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八年

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己卯)春二月十四日(甲寅),免福建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康熙三十七年分水災額賦有差。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寅),以翰林院檢討阿金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工部主事潘鵬雪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