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寬書

  右戰國策,隋經籍志:三十四卷,劉向錄;高誘註,止二十卷;漢京兆尹延篤論一卷。唐藝文志,劉向錄已闕二卷,高誘註乃增十一卷,延篤論時尚存。今所傳三十三卷。崇文總目高誘註八篇,印本存者有十篇。武安君事在中山卷末,不詳所謂。延篤論今亡矣。其未曾經曾南豐校定者,舛誤尤不可讀。其浙、建原小字刊行者,皆南豐所校本也。括蒼耿氏所刊〔一〕,鹵莽尤甚。宣和間,得館中孫固、孫覺、錢藻、曾鞏、劉敞、蘇頌、集賢院共七本〔二〕,晚得晁以道本,并校之,所得十二焉。如用「埊」、「坔」字,皆武后字,恐唐人相承如此。諸公校書,改用此字,殊不可解。竇苹作唐書,釋武后用「埊」字,云古字,字見戰國策。不知何所據而云然?「坔」乃古地字。又「埊」字,見亢倉子、鶡冠子,或有自來;至於「坔」字,幽州僧行均作切韻訓詁,以此二字云古文,豈別有所見耶?太史公所採九十三事,內不同者五〔三〕。韓非子十五事,說苑六事,新序九事,呂氏春秋一事,韓詩外傳一事,皇甫謐高士傳三事,越絕書記李園一事,甚異。如正文遺逸引戰國策者,司馬貞隱五事〔四〕,廣韻七事〔五〕,玉篇一事〔六〕,太平御覽二事〔七〕,元和姓纂一事,〔八〕春秋後語二事〔九〕,後漢地理志一事〔一0〕,後漢第八贊一事〔一一〕,藝文類聚一事〔一二〕,北堂書鈔一事〔一三〕,徐廣注史記一事〔一四〕,張守節正義一事〔一五〕,舊戰國策一事,〔一六〕李善注文選一事〔一七〕,皆今本所無也。至如「張儀說惠王」乃韓非子初見秦書,「厲憐王」引詩乃韓詩外傳,既無古書可以考證,第嘆息而已。某以所聞見,以為集注,補高誘之亡云。上章執徐仲冬朔日,會稽姚寬書。

  〔一〕 札記丕烈案:紹興四年十月,耿延禧百順刻吳本,附其序,今不列。

  〔二〕 札記丕烈案:此有互異,今不可考。

  〔三〕 札記丕烈案:以下所列事數,今數之,多不合者,未詳姚意何云也。

  〔四〕 札記自注云:「豫讓擊襄子之衣,衣盡血」;「呂不韋言周凡三十七王」;「白圭為中山將,亡六城,還拔中山」;「馬犯謂周君」;「馬犯謂梁王,云王病愈(作「癒」字)」。

  〔五〕 札記自注云:「晉有大夫芬質(音撫文切)、羋千者,著書顯名」;「安陵丑」;「雍門」;「周中大夫藍諸」;「晉有亥唐」;「趙有大夫〈广聿〉賈(音肇,訓門也)」;「齊威王時,有左執法公旗番」。

  〔六〕 札記自注云:「驥仰而噴,鼓鼻也」。

  〔七〕 札記自注云:「涸若耶以取銅,破{一忠}山而出錫」;「廊廟之椽,非一木之枝;先王之法,非一士之智」。

  〔八〕 札記自注云:引風俗通云,「晉大夫芸賢」。

  〔九〕 札記自注云:「趙武靈王遊大陵,夢處女鼓瑟」;「平原君躄者(注云,躄,攣跛之名)」。

  〔一0〕札記自注云:「東城九門(注云,碣石山在縣界)」。

  〔一一〕札記自注云:「廉頗為人勇鷙而好士」。

  〔一二〕札記自注云:「蘇秦為楚合從,元戎以铁為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

  〔一三〕札記自注云:「楚人以弱弓微繳,加歸雁之上者」。

  〔一四〕札記自注云:「韓兵入西周,令成君辨說秦求救」。

  〔一五〕札記自注云:「碣石九門,本有宮室以居」。

  〔一六〕札記自注云:「羅尚見秦王曰,秦四塞之險,利於守,不利於戰」。

  〔一七〕札記自注云:「蘇秦說孟嘗君曰,秦四塞之國(高誘注云,四面有山關之固,故曰四塞之國也)」。


  右此序題姚寬撰,有手寫附于姚註本者,文皆與宏序同。特疏列逸文加詳。考其歲月則在後,乃知姚氏兄弟皆嘗用意此書。寬所註者,今未之見,不知視宏又何如也?因全錄著之左方,以俟博考者。吳師道識。〔一〕

  〔一〕 札記丕烈案:兩序大同小異,此即伯聲所撰,而令威曾書之耳。當是有人見其本而寫附也。未詳兩藁孰為先后?要非令威撰,末題姚寬書,而吳氏遽云題姚寬撰,是其誤。又云,乃知姚氏兄弟皆嘗用意此書云云,亦不然。假使令威自有注,不容此序中不及伯聲校一字也。所錄逸文雖加詳,然不及刻本之謹嚴,往往有非策文而沿他書之誤者,亦有在今策文中而失檢者,或其初藁與!今仍全錄,并吳氏跋語而辨之,庶有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