曹寅正同时,这怎么讲呢?因为曹古写为□

    注

    ,所以隐两个“木”字,但为什么不隐两个“東”呢?“如海”和“楝亭”又有什么谜底谜面的关系呢?史太君而能诗,且有“集”焉!《红楼梦》的读者可有谁觉得书里的贾母像个“闺秀诗人”么?(按:主张勇说有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可参看。)

      以上云云,不过是借为谈助,其实不关重要,尚无须斤斤计较。但是应当看一看开端一段叙述曹雪芹著书的经过的玄妙:一、说曹雪芹的祖父楝亭是“他父亲”。这是袁子才、俞曲园等人犯过的错误,陈旧古老得很了,我们用不着再犯了。二、说曹雪芹是在楝亭江宁任上写成的《红楼梦》。但我们清楚地知道,曹寅在江宁任时,雪芹的伯父、父亲也不过才十来岁(参看本书第七章),而他居然已写成一部百回的大书,这太奇了。三、说曹雪芹写书地点是在淮清桥头的织造署后的亭子里,现为觉林蔬菜社者是。但我们又清楚地知道,曹家时代的织造署是在利济巷大街的;淮清桥头的新衙门乃是乾隆三十三年以后织造舒某所另建的(参看第四章第四节)。说雪芹未出生前就在他祖父任上写书,一奇也。而又说雪芹写书地点却是他祖父死去六十多年后新建的另一衙门后亭子里,二奇也!而且,就算是在新衙门里,但乾隆三十三年,新衙门刚建时,曹雪芹的墓木已拱(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详见第五章。)他居然还在“后面一亭”里写《红楼梦》,此又奇中之至奇也!依这篇文章的意思,曹雪芹似乎是身跨康、雍、乾三朝,享年百数十龄,而且忽生忽死,亦死亦生的大怪物!这样的烂账,我们没法和他算,这样的“材料”,是很难“研究”的!

      由于这两个例子,就可以知道,一般的“考证”文字,可分两大类:一是望文生义的唯心的解释,一是表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实际则同样荒谬绝伦错误百出的“考据”或“掌故”。这些东西,最易入人,因之也就最易误人。《红楼梦》四围的乌烟瘴气,就是这些解释和掌故的光芒。这一层烟瘴不除,《红楼梦》便难得见光明。要除这层烟瘴,更无其他办法,只有用我们的照妖镜--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科学考证--使这些牛鬼蛇神,一一现形出丑。

      自然,本书还远远谈不上这样的科学考证,只是有志学习,开始摸索,准备努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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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词库中没有这个字,它是上面为两个“東”字并排,底下为“曰”。红楼梦,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