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六年

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丁亥)春二月十二日(乙未),調福建汀州總兵官王元為臺灣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八。

三月二十四日(丁丑)陞福建臺灣水師副將張應全為汀州總兵官。

二十五日(戊寅),諭吏部:『福建巡撫員缺,甚為緊要。張伯行為人誠篤,即在行間亦非退縮者。著升為福建巡撫』。

夏五月二十七日(戊寅),諭兵部:『國家綏輯兵民,乂安海嶠,必資威望素重之臣,以畀干城之寄。有能久鎮巖疆、實彰勞績,則錫命酬庸,宜加顯秩。福建水師提督吳英,當王師初定八閩,即親履行陣;自偏裨以至大將,敭歷四十餘年。比任提督以來,益殫壯謀,克修軍紀。目前諸將中明習水性、訓練舟師者,罕與媲倫。是用特渙殊恩,俾膺異數;著授為威略將軍,仍管水師提督事務,以示朕優眷勞臣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己未),諭大學士等曰:『福建內地之民,住居臺灣者甚多,比來洊罹災祲,米榖不登,在土著之人猶可採捕為生。內地人民在彼者糧食缺少,既難以自存;欲歸故土又遠隔大洋,誠為可憫!著行文該地方官察明情願復歸本地者,或遇兵丁換班之船、或遇公務奉差之船,令其附載,帶回原籍』。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