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以其阅人物多也。张邓公(一)为殿中丞,一见王东城,【校】『东城』,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均作『城东』。遂厚遇之,语必移时。王公素所厚唯杨大年,公有一茶囊,唯大年至,则取茶囊具茶,他客莫与也。公之子弟,但闻取茶囊,则知大年至。一日,公命取茶囊,羣子弟皆出窥大年,及至,乃邓公。他日,【校】稗海本『他』作『也』,下衍『一』字。公复取茶囊,又往窥之,亦邓公也。子弟乃问公:『张殿中者何人,公待之如此?』公曰:『张有贵人法,不十年当据吾座。』后果如其言。又文潞公为太常博士,通判兖州,回谒吕许公(二),【校】『回』,津逮本、学津本均作『尝』。公一见器之,问潞公:『太博曾在东鲁,必当别墨。』令取一丸墨濒阶磨之,【校】『丸』玉海堂本避宋讳作『九』。『阶』其它各本均作『阶』。揖潞公就观:『此墨何如:』乃是欲从后相其背。既而密语潞公曰:『异日必大贵达。』即日擢为监察御史,不十年入相。潞公自庆历八年登相,至七十九岁,以太师致仕,凡带平章事三十七年,未尝改易,名位隆重,福寿康宁,近世未有其比。【校】津逮本脱『世』字。
【9 六*一五六
(一)张士逊,宋阴城人,字顺之,(九六四—一〇四九。)淳化(九九〇—九九四)间举进士,调郧县主-346-簿,累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拜太傅,封邓国公致仕。年八十六卒,谥文懿。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一。
(二)吕夷简,宋寿州人,字坦夫,(九七八—一〇四三。)第进士,多智数。真宗尝问吕蒙正曰:『卿诸子孰可用?』对曰:『诸子皆豚犬,有侄夷简,相才也。』仁宗时官至同平章事。帝初立,太后临朝,十余年间,天下宴然,夷简之力为多,而郭后之废,夷简实赞成之,以此颇为清议所非。封许国公,以太尉致仕。卒谥文靖。有集二十卷。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一。
王延政(一)据建州,令大将章某守建州城,尝遣部将刺事于军前,后期当斩,惜其材,【校】稗海本『材』作『才』。未有以处,归语其妻,其妻连氏有贤智,私使人谓部将曰:【校】挥犀一无『私』字。『汝法当死,急逃乃免。』【校】弘治本『逃』下有『去』字。与之银数十两,曰:『径行,无顾家也。』【校】挥犀一『无』作『毋』。部将得以潜去,【校】挥犀一『潜』作『活』。投江南李主,以隶查文徽(二)麾下。【校】挥犀一作『投江南,居程以疑、查文徽麾下。』文徽攻延政,部将适主是役,【校】挥犀一『适』作『为』,『役』作『夜』。 城将陷,先喻城中能全连氏一门者有重赏。连氏使人谓之曰:『建民无罪,将军幸赦之,妾夫妇罪当死,不敢图生。若将军不释建民,【校】挥犀一『释』作『惜』。妾愿先百姓死,【校】稗海本『先』作『同』。誓不独生也。』词气感慨,【校】弘治本『感』作『慷』。发于至诚,不得已为之戢兵而入,一城获全。至今连氏为建安大族,官至卿相者相踵,【校】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第二『相』字作『接』。林校记云:『「相踵」,旧本与此同。』皆连氏之后也。又李景(三)使大将胡则(四)守江州,江南国下,【校】挥犀一『国』作『未』。曹翰以兵围之三年,城坚不可破。一日,则怒一饔人鲙鱼不精,【校】学逮本脱『则』字。欲杀之,其妻遽止之曰:【校】稗海本『其妻』作『妻某』。『士卒守-347-城累年矣,暴骨满地,奈何以一食杀士卒邪。』则乃舍之。此卒夜缒城,【校】挥犀一作『比夜卒缒城』。走投曹翰,具言城中虚实。【校】挥犀一『中』作『之』。先是城西南依崄素不设守,【校】『守』其它各本均作『备』。卒乃引王师自西南攻之,是夜城陷,胡则一门无遗类(五)(六)。二人者,其为德一也,何其报效之不同邪?【校】弘治本、稗海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皆无『邪』字。挥犀一『邪』作『哉』。津逮本、学津本作『耶』。林校记云:『旧本无「耶」字,与此同。』
【9 七*一五七
(一)王延政,五代闽人,曦弟。曦立,为淫虐,延政为建州刺史,数贻书谏之,曦怒,攻延政,为所败,延政乃以建州建国,称殷,改元天德,(九四三—四五,)立三年,为南唐所攻,出降,国亡。迁金陵,封光山王,卒谥恭懿。 传载新五代史卷六十八。
(二)查文徽,南唐休宁人。仕李煜,累官枢密副使。讨建州王延政有功,迁建州留后。吴越兵据福州,文徽攻克之,入城,陷伏中,被执。后遣还,以工部尚书致仕。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六。
(三)李景,南唐徐州人,昪子。初名景通,后改为璟,又改为景,字伯玉。昪卒,嗣立。攻拔建州,降王延政;击楚,灭马氏。保大末,周师南征,取滁州,景惧,奉书愿效贡赋,陈兄事之礼,世宗不答。寻割江北地称臣,奉用正朔,周始罢兵,遂去帝号,称『国主。』后徙都洪州,以太子煜留守金陵。景好学,能诗词,在位十九年卒。庙号元宗,年号保大、中兴、交泰。
【按】宋史:『李景,本名景通,后改为璟。避周庙讳,复改为景。』五代史云:『改名璟,以避周庙讳。』考旧五代史:『郭威高祖讳璟,』则避周庙讳当以改『璟』为『景』为是。-348-
(四)宋陆游南唐书卷第八『胡则列传』:胡则,不知其世家,后主末为江州指挥使。金陵陷,曹彬喻后主以手书命郡县悉以城降,书至江州,刺史谢彦宾集将佐视之,谋纳款,则愤形于色,亟出谓其下曰:『吾属世受李氏恩,安可负之?且都城久受围,此书真伪不可知。刺史不忠,欲污吾州。尔辈能从我死忠义乎?』众皆曰:『善。』乃帅同列宋德明等大哗,入攻彦宾,彦宾惧逃檐溜中,执而杀之。众推则为刺史,号令肃然,莫敢不听。则尝为寿州裨将,从刘仁赡城守累年,尽得其方略,乃日夜阅丁壮,勒部伍,为坚壁死守计,太祖命南面行营招安巡检使曹翰攻之。城带江负山,楼橹高险,坚不可破。屡遣使谕降,则誓死不从。翰军死伤者众,诏书切责督战。会则疾革不能起,城始陷。众犹巷‘,雪涕奋击不少退,翰军尤多死。则卧床上,翰执之,数其违命之罪,对曰:『犬吠非其主尔,何怪也?』即舁置木驴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徇,幷杀宋德明,而隳其城七尺,使后不可守。时右补阙张霁被命知江州,与翰偕行,既入城,翰军士掠民家,民诉于霁,霁按诛军士,翰因发怒屠城,死者数万人,取其尸投井,坎皆满溢,余悉投江流,因诬奏霁。太祖薄霁罪,徙知饶州。民家赀货巨万,翰悉取之。初,太祖闻江州城垂破,遣使持诏赐翰,使勿多杀,使者至独树浦,大风断渡,比至,已无噍类矣。
(五)元脱脱等宋史卷三『太祖本纪』:开宝九年夏四月丁巳[一],曹翰拔江州,屠之,擒牙校宋德明、胡则等。-349-
[一]丁巳为二十一日,即九七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六)元脱脱等宋史卷二百六十『曹翰列传』
将征江南,命翰率兵先赴荆南,改行营先锋使,进克池州,金陵平。江州军校胡德[一]、牙将宋德明据城拒命,翰率兵攻之,凡五月而陷,屠城无噍类,杀兵八百。所略金帛以亿万计,伪言欲致庐山东林寺铁罗汉像五百头于京师,因调巨舰百艘,载所得以归。
[一]『德』应作『则』,本纪不误。
王文正太尉局量宽厚,未尝见其怒。饮食有不精洁者,但不食而已。家人欲试其量,以少埃墨投羹中,公唯啖饭而已。【校】弘治本、玉海堂本、丛刊本『饭』作『?』。家△人△问其何以不食羹?【校】『家人』二字各本俱脱,从类苑十三引、五朝二引补。曰:『我偶不喜肉。』一日,又墨其饭,【校】弘治本、玉海堂本、丛刊本『饭』作『?』。公视之曰:『吾今日不喜饭,可具粥。』其子弟愬于公曰:『庖肉为饔人所私,食肉不饱,乞治之。』公曰:『汝辈人料肉几何?』曰:『一斤;今但得半斤食,其半为饔人所廋。』公曰:『尽一斤可得饱乎?』曰:『尽一斤固当饱。』曰:『此后人料一斤半可也。』其不发人过皆类此。尝宅门坏,主者彻屋新之,【校】弘治本无『者』字。挥犀一『彻』作『撤』。暂于廊庑下启一门以出入。【校】挥犀一『启』作『起』。五朝二引无『以』字。公至侧门,门低,【校】稗海本及类苑十三引不重『门』字。据鞍俯伏而过,都不问。门毕,【校】稗海本无『门』字。复行正门,亦不问。有控马卒岁满辞公,公问:『汝控马几时?』曰:『五年矣。』公曰:『吾不省有汝。』既去,复呼回曰:『汝乃某人乎?』于是厚赠之,-350-乃是逐日控马,但见背,未尝视其面,因去,见其背方省也。【校】类苑十三引、五朝二引皆无『也』字。挥犀一『省』作『知』。
【9 八*一五八
石曼卿居蔡河下曲,【校】弘治本『曲』误作『西』。邻有一豪家,日闻歌锺之声。【校】类苑四十二引『锺』作『乐』。其家僮仆数十人,常往来曼卿之门。曼卿呼一仆问豪为何人?对曰:『姓李氏,主人方二十岁,并无昆弟,家妾曳罗绮者数十人。』曼卿求欲见之,其人曰:『郎君素未尝接士大夫,他人必不可见,然喜饮酒,屡言闻学士能饮酒,意亦似欲相见,待试问之。』【校】挥犀八无『问』字。一日,果使人延曼卿,曼卿即着帽往见之,【校】『着』,类苑四十二引作『衫』,弘治本、稗海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着』。坐于堂上,久之,方出。主人着头巾,【校】『着』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四十二引均作『者』,弘治本、稗海本脱去此字。林校记云:『旧本作「者」,与此同。』陶校记云:『「主人者」毛作「主人着」,今据毛改。』系勒帛,都不具衣冠,【校】挥犀八无『都』字。见曼卿,全不知拱揖之礼。引曼卿入一别馆,供帐赫然。【校】弘治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帐』作『张』。坐良久,有二鬟妾各持一小盘至曼卿前,盘中红牙牌十余。【校】弘治本『十』误作『千』。其一盘是酒,凡十余品,令曼卿择一牌;其一盘肴馔名,【校】类苑四十二引『名』作『各』,属下句读。令择五品。既而二鬟去,有羣妓十余人,各执肴果乐器,妆服人品皆艳丽粲然。一妓酌酒以进,酒罢乐作,羣妓执果肴者萃立其前,食罢则分列其左右,京师人谓之『软盘。』酒五行,羣妓皆退,主人者亦翩然而入,【校】挥犀八『入』作『去』。略不揖客。曼卿独步而出。曼卿言豪者之状,【校】挥犀八『之』下有『情』字。懵然愚騃,【校】『騃』弘治本误作『骏』,挥犀八作『痴』。殆不分菽麦,而奉养如此,极可怪也。【校】类苑四十二引重『此』字。他日试使人通郑重,则闭门不纳,亦无应门者。问其近邻,云:『其人未尝与人往还,虽邻家亦不识面。』古人谓之钱痴,信有之。
【9 九*一五九-351-颍昌阳翟县有一杜生者,【校】『颍昌』稗海本作『颖州』。弘治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颍』并作『颖』。不知其名,邑人但谓之杜五郎。所居去县三十余里,唯有屋两闲,其一闲自居,一闲其子居之。【校】类苑四十二引无『其』字。室之前有空地丈余,即是篱门,【校】弘治本『门』作『间』。杜生不出篱门凡三十年矣。【校】说郛七引『十』下有『余』字。黎阳尉孙轸曾往访之,【校】类苑四十二引『阳』下有『县』字。说郛七引无『曾』字。见其人颇萧洒,自陈『村民无所能,何为见访?』孙问其不出门之因,其人笑曰:【校】弘治本『笑』作『告』。『以告者过也。』【校】类苑四十二引『者』下有『之』字。 指门外一桑曰:【校】说郛七引『外』作『前』。『十五年前,亦曾到此桑下纳凉,何谓不出门也?但无用于时,无求于人,偶自不出耳,何足尚哉。』问其所以为生,曰:『昔时居邑之南,【校】说郛七引无『昔』字,『时』作『恃』。有田五十亩,与兄同耕。后兄之子娶妇,度所耕不足赡,乃以田与兄,携妻子至此。偶有乡人借此屋,【校】说郛七引『借』下有『得』字。遂居之。唯与人择日,又卖一药,以具饘粥,【校】说郛七引『具』作『供。』亦有时不继。后子能耕,乡人见怜,与田三十亩,令子耕之,尚有余力,又为人佣耕,【校】说郛七引『为』作『与』。自此食足。乡人贫,以医卜△自给者甚多,【校】『卜』字各本俱脱,从类苑四十二引补。上文云:『与人择日,又卖一药』,又下文云:『择日卖药』,则此当云『医卜』也。自食既足,不当更兼乡人之利,自尔择日卖药,一切不为。』又问常日何所为?曰:『端坐耳,无可为也。』问颇观书否?曰:『二十年前亦曾观书。』问观何书?曰『曾有人惠一书册,【校】弘治本作『一册书』。无题号,其闲多说净名经,亦不知净名经何书也。当时极爱其议论,今亦忘之,幷书亦不知所在久矣。』气韵闲旷,言词精△简,【校】『精』原作『清』,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及类苑四十二、说郛七引并作『精』。盖崇祯本误作『清』而爱庐本从之也,今正。有道之士也。盛寒但布袍草履,室中枵然,一榻而已。问其子之为人,曰:『村童也。然质性甚淳-352-厚,【校】弘治本『淳』作『浑』。未尝妄言,未尝嬉游,唯买盐酪则一至邑中,可数其行迹,以待其归,径往径还,未尝傍游一步也。』予时方有军事,至夜半未卧,疲甚,与官属闲话,轸遂及此,【校】弘治本『遂』作『还』。不觉肃然,顿忘烦劳。【校】稗海本及类苑四十二引『肃』作『萧』。
【9 一〇*一六〇
唐白乐天居洛,与高年者八人游,谓之『九老。』(一)洛中士大夫至今居者为多,继而为九老之会者再矣。元丰五年(二),文潞公守洛,又为『耆年会,』人为一诗,命画工郑奂图于妙觉佛寺,【校】稗海本『奂』作『英』。凡十三人(三),守司徒致仕韩国公富弼(四),年七十九;守太尉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年七十七;司封郎中致仕席汝言(五),年七十七;朝议大夫致仕王尚恭(六),年七十六;太常少卿致仕赵丙(七),年七十五;秘书监刘几▲(八)(九),【校】『几』原作『几』,从弘治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校正。稗海本作『凡』,误多一点。观堂校识云:『「几」宋本作「几」,是。』王校记、林校记咸以为『几』俗写作『几』,皆非也。刘几之『几』自作『几』字。 年七十五;卫州防御使冯行巳(十),年七十五;太中大夫充天章阁待制楚建中(十一),年七十三;朝议大夫致仕王慎言(十二),【校】『慎』字丛刊本避宋讳作『慎』,崇祯本则缺末笔。此字玉海堂本未缺笔。林校记云:『旧本「慎」字,缺末二点。』年七十二;宣徽南院使检校太尉判大名府王拱辰(十三),年七十一;太中大夫张问(十四),年七十;龙图阁直学士通议大夫张焘(十五),【校】玉海堂本『龙图阁』误作『间圈阁』。林校记云:『旧本「龙图」误「间圈」。』年七十;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司马光(十六),年六十四(十七)。
【9 一一*一六一
(一)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第三十七『胡、吉、郑、刘、卢、张等六贤,皆多年寿,予亦次焉,偶于弊居,合成尚齿之会,七老相顾,既醉甚欢,静而思之,此会稀有,因成七言六韵以纪之,传好事者:』-353-
七人五百七十岁,拖紫纡朱垂白发。手里无金莫嗟叹,樽中有酒且欢娱;诗吟两句神还王,酒饮三杯气尚麄。嵬峨狂歌教婢拍,婆娑醉舞遣孙扶;天年高过二疎传,人数多于四皓图。除却三山、五天竺,人闲此会更应无。三仙山,五天竺图,多老寿者。
前怀州司马安定胡杲年八十九;
卫尉卿致仕冯翊吉皎年八十六;
前右龙武军长史荥阳郑据年八十四;
前慈州刺史广平刘真年八十二;
前侍御史内供奉官范阳卢贞年八十二;
前永州刺史清河张浑年七十四;
刑部尚书致仕太原白居易年七十四。
已上七人,合五百七十岁。会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一]于白家履道宅同宴,宴罢赋诗。时秘书监狄兼謩、河南尹卢贞[二]以年未七十,虽与会而不及列。
[一]八四五年五月一日。 [二]与前侍御史内供奉官同姓名。
(二)一〇八二年。
(三)宋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第六十八『洛阳耆英会序:』-354-
昔白乐天在洛,与高年者八人游,时人慕之,为九老图传于世。宋与,洛中诸公,继而为之者凡再矣,皆图形普明僧舍;普明,乐天之故第也。元丰中,文潞公留守西都韩国富公纳政在里第,自余士大夫以老自逸于洛者,于时为多。潞公谓韩公曰:『凡所为慕于乐天者,以其志趣高逸也,奚必数与地之袭焉。』一旦,悉集士大夫老而贤者于韩公之第,置酒相乐,宾主凡十有一人,既而图形妙觉僧舍,时人谓之洛阳耆英会。孔子曰:『好贤如缁衣。』取其敝又改,为乐善无厌也。二公寅亮三朝,为国元老,入赞万机,出绥四方,上则固社稷,尊宗庙,下则熙百工,和万民,天子心腹股肱耳目,天下所取。平其勋业,闳大显融,岂乐天所能庶几?然犹慕效乐天所为,汲汲如恐不及,岂非乐善无厌者与?又洛中旧俗,燕私相聚,尚齿不尚官,自乐天之会已然。是日复行之,斯乃风化之本,可颂也。宣徽王公,方留守北都,闻之以书请于潞公曰:『某亦家洛,位与年不居数客之后,顾亦官守,不得执巵酒在坐,良以为恨,愿寓名其间幸无我遗。』其为诸公嘉羡如此。光未及七十,用狄监、卢尹故事,亦预于会。潞公命光序其事,不敢辞。时五年正月壬辰,端明殿学士兼翰林学士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司马光序。
开府仪同三司守司徒武宁军节度使致仕韩国公富弼字彦国,年七十九;
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尉判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潞国公文彦博,字宽夫,年七十七;
司封郎中致仕席汝言,字君从,年七十七;-355-
太常少卿致仕王尚恭,字安之,年七十六;
太常少卿致仕赵丙,字南正,年七十五;
秘书监致仕刘几,字伯寿,年七十五;
卫州防御使致仕冯行巳,字肃之,年七十五;
太中大夫充天章阁待制提举崇福宫楚建中,字正叔,年七十三;
司农少卿致仕王慎言,字不疑,年七十二;
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张问,字昌言,年七十;
龙图阁直学士通议大夫提举崇福宫张焘,字景元,年七十。
(四)富弼,宋河南人,字彦国,(一〇〇四—一〇八三。)少笃学有大度。仁宗复制科,举茂材异等,授将作监丞。庆历(一〇四一—四八)中,知制诰。再使契丹,力拒割地,辨和战之利害,使南北之民,不见兵革者数十年。还拜枢密副使,至和(一〇五四—五五)中,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文彦博幷相,天下称『富、文。』以母忧去位。英宗立,召为枢密使,封郑国公。熙宁(一〇六八—七七)中,再入相。会王安石用事,弼度不能争,称疾求退。复以仆射判汝州。加拜司空,进封韩国公致仕。弼早有公辅之望,辽使每至,必问其出处安否?临事周悉,不万全不发。当其敢言,奋不顾身。忠义之性,充而弥笃。家居一纪,朝廷有大利害,知无不言。卒谥文忠。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三。-356-
(五)席汝言,宋人,字君从。元丰(一〇七八—八五)中以尚书司封郎中致仕,与文彦博、富弼辈为『耆英会;』又与文彦博、程珦、司马旦为『同甲会;』并与司马光兄弟、王不疑等为『真率会。』
(六)王尚恭,宋河南人,曙子,字安之。少力学,与弟尚喆偕游庠序,喜亲贤士大夫。景佑元年(一〇三四)与弟同登进士,调庆成军判官,知解县。改著作佐郎,知陕州芮城县。孙沔经略环庆,辟掌机宜,深相任信。移知开封府阳武县,时包拯为尹,爱其才。自著作佐郎九迁太常少卿。与富弼、文彦博、司马光等十二人为『耆英会,』图像赋诗,尚恭居第四,手书其诗于石。 传载宋史翼卷一。
(七)赵丙,事迹无考。
(八)刘几,宋洛阳人,温叟孙、字伯寿。第进士,知邠州。神宗时知保州,还为秘书监致仕。元丰(一〇七八—八五)间诏诣太常定雅乐,加通议大夫。几笃于风义,去官后,筑室嵩山玉华峯下,出入乘牛、吹铁笛。年八十一卒。 传载宋史卷二百六十二。
【按】此刘几与本书一五五条之刘几不可相混,故书『几』作『几』者非也。
(九)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十:刘秘监几,字伯寿,磊落有气节,善饮酒,洞晓音律。几本进士,元丰间换文资,以中大夫致仕,居洛中。平时刘挟女奴五七辈,载酒持被囊,往来嵩、少间,初不为定所,遇得意处,即解囊藉地,倾壶引满,旋度新声,自为辞,使女奴共歌之。醉则就卧不去,虽暴露不顾也。-357-
(十)冯行巳,宋河阳人,拯子,字肃之以父荫为右侍禁,累官卫州防御使,致仕。与富弼、文彦博等十三人为『耆英会。』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五。
(十一)楚建中,宋洛阳人,字正叔。第进士,知荥河县,多善政。元昊归款,建中白府筑堡以控东道,夏人果来,以有备不敢入。累迁陕西都转运使,以正议大夫致仕卒。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一。
(十二)王慎言,宋河南人,曙孙,益恭子,字不疑。幼而笃孝,学无所不览,尤深于史。荫补将作监主簿,改太常寺奉礼郎、光禄寺丞监、西京商税院监。益恭致仕居洛,慎言不欲去亲侧,乞监西京洛河竹木务。平生更九任而七在洛。文彦博守洛,与故相富弼、司马光幷乡里宿旧十二人为耆英之会,慎言与焉。 传载宋史翼卷四。
(十三)王拱辰,见第三四条第十三注:(十四)张问,宋襄阳人,字昌言,(九九五—一〇四六。)以进士起家,通判大名,有治声。熙宁(一〇六八—七七)末知沧州,累官正议大夫卒。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一。
(十五)张焘,宋临濮人,奎子,字景元,举进士,提点河北刑狱,领澶州,七日而商胡决,坐免。后累官通议大夫,常从范仲淹使河东,至汾州,民遮道趋诉,仲淹以付焘,方与客弈,局未终,处决己竟。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三。
(十六)司马光,宋夏县人,池次子,字君实,(一〇一九—一〇八六。)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即了其大旨。宝元-358-(一〇三八—三九)初进士,历同知谏院。仁宗时请定国嗣。英宗时与议濮王典礼,均力持正论。神宗时为御史中丞,以议王安石新法,不合去,居洛十五年。哲宗初,起为门下侍郎,拜尚书左仆射,悉去新法。在相位八月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居涑水乡,世称涑水先生。着资治通鉴及独乐园集、书仪等书。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六。
(十七)宋叶某爱日斋丛钞卷二:司马光为耆英会序云:『乐天在洛,与高年者八人游,时人慕之,图传于世。宋兴,洛中诸公,继而为之再矣,图形普明僧舍,乐天之故第也。』笔谈亦谓『乐天居洛,与高年者八人游,谓之「九老。」洛中士大夫至今居者继而为九老之会者再矣。』今考修香山故事,惟至道[一]初李文正公罢相后,以司空致仕,年七十七,思乐天洛中之会,适交游中有此数,欲继其事为宴集,故相宋惠安公、吴僧赞宁预焉。会蜀寇起而罢,其事当在京师。至和[二]间,杜正献公亦已致仕,与凡老年得谢者为五老会,其事又在南都。谓『再会洛,』未详。后是如米元章九隽老会序云:『中散大夫河间公靖镇吴,乃辟羣斋会九隽老。』则其事在吴,名氏且未悉着。独潞公以元丰五年[三]尹洛为耆年会,凡十三人,可以践唐贤遗躅而过之矣。又,元丰[四]初,赵清献守杭,赵康靖自南都来,年八十一,共游湖山,为二老图,清献时七十一。程给事师孟守越,又减清献一岁,尝同唱和,清献谢事过之,因增程公,为三老图。盛哉承平典型也。渡江以来,有若史忠定六老图,周益公二老堂会。清时胜事,各擅一门,岂惟家庭之-359-庆。又有刘汭者,写益公与兄乘成居士必正、杨文节为三老图,平园、诚斋集有诗,亦庐陵佳话也。
[一]九九五—九九七年。 [二]一〇五四—一〇五五年。 [三]一〇八二年。 [四]一〇七八—一〇八五年。
王文正太尉气羸多病,真宗面赐药酒一注缾,【校】弘治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缾』作『鉼』。令空腹饮之,可以和气血,辟外邪。文正饮之,大觉安健,因对称谢,上曰:『此苏合香酒也。每一斗酒,以苏合香丸一两同煑。【校】玉海堂本『丸』避宋讳作『九』。下同。 极能调五脏,却腹中诸疾,每冒寒夙兴,则饮一杯。』因各出数榼赐近臣。【校】稗海本『榼』作『杯』。自此臣庶之家,皆仿为之。【校】挥犀八『仿』作『効』。苏合香丸,盛行于时。此方本出广济方(一),谓之『白朮丸。』【校】玉海堂本『白朮丸』误作『白犬先』。林校记云:『「朮丸」旧本误作「犬先」。』后人亦编入千金、外台。治疾有殊效,予于良方(二)至(十一)叙之甚详(十二)。然昔人未知用之。钱文僖公(十三)集箧中方(十四),苏合香丸注云。『此药本出禁中,祥符中尝赐近臣。』即谓此也。
【9 一二*一六二
(一)多纪元胤医籍考卷四十三『方论二十一』:玄宗开元广济方。
新唐志五卷。 佚。
旧唐书玄宗纪曰:『开元十一年九月己巳[一],颁上撰广济方于天下,仍令诸州各置医博士一人。』-360-
王应麟曰:『天宝五载八月癸未[二],诏广济方,令郡县长吏,选其要者,录于大板,以示坊村。』
【按】宋史艺文志著录『华宗寿升天一作『元』。广济方三卷。』乃另一书。此所指者当是开元广济方。
[一]己巳为初七日,即七二三年十月十日。 [二]癸未为初三日,即七四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宋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三下『医家类』:沈存中良方十五卷。
右皇朝沈括存中撰。博学通医术,故类其经验方成此书。用者多验。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
苏沈良方十五卷。
右皇朝沈括,通医学,尝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药杂说,故曰『苏、沈。』
(三)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卷十『子部五?医家类』:苏沈良方八卷。
宋沈括撰,后人又以苏轼之说附之。原本十五卷。久已散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厘为八卷。二人皆不以医名,而皆能通医理。括尤能究药性,故其方试之多有验。
【按】四库本系于清乾隆四十八年(一七七六)从永乐大典辑出,武英殿聚珍板刊印之。然原书十卷本(名苏沈内翰良方)并未散佚,吴郡程永培家藏一旧本,约在武英殿本相同之时,据以-361-重印。乾隆五十八年(一七九三,)歙县鲍廷博又以程刻本为底本,而以武英殿聚珍版本校其误字,重刊苏沈内翰良方十卷于知不足斋丛书第十七集中。其后广雅书局重刻聚珍版丛书,苏沈良方遵殿本为八卷,另据知不足斋丛书本辑殿本失载各条,为苏沈良方拾遗二卷,附载于后,亦成十卷,但排列之次序,与知不足斋丛书本及程永培刻本不同而已。
又,邵懿辰四库简明目录标注卷十云:『苏沈良方,明刊本,前有图。闻有旧钞十二卷本,可证大典本之脱误。』此两善本,后者不明其–迹,前者有一部旧为松江韩氏读有用书斋所藏,今归汤溪范行准先生所有(见图版二、三。)由此证之,四库目谓『久已散佚』者,妄也。
(四)宋沈括良方『序』:予尝论治病有五难:辨疾,治疾,饮药,处方,别药,此五也。今之视疾者,惟候气口、六脉而已。古之人视疾,必?其声音、颜色、举动、肤理、情性、嗜好,问其所为,考其所行,已得其太半,而又徧诊人迎、气口、十二动脉。疾发于五藏,则五色为之应,五声为之变,五味为之偏,十二脉为之动。求之如此其详,然而犹惧失之,此辨疾之难一也。今之治疾者,以一二药书,其服饵之节,授之而已。古以[一]治疾者先知阴阳运历之变,故山林川泽之窍发,而又视其人[二],老少肥瘠,贵贱居养,性术好恶,忧喜劳逸,顺其所宜,违其所不宜,或药或火,或刺或砭,或汤[三]或液,矫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捣[四]而索之,投几[五]顺变,闲不容发,而又调其衣服,理其饮食,异其居处,因其情变,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运六气,冬寒夏-362-暑,旸雨电雹,鬼灵厌蛊,甘苦寒温之节,后先胜复之用,此天理也。盛衰强弱,五藏异禀[六],循其所同,?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众人[七],此人事也。言不能传之于书,亦不能喻之于口,其清[八]过于承蜩,其察甚于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九]声,手不释“,犹惧其差也。授药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难哉。此治疾之难二也。古之饮药者,煑炼有节,饮啜有宜,药有可以久煑,有不可以久煑者,有宜炽火,有宜温火者。此煑炼之节也。宜温宜寒,或缓或速,或乘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用者,有违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敌者。此饮啜之宜也。而水泉有美恶,操药之人有勤惰,如此而责药之不效者,非药之罪也。此服药之难三也。药之单用为易知,复用为难知,世之处方者,以一药为不足,又以众药益之,殊不知药之有相使者,相反者[一〇],有相合而性易者,方书虽有使佐畏恶之性,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测者,庸可尽哉。如酒于人,饮之踰石而不乱者,有濡吻则颠眩者,漆之于人,有终日抟漉而无害者,有触之则疮烂者焉。知[一一]药之于人,无似此[一二]之异者,此禀赋之异也。南人食猪鱼以生,北人食猪鱼以病,此风气之异也。水银得硫黄而赤如丹,得矾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无过于醋矣,以醋为未足,又益之以橙[一三],二酸相济,宜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以巴豆之利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黄,则其利反折。蟹与柿尝食之而无害也,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呕。此色为易见,味为易知,而呕利为大变,故人人知之。至于相合而知[一四]他藏,致他疾者,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参朮,触者多死,至于五石散则皆用参朮,此古人处方之妙,而人或未喻也。此处方之难四也。医诚艺也,方诚善也,用之-363-中节也,而药或非良,其柰何哉!橘過江而為枳,麥得濕而為蛾,雞踰嶺而黑,?鵒踰嶺而白,月虧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氣之易知者也。性岂独不然乎?子[一五]观越人艺茶畦稻,一沟一垄之异,远不能数步,则色味顿殊,况药之所生,秦、越、燕、楚之相远,而又有山泽膏瘠燥湿之异禀,岂能物物尽其所宜?又素问说阳明在天,则花实戕气;少阳在泉,则金石失理。如此之论,采掇者固未尝晰[一六]也。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一七],风雨燥湿,动有槁暴。今之处药,或有恶火者,必日之而后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一八]烘煜[一九]哉。又不能必。此辨药之难五也。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于言不能宣,其详至于书不能载,岂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医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辄为疏之。世之为方者,称其治效,常[二〇]喜过实,千金、肘后之类,尤多溢言,使人不复敢信。予所谓『良方』者,必目睹其验,始着于篇,闻不预也。然人之疾,如向所谓五难者,方岂能必良哉。一覩其验,即谓之良,殆不异乎刻舟以求遗剑者。予所以详着其状于方尾,疾有相似者,庶几偶值云尔。篇无次序,随得随注,随以与人。拯道贵速,故不暇[二一]待完也。沈括序。
[一]皇朝文鉴卷九十作『之』。 [二]文鉴无『人』字。 [三]作『风』。 [四]作『搏』。 [五]作『机』。 [六]句下有『饮食异好』四字,今序脱。 [七]句作『不以此一形彼不一,不以一人例比众人。』 [八]作『精』。 [九]作『失』。 [一〇]作『有相反者』。 [一一]下有『他』字。 [一二]无『此』字。 [一三]作『枨』。 [一四]作『之』。 [一五]作『予』。 [一六]作『恤』。 [一七]作『良苦』。 [一八]作『尝』。 [一九]作『焙』。 [二〇]作『尝』。 [二一]下有『久伏』二字。-364-
(五)宋林灵素苏沈内翰良方『序』:沈公内翰,字存中,博古通今,古君子也,留心医书,非所好也,实有补于后世尔。公凡所至之处,莫不询究,或医师,或里巷,或小人,以至士大夫之家,山林隐者,无不求访。及一药一术,皆至诚恳切而得之,终不以权势财货逼而得之,可见其爱物好生之理也。公集而目之曰良方,如古之良医者若孙真人,未尝不以慈悲方便救护为念也。近世有人,或得一方,小小有効,则终莫得之,此亦为衣食故也。若夫腰金佩玉,出权贵之门,又安敢望其面目乎?余得此方十有余年,恨箧无金帛而能成就一板,使流传天下后世,疗夫久疾沈痾缠绵之□者也,岂自言微功有所利也?然此方经验有据,始敢镂行。永嘉金门羽客林灵素序。
(六)明刻本苏沈内翰良方『序』:雅日慕苏、沈之书,晚晏方获录册,不知谁之缮写,忆自宋梓来也。观其论草物,疏骨蒸,其高出羣哲之见者矣。医家以本草为指南,而记药品者,虽源于神农,然渐远渐讹,未必无未尽之说,苟不详核而误用之,几何不益夫病势而贼夫元真哉!所以辩其方种,着其形味,使不容于毫末乱之,而饵物者如乘皇舟以渡安流,必无伤生害性之具也。夫真阳之管人身,赫然郁然,其气之热匪邪也。受疾者必有邪奸其间,随脏腑以作难,属经分而为慝。然其所以可深虞而遐虑之者,缓缓迟迟,煎阴沸液,不患不底于其毙,故曰某蒸曰某蒸。因而炙药如捕盗者,密搜其所在以系获之,则良民妥绥矣。今之医者,-365-不广索其药味之正,而因其便近者承乏代无,则对痾之功罔奏,徒为伪市淆物者之利焉。观诸此则亦知警于其心者。又医以脉察病,统云劳瘵内热,不斟酌其五内之重轻,不窥测其表里之先后,经使弗施,君剂弗立,何以疗其含茹蓄积之一症耶?观诸此则亦知悟于其心者。其余执论立方,席卷妇人小儿之诸病而剸裁之,又时采延年地仙之方而补舍之,可谓竭矣哉。盖坡老仕宋,频得言谴,而放逐危难者屡焉。其以刚亮锐直之资动里省躬之际,乃正其所也。陆贽不用,阖门修方书之意,犹乎此。盖古人上不得致君于唐、虞,则薄其赋役,纤其刑罚,为之视而不伤于跣,为之听而不折于震,布利益生民之政,以挽回酷虐之风,亦其次也。若医术一事,滞者使之通,卧者使之起,瘠者使之充,昏者使之爽,秘者使之开,忧子者泰父母反侧之心,痛夫者开妻妾颦戚之思,鬼门转其足,生宅复其魂,推广仁民之道,端在于是,此坡老之隐抱。而沈括则博闻精见,格物游艺,旁通医药,尤所以足成一家之书也夫。
(七)清程永培刻苏沈良方『跋』:沈氏良方,后人益以苏氏之说,遂名之曰苏沈良方,非当时合着之书也。余藏旧刻印本,书十卷,不列存中氏原序,而载有林灵素一叙,亦止论沈,未及苏;其卷首一叙,兼及苏、沈,文颇拙蹇,不著作者姓名,盖俗笔也。按永乐大典中有苏沈良方名目,盖从宋史艺文志来者,则知合苏、沈而传于今日之本,约略宋末人为之耳。又考宋史,沈氏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以藏本卷数较之,虽合沈氏,却杂以苏说,若从苏沈良方,则少五卷矣,岂在当时已散佚不全耶?其中误字甚多,几至不可读,为之订正。-366-然内症、外症,妇人、小儿,以至杂说,依稀略备,似非不全之本。盖古人以医卜为贱术,作史者志方书,未必详加考订。即如刘涓子之鬼遗方论,宋史作『鬼论,』脱去『遗方』二字,则其它之疎略可知也。此书卷帙,未符宋志,其闲分合多寡,不可考矣。内中诸方,闲已见之博济、灵苑诸书,即其余亦莫不应病神验异常,至有不可以理测者,岂非龙宫之所授耶。今为授梓,并补刻沈氏原叙一篇,熟读『五难,』大有裨益。瘦樵程永培跋。
【按】宋志著录『苏沈良方十五卷,』实本馆阁书目,不能云为宋志之疎略。然直斋书录解题著录『苏沈良方十卷,』则程藏旧刻印本(应即是明刊有图本,)当从此本出。
(八)清鲍廷博刻苏沈内翰良方『跋』:良方托始于沈梦溪,迨宋南渡后,或益以东坡论说,而苏沈之名著焉。元、明以来,其传渐寡。近年吴郡程君永培始出藏本授梓以行。会朝廷诏颁内殿聚珍版本于各直省,于是其书复大显于世。顾殿本初颁,藏弆家争先快覩,既不敷承领,而程刻又不列坊肄,无以餍四方之求。博因参合两本,益广其传,上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而程君活人济世之心,抑又推而广之矣。殿本辑自永乐大典,大槩详沈而略苏;程刻较完,而承讹袭谬,无从是正。往时程君过予,语次及之,若有歉然于中者,盖虑其贻误,较他书所系尤重也。今证以殿本,尽刊其误,其为愉快当何如耶?刊成谨冠提要于简端,以还殿刻之旧;卷末仍先以程跋,用示不敢掠美之意云。乾隆癸丑十月上浣四日[一]歙鲍廷博识于-367-柳塘寓庐。
[一]一七九三年十一月七日。
(九)杨寿祺跋明刻本苏沈内翰良方[一]:苏沈良方十卷,明嘉靖刊本,首序未具姓氏,但云『雅日慕苏、沈之书,晚晏方获录册,不知谁之缮写,忆自宋梓来也。』次为林灵素序,序后有『腧穴图』三叶,卷末有『黄中南校正,康王庙前陆氏刊』双行木记一方。康王庙苏城有之,未知别处有否?此书武英殿本八卷,为从永乐大典内录出者。鲍氏丛书本乃重刻乾隆间程永培本而以殿本校订者,多沈适[二]原序,而无首序、林序及『腧穴图,』似程本非从此本所出也[三]。苏沈良方为常见之书,嘉靖本亦难云珍贵,然而二百年前传世已稀,迄今已四百余年,全书完整如新,实为罕见之孤本也。一九五四年十月吴县杨寿祺识。
[一]从汤溪范氏藏本原迹录。 [二]当作『括』。 [三]观程永培跋,实自明刊有图本出,顾删去首序、林序及『腧穴图』,而补以沈括原序耳。
(十)明俞弁续医说卷第一『医书?苏沈良方』:苏沈良方十卷,前有永嘉道士林灵素序,余家有宋刻本。窃意灵素在二公文集中,或杂记、或笔谈等书,钞出汇成一编,附托二公之盛名,以行其方耳。李东垣谓苏沈良方犹唐宋类诗,何也?盖言不能诗者之集诗,犹不知方者之集方也。一诗之不善,止不过费纸而已,不致误人;一方之不善,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噫,后之集方书者,尚慎之哉。石门刘桂‘论-368-
【按】李东垣、刘桂皆谬说也。苏沈良方虽有后人附益苏轼之说,然良方自是沈括自集之书,括既有自叙,述其证验医理之心得,而笔谈复云:『予集良方,』不可谓为『不知方者之集方』也。
(十一)宋沈括苏沈内翰良方卷第四『服茯苓赋?引』:予少而多病,夏则脾不胜食,秋则肺不胜寒。治肺则病脾,治脾则病肺。平居服药,殆不复能愈。年三十二官于宛丘,或怜而授之以道士服气法,行之期年良愈,盖自是有意养生之说。
【按】观此,沈括精歧、黄术,缘少日多病而勤求之,亦『久病成良医』之理也。又,张荫麟沈括编年事辑云:『存中在宛丘所官当是县令。』
(十二)宋沈括、苏轼苏沈内翰良方卷第五『苏合香丸』:苏合香丸,治肺痿、客忤鬼气、传尸、伏连、殗歹等疾;卒得心痛、霍乱、吐利、时气、诸疟、瘀血、月闭、玄癖、丁肿、惊痫、邪气、狐媚、瘴疠等疾。
苏合香 白朮 朱砂
沈香 诃子肉 丁香
木香 香附子 白檀香
乌犀屑 乳香 荜拨
安息香各一两 麝香 龙脑各半两
-369-
右为末,炼蜜丸,如鸡头实大。每服一丸,温酒嚼下,人参汤亦得。此方人家皆有,恐未知其神验耳。本出广济方,谓之『白朮丸;』后人编入外台、千金等方。云真宗朝尝出苏合香酒赐近臣,又赐苏合香丸,自此方盛行于世。此药大能安气血,却外邪。凡疾自内作,不晓其名者,服此往往得效。唯治气疰、气厥、气逆、气不和、吐利、荣卫阻塞,尤有神功。予所亲见者,尝有淮南监司官谢执方,因呕血甚久,遂奄奄而绝,羸败已甚,手足都冷,鼻息皆绝,计无所出,唯研苏合香丸灌之,尽半两遂苏。又予所乘船,有一船工之子,病伤寒,日久而死,但心窝尚暖,不忍不与药弃而不救,试与苏合香丸,灌之四丸乃省,遂瘥。予友人为两浙提点刑狱,尝病大泻,目视天地皆转,神思不理,诸药不效,服苏合香至两丸许,顿觉轻爽,腹泻亦止。予目覩救人于将绝者,不可胜计。人家不可无此药,以备急难。瘟疫时尤宜服之。辟疫尤验。仓卒求人参不得,只白汤亦佳。勿用酒。古方虽云用酒,下多不效。切宜记之。东阳刘使君少时,尝病瘵,日渐羸削,至于骨立、肌热、盗汗,劳状皆具,人有劝服此药,凡服八九两,所苦都差。一方有牛黄半两,古方本无,乃后人加之。
(十三)钱惟演,宋临安人,俶次子,字希圣。从俶归宋,为右神武军将军。博学能文辞。真宗召直秘阁,知制诰,为翰林学士,寻罢。复迁工部尚书。仁宗朝,拜枢密使。初附丁谓,逐寇准。谓祸既萌,复挤谓以自解。后坐事出为崇信军节度使卒。谥文僖。尝采镠及元瓘、佐、倧、俶之诗,合为一编,名传芳集。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七。-370-
(十四)元脱脱等宋史卷二百七『艺文志?医书类』:箧中方一卷。
【按】宋志不着撰人名氏,多纪元胤医籍考据墨客挥犀本条文(实出于笔谈)定为钱惟演撰。
李士衡(一)为馆职,使高丽,一武人为副。高丽礼币赠遗之物,士衡皆不关意,一切委于副使,时船底疏漏,【校】『疏』其它各本均作『疎』。 副使者以士衡所得缣帛藉船底,然后实己物以避漏湿。【校】『湿』其它各本均作『湿』。至海中,遇大风,船欲倾覆,舟人大恐,请尽弃所载,不尔船重必难免。【校】『重』玉海堂本、丛刊本作『乘』。林校记云:『旧本「重」作「乘」。』副使苍惶悉取船中之物投之海中,【校】『苍』弘治本、稗海本、学津本作『仓』。『惶』弘治本作『皇』。稗海本脱『悉』字。更不暇拣择。【校】『更』稗海本作『便』。约投及半,风息船定,既而点检所投,皆副使之物,士衡所得在船底,一无所失。
【9 一三*一六三
(一)太宗皇帝实录卷第四十一:『雍熙四年五月丁丑[一],斩秦州长道县酒务官李益,益,秦州富人,家僮数百人,横恣郡中,所为多不法,诏捕之甚急,获于河中府,抵罪,籍没其家财。其子士衡,先举进士,任光禄寺丞,诏除其籍,终身不齿。』非此李士衡。又,北宋有李仕衡,成纪人,后家京兆,字天均,第进士,调鄠县主簿,寇准荐其材,累迁度支员外郎,历荆湖北路、陕西转运使,知天雄军、青州,入为三司使,仁宗初拜尚书左丞。宋史卷二百九十九有传,谓其素贪,家赀至累巨万,则与此所述不为物累之李士衡风格不符,当自有李仕衡其人,亦非『士衡』字误也。-371-
[一]丁丑为十六日,即九八七年六月十四日。
刘美(一)至(四)少时善锻金,后贵显,赐与中有上方金银器,皆刻工名,其闲多有美所造者,又杨景宗(五)微时,常荷畚为丁晋公(六)筑第。后晋公败△,【校】原脱『败』字,从稗海本增。其它各本均脱『败』字。籍没其家,以第赐景宗(七)。二人者,方其微贱时,一造上方器,一为宰相筑第,安敢自期身飨其用哉(八)(九)。
【9 一四*一六四
(一)宋王偁东都事略卷第一百十九『外戚传』:刘美,字世济,益州华阳人也,本姓龚。章献明肃皇后之父曰通,少隶军籍,建隆[一]初,征岭南有功,为虎捷都指挥使,领嘉州刺史,从征太原,道卒。美以锻金为业。真宗为襄王时,后自蜀来,因张耆以进,耆得之美所。真宗即位,以后为美人,乃更美姓,以为后兄,补三班奉职。
【按】四库总目提要卷五十论宋史与东都事略异同,其一事为『刘美本姓龚,冒附于外戚,事略直书其事,宋史采其家传,转为之讳。』然宋史虽讳言其实于外戚刘美传,仍未抹其迹于刘皇后传也。见次注。
[一]九六〇—九六二年。
(二)元脱脱等宋史卷二百四十二『章献明肃刘皇后列传』:后在襁褓而孤,鞠于外氏。蜀人龚美者,以锻银为业,携之入京师。真宗即位,入为美人,以其无宗-372-族,乃更以美为兄弟,改姓刘。
(三)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五:贡父[一]曰:『章献刘后,本蜀人,善播鼗。蜀人宫美携之入京,美以锻银为业。时真宗为皇太子,尹开封,美因锻得见太子,语之曰:「蜀妇人多才慧,汝为我求一蜀姬。」美因纳后于太子,见之大悦,宠幸专房。太子乳母恶之。太宗尝问乳母:「太子近日容貌瘦瘠,左右有何人?」乳母以后对,上命去之。太子不得已,置于殿侍张耆之家。耆避嫌,遂不敢下直。未几,太宗宴驾,太子即帝位,复召入宫。』
(四)宋司马光涑水记闻涵芬楼印校旧钞两卷本卷五:宫美以锻银为业,纳邻娼妇刘氏为妻,善播鼗。既而家贫,复售之。张耆时为襄王宫指使,言于王,得召入宫,大有宠。王乳母秦国夫人性严整,恶之,固令王斥去。王不得已,置于张耆家,以银五挺与之,使筑馆居于外,徐使人请于秦国夫人,乃许复召入宫。美由是为开封府通判官,给事王宫。及王即帝位,刘氏为美人,以其无宗族,更以美为弟,改姓刘云。乐道[二]父与耆俱为襄王宫指使,故得详耳。
【按】此条自旧钞本外,它本皆无,盖讳言宋宫闱事,删不存也。宋史刘皇后列传称龚美携刘后由蜀入京,后为兄妹。以异姓兄妹,相将涉此长途,事即可疑。读温公密记,理斯顺而惑始释也。
[一]刘攽字。 [二]杨畋字。
(五)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之二:-373-
杨景宗,即章睿太后弟也。太后既入掖廷,景宗无赖,以罪隶军营务,黥墨其面,至无见肤。真宗幸玉清昭应宫,将还内,而六宫皆乘金车迎驾于道上,景宗以役卒立御沟之外,太后车中指景宗,令问其姓氏骨肉,景宗具以实对,太后泣于车中。景宗唯知其女兄在掖廷,疑其是也,遽呼太后小字及行第,太后大哭曰:『乃吾弟也。』即日上言,官之以右班殿直,后至观察留守。景宗既在仕,遂用药去其黥痕,无芥粟存者。既贵,而肥皙如玉。性恣横,好以木檛击人,世谓之『杨骨搥』云。始,丁晋公作相,造宅于保康门外,景宗时以役夫荷土筑地。及晋公事败,籍没入官,晚年以宅赐景宗,其正寝乃向日荷土所筑之地也。世叹异之。
(六)丁谓,宋长洲人,字谓之,后更字公言,(九六二—一〇三三。)淳化(九九〇—九四)进士,与孙何齐名,时号『孙、丁。』累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封晋国公。真宗朝,营造宫观、奏祥异之事,多谓与王钦若发之。寇准为相,尤恶谓,谓谋?其过,遂罢准相。仁宗立,知谓前后欺罔,累贬崖州司户参军,徙道州。明道(一〇三二—三三)中,授秘书监致仕,卒于光州。谓机敏有智谋,憸狡过人。善谈笑,尤喜为诗。图画博奕音律,无不洞晓。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三。
(七)宋叶梦得石林燕语石林遗书本叶廷管校卷十:丁晋公初治第于车营务街,杨景宗时为役兵,为之运土。景宗,章惠太后弟也。后以太后得官。晋公谪,即以其第赐之。性凶悍使酒,挟太后,晚尤骄肆,好以滑搥殴人,时号杨滑搥,故今犹以名其宅云。-374-廷管案,杨刻本有沈氏钦韩校语云:『骨槌,即骨朶。作「滑」误。东轩笔录亦作「骨槌」。』宋景文公笔记上:『俗谓杖头大者为「脉?乇」,后误为「骨朶」。「朶」从平声。』 又按,云麓漫钞二:『檛字古作「?朶」,常飾以骨,故曰「骨?朶」,後世吏文略,去草而只書「朶」。』
(八)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之十五:丁晋公治第,杨景宗为役卒,荷土筑基。丁后籍没,而景宗贵,以其第赐景宗。
钱思公嫁女,令银匠龚美打造装奁器皿。既而美拜官,思公即取美为妹婿,向所打造器皿归美家。
(九)宋王楙野客丛书卷第十一『丁晋公治第:』十五卷本在卷之五
丁晋公治第,杨景宗为督役,丁后籍没,而景宗贵显,乃以其第赐景宗。钱思公嫁女,令银匠龚美造妆奁器皿,既而美拜官,思公以为妹壻,向者器皿乃归美家。二事甚异,仆谓人自不悟耳。天下之物去来无定,安可强执在己者以为我有哉。观杨、龚二事,甚与卫青娶平阳公主事同。
【按】宋史钱惟演传:『宰相冯拯恶其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刘美,乃太后姻家,不可与机政,请出之。』又曰:『惟演既与刘美亲。』东轩笔录及野客丛书称龚美者,以其本姓龚故也。
旧制:天下贡举人到阙,悉皆入对。数不下三▲千人,【校】『三』原作『二』,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均作『三』,盖崇祯本始误,而爱庐本从也,今正。谓之『羣见。』远方士皆未知朝廷仪范,班列纷错,有司不能绳勒。【校】挥犀九『勒』作『劾』。见之日,先设禁围于着位之前,举人皆-375-拜于禁围之外,盖欲限其前列也。至有更相抱持,以望黼座者。有司患之,近岁遂止令解头入见,然尚不减数百人。嘉佑中,予忝在解头,别为一班,最在前列。目见班中,唯从前一两行,稍应拜起之节,自余亦终不成班缀而罢,每为合门之累。常言殿庭中班列不可整齐者,唯有三色,谓举人、蕃人、骆駞。【校】稗海本及挥犀九『蕃』作『番』。
【9 一五*一六五
两浙田税亩三?。钱氏国除,朝廷遣王方贽均两浙杂税(一)(二),方贽悉令亩出一?。使还,责擅减税额,【校】『责』弘治本误作『贽』。方贽以谓亩税一?者,【校】『谓』学津本作『为』。天下之通法,两浙既已为王民,岂当复循伪国之法?上从其说。至今亩税一?者,自方贽始(三)(四)。唯江南、福建犹循旧额,盖当时无人论列,遂为永式。【校】『永』弘治本作『承』。方贽寻除右司谏,终于京东转运使,有五子,皋、准(五)(六)、覃、巩(七)、罕(八)。准之子珪(九)为宰相,其它亦多显者。【校】津逮本、学津本脱『者』字。岂惠民之报欤。【校】弘治本『岂』下有『非』字。
【9 一六*一六六
(一)宋史卷三百十二王珪列传云:『珪曾祖永,事太宗为右补阙。吴越纳土受命,往均赋,至则悉除无名之筭,民皆感泣。使还,或言其多弛赋租,帝诘之,对曰:「使新附之邦,蒙天子仁恩,臣虽得罪,死不恨。」帝大悦。』以笔谈所记之事证之,似方贽为永字;然笔谈以方贽为珪祖,而非曾祖。李清臣撰王太师珪神道碑(载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上编卷八)云:『珪曾祖永,为西畿令,从蜀王昶归朝,授右补阙,迁起居舍人。祖贽,历侍御史,三司判官,九为转运使,更领十州。』如方贽为永字,则珪祖名将与曾祖-376-字犯同字。而中吴纪闻又以均赋为王贽之事(见第二注,)与笔谈所记王珪谱系符矣,然名又有所不同,且异于宋史之所述。此诸记载,其间事与名卒未能悉合若符节,疑莫能明。
(二)宋龚明之中吴纪闻卷一:初,钱氏国除,而田税尚仍其旧,亩税三斗,浙人苦之。太宗乃遣王贽为转运使,转运衙旧在姑苏州治之西偏均西浙杂税。贽悉令亩税一斗。使还,大臣有责其增减赋额者,贽谓:『亩税一斗,天下之通法。两浙既已为王民,岂可复徇伪国之制?』上从其说,浙人至今便之。
(三)宋僧文莹湘山野录卷上:吴越旧式,民间尽算丁壮钱,以增赋舆。贫匮之家,父母不能保守,或弃于襁褓,或卖为僮妾,至有提携寄于释老者。真宗一切蠲放,吴俗始苏。
【按】此亦记吴越苛捐杂税之重,搜刮无所不至者也。
(四)明陈颀闲中今古[一]卷上述王方贽均税事,本于笔谈此条,下接曰:『今两浙之民田,亩岁税五升,与加耗不过一斗;官田则亩税不一,有及一石者,倍之以耗,民终岁不得食矣。盖官民之田,其税额有一千余,则里胥因之以作弊,兼以豪右兼幷,膏腴额轻者尽属富家,而瘠薄额重者皆在小户。谚谓:「官粮办,便无饭。」正谓此也。天下之田,未能通究其税额之多少,以吾苏一郡之所知者如此。使天下皆然,将不胜其弊。』-377-
[一]成书于明成化三年丁亥(一四六七)。
(五)宋李清臣王太师珪神道碑:考讳准,以辞学擢秘阁校理,终盐铁判官。(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上编卷八引)
(六)宋王偁东都事略卷八十『王珪列传』:珪父准为太常博士,秘阁校理。
【按】宋史阙载珪父名,但云:『珪少孤,罕教养有恩。』罕,珪之从父也。
(七)王巩事迹未详。宋史卷三百二十王素列传:『素子巩,有隽才,长于诗,从苏轼游。』非此王巩也。
(八)王罕,宋华阳人,珪季父,字师言。历广东转运使,降侬智高父子,擢户部度支副使,知潭州,为政务适人情。官终光禄卿。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二。
(九)王珪,宋华阳人,字禹玉,(一〇一九—一〇八五。)举进士甲科。朝廷大典册,多出其手。哲宗时,累官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封岐国公。珪荐俞充帅庆,使上平西夏策,史以为永乐之败,实珪启之。卒谥文。有华阳集。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二。
孙之翰(一)人尝与一砚,直三十千。孙曰:『砚有何异而如此之价也?』客曰:『砚以石润为贤△,【校】『贤』各本均作『贵』,从挥犀九、五朝九引改正。此石呵之则水流。』孙曰:『一日呵得一担水,纔直三钱,买此何用?』竟不受(二)。
【9 一七*一六七-378-
(一)孙甫,宋阳翟人,字之翰,(九九八—一〇五七。)少好学,举进士,知翼城县,杜衍辟为永兴司录,与燕语,必引经以对,衍称为益友,荐授秘阁校理。进十二事,按先朝故实校当世之治有所不逮者,以为讽谏,名三圣政范。累官河北都转运使。留为侍读卒。甫性劲果,善持论,所著唐史记不传,存者有唐史论断。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五。
(二)宋吴垧五总志:有一朝士,家藏古鉴。自言能照二百里,将以献吕穆公,公曰:『吾面不及楪子大,安用照二百里为?』复有献研子于王荆公云:『呵之得水。』公笑而却之曰:『纵得一担,能直几何?』二公之言虽质类野,而清节不为物移,闻者叹服。
【按】吴垧以为是王安石事,与沈括所记不合。
王荆公病喘,【校】挥犀十『病』作『患』。药用紫团山人蔘,(一)【校】『蔘』稗海本及挥犀十作『参』。下『蔘』字亦然。不可得,时薛师政(二)自▲河东还,【校】『自』原作『在』,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及挥犀十均作『自』,盖崇祯本始误而爱庐本从误也,今正。适有之,赠公数两,不受。人有劝公曰:『公之疾,非此药不可治。疾可忧,药不足辞。』公曰:『平生无紫团蔘,亦活到今日。』竟不受。公面黧黑,门人忧之,以问医,医曰:『此垢汗,【校】『汗』稗海本、崇祯本、学津本作『污』。林校记云:『旧本「污」作「汗」。』非疾也。』进澡豆令公?面,【校】『?』玉海堂本作『(水几)页』,挥犀十作『洗』。公曰:『天生黑于予,澡豆其如子何!』(三)
【9 一八*一六八-379-
(一)宋高似孙纬略卷五『紫团参』:皮日休谢友人惠人参诗:『神草延年出道家神草别名,是谁披露记三桠?开时的定涵云液,斸后还应带石花;名士寄来消酒渴,野人煎处撇泉华。从今汤剂如相续,不用金山焙上茶。』陆龟蒙和之曰:『五叶初成椵树阴,紫团峯外即鸡林,名参鬼盖须难见,材视人形不可寻;品第已闻升碧简,携持应合重黄金。殷勤润取相如肺,封禅书成动帝心。』紫团乃山名,今人以人参有紫晕者为佳,殊不然也。沈氏笔谈:『王荆公病喘,药用紫团山人参,又不可得,时薛师政自河东还,有之,赠公数两,公不受。』其曰『紫团山』者,是矣。
(二)薛向,宋万泉人,颜孙,字师正。以荫为太庙斋郎、永寿主簿。元丰(一〇七八—八五)初,累官同知枢密院事。向干局绝人,尤善商财计。时王安石从中主之,以是益得奋展其材业。舒亶论向反复,斥知随州。卒谥恭敏。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八。
【按】薛向字本书凡三见(本条、三八〇条、四四九条)均作『师政,』宋史作『师正。』
(三)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之十二:吕惠卿尝语王荆公曰:『公面有黑干,用园荽洗之当去。』荆公曰:『吾面黑耳,非黑干也。』吕曰:『园荽亦能去黑。』荆公笑曰:『天生黑于予,园荽其如予何!』-380-王子野(一)生平不茹荤腥,居之甚安。【校】弘治本但有『王子野生平』五字。
【9 一九*一六九
(一)王质,宋莘人,旭子,字子野,(一〇〇一—一〇四五。)仁宗时通判苏州,州守黄宗旦得盗铸者百余人下狱,喜形于色。质曰:『以术钩人置之死,而又喜,仁者之政,固如是乎?』宗旦惭,为薄其罪。累擢天章阁待制,知陕州。质家世富贵,兄弟习骄侈,质独克己好善,自奉简素。范仲淹贬饶州,质持酒往饯,世以此益贤之。 传载宋史卷二百六十九。
赵阅道(一)为成都转运使,出行部内,唯携一琴一,【校】『』,崇祯本同,弘治本、津逮本、学津本、丛刊本作『鹤』,稗海本、玉海堂本及挥犀十均作『龟』。下『』字亦然。林校记云:『旧本作「一琴一龟,坐则看龟鼓琴」。此二「龟」字绝非笔刻之误。尝记俞荫甫先生笔记中亦有此条,盖所见笔谈本,与此同也。』坐则看鼓琴(二)至(四)。尝过青城山,遇雪,舍于逆旅。逆旅之人,不知其使者也,或慢狎之,【校】弘治本作『或狎慢之』。公颓然鼓琴不问。【校】挥犀十『问』作『顾』。
【9 二〇*一七〇
(一)赵抃,宋衢州西安人,字阅道,(一〇〇八—一〇八四。)第进士,景佑(一〇三四—三七)初累官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幸,时称『铁面御史。』历益州路转运使,加龙图阁学士,知成都,以一琴一鹤自随,为政简易。神宗立,擢参知政事,与王安石不合,再知成都,蜀郡晏然。以太子少保致仕,卒谥清献。抃长厚清修,日所为事,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晚学道有得,将终,与子屼诀,词气不乱,安坐而没。诗谐婉多姿,不类其为人。有赵清献集。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六。
(二)宋朱长文琴史卷第五『赵阅道:』-381-
赵抃,字阅道,以清节正论显于仁宗朝。迄熙宁[一]初,尝参豫国政,今以太子少保致仕。公好琴,其将命于四方,虽家人不以从行,而琴与龟鹤未尝去也。王事之隙,时弹古曲以和平其心志,故终始完洁无疵,为世师表云。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三)宋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十四:赵阅道为人清素,好养生。知成都,独与一道人及大龟偕行。后知成都,幷二侍者无矣。
(四)宋叶梦得石林诗话卷上:赵清献公以清德服一世。平生畜『雷氏琴』[一]一张,鹤与白龟各一,所向与之俱。始除帅成都,蜀风素侈,公单马就道,以琴、鹤、龟自随,蜀人安其政,治声藉甚。元丰[二]间,既罢政事,守越,复自越再移蜀,时公将老矣,过泗州,渡淮,前已放鹤,至是复以龟投淮中。既入见先帝,问:『闻卿前已匹马入蜀,所携独琴鹤,廉者固如是乎?』公顿首谢。故其诗有云:『马寻旧路如归去,龟放长淮不再来』者,自纪其实也。
[一]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第六:『唐雷氏繇德、宗来,世善斵琴著名。遇其得意,玉识之。』
[二]一〇七八—一〇八五年。-382-淮南孔旻(一)隐居笃行,终身不仕,美节甚高。尝有窃其园中竹,旻愍其涉水冰寒,【校】弘治本『冰』亦作『水』。为架一小桥渡之。推此则其爱人可知。然予闻之,【校】弘治本无『之』字。庄子妻死,鼓盆而歌,妻死而不辍鼓可也,为其死而鼓之,则不若不鼓之愈也;犹邴原耕而得金,掷之墙外,不若管宁不视之愈也(二)(三)。【校】稗海本『之』下有『为』字。
【9 二一*一七一
(一)宋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十八『孔处士墓志铭』:先生讳旻,字宁极。尝欲举进士,已而悔曰:『吾岂有不得已于此邪?』遂居于汝州之龙兴山。嘉佑三年[一],近臣多言先生有道德可用,而执政度以为不肯屈,除守秘书省校书郎致仕。五年[二]六月某日,终于家,年六十七,特赠太常丞。先生事父母至孝,居丧如礼。遇人恂恂,虽奴仆不忍以辞气加焉。衣食与田桑有余,辄以赒其乡里;贷而后不能偿者,未尝问也。未尝疑人,人亦以故不忍欺之。
[一]一〇五八年。 [二]一〇六〇年。
(二)邴原、管宁并汉末魏初人,传载三国志魏志十一。掷金据世说所载是华歆之事,不云邴原。
(三)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卷一『德行』: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去之。刘孝标注引魏略曰:『宁少恬静,常笑邴原、华子鱼有仕宦意。』
狄青(一)为枢密使,有狄梁公(二)之后,持梁公画像及告身十余通,诣青献之,以为青之远祖(三)。【校】『为』弘治本、稗海本、津逮-383-本、丛刊本均作『谓』。 青谢之曰:『一时遭际,安敢自比梁公?』厚有所赠而还之。比之郭崇韬哭子仪之墓,青所得多矣。
【9 二二*一七二
(一)狄青,宋汾州西河人,字汉臣,(一〇〇八—一〇五七。)善骑射。尹洙荐于韩琦、范仲淹。仲淹授以左氏春秋,青由是折节读书,精通兵法。为人慎密寡言,尤喜推功将佐。仁宗时,西夏叛,青为延州指使,临敌被发带铜面具,敌望之如神。后宣抚荆湖南北路,时广源州蛮侬智高起事,青至宾州,值上元节,张灯设宴,三鼓,以奇兵夺昆仑关。还至京师,拜枢密使。卒谥武襄。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
(二)唐狄仁杰,封梁国公。
(三)宋史卷二百九十九狄棐传:『有狄国宾者,仁杰之后,分仁杰告身与棐,棐奏录国宾一官,而自称仁杰十四世孙。』狄棐(九七七——一〇四三)狄青(一〇〇八—一〇五七)为同代人,则持狄仁杰告身诣青者,岂亦狄国宾欤?抑其不售于狄青乃转而遂所谋于狄棐欤?姑弗论是否一人所为,彼时狄姓破落户何其好行此举,且卒获遂所求也。
郭进(一)有材略,【校】挥犀十『材』作『才』。累有战功。尝刺邢州,【校】挥犀十『刺』作『判』。今邢州城乃进所筑。【校】『城』字上『邢州』二字学津本脱。其厚六丈,至今坚完。铠仗精巧,以至封贮亦有法度。进于城北治第(二)既成,聚族人宾客落之,下至土木之工皆与,乃设诸工之席于东庑,【校】挥犀十『乃』作『燕』。羣子之席于西庑。人或曰:『诸子安可与工徒齿?』进指诸-384-工曰:『此造宅者。』指诸子曰:『此卖宅者,固宜坐造宅者下也。』进死未几,果为他人所有。今资政殿学士陈彦升(三)宅,【校】王校记云:『「彦升」毛误「彦外」。恩案,「升」形似「外」而误。』乃进旧第东南一隅也。
【9 二三*一七三
(一)郭进,宋博野人,倜傥任气。初仕周,累官洺州团练使,有善政。太祖亲征泽、潞,迁本州岛防御使,充山西巡检。太宗将征太原,先命进控石岭关,契丹果犯关,进大破之。时田钦祚护石岭军,恣为奸利,进累形于言,钦祚以他事侵之,进自经死。 传载宋史卷二百七十三。
(二)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三:郭进守雄州,太祖令有司造第于御街之东,欲以赐之。使尽用‘瓦。有司言:『非亲王公主,例不应用。』太祖大怒曰:『进为我捍契丹十余年,使我不忧西山,岂不可比我儿女!』卒用之,宅成以赐进。屡辞乃敢受。太平兴国[一]中,始别赐进宅,或以为因展修相国寺,并入为寺基也。
【按】右均述汴京赐第事,笔谈所志,乃邢州私第之营建也。
[一]九七六—九八三年。
(三)陈荐,宋邢州沙河人,字彦升。举进士,从韩琦定州河东幕府,琦称其『廉于进,勇于退,嫌疑间毫发不处。』琦辅政,荐为秘阁校理。神宗为皇太子,加右谕德,帝即位,累进资政殿大学士,提举崇福宫,卒。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二。-385-有一武人忘其名,【校】续墨一、总龟四十四引『人』作『士』。总龟四十四引『名』上有『姓』字。志乐闲放,【校】总龟四十四引『放』作『散』。而家甚贫。忽吟一诗曰:【校】弘治本脱『一』字,玉海堂本『一』字处空格。『人生本无累,何必买山钱!』(一)【校】总龟四十四引『必』作『用』。遂投檄去。至今致仕,尚康宁。
【9 二四*一七四
(一)宋叶某爱日斋丛钞卷三:梦溪笔谈记商、洛间兵官赋诗云:『人生心无累,何必买山钱。』遂投檄去。颇类坡词:『不如归去,二顷良田无觅处;归去来兮,待有良田是几时?』近如徐渊子诗乃云:『俸余宜辨买山钱,却买端州古砚砖;依旧被渠驱使在,买山之事定何年!』
真宗皇帝时,向文简(一)拜右仆射,麻下日,李昌武(二)为翰林学士,当对。上谓之曰:『朕自即位以来,未尝除仆射,今日以命敏中,此殊命也,敏中应甚喜。』对曰:『臣今日▲早候对,【校】『日』字各本均误作『自』,从云谷杂记四引、类苑十三引、五朝三引校正。亦未知宣麻(三)至(五),不知敏中何如。』上曰:『敏中门下今日贺客必多,卿往观之,明日却对来,勿言朕意也。』昌武候丞相归,乃往见,丞相方△谢客,【校】『方』字各本俱脱,从类苑十三引、五朝三引补。门阑悄然无一人,昌武与向亲,径入见之,徐贺曰:『今日闻降麻,士大夫莫不欢慰,朝野相庆。』公但唯唯。又曰:『自上即位,未尝除端揆,此非常之命,自非勋德隆重,眷倚殊越,何以至此』公复唯唯,终未测其意。【校】类苑十三引、五朝三引『未』作『不』。玉海堂本『测』误作『恻』。又历陈前世为仆射者勋劳德业之盛,礼命之重,公亦唯唯,卒无一言。既退,复使人至庖厨中,问今日有无-386-亲戚宾客饮食宴会,亦寂无一人。明日再对,上问『昨日见敏中(否?』对曰:『见之。』『敏中)之意何如?』【校】云谷杂记四引、类苑十三引、五朝三引无『否』至『见之敏中』七字,句仅作『昨日见敏中之意何如?』各本俱衍。乃具以所见对。上笑曰:『向敏中大耐官职。』(六)向文简拜仆射年月,未曾着于国史。熙宁(七)中,因见中书题名记:天禧元年(八)八月,敏中加右仆射。然枢密院题名记:天禧元年二月,王钦若(九)加右仆射。【校】『着于国史』,玉海堂本及类苑十三引俱作『考于国史』。『中书题名记』,类苑十三引无『中书』二字。『枢密院』,弘治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俱脱『枢』字。『王钦若加右仆射』,稗海本、玉海堂本及类苑十三引皆无『右』字,丛刊本以两字地位刻『右仆射』三字,存剜改之迹。又,类苑十三引以此注文作正文。
【9 二五*一七五
(一)向敏中,宋开封人,字常之,(九四九—一〇二〇。)太平兴国(九七六—八三)进士。知广州,召为工部郎中,以廉直超擢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真宗朝拜右仆射,门阑寂然,宴饮不备。帝闻之叹曰:『敏中大耐官职。』以衰疾屡辞不许。卒谥文简。敏中性端厚。岂弟多智,谙晓民政,善于釆拔。居大任三十年,人以重德目之。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二。
(二)李宗谔,宋饶阳人,昉子,字昌武。七岁能属文,耻以父任得官,独由乡举第进士,又献文自荐。真宗时累拜右谏议大夫。初,昉居三馆二制之职,宗谔不数年,并践其地。风流儒雅,藏书万卷。内行淳至,尤好勤接士类,奖拔后进。工隶书。有文集六十卷、内外制三十卷。预修太祖实录、续通典。又作家传、谈录,并行于世。 传载宋史卷二百六十五。
(三)宋宋庠杨文公谈苑:翰林规制:自妃后、皇太子、亲王、公主、宰相、枢密、节度使,并降制,用白麻纸书,每行四字,不用印。进-387-入后,降付正衙宣读,其麻即付中书门下,当日本院官告院,取索绫纸,待诏写官告,只用麻词。官告所署中书、三司官宣奉行并依告身体式,常用阁长一人衔位。
(四)宋赵升朝野类要卷四『文书』:白麻 文武百官听宣读者,乃黄麻纸所书制可也。若自内降而不宣者,白麻纸也,故曰『白麻。』自元和初,凡赦书、德音、立后、建储、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命将,曰『制书』,并用白麻,不用印。
(五)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之四『黄麻白麻』:唐世,王言之别有七:其一为『册书,』次为『制书,』又次为『劳慰,』又次为『发日敕。』册书惟除拜王公将相,则用白麻纸,书封付阁门。阁门集朝士,拆封宣读,宣已付有司,书诸竹简,是为『册已。』所谓『择日备礼册命』者,即以此麻入之竹册,而涓吉临轩,以授其人者也。自制书以下,至发日敕,则用黄麻纸书之,老杜所谓『黄麻似六经』者也。若降敕旨谕事及敕牒,则用黄藤纸,其礼又降于黄麻矣六典。
(六)宋张淏云谷杂纪卷四:苕溪渔隐丛话云:『沈存中笔谈云:「真宗时,向文简敏中拜右仆射,……上笑曰:大耐官职。」故吕居仁寄向县丞诗云:「耐官丞相风流在,坐守箪瓢不诉穷。」张仲宗作向伯恭雍熙堂诗亦云:「家世从来耐官职,百年犹见典刑存。」然本朝名臣传乃云:「李文靖沆,其初相也,真宗密使人觇-388-之,曰:朕首命沆为相,汝私往观其忻戚。中人还言其门无车马,萧然如常。上叹曰:李沆大耐官职。」岂非名臣传所记之误耶?』予按,续通鉴长编:『天禧元年八月壬申[一],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向敏中拜加右仆射门下侍郎。』注云:『沈括笔谈载向敏中拜右仆射云云。按,此时宗谔已死五年矣。自上即位至今,左右仆射凡有六人为之,敏中乃第七人也。今不取详,此则存中之误。』苕溪复不能详考,反以误为是。予又按,真宗以至道三年[二]即位,明年改元为咸平,十月,吕端免,以张齐贤、李沆为同中书门下事,然齐贤太宗时已尝相,独沆自参知政事除。盖真宗即位以来,除相者实首于沆,则名臣传可考,信不诬矣。长编注称『宗谔者,即昌武之名也。』
[一]壬申为初七日,即一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二]九九七年。
(七)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八)一〇一七年。
(九)王钦若,宋新喻人,字定国,(?—一〇二五。)擢进士甲科,累官司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钦若状貌短小,项有附疣,时人目为『瘿相。』然智数过人,每朝廷有所兴造,委曲迁就,以中帝意,又性倾巧,敢为矫诞,招纳赃贿。真宗封泰山,祀汾阴,天下争言符端,皆钦若及丁谓倡之。与丁谓、林特、陈彭年、刘承珪为『五鬼。』以郊祀恩,封冀国。卒谥文穆。有翊圣保德传。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三。
晏元献公(一)为童子时,张文节(二)荐之于朝廷,召至阙下,适值御试进士,便令公就试。公一见试题,曰:『臣十日-389-前已作此赋,有赋草尚在,【校】挥犀十无『有赋』二字。乞别命题。』上极爱其不隐。及为馆职,时天下无事,许臣寮择胜燕饮,当时侍从文馆士大夫各△为燕集,【校】挥犀十『士』下有『人』字。『各』字诸本俱脱,从类苑七引补。以至市楼酒肆,往往皆供帐为游息之地。公是时贫甚,不能出,独家居与昆弟讲习。一日选东宫官,忽自中批除晏殊。执政莫谕所因,次日进覆,上谕之曰:『近闻馆阁臣寮,无不嬉游燕赏,【校】『燕』津逮本、学津本作『宴』。弥日继夕,唯殊杜门与兄弟读书,如此谨厚,正可为东宫官。』公既受命,得对,上面谕除授之意,公语言质野,则曰:【校】五朝六引『则』作『对』。『臣非不乐燕游者,直以贫无可为之具△。【校】各本俱脱『具』字,从类苑七引、五朝六引补。臣若有钱,亦须往,但无钱不能出耳。』上益嘉其诚实,知事君体,眷注日深。仁宗朝,【校】挥犀十『宗』作『庙』。『朝』字类苑七引无,五朝六引作『时』。卒至大用。
【9 二六*一七六
(一)晏殊,宋临川人,字同叔,(九九一—一〇五五。)景德(一〇〇四—〇七)初以神童荐,真宗召与进士并试廷中,殊援笔立成,命直史馆,迁左庶子。仁宗时累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殊平居好贤,范仲淹、孔道辅、欧阳修等皆出其门。卒谥元献。有类要一百卷,文集二百四十卷。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一。
(二)张知白,宋清池人,字用晦,(?—一〇二八。)真宗朝,罢陈尧叟,遂进知白,参赞大政。仁宗朝,以工部尚书同平章事。卒谥文节。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
宝元中,忠穆王吏部(一)为枢密使,【校】五朝三引本句作『王忠穆公为枢密使』。河西首领赵元昊叛,上问边备,辅臣皆不能对,明日,枢密四人皆罢,忠穆谪虢州。翰林学士苏公仪与忠穆善,出城见之。【校】弘治本『见』作『饯』。忠穆谓公仪曰:『鬷之此-390-行,前十年已有人言之。』公仪曰:『必术士也。』忠穆曰:『非也。昔时为三司盐铁副使,疏决狱囚,至河北,是时曹南院(二)自陕西谪官初起为定帅,鬷至定,治事毕,玮谓鬷曰:「决事已毕,自此当还,明日愿少留一日,欲有所言。」鬷既爱其雄材,又闻欲有所言,遂为之留。明日,具馔甚简俭,食罢,屏左右曰:「公满面权骨,不为枢辅即边帅。或谓公当作相,则不然也。然不十年必总枢柄。此时西方当有警,公宜预讲边备,搜阅人材,不然,无以应卒。」鬷曰:「四境之事,唯公知之,幸以见教。」【校】稗海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幸』作『何』。曹曰:「玮实知之,【校】林校记云:『旧本「玮」字缺末笔,避孝宗皇子时赐名。然前「玮谓鬷曰」者未缺。』按,玉海堂本、丛本刊正皆如此。今当为公言。【校】五朝三引脱『玮实』至『公言』九字。玮在陕西日,河西赵德明尝使人以马博易于中国,怒其息微,欲杀之,莫可谏止。【校】弘治本『莫』作『不』。德明有一子,方十余岁,极谏不已,曰:以战马资邻国,已是失计;今更以货杀边人,则谁肯为我用者?玮闻其言,私念之曰:此子欲用其人矣,是必有异志。闻其常往来牙市中,【校】五朝三引『常』作『尝』。『牙』津逮本作『?』,即『牙』字也,学津本作『互』,玉海堂本、丛刊本则作『于』字。观堂校识云:『「牙市」当是「互市」之误。』玮欲一识之,屡使人诱致之,不可得,乃使善画者图形容,【校】五朝三引『形容』作『其貌』。既至,观之,真英物也。此子必须为边患,计其时节,正在公秉政之日,公其勉之。」鬷是时殊未以为然,今知其所画乃元昊也,【校】稗海本『画』作『话』。皆如其言也。』(三)四人:夏守赟(四)、鬷、陈执中(五)、张观(六)。康定元年二月,守赟加节度,罢为南院,鬷、执中、观各守本官罢。
【9 二七*一七七
(一)王鬷,宋临城人,字总之。七岁丧父,哀毁过人。真宗时举进士,后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为政有大体,不为苛察。景佑(一〇三四—三七)中,累迁工部侍郎、知枢密院事。帝数问边事,鬷不能对,及西征失利,议刺乡兵,又久未决,帝怒,罢知河南府。卒谥忠穆。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一。-391-
(二)曹玮,宋灵寿人,彬三子,字宝臣,(九七三—一〇三〇。)太宗时,李继迁叛,问谁可将者?彬荐玮可任,除同知渭州,时年十九,驭军严明,举错如老将。真宗即位,累迁知镇戎军,邀击继迁于石门州,俘获甚众。后屡破西羌,累拜签书枢密院事。丁谓恶玮不附己,指为寇准党,谪莱州观察使,迁彰武军节度使。玮喜读书,通春秋三传,沈勇有谋,用士得其死力,出入神速不可测。将兵四十年,未尝失利。卒谥武穆。 传载宋史卷二百五十八。
(三)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之十四:祖宗朝,两府名臣,虽在外镇,亦以位势自高;虽省府判官出按事,至其所部,亦绝燕饮之礼。盖当时风尚如是。武穆曹公玮以宣徽南院判定州,王鬷自司判官计置河北军粮,至定,武穆一见,接之加礼,往往亲自伴食,然酒止五行,盖已为殊待矣。一日,语鬷曰:『玁狁自保欢好,可百年无事。吾闻李德明有子元昊者,桀黠多谋,能得士。吾密令画史图其状,观之,信英物也。异日德明死,此子嗣业,必为西边之患。料此事不出十年,君必当此变,勉之!勉之!』鬷莫测其言。后十余年,元昊叛。西陲大扰,王鬷果当此时为枢密使,处置失宜,罢知西京。鬷尝为亲僚言之,深叹武穆之明识也。
(四)夏守赟,宋榆次人,守恩弟。字子美,真宗时,累官定州路都总管,召知枢密院事。既入见,帝问西事,守赟言宜并小障,屯兵以据冲要,又自请击贼。然性庸怯,寡方略,不为士卒所服。寻诏驻兵河中,终高阳关都总管。卒谥忠僖。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392-
(五)陈执中,宋南昌人,恕子,字昭誉,以父任为秘书省正字。仁宗时累迁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在中书八年,人不敢干以私。惟王洙、石全彬以非礼导帝意,执中随事奉行,为世所讥。后以疾赐告就第,卒谥恭。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五。
(六)张观,宋绛县人,字思正。少谨愿好学,中服勤辞学科,擢为第一。仁宗时历官观文殿学士,知许州。遇事从容详审,动无过举。自言守官以来,尝持勤谨和缓四字,趣尚恬旷。平生书必为楷字,无一行草,类其为人。卒谥文孝。 传载宋史卷二百七十六。
石曼卿喜豪饮,【校】续墨一(殷)『喜』作『善』。与布衣刘潜(一)(二)为友,尝通判海州,刘潜来访之,曼卿迎之于石闼堰,与潜剧饮,中夜酒欲竭,顾船中有醋斗余,乃倾入酒中并饮之。至明日,酒醋俱尽。每与客痛饮,露发跣足,着械而坐,谓之『囚饮。』饮于木杪,谓之『巢饮。』以稾束之,引首出饮,复就束,谓之『?饮。』其狂纵大率如此。廨后为一庵,常卧其闲,名之曰『扪虱庵。』未尝一日不醉,【校】津逮本脱『一日』二字。仁宗爱其才,【校】续墨一(殷)『爱』作『惜』。尝对辅臣言,欲其戒酒。延年闻之,因不饮,【校】续墨一(殷)本句作『不敢饮』。遂成疾而卒。
【9 二八*一七八
(一)刘潜,宋定陶人,字仲方。少卓逸,有大志,好为古文。举进士,历知蓬莱县。代还过郓州,方与石曼卿饮,闻母疾,亟归,母死,一恸遂绝,其妻哭潜,亦死。时人伤之。 传载宋史卷四百四十二。
(二)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393-
石曼卿磊落奇才,知名当世,气貌雄伟,饮酒过人。有刘潜者,亦志义之士也,常与曼卿为酒敌。闻京师沙行王氏新开酒楼,遂往造焉。对饮终日,不交一言。王氏怪其所饮过多,非常人之量,以为异人,稍献肴果,益取好酒,奉之甚谨。二人饮‘自若,傲然不顾。至夕,殊无酒色,相揖而去。明日,都下喧传王氏酒楼,有二酒仙来饮。久之,乃知刘、石也。
工部胡侍郎则(一)为邑日,丁晋公为游客,见之,胡待之甚厚,丁因投诗索米。明日,胡延晋公,常日所用樽罍悉屏去,但陶器而已。丁失望,以为厌己,遂辞去。胡往见之,出银一箧遗丁曰:『家素贫,唯此饮器,愿以赆行。』丁始谕设陶器之因,甚愧德之。后晋公骤达,极力携挽,【校】弘治本『携』作『推』。卒至显位。庆历(二)中,谏官李兢坐言事谪湖南物务,内殿承制范亢为黄、蔡闲都监,以言事官坐谪,后多至显官,乃悉倾家物,【校】玉海堂本『倾』字处空一格。林校记云:『旧本「悉」下缺一字。』与兢办行,兢至湖南,少日遂卒。前辈有言:【校】玉海堂本、丛刊本『辈』作『盖』。『人不可有意,有意即差。』事固不可前料也。
【9 二九*一七九
(一)胡则,宋永康人,字子正,(九六三—一〇三九。)果敢有材气,以进士起家,转宪州录事参军。入奏,太宗问以边策,对称旨,历典七州,更六路使者节,所临有声绩。以兵部侍郎致仕。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九。
【按】此胡则与一五七条之胡则同姓名而异人。-394-
(二)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朱寿昌(一),刑部朱侍郎巽之子,其母微,寿昌流落贫家,十余岁方得归,遂失母所在,寿昌哀慕不已,及长,乃解官访母,遍走四方,备历艰难,见者莫不怜之。闻佛书有水忏者,其说谓欲见父母者,诵之当获所愿,寿昌乃昼夜诵持,仍刺血书忏,摹板印施于人,唯愿见母,历年甚多。忽一日至河中府,遂得其母,相持恸绝,感动行路,乃迎以归,事母至孝。复出从仕,今为司农少卿。士人为之传者数人,丞相荆公而下,皆有朱孝子诗(二)数百篇。
【9 三〇*一八〇
(一)朱寿昌,宋天长人,字康叔。以父巽荫守将作监,历知阆州,有政绩。母刘氏,巽妾也,方娠而出嫁民间,寿昌生数岁始归,母子不相闻五十年,熙宁(一〇六八—七七)初,寿昌弃官,刺血写金刚经,行四方求之,得于陕州,乃迎母幷二弟归,由是以孝闻。士大夫自王安石、苏轼以下多歌诗美之。仕终司农少卿。 传载宋史卷四百五十六孝义传。
(二)王安石撰朱孝子诗,临川先生文集中未载,李壁王荆公诗注亦无之。
朝士刘廷式(一)本田家,【校】弘治本『家』下有『子』字。邻舍翁甚贫,有一女,约与廷式为婚,后契阔数年,廷式读书登科,归乡闾访邻翁,而翁已死,女因病双瞽,家极困饿,廷式使人申前好,而女子之家辞以疾,仍以佣耕,不敢姻士-395-大夫。廷式坚不可,与翁有约,岂可以翁死子疾而背之,卒与成婚。闺门极雍睦,其妻相携而后能行,凡生数子。廷式尝坐小谴,监司欲逐之,嘉其有美行,遂为之阔略。其后廷式管干江州太平宫,而妻死,哭之极哀。苏子瞻(二)爱其义,为文以美之(三)。
【9 三一*一八一
(一)刘庭式,宋齐州人,字得之。举进士,通判密州,后监太平观,老于庐山,以高寿终。初,廷式约取乡人女,及举进士,女以疾盲,且贫甚,其家不敢复言。廷式卒取之,及妇死,哭之甚哀。程颐、苏轼皆叹以为不可及。 传载宋史卷四百五十九卓行传。
【按】宋史作『庭式,』与苏轼文同。然宋史本传元取材于苏文,而郎晔注苏文引笔谈亦作『廷式,』两存其歧。
(二)苏轼,宋眉山人,洵子,字子瞻,(一〇三六—一一〇一。)博通经史,嘉佑(一〇五六—六三)中试礼部,欧阳修擢置第二,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对策入三等,签书凤翔府判官,召直史馆。熙宁(一〇六八—七七)中,王安石创行新法,轼上书论其不便。安石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再徙知湖州。言者摭其诗语以为讪谤,逮赴台狱,欲置之死,锻炼久不决,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轼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移汝州。元佑(一〇八六—九三)中累官翰林学士兼侍读,寻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召为翰林承旨,历端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出知惠州。绍圣(一〇九四—九七)中累贬琼州别驾,赦还,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建中靖国(一一〇一)初,卒-396-于常州,谥文忠。轼师父洵为文,既而得之于天,尝自谓『作文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其体涵辉光芒,雄视百代。有易、书传、论语说、仇池笔记、东坡志林、东坡全集、东坡诗词等凡数百卷。又善书,兼工绘事。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八。
(三)宋苏轼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第六十『书刘庭式事』:予昔为密州殿中丞,刘庭式为通判。庭式,齐人也,而子由[一]为齐州掌书记,得其乡闾之言以告予曰:『庭式通礼学究,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约而未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卒娶盲女,与之偕老。』盲女死于密,庭式丧之逾年而哀不衰,不肯复娶。予偶问之:『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庭式曰:『吾丧吾妻而已,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吾若缘色而生爱,缘爱而生哀,色衰爱弛,吾哀亦忘,则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也耶?』予深感其言,曰:『子功名富贵人也。』或笑予言之过,予曰:『不然,昔羊叔子娶夏侯霸女,霸叛入蜀,亲友皆告绝,而叔子独安其室,恩礼有加焉,君子是以知叔子之贵也,其后卒为晋元臣,今庭式亦庶几焉。若不贵,必且得道。』时坐客皆怃然不信也。昨日有人自庐山来云:『庭式今在山中,监太平观,面目弈弈有紫光,步上下峻?,往复六十里如飞,绝粮不食已数年矣。』此岂无得而然哉!闻之喜甚,自以吾言之不妄也,乃书以寄密人赵杲卿。杲卿与庭式善,盖昔尝闻余言者。庭式字得之,-397-今为朝议郎。杲卿字明叔,乡贡进士,亦有行义。元丰六年七月十五日[二],东坡居士书。
[一]轼弟辙字。 [二]一〇八三年八月三十日。
柳开(一)少好任气,【校】弘治本『任』作『狂』。大言凌物。应举时,以文章投主司于帘前,凡千轴,【校】稗海本『千』作『十』,非也。载以独轮车,引试日衣襕自拥车以入,【校】弘治本『襕』作『栏』。欲以此骇众取名。时张景(二)能文有名,唯袖一书帘前献之,主司大称赏,擢景优等。时人为之语曰:【校】弘治本『语』作『言』。『柳开千轴,不如张景一书。』
【9 三二*一八二
(一)柳开,宋大名人,字仲涂。少好讨论经义,慕韩愈、柳宗元为文。第开宝(九六八—七五)进士,累拜殿中侍御史。坐事贬上蔡令。会大举北征,开诣阙上书,愿从边军效死,太宗怜之,复授殿中侍御史,知崇义军。徙全州,降全西洞民。真宗时,终忻州刺史。性倜傥重义,善射,喜奕棋。有河东集。论者谓宋朝变偶俪为古文,实自开始。惟体近艰涩,是其所短。 传载宋史卷四百四十。
(二)张景,宋公安人,字晦之,(九七〇—一〇一八。)少从河东柳开游,悉出家书畀之,嗜学益力。真宗诏有司征天下士,景居首列,为房、参二州文学参军,后摄理真州事。有洪范王霸论数十篇。
梦溪笔谈卷九-398-
梦溪笔谈卷十
校证第十
宋钱塘沈括撰
人事二
蒋堂(一)侍郎为淮南转运使日,属县例致贺冬至书,皆投书即还,有一县令使人,【校】挥犀三『使人』作『投书人』。独不肯去,须责回书,【校】挥犀三『责』作『索』。左右谕之,皆不听,以至呵逐,亦不去,曰:『宁得罪,不得书不敢回邑。』时苏子美(三)在坐,颇骇怪,曰:『皁隶如此野狠,其令可知。』蒋曰:『不然。审必健者,【校】『审』,崇祯本、丛刊本同,弘治本、玉海堂本作『沈』,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作『令』,挥犀三作『此』。王校记云:『马、陶作「审」未安。』能使人不敢慢其命令如此。』乃为一简荅之,方去。子美归吴中月余,得蒋书曰:『县令果健者。』遂为之延誉,后卒为名臣。或云,乃天章阁待制杜??(三)也。
【10一*一八三
(一)蒋堂,宋宜兴人,字希鲁,(九八〇—一〇五四。)第进士,真宗时授大理寺丞。累迁枢密直学士,知益州。庆历(一〇四一—四八)初,诏天下建学,汉文翁石室,在孔子庙中,堂因广其舍为学宫,选属官以教诸生,士人翕然称之。以礼部侍郎致仕卒。堂清修纯饬,遇事不屈,好学工文辞。延誉后进,至老不倦,尤嗜诗,有吴门集。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八。
(二)苏舜钦,宋铜山人,舜元弟,字子美,(一〇〇八—一〇四八。)少慷慨有大志,当天圣(一〇二三—三一)中,学者为文,多病偶对,独舜钦与河南穆修好为古文歌诗,一时豪俊,多从之游。初以父任补太-399-庙斋郎,寻举进士累迁大理评事。康定(一〇四〇)中,河东地震,舜钦诣匦通疏,范仲淹荐其才,召试集贤校理,监进奏院。坐用鬻故纸公钱召妓乐会宾客除名。流寓苏州,买水石作沧浪亭,自号沧浪翁,益读书,时发愤于歌诗。其体豪放,往住惊人。善草书,酒酣落笔,争为人所传。后得湖州长史以卒。有苏学士集。 传载宋史卷四百四十二。
(三)杜??,宋无锡人镐子,字伟长,(一〇〇五—一〇五〇。)以荫补将作监,累官京西转运按察使。会广西区希范、白崖山蛮蒙赶起事,??为广南西路安抚使,攻破之,诱赶降,伏兵诛杀七十余人,又得希范,醢之,以遗诸蛮。拜天章阁待制、环庆路安抚使。官终知庆州。??博览书传,通阴阳术数之学。有奏议。 传载宋史卷三百。
国子博士李余庆(一)知常州,强于政事,果于去恶,凶人恶吏,畏之如神。末年,得疾甚困,有州医博士多过恶,常惧为余庆所发,因其困,进利药以毒之,服之洞泄不已,势已危。余庆察其奸,使人扶舁坐厅事,召医博士杖杀之,然后归卧,未及席而死。葬于横山,【校】弘治本『横』作『桓』。人至今畏之,过墓者皆下马△。【校】『马』字各本皆脱,从挥犀三补。有病疟者,取墓土著床席闲,【校】学津本『土』误作『上』。弘治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着』作『着』。辄差。其敬惮之如此。
【10二*一八四
(一)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十四『朝奉郎守国子博士知常州李公墓志铭』:公李氏,讳余庆,字昌宗。年四十四,官止国子博士,知常州以卒。然公之威,名气略闻天下。自其卒-400-至今久矣,天下尚多谈公之为有过于人者。余尝过常州,州之长老道公卒时就葬于横山,州人填道瞻送叹息,为之出泪,又为之画像寘之浮屠以祭之,于是又知公之有惠爱于常人也。已而与公之子处厚游,则得公之所为甚具,盖公之为政,精明强果,事至能立断而得,久奸宿恶辄取之不贷,至其化服,则抚循养息,悉有其处,所以威震远近,而蒙其德者,亦思之无穷也。当明肃太后时,尝欲用公矣,公再上书论事,其言甚直,以故不果用而出常州。呜呼,公之自任,岂止于一州而已,此有志者所以为之惜也。始公以叔父任起家应天府法曹参军,遇事辄争之,留守者不能夺也,卒荐公改太常寺太祝,知湖州归安县,其后通判秀州,州近盐,公作华亭、海盐二监,以业盗贩之民,岁入缗钱八十万。又为石堤,自平望至吴江五十里,以除水患,人至今赖之,其所至处利害多如此。然非公大志所欲以就名成功者,故不悉着,着其利于民尤大而能以久者云。公平生慷慨好议当世事,其所趣舍,必欲如己意,虽强有势,终不为挠。尝考前世治乱之迹,与其君臣之间议论,编为七十卷,藏于家,此盖其大志所存也。公之先为开封陈留人,五代祖为梁使闽,因避地家于福之涟江。既葬之二十三年,至和元年[一],余铭其墓。
[一]一〇五四年。李余庆乃生于九八九年,卒于一〇三二年。
盛文肃(一)为尚书右丞,知扬州,【校】弘治本『扬』作『杨』,下『扬』字亦然。简重少所许可。时夏有章自建州司户参军授郑州-401-推官,过扬州,文肃骤称其才雅,明日置酒召之。人有谓有章曰:『盛公未尝燕过客,甚器重者方召一饭。』【校】弘治本『者』作『之』。有章荷其意,别日为一诗谢之。至客次,先使人持诗以入。公得诗,不发封即还之,使人谢有章曰:『度已衰老,无用此诗。』不复得见。有章殊不意,往见通判刁绎(二),【校】津逮本、玉海堂本『刁』误作『刀』。具言所以,绎亦不谕其由,曰:『府公性多忤,诗中得无激触否?』有章曰:『元未曾发封。』【校】『元』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作『无』。玉海堂本所据明覆宋本作『旡』。盖由『元』误作『旡』,而后各本转写成『无』,一字为一句读,然非其本原也。又曰:『无乃笔札不严?』【校】玉海堂本『札』作『扎』。曰:『有章自书极严谨。』【校】玉海堂本『极』误作『臣』。曰:『如此必是将命者有所忤耳。』乃往见文肃而问之:『夏有章今日献诗何如?』公曰:『不曾读,【校】稗海本作『不曾为读』。已还之。』绎曰:『公始待有章甚厚,今乃不读其诗,何也?』公曰:『始见其气韵清秀,【校】『清』玉海堂本误作『情』。『秀』稗海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作『修』。谓必远器,今封诗乃自称:「新圃田从事,」得一幕官,遂尔轻脱,君但观之,必止于此官,志已满矣。切记之,他日可验。』贾文元(三)时为参政,与有章有旧,乃荐为馆职,有诏候到任一年召试。明年,除馆阁校勘,御史发其旧事,遂寝夺,改差国子监主簿,仍带郑州推官。未几,卒于京师。文肃阅人物多如此,不复挟他术。
【10三*一八五
(一)盛度,宋余杭人,豫子,字公量。举进士第,累官尚书屯田员外郎,奉使陕西,因览疆域,参质汉、唐故地,绘为西域图以献,真宗称其博学。景佑(一〇三四—三七)间以礼部侍郎参知政事,迁知枢密院事。后知应天府,以疾致仕,卒谥文肃。度好学,家居图书未尝释手。敏于为文而泛滥不精。尝奉诏同编续通典、文苑英华。着有愚谷、银台、中书、枢中诸集。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二。-402-
(二)宋阙名京口耆旧传卷一:刁约兄绎,擢天圣二年[一]进士第,授太常博士,历仕楚、蜀,最后通判扬州,卒,王安石时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有祭文[二]。
[一]一〇二四年。 [二]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十六有祭刁博士绎文。
(三)贾文元见第七条第四注。
林逋(一)隐居杭州孤山,常畜两,【校】『』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均作『鹤』。下二『』字亦然。纵之则飞入云霄,盘旋久之,复入笼中。逋常泛小艇,游西湖诸寺,【校】挥犀三无『诸』字,『寺』下有『时』字。有客至逋所居,则一童子出应门,延客坐,为开笼纵,良久,逋必棹小船而归,【校】『船』弘治本作『舟』。盖尝以飞为验也。逋高逸倨傲,多所学,唯不能棊。常谓人曰:【校】『常』弘治本、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尝』。挥犀三及稗海本亦作『常』。『逋世闲事皆能之,唯不能担粪与着棊。』【校】『担』弘治本、玉海堂本作『檐』。
【10四*一八六
(一)林逋,宋钱塘人,字君复,(九六七—一〇二八。)少孤力学,恬淡好古,结庐西湖之孤山,二十年足不及城市。自为墓于庐侧,年六十一卒。仁宗赐谥和靖先生。逋善行书,喜为诗,多奇句,不娶无子,所居植梅蓄鹤,人因谓『梅妻鹤子。』 传载宋史卷四百五十七。
庆历(一)中,有近侍犯法,罪不至死,执政以其情重,请杀之,范希文(二)独无言,退而谓同列曰:『诸公劝人主法-403-外杀近臣,一时虽快意,不宜教手滑。』诸公默然。
【10五*一八七
(一)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二)范仲淹,宋吴县人,字希文,(九八九—一〇五二。)生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名说。既长,乃感泣辞母去,依戚。举祥符(一〇〇八—一六)进士,始还姓更名。晏殊荐为秘阁校理,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气节,自仲淹倡之。仁宗朝迁吏部员外郎,权开封府,忤吕夷简,罢知饶州。元?反,以龙图阁直学士副夏竦经略陕西,守边数年,号令严明,爱抚士卒,羌人呼为『龙图老子。』夏人亦相戒不敢犯其境,曰:『小范老子,胸中自有数万甲兵。』旋拜枢密副使,进参知政事。仲淹裁削幸滥,考严官吏,为侥幸者所不悦。出为河东、陕西宣抚使,迁户部侍郎,徙青州。会病请颖州,未至卒。赠兵部尚书,谥文正。有丹阳集及奏议尺牍。仲淹内刚外和,为秀才时,以天下为己任,尝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四。
景佑(一)中,审刑院断狱,有使臣何次公具狱,主判官方进呈,上忽问此人名『次公』者何义?主判官不能对。是时庞庄敏(二)为殿中丞、审刑院详议官,【校】野客丛书二引『敏』下有『公』字。从官长上殿:【校】野客丛书二引『官长』作『长官』。乃越次对曰:『臣尝读前汉书,黄霸字次公,盖以「霸」次「王」也。此人必慕黄霸之为人。』【校】野客丛书二引『必』下有『名』字。上颔之。异日复进谳,上顾知院官问曰:『前时姓庞详议官何故不来?』知院对任满已出外官。上遽指挥中-404-书与在京差遣,除三司检法官。俄擢三司判官。庆历(三)中,遂入相(四)至(七)。
【10六*一八八
(一)一〇三四—一〇三七年。
(二)庞籍,宋武城人,字醇之,(九八八—一〇六三。)举进士,夏竦以为有宰相器。累官同平章事、观文殿大学士。后封颍国公,致仕。卒谥庄敏。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一。
(三)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四)宋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三:梁丞相适,始任刑详。一日随判院卢南金上殿进札子,奏案中偶有臣僚名次公者,仁宗忽问曰:『因何名次公?』判院以明法登仕,不能即对。时梁代对曰:『臣闻汉黄霸字次公,必以「霸」字而名也。』上遂问曰:『卿是何人?』对曰:『先臣祖颢,先臣父固[一],俱中甲科,独臣不肖,于张唐卿榜行间行第。』上曰:『怪卿面貌酷肖梁固。』他日,上殿进札子,进罢,适抱笏俯躬奏曰:『向蒙陛下金口亲谕,臣面貌类先臣。伏念先臣祖父,顷事太宗、真宗,皆祥符之前,不知陛下以何知之?』上曰:『天章阁有名臣头子,朕观之甚熟。』适因下殿泣谢。音仪堂堂,上颇爱之,有用之之意,一旦中书进熟,除一臣僚为益漕。凡进之例,更无改批,但纸尾画可而已。忽特批云:『差梁适。』未几,又除修记注,以合格臣僚进之,复批梁适。自后知制诰至翰林学士,除目凡上,皆批于公,由秘丞至台辅不十年。
[一]吴翌凤云:『东都事略梁颢传:「颜子固。固弟适」。适传云:「颢之子也」。幷载真宗「梁颢有子」之-405-言。』
(五)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三『辨误中』:笔谈载景佑中审刑院断狱,有使臣何次公具狱。方进呈,问名次公者何义?主判官不能对。庞庄敏为详议官,越次对曰:『汉黄霸字次公。』上颔之。异日复进谳,上曰:『前时姓庞者何故不来?』知院对任满已出外官。上遽令与在京差遣,俄擢三司判官。庆历中遂入相。予考玉壶清话,因知非庄敏,乃梁适也。清话云:『梁适随判院卢南金上殿,案中有名次公者,仁宗因问何名次公?南金不能对,适曰:「汉黄霸字次公。」上曰:「卿是何人?」曰:「详议官梁适。」又问「那个梁家?」曰:「祖灏,父固,俱中甲科。」上曰:「怪卿面貌酷似梁固。」他日适奏曰:「臣父祖顷事太宗、真宗,不知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天章阁有名臣头子,朕观之甚熟。」适后除记注,知制诰,至翰林学士。除目皆自御批,不十年至台辅。』二家所说为不同。然以予观之,庄敏所见知于仁宗,不专乎此,以清话所载梁适为是、而笔谈为非可也。
(六)宋王楙野客丛书卷第二『次公何义:』十二卷本在卷之一
笔谈云:『景佑中审刑院断狱,……上颔之。』仆谓庞证既迂,其说无义。不若曰:『臣读汉书,盖宽饶字次公,魏丞相所谓「次公醒而狂者」是也。宽饶为人公廉鲠直,无所回避,此人必慕宽饶之为人。』此说为得。且前汉书所载四次公,又有张次公、桓次公者,奚独霸哉。庄敏想仓卒之间,偶记得-406-黄霸字次公,故以为对耳。仆考汉人字次公之意,为其兄弟间居其次者,如云『仲卿、』『次君』耳。庞谓『霸次王,』凿矣。玉壶清话载此事,谓梁适。吴曾漫录载此,不辨所以,但谓非适云云。
(七)元脱脱等宋史卷二百八十五『梁适列传』:适为审刑详议官,尝与同院燕肃奏何次公案。帝顾曰:『次公似是汉时人字。』肃不能对。适进曰:『盖宽饶、黄霸皆字次公。』帝悦,因询适家世,益器之。
梦溪笔谈卷十-407-
梦溪笔谈卷十一
校证第十一
宋钱塘沈括撰
官政一
世称陈恕(一)为三司使,改茶法(二),岁计几增十倍。予为三司使时(三),考其籍,盖自景德(四)中北戎入寇之后,河北籴便之法荡尽,【校】弘治本、丛刊本『荡』均误作『场』。按丛刊所据底本,此叶系抄补,殆自弘治本传录。此后茶利十丧其九。恕在任,值北虏讲解,【校】『虏』学津本作『戎』,盖当清之盛世,避讳擅改也。商人顿复,岁课遂增。虽云十倍之多,考之尚未盈旧额。至今称道,盖不虞之誉也。
【11一*一八九
(一)陈恕,宋南昌人,字仲言。少为县吏,折节读书,第太平兴国(九七六—八三)进士,累迁盐铁使,厘去宿弊,太宗深器之,题殿柱曰:『真盐铁陈恕。』真宗时,拜吏部侍郎,知贡举,首荐王曾,叹曰:『名世才也。』母亡,哀慕过甚,遂至羸瘠,起复迁尚书左丞。病剧,荐寇准自代卒。 传载宋史卷二百六十七。
(二)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之十二:陈晋公为三司使,将立茶法,召茶商数十人,俾各条利害。晋公阅之,为第三等,语副使宋太初曰:『吾观上等之说,取利太深,此可行于商贾而不可行于朝廷;下等固灭裂无取;唯中等之说,公私皆济。吾裁损之,可以经久。』于是为三等税法,皇朝事实类苑二十二引作『为「三说法」』。行之数年,货财流通,公用足而民富-408-实。世言三司使之才,以陈公为称首。后李侍郎谘为使,改其法而茶利浸失。后虽屡变,然非复晋公之旧法也。
(三)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三:沈括以熙宁八年[一]十月为三司使,十年[二]七月罢[三]。
[一]一〇七五年。 [二]一〇七七年。 [三]参看第三八〇条注。
(四)一〇〇四—一〇〇七年。
世传算茶有『三说法』最便。『三说』者,皆谓见钱为一说,犀牙香药为一说,茶为一说。【校】弘治本、丛刊本俱脱『茶』字。按,丛刊所据之底本,此叶乃抄补,殆自弘治本传录。深不然也。此乃『三分法』耳▲。【校】『耳』字各本均误作『其』,今从类苑二十一引校正。谓缘边入纳粮草,其价折为三分,一分支见钱,一分折犀象杂货,一分折茶。尔后又有并折盐为『四分法,』(一)【校】弘治本、崇祯本、丛刊本无『并』字,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并』作『幷』。陶校记云:『马本无「并」字,今从毛补。』更改不一,皆非『三说』也。予在三司,求得『三说』旧案。『三说』者,乃是三事:博籴为一说,便籴为一说,直便为一说。其谓之『博籴』者,【校】弘治本、丛刊本『谓之』俱误作『为文』。极边粮草,岁入必欲足常额,每岁自三司抛数下库务,先封桩见钱、紧便钱、紧茶钞。『紧便钱』谓水路商旅所便处。『紧茶钞』谓上三山场榷务。【校】玉海堂本『桩』字处空一格。林校记云:『旧本缺「桩」字。』稗海本误作『椿』。注文『榷』字,弘治本、丛刊本俱误作『摧』。类苑二十一引注作正文,『商旅』二字作『紧便』。然后召人入中。『便籴』者,次边粮草,商人先入中粮草,【校】弘治本及丛刊本俱脱去此句七字。乃诣京师算请慢便钱、慢茶钞及杂货。『慢便钱』谓-409-道路货易非便处。『慢茶钞』谓下三山场榷务。【校】丛刊本『算请』误作『等请』。注文『慢便钱』,弘治本、丛刊本俱脱『钱』字。『榷』字此两本俱误为『将』字。类苑二十一引注作正文。『直便』者,商人取便于缘边入纳见钱,【校】稗海初印本自本句『入』字下起错简:『入』字下接第一九二条『方能契数行下』句,脱去本条之后半,又以一九二条之前半合一九五条之后半为一条,混乱不堪成诵。于京师请领。三说先博籴数足,然后听便籴及直便,以此商人竞趋争先赴极边博籴,故边粟常充足,【校】玉海堂本及类苑二十一引『充』皆作『先』。不为诸郡分裂,粮草之价,不能翔踊,【校】类苑二十一引『踊』作『涌』。诸路税课,亦皆盈衍,此良法也。予在三司,方欲讲求,会左迁,不果建议。
【11二*一九〇
(一)宋范镇东斋记事卷一:庆历八年[一]后,以茶香盐药见钱为四税,沿边用之。茶盐香药为三税,近里州军用之。议者谓四税与见钱之法,皆不可常守,必视边计之厚薄,与其物价之高下,以时而变通之,乃可也。
[一]一〇四八年。
延州故丰林县城,赫连勃勃(一)所筑,至今谓之赫连城,紧密如石,斸之皆火出。【校】学津本脱『皆』字。其城不甚厚,但马面极长且密,予亲使人步之,【校】学津本脱『亲』字。马面皆长四丈,相去六七丈。以其▲马面密则城不须太厚,【校】『其』原作『为』,从弘治本及类苑六十二引校正。 人力亦难攻也。【校】『攻』弘治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兼』,稗海本作『谦』。予曾亲见攻城,若马面长,则可反射城下攻者,兼密则矢石相及,【校】玉海堂本『及』作『极』。敌人至城下,则四面矢石临之。须使敌人不能到城下,【校】类苑六十二引无『下』字。 乃为良法。今边城虽厚,而马面极短且疏,【校】『疏』其它各本及类苑六十二引均作『疎』。若敌人可到城下,则城虽厚,终为危-410-道。其闲更多刓其角,谓之『团敌,』此尤无益。全藉倚楼角以发矢石,以覆护城脚,但使敌人见备处多,【校】玉海堂本及类苑六十二引俱无『见』字。则自不可存立。赫连之城,深可为法也。【校】弘治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可为』作『为可』。学津本脱『为』字。
【11三*一九一
(一)赫连勃勃,五胡夏人,匈奴右贤王去卑之后,刘渊之族,字屈孑,(?——四二五。)父卫辰为西单于,为魏所杀,国亡,勃勃仕秦姚兴,镇朔方,既而叛秦,托大夏之裔,称大夏天王。刘裕入长安,以内患南归,留子义真守之,勃勃伐义真,大破之,入长安,僭称皇帝,都统万。在位十九年,年号龙升(四〇七—一二,)凤翔(四一三—一七,)昌武(四一八,)真兴(四一九—二五,)卒谥武烈。 传载魏书卷九十五。
刘晏(一)掌南计,【校】类苑二十一引『南』作『国』。数百里外物价高下,【校】弘治本『里』下有『之』字。即日知之。人有得晏一事,予在三司时,尝行之于东南。【校】类苑二十一引『尝』作『掌』。每岁发运司和籴米于郡县,未知价之高下,须先具价申禀,然后视其贵贱,贵则寡取,贱则取盈,尽得郡县之价,方能契数行下,比至则粟价已增,所以常得贵售。晏法则令多粟通途郡县,以数十岁籴价,与所籴粟数高下,【校】弘治本无『所』字。各为五等,具籍于主者,今属发运司。【校】『籍』津逮本、学津本误作『藉』。类苑二十一引注亦作正文。粟价纔定,更不申禀,实时廪收,但第一价则籴第五数,【校】类苑二十一引『籴』作『发』。第五价则籴第一数,第二价则籴第四数,第四价则籴第二数,乃即驰递报发运司。如此粟贱之地,自籴尽极数;其余节级,各得其宜,已-411-无极售。【校】类苑二十一引『极』作『枉』。发运司仍会诸郡所籴之数计之,若过于多,则损贵与远者;尚少,则增贱与近者。自此粟价未尝失时,各当本处丰俭,即日知价,信皆有术。
【11四*一九二
(一)刘晏,唐南华人,字士安。肃宗、代宗朝两为户部侍郎,领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使,拜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兼江、淮常平使。德宗立,又加关内、河东、三川及诸道青苗使。杨炎执政,构晏,贬忠州刺史,赐死,天下寃之。晏有精力,多机智。当安、史之变,户口什亡八九,州县多为藩镇所据,朝廷府库耗竭,皆倚办于晏。其理财以爱民为先,以为户口滋多,赋税自广。 传载旧唐书卷一百二十三、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九。
旧校书官多不恤职事,但取旧书以墨漫一字,复注旧字于其侧,【校】类苑三十一引『侧』误作『间』。以为日课。自置编校局,只得以朱围之,仍于卷末书校官姓名。
【11五*一九三
五代方镇割据,多▲于旧赋之外,【校】『多』原作『都』,盖袭崇祯本之误。其它各本及类苑二十一引均作『多』,今据以校正。重取于民。国初悉皆蠲正,【校】『正』稗海本、学津本及类苑二十一引作『止』。税额一定,其闲或有重轻未均处,【校】弘治本作『其间有或重或轻未均处』。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或有』作『有或』。随事均之。福、歙州税额太重,福州则令以钱二贯五百折纳绢一疋,歙州输官之绢止重数两;太原府输赋全除,【校】类苑二十一引无『除』字。乃以减价籴粜补之。【校】类苑二十一引『粜』作『米』。后人往往疑福、歙折绢太贵,太原折米太贱,盖不见当时-412-均赋之意也。
【11六*一九四
夏秋沿纳之物(一),如盐曲钱之类,【校】玉海堂本『曲』误作『面』。王校记云:『「盐面,马、陶作「曲」,下同。』按,马、陶二本字皆作『曲』,不从『曲』;又下文『曲』字,玉海堂本原不误,王校语不然也。名件烦碎。庆历(二)中,有司建议并合归一名,以省帐钞。程文简(三)为三司使,独以谓仍旧为便,若没其旧名,异日不知,或再敷盐曲,则致重复。【校】弘治本『复』作『复』。此亦善虑事也(四)。
【11七*一九五
(一)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今之民间所纳夏秋二税,盖唐大中[一]间取一年诸色科敛最重者,定为二税,则诸色科敛已在其间。后唐天成三年七月十三日[二]敕应三京邺都诸道州府乡村人户,自今年七月后,于夏秋田苗上每亩纳曲钱伍文,足陌一,任造曲酒货卖,则是再增酒曲钱矣。又置坊户,以三年为界,界满必增钱,实封投状,百日限满拆封,给价高人;上户增价攘夺。洎其久也,课高难办,又创万户酒之说,将一坊酒额,尽均苗头上。旧坊户既有酝具,其上户亦有力造酒酤卖,五等下户,白令出钱,数且零细,家至户到,贻害良农。目今浙东、湖北皆有斯弊,悉缘达官慕爱民之虚名,忘久远之利病,为无穷之害。
[一]八四七—八五九年。 [二]九二八年八月一日。
(二)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三)程琳,宋博野人,字天球,(九八八—一〇五六。)举服勤辞学科。仁宗时历参知政事,拜大学士,同中-413-书门下平章事,判大名府。琳持重不扰,前后守魏十年,守御完固。卒谥文简。为人敏厉深严,长于政事。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八。
(四)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国政』:神文朝,有议东南漕粟,兵夫舟船与盗失之费盖十常三四,欲募商贾令入粟以实中都。三司使程文简以为不可,万一所入不足,必邀增直,是商贾得操其柄。其议遂寝。
【按】此又程琳善虑事之一例也。
近岁邢、寿两郡各断一狱,用法皆误,为刑曹所驳。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昆弟数口,州司以不道缘坐妻子,刑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其谋杀,不当复坐其妻。』邢州有盗杀一家,其夫妇实时死,唯一子明日乃死,【校】学津本脱『唯』『乃』二字。其家财产户绝,法给出嫁亲女。刑曹驳曰:『其家父母死时,其子尚生,时产乃子物。【校】『时』各本均作『财』,从类苑二十二引校正。出嫁亲女,乃出嫁姊妹,【校】类苑二十二引『姊』作『娣』。不合有分。』此二事略同,一失于生者,一失于死者。
【11八*一九六
深州旧治靖安,其地鹻卤,不可艺植,井泉悉是恶卤。景德(一)中,议迁州,时傅潜(二)家在李晏,乃奏请迁州于李晏,今深州是也。土之不毛,无以异于旧州,盐鹻殆与土半,城郭朝补暮坏;至于薪刍,亦资于他邑。唯胡卢水-414-麄给居民,然原自外来,【校】弘治本『原』作『源』。亦非边城之利。旧州之北,有安平、饶阳两邑,田野饶沃,人物繁庶,正当徐村之口,与祁州、永宁犬牙相望。不移州于此,而恤其私利,亟城李晏者,潜之罪也。
【11九*一九七
(一)一〇〇四—一〇〇七年。
(二)傅潜,宋衡水人。太宗时以从征范阳功,擢内殿直都虞候。咸平(九九八—一〇〇三)中,为镇、定、高阳关三路行营都部署。以防契丹恇怯不进,流房州。会赦,起为汝州团练副使。迁判左金吾街仗卒。传载宋史卷二百七十九。
律云:『免官者,【校】弘治本条及下条『免』字皆误作『兑』,凡五见皆然。三载之后,降先品二等叙。免所居官及官当者,朞年之后,降先品一等叙。』降先品者,谓免官二官皆免,则从未降之品降二等叙之;免所居官及官当止一官,故降未降之品一等叙之。今叙官乃从见存之官更降一等者,误晓律意也。
【11一〇*一九八
律累降虽多,各不得过四等。此止法者不徙为之,盖有所碍,不得不止。据律,更犯有历任官者仍累降之,所降虽多,各不得过四等。注:『各谓二官各降,不在通计之限。』二官谓职事官、散官、卫官为一官,勋官为一官。二官各四等,不得通计,乃是共降八等而止。予考其义,盖除名叙法,正四品于正七品下叙,从四品于正八品上叙,即是降先品九等,免官官当若降五等,【校】弘治本『若』误作『君』。则反重于除名,此不得不止也。此律今虽不-415-用,然用法者须知立法之意,则于新格无所抵捂。【校】『抵捂』稗海本作『抵牾』,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柢梧』,弘治本『抵』同、『牾』作『梧』。予检正刑房公事日,曾遍询老法官,无一人晓此意者。
【11一一*一九九
边城守具中有『战棚,』以长木抗于女墙之上,【校】弘治本『抗』作『杭』。大体类敌楼,可以离合,设之,顷刻可就,以备仓卒城楼摧坏,或无楼处受攻,则急张战棚以临之。梁侯景攻台城,为高楼以临城,城上亦为楼以拒之,使壮士交槊‘于楼上,亦近此类。预备敌人,非仓卒可致。近岁边臣有议,【校】津逮本『臣』作『城』。以谓既有敌楼,则战棚悉可废省,恐讲之未熟也。
【11一二*二〇〇
鞠真卿守润州。【校】弘治本『真』作『贞』。民有‘殴者,本罪之外,别令先殴者出钱以与后应者。小人靳财,【校】弘治本『财』作『利』。兼不愤输钱于敌人,终日纷争,相视无敢先下手者。
【11一三*二〇一
曹州人赵谏尝为小官,以罪废,唯以录人阴事,控制闾里,无敢迕其意者,【校】弘治本『迕』作『忤』。人畏之甚于寇盗,官司亦为其羁绁,【校】津逮本、学津本脱『其』字。俯仰取容而已。兵部员外郎谢涛(一)知曹州,尽得其凶迹,逮系有司,【校】弘治本『系』作『系』。具前后巨蠹状奏列,章下御史府按治,奸赃狼籍,遂论弃市,曹人皆相贺。因此有告不干己事法,着于勑律。
【11一四*二〇二-416-
(一)谢涛,宋富阳人,字济之,(九六〇—一〇三四。)以文学称。淳化(九九〇—九四)初登第,为梓州榷盐判官。后知曹州。官至太子宾客卒。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五。
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一)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校】弘治本『有』作『又古有』。『古』未知为何字之误。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二)。【校】弘治本『百』作『伯』。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11一五*二〇三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二)楼祖诒中国邮驿发达史『宋驿述略』:宋史所载牌符制度极详,实有转录之必要。兹将关于邮驿部分择录于次。宋史卷一百五十四舆服志:『符券,唐有银牌,发驿遣使,则门下省给之。……宋初,令枢密院给券,谓之「头子。」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一],李飞雄诈乘驿谋乱伏诛,诏罢枢密院券,乘驿者复制银牌,阔二寸半,长六寸,易以八分书,上镌二飞凤,下镌二麒麟,两边年月,贯以红丝绦。端拱[二]中,以使臣护边兵多遗失,又罢银牌,复给枢密院券。……嘉佑四年[三],三司使张方平编驿券则例,凡七十四条,赐名嘉佑驿令。……又有檄牌,其制有金字牌、青字牌、红字牌、金字牌者,日行四百里,邮置之最速递也,凡赦书及军机要切则用之,由内侍省发遣焉。(按,此即岳武穆所奉之一日十二金牌也。)干道[四]末,枢密院置雌黄-417-青字牌,日行三百五十里,军期急速则用之。淳熙[五]末,赵汝愚在枢筦,乃作黑漆红字牌。』按,箭内亘氏云:『沈括梦溪笔谈有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等,此急脚递殆相当于金字牌,马递当即青字牌,步递当即红字牌。而仁宗康定元年[六],所定之传信木牌,当即神宗熙宁年间改称「金字牌急脚递」者。』而宋史卷一九七兵志器甲之制条曰:『真宗咸平六年[七]十月给军中传信牌,其制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按刻「某路传信牌」字样,)置凿枘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墨,上施纸札,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署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
宋代牌符表
宋代牌符 枢密院券(头子) 驿券
    馆券 自宋初至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六月
      自太宗端拱二年三月至仁宗康定元年五月
    仓券
  银牌   自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六月至端拱二年三月
  铜鱼符   自仁宗康定元年五月至高宗建炎三年
  铜虎符   自高宗建炎三年至宋末
  传信木牌   自仁宗康定元年五月至神宗熙宁中

-418-
  檄牌 急脚递—金字牌—朱漆金字牌 神宗熙宁中定
    马 递—青字牌—雌黄青字牌 孝宗干道末定
    步 递—红字牌—黑漆红字牌 孝宗淳熙末定
  铜契   神宗熙宁五年定
  号 黄绫 角(入禁卫) 高宗绍兴二年五月定
    黄绢 方(入殿门)
    黄绢 元(入宫门)后之绯红绢方
    黄绢 长(入皇城门)后之绯红绢圆  

【按】右表急脚递项盖有误,与沈括原说不合。笔谈明谓『金字牌急脚递』等第在『急脚递』之上,前者超速度日行五百余里,后者仅四百里;然则不可以朱漆金字牌谓为『急脚递』之檄牌。笔谈记熙宁中创『金字牌急脚递,』乃史之阙文,楼祖诒悉以宋志比附,不以笔谈补志,反以志乱笔谈,削足适屦,是其失也。
[一]九七八年。 [二]九八八—九八九年。 [三]一〇五九年。 [四]一一七四—一一八九年。 [五]一一六五—一一七三年。 [六]一〇四〇年。 [七]一〇〇三年。-419-皇佑二年(一),吴中大饥,殍殣枕路。是时范文正领浙西,【校】五朝七引『文正』下有『公』字。发粟及募民存饷,【校】稗海本『及』误作『乃』。为术甚备。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希文乃纵民竞渡,【校】五朝七引『希文』作『文公』。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于是诸寺工作鼎兴。又新敖仓吏舍,【校】弘治本『敖仓』作『仓敖』。日役千夫。监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秏民力。【校】它本『秏』皆作『耗』。文正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及兴造,【校】五朝七引『文正』作『正公』。下『文正』亦如此。皆欲以发有余之财,以惠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校】玉海堂本、丛刊本『技』作『夫』。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校】稗海本『文正』作一『公』字。岁饥发司农之粟,募民兴利,近岁遂着为令。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王之美泽也。
【11一六*二〇四
(一)一〇五〇年。
凡师行,因粮于敌,最为急务。运粮不但多费,而势难行远。予尝计之,人负米六斗,卒自携五日干粮,人饷一卒,一去可十八日;米六斗,人食日二升,二人食之,十八日尽。若计复回,只可进九日。二人饷一卒,一去可二十六日;米一石二斗,三人食日六升,八日则一夫所已尽,给六日粮遣回,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幷粮。若计复回,止可进十三日。前八日日食六升,后五日幷回程,日食四升幷粮。三人饷一卒,一去可三十一日。米一石八斗,前六日半四人食日八升,减一夫,给四日粮;十七日三人食日六升,又减一夫,给九日粮;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幷粮。计复回止可进十六日。前六日半日食八升,中七日日食六升,后十一日幷回程日食四升幷粮。【校】弘治本『八升中』作『八升半』,『后十一日』作『后十日』。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420-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放回运夫须有援卒,缘运行死亡疾病,人数稍减,且以所减之食,准援卒所费。【校】玉海堂本『放回运人』误作『运大』。运粮之法,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其闲队长不负,樵汲减半,所余皆均在众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啻六斗矣。故军中不容宂食,一夫宂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若以畜乘运之,则駞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运,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幷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
【11一七*二〇五
忠、万闲夷人,祥符(一)中尝寇掠,边臣苟务怀来,使人招其酋长,禄之以券粟。自后有效而为之者,不得已,又以券招之。其闲纷争者,至有自陈,若某人纔杀掠若干人,遂得一券,我凡杀兵民数倍之多,岂得亦以一券见给?【校】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给』作『绐』。互相计校,为寇甚者则受多券。熙宁(二)中会之,前后凡给四百余券,子孙相承,世世不绝。因其为盗,悉诛锄之,罢其旧券,一切不与。自是夷人畏威,不复犯塞。
【11一八*二〇六
(一)一〇〇八—一〇一六年。
(二)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庆历(一)中,河决北都商胡(二),久之未塞,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三)亲往董作。凡塞河决,垂合,中闲一埽(四)(五),【校】弘治本『埽』误作『归』。谓之『合龙门,』功全在此。是时屡塞不合,时合龙门埽长六十步。有水工高超者,献议以谓:-421-『埽身太长,人力不能压,埽不至水底,故河流不断,而绳缆多绝。今当以六十步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闲以索连属之。先下第一节,待其至底;方压第二、第三。」【校】『方』,崇祯本同,弘治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宂』,稗海本作『沉』。旧工争之,以为不可,云:『二十步埽不能断漏,徒用三节,所费当倍,而决不塞。』超谓之曰:『第一埽水信未断,【校】稗海本『埽』作『节』,下『第二埽』亦如此。然势必杀半。压第二埽,止用半力,水纵未断,不过小漏耳。第三节乃平地施工,【校】弘治本作『第三第四乃平地』。足以尽人力。处置三节既定,即上两节自为浊泥所淤,【校】弘治本『上』误作『止』。不烦人功。』申锡主前议,不听超说。是时贾魏公帅北门,独以超之言为然,阴遣数千人于下流收漉流埽。【校】弘治本『数千人』作『千人』。既定而埽果流,而河决愈甚,【校】玉海堂本、丛刊本『甚』误作『其』。申锡坐谪。卒用超计,商胡方定。【校】弘治本『方』作『遂』。
【11一九*二〇七
(一)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二)吕叔湘笔记文选读『梦溪笔谈注』:河决商胡,为北宋一大事。王莽始建国三年[一],河决魏邦,泛清河、平原、济南,至千乘入海。后汉明帝永平[二]中,王景修之,遂为大河之经流。语其方位,与今之河道相近。宋仁宗庆历八年[三],河决商胡埽,其后分为二派:北流合永济渠,至干宁军(今青县)入海,为大河正溜;东流合马颊河至无棣县入海。其后屡议塞商胡,复故道,而不果行,未闻合口。此篇末云:『卒用超计,商胡乃定,』未详。
[一]一一年。 [二]五八—七五年。 [三]一〇四八年。
(三)郭申锡,宋魏人,字延之,(九九八—一〇七四。)举进士,为侍御史,知杂事。种谔取绥州,申锡谓边患-422-将自此始,着边鄙守御策主以重将守边,不要功生事。以给事中致仕卒。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
(四)吕叔湘笔记文选读『梦谈笔谈注』:『埽』有二义,一为修堤之特种材料。宋史河渠志云:『凡伐芦荻谓之「芟,」伐山木榆柳枝叶谓之「梢,」辫竹纠芟为「索。」以竹为巨索,长十尺至百尺有数等。先择宽平之所为埽场。「埽」之制,密布芟索,铺梢,梢、芟相重,压之以土,杂以碎石,以巨竹索横贯其中,谓之「心索,」卷而束之。复以大芟索系其两端,别以竹索自内旁出。其高至数丈,其长倍之。凡用丁夫数百或千人,杂唱齐挽,积置于卑薄之处,谓之「埽岸。」既下,以橛臬阂之,复以长木贯之。其竹索皆埋巨木于岸以维之。』又,积埽而成之堤,亦称『埽,』河渠志于上引文之下复云:『凡缘河诸州,孟州有河南北凡二埽,开封府有阳武埽,……澶州有濮阳、大韩、大吴、商胡、王楚、横陇、曹村、依仁、大北、冈孙、陈固、明公、王八,凡十三埽……』依此篇所记,埽之下水,可分上中下三节,则所云『埽长六十步』及『埽身太长』之『长,』皆志所谓『高』也。
(五)元沙克什河防通议卷上『卷埽』:埽之制非古也,盖近世人创之耳。观其制作,亦椎轮于竹楗石菑也。今则布薪刍而卷之,环竹’以固之,绊木以系之,挂石以坠之。举其一工以称之,则曰『大束。』案,大束音混。字书:大束也。大束既下,又以薪刍填之,谓之『盘簟。』两大束之交,或不相接,则以网子索包之,实以梢草塞之,谓之『孔塞。』盘簟、孔塞之-423-费,有过于埽大束者,盖随水去者大半故也。其大束最下者,谓之『扑崖埽,』又谓之『入水埽;』大束之最居上者,谓之『争高埽。』河势向着,恐难固护,先于堤下掘坑,卷埽以备之,谓之『陷埽。』迭二三四五而卷者,盖河堧皆沙壤疎恶,近水即溃,必借埽力以捍之也。下扫大束既朽,则水刷而去;上大束压下,谓之『实垫。』于上又卷新埽以压之,俟定而后止。凡埽去水近者,谓之『向着;』去水远者,谓之『退背;』水入埽下者,谓之『紧刷。』向着之刷,积大束有长三二百步,或至千步者。埽大束之高,自十尺有至四十尺者。其大束之长,不过二十步,故一埽稍垫,动为二三十大束,计其薪刍竹石兵士之费,已二三万缗。官得其人,则可省三之一;官不得其人,则费加倍。若暴水泛溢,走流埽大束,下埽既去,上埽摇动,谓之埽喘,大危矣。
盐之品至多,前史所载,夷狄闲自有十余种,中国所出,亦不减数十种。今公私通行者四种:一者『末盐,』海盐也,河北、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广南东、西十一路食之。其次『颗盐,』解州盐泽及晋、绛、潞、泽所出,京畿、南京、京西、陕西、河东、襃、剑等处食之。【校】弘治本无『京西』二字。又次『井盐,』凿井取之。益、梓、利、夔四路食之。又次『崖盐,』生于土崖之闲,【校】弘治本『土』作『上』。阶、成、凤等州食之(一)。唯陕西路颗盐有定课,岁为钱二百三十万缗(二)至(五)。自余盈虚不常,大约岁入二千▲余万缗。【校】『千』原作『十』,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均作『千』,今据正。唯末盐岁自抄三百万,供河北边籴,其它皆给本处经费而已。缘边籴买仰给于度支者,河北则海末盐,河东、陕西则颗盐及蜀茶为多。【校】弘治本『颗』作『课』。运盐之法,【校】玉海堂本、丛刊本『运』误作『连』。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424-率。
【11二〇*二〇八
(一)孙敬之中国地理学发展概述『近古时代的中国地理学』:在经济地理学方面,宋代沈括已经注意到盐产的种类及其销售范围(见梦溪笔谈,)并且他对中国陕北石油作出『此物后必大行于世』的正确的预测。教学与研究
【按】关于石油见四二一条。
(二)宋沈括长兴集逸文『自志』:先此陕西盐利,亡其大半,未有以救其弊。括言其为盐之蠹者,其说有四:其一,民足于盐,岁不过三十五万囊,为钱二百一十余万缗而已,是时乃出钞三百五十万缗,盐有常费,而出钞无艺,此钞之所以轻也。实用之外,可益二十万缗,以备水火败失。以二百万缗为岁常,无得加焉,钞自无低昂。其二:池盐旧分东西路,西盐下东盐之价囊千钱,欲胜塞外之奸盐,卒不可止。而徒抑西盐之价,以倾东盐之利,西盐日流于东路,而东盐益不售。守疆之吏,不能禁也。括请合东西之价为一,而省画疆之吏兵数百。其三:出钞委之解盐司,外司常持损益之柄,不计三司之有无。钞轻则又出度支钱以敛滞钞,故中都之藏日虚,而盐之出者岁溢。括请外司惟谨其出纳,而制钞之本,归之三司。其四:制诸司之鬻盐者,同为一价,无得低昂,以兼商人之利,则岁售有常,而畜钞可以为弊,而滞钱藏于民者出矣。法虽已具,而钞之藏于民,未有术以敛之。于是闭池无出盐,而以时价收宿钞。贷钱八十余万缗于少府,以敛-425-滞钞,而公私之钞悉上矣。是时钞为钱二千五百,滞钞既上,则为钱六千,囊有三千五百之羡。藏钞者过幸,于是发五使分籍公私之盐,囊输钱三千,然后得货,民得羡余价五百,而敛钞之贷,不失一钱而盐利复贯。度支岁籴河北边粟三百万缗,悉为东南盐钞,而榷货务日入钞之利万缗以为常,是时纔得千余缗。括以其原生于法出于多孔。省寺羣有司,或借盐钞而阴用以易百货,称贷入息,自制高下之价。民趋一切之利,而度支之钞益轻。诸道转运司得用田庐券契质盐,人不持一钱,搏手以取万钧之盐,岂复赖度支之钞?又四方上太府钱,募民入资,太府执券以受钱于外州,以省转送之费。此虽为利,而不知民乐应募,而钞盐不售。盐所以生财,利出于海而无穷,不售则为朽坏。钱虽未入太府,而藏于外州,其实皆在也。独费将送而已闭便钱之路,而专以售盐为利者。不知民食盐有常,而为钞岁蔓,则陕西折估之弊,复移于东南。是二法欲相权,当以售盐为望,而以便钱调其盈虚,不可以一术御也。三孔既塞,而榷货万缗之入,不踰月而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引)
(三)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神宗熙宁十年二月戊申[一],三司言:『奉诏同制置解盐使皮公弼详议中外所论陕西解盐钞法利害。去年十一月十一日[二]诏也。会要载此诏,却无此利害。中书时政记载诏并利害画一特详,今但依实录。盖盐法之弊,由熙河钞溢额。钞溢额故钞价贱,钞价贱故粮草贵。又东西南三路通商州县榷卖官盐,故商旅不行。如此盐法不得不改,官卖不得不罢。今欲更张前弊,必先收旧钞,点印旧盐,行「贴纳」之法,然后自变法日为始,尽买旧钞入官,其-426-已请出盐,立限许人自陈,准新价贴纳钱,印「盐席,」给公据,令条具所施行事。东南旧法,盐钞一席,毋过三千五百,西盐钞一席,毋过二千五百,尽买入官。先令商人以钞赴解州榷盐院幷池场照对批凿,方许中卖。已请出盐,立限告赏,许商人子陈。东南盐一席贴纳钱二千五百,西盐一席贴纳三千,与换公据,立限出赏。罢两处禁榷官卖。其提举司出卖盐,并依客人贴纳价钱,充买旧钞支用,取客人情愿对行算。请从省司降篆书「盐席」木印样。委逐州军雕造付所。差官点检印记,给与新引,将京西南北、秦凤、河东路在京开封府界应通商地分,各与官一员,其全席盐限十日内经官自陈点印贴纳,委所差官点数用印号,毁抹旧引,给与新引。其贴纳钱许供通抵当。如商人愿以旧钞依估定价,折会贴纳盐钱者,听从便于随处送纳,抹讫封印送制置司。若私盐衰息,官盐自可通行民间。请出两路盐,无虑三十五万席。比候民间变转,约须期年。虑缘边未入新法,盐钱粮草有阙,乞权于去年折纳欠负谷粟计物价,借充军粮,候入到盐钱,依数拨还。通商州军县镇,岁终委转运提点司各以管下民户多少同者,将缴纳商人多注卖盐,引少为准,比较增亏,依编敕江淮等路卖盐酒比较赏罚。』诏除提举出卖解盐司官卖地分别降指挥外,及市易司已买盐,亦依客人例贴纳价钱,余依所定。凡通商州军在京西者为南盐,在陕西者为西盐。若禁盐地则为采盐。 司马记闻载皮公弼言:『官卖盐无利』。此称『官卖不得不罢』。当改其事。然诏云:『官卖地分别降指挥』。则是官卖不全罢也。三月十六日[三]指挥,当即是别降者。
[一]戊申为廿七日,即一〇七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一〇七六年十二月九日。 [三]一〇七七年四月十一日。
(四)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一:-427-
神宗熙宁十年三月丙寅[一],三司言相度及再体问商人自来出产小盐,及邻接京东河北末盐地分,澶、濮、济、单、曹、怀州、南京及开封府界,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长垣、胙城、韦城九县令通商,必为外来及小盐侵夺,贩卖不行,合依旧官自出卖,仍召客人入中外。其河阳、同、华、解州、河中、陕府及开封府界,陈留、雍邱、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原、咸平、新郑十一县,欲且令通商,候逐月缴到客交引对,比官卖课利不相远,即立为定法;若相远或趁办年额不敷,即依旧官卖。从之。先是张景温提举卖盐,八年闰四月十八日[二]颇增盐价,民不肯买,则课民日买之,随其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有买卖私盐者,重赏募人告,以犯人家财充;民买官盐食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民间骚怨。盐钞每席旧直六千,至是才二千有余,商不入粟,边储失备。朝廷疑之,召陕西转运使皮公弼入议其事,公弼极陈官卖盐为不便,诏与三司议之,沈括在三司,虽不能夺公弼议,然王安石主景温,括希王安石意,乃言若通商则岁失官卖缗钱二十余万,虽乞将管城等十一县幷南京、孟、陕、同、华、卫六州府通商,而中书讫不行。此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三]安石既去位,括始与公弼共言官卖盐不可不罢,十年二月二十六日[四]于是诏许孟、陕、同、华、解、河中六州府,陈留等十一县通商,余官卖犹如故云。司马记闻载张景温卖盐事,虽多差误,然不可不入长编。今考按前后,删取附见。大抵官卖盐事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三司先有相度,中书不行。十年三月十六日再相度,乃许河阳、同、华、解、河中、陕六州府幷陈留等十一县通商。皮公弼先于二月二十六日[五]言官卖不得不罢。今罢官卖者但此六州府幷十一县耳。曹、濮、澶、怀、卫、济、单、南京幷阳武等九县官卖犹如故。
【按】张荫麟沈括编年事辑云:『此段盖本于涑水纪闻,然不似可信。考括之奉诏与皮公弼议盐-428-法利害,乃在去年十一月癸亥[六],其覆奏请罢官卖,在今年二月戊申[七],而王安石则于去年十月去位,括安得希安石意而格公弼议也?』
[一]丙寅为十六日,即一〇七七年四月十一日。 [二]一〇七五年六月四日。 [三]一〇七六年六月二日。[四]一〇七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五]一〇七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六]熙宁九年十一月癸亥,即一〇七六年十二月九日。 [七]一〇七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五)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九十六:神宗元丰二年二月丙辰[一],诏:『解池盐岁以二百四十二万缗为额。自明年始,其岁增钱十二万缗,半令三司封桩,半与陕西转运司移用。』先是,解盐钞分东西,西盐止得卖于所定地,又并边州军市刍粮给钞过多,故钞及盐皆贱而难售,商旅不行官价,自分而为二。于是三司及制置解盐司言:『东盐价重,西盐价轻,请放西盐得自便而增其价,与东盐等,以平钞法,岁可增十二万缗。』后给钞更不分东西关渡,西盐约束悉废省。并从之。解池盐钞,旧以二百二十万缗为额,至转运使皮公弼请增十万以助边籴,至是为二百四十二万。三司又言:『商人已请出西盐,宜令贴纳亏官钱,使与新法价平。』亦如其请。食货志载此段,自『先是』以下,与实录同,已附注熙宁十年二月七日[二]。沈括自志:『为盐蠹者,其说有四,此其第三说也』。四说已附熙宁十年二月二十七日。[三]按括自志,则为三司使实行其说。今括于十年七月九日[四]罢,实录乃载此事于元丰二年二月,不知何也?
[一]丙辰为十七日,即一〇七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一〇七七年三月四日。 [三]一〇七七年三月二十四日。-429-
[四]一〇七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庐州慎▲县,【校】『慎』原作『值』,弘治本、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丛刊本同,属下句读,非也,今从稗海本及说郛七引作『慎』校正。观堂校记云:『「值」商本作「慎」。按,宋史地理志:「庐州梁,避孝宗讳改」。商本是也。』按,玉海堂本作『直』,乃是避讳去其末二笔,其后由『直』误为『值』,致误之迹,盖宛然也。尝有殴▲人死者,【校】『殴』原作『欧』,弘治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兹从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及说郛七引校正。处厚往验伤,以糟胾灰汤之类薄之,都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曰:『邑之老书吏▲也,【校】『吏』各本俱作『史』,从说郛七引校正。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以水沃其尸,其迹必见。』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自此江、淮之闲,官司往往用此法。
【11二一*二〇九
钱塘江,【校】稗海本『塘』作『唐』。钱氏时为石堤(一)(二),堤外又植大木十余行,【校】弘治本『十』作『千』。谓之『滉柱。』宝元、康定(三)闲,人有献议取滉柱,可得良材数十万,杭帅以为然,既而旧木出水,皆朽败不可用,而滉柱一空,石堤为洪涛所激,岁岁摧决。盖昔人埋柱,【校】弘治本『埋』作『植』。以折其怒势,【校】弘治本『折』作『析』。不与水争力,故江涛不能为害。【校】『害』,崇祯本同,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患』。杜伟长(四)为转运使,人有献说自浙江税场以东,移退数里为月堤,以避怒水。众水工皆以为便,独一老水工以为不然,密谕其党曰:『移堤则岁无水患,若曹何所衣食?』众人乐其利,乃从而和之。伟长不悟其计,费以巨万,而江堤之害,仍岁有之。近年乃讲月堤之利,【校】『年』,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均作『岁』。涛害稍稀,然犹不若滉柱之利,【校】弘治本『犹』作『又』。然所费至多,不复可-430-为。
【11二二*二一〇
(一)宋范垧、林禹吴越备史卷第一『武肃王』:庚午开平四年[一]八月,始筑捍海塘。王因江涛冲激,命强弩以射涛头,遂定其基,复建候潮、通江等城门。初定其基,而江涛昼夜冲激沙岸,板筑不能就,王命强弩五百以射涛头,又题诗一章,亟钥置于海门,其略曰:『为报龙神幷水府,钱唐借取筑钱城。』既而潮头遂趋西陵,王乃命运巨石,盛以竹笼,植巨材捍之,城基始定,其重濠累堑,通衢广陌,亦由是而成焉。
(二)宋周辉清波杂志卷第六:钱塘江边,土恶不能堤。钱氏以薪为之,水至即溃。皇佑[二]中,工部郎中张夏出使,置捍江兵五指挥,专采石增修,众赖以安。邦人为之立祠;朝廷嘉其功,封宁江侯。
又一说,以竹笼石,丁晋公主之。易以薪土,陈文惠公之议;丁黜其说,徙公他官,而笼石为堤。岁功不成,民力大困。卒用公议,堤乃立。文惠在滑州,亦尝筑长堤以御决河,人德之,号『陈公堤。』
[一]九一〇年。 [二]一〇四九—一〇五三年。
(三)一〇三八—一〇三九年;一〇四〇年。
(四)杜??字,见一八三条第三注。
陕西颗盐,旧法官自般运,【校】稗海本『般』作『搬』。下『般』字亦然。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一)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431-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般运之劳。异日辇车牛驴以盐役死者,岁以万计,冒禁抵罪者,不可胜数,至此悉免。【校】弘治本『免』误作『兑』。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于京师置都盐院,陕西转运司自遣官主之。京师食盐斤不足三十五钱,则敛而不发,以长盐价;过四十,则大发库盐,以压商利。使盐价有常,而钞法有定数。行之数十年,至今以为利也。
【11二三*二一一
(一)范祥,宋邠州三水人,字晋公。第进士,通判镇戎军。赵元昊围城急,祥率将士拒退之。历知庆、汝、华三州,提举陕西银铜坑,冶铸钱。祥晓达财利,建议变盐法,后人不敢易。稍加损益,人辄不便。后权领渭州,以兴役筑城,蕃部惊扰,羌人来攻,兵败,削一官,改制置解盐使,卒。 传载宋史卷三百零三。
河北盐法,太祖皇帝尝降墨勑,听民闲贾贩,唯收税钱,不许官榷。其后有司屡请闭固,仁宗皇帝又有批诏云:『朕终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贵盐。』(一)献议者悉罢遣之。河北父老,皆掌中掬灰,藉火焚香,望阙欢呼称谢。熙宁中,复有献谋者,予时在三司,求访两朝墨勑不获。然人人能诵其言,议亦竟寝。
【11二四*二一二
(一)宋彭乘墨客挥犀卷之二:王君贶为三司使,乞更河北盐法,条约颇精密。仁庙批曰:『朕不忍河北军民,顿食贵盐。』三司实时寝罢。后刻诏于北京望宸阁。
梦溪笔谈卷十一-432-
梦溪笔谈卷十二
校证第十二
宋钱塘沈括撰
官政二
淮南漕渠,筑埭以畜水,【校】类苑二十二引『畜』作『蓄』。弘治本『埭』作『堤』。不知始于何时。旧传召伯埭谢公所为。【校】弘治本『召』误为『君』。按李翱来南录(一);【校】弘治本『来』作『东』。唐时犹是流水,【校】类苑二十二引『是』作『由』。不应谢公时已作此埭。天圣(二)中,监真州排岸司右侍禁陶鉴始议为复▲闸节水【校】,『复』原作『复』,弘治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今从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改。以省舟船过埭之劳。是时工部郎中方仲荀、文思使张纶(三)为发运使、副。【校】弘治本『纶』误作『伦』。表行之,始为真州闸,岁省宂卒五百人,杂费百二十五万。运舟旧法,舟载米不过三百石;闸成,始为四百石船。【校】类苑二十二引无『船』字。其后所载浸多,官船至七百石;私船受米八百余囊,囊二石。【校】类苑二十二引『二』作『三』。自后北神、召伯、龙舟、茱萸诸埭,相次废革,至今为利。予元丰(五)中过真州,江亭后粪壤中见一卧石,乃胡武平(六)为水闸记(七),【校】类苑二十二引『平』误作『中』。略叙其事,而不甚详具。
【12一*二一三
(一)唐李翱李文公集卷第十八『来南录』:元和三年[一]十月,翱既受岭南尚书公之命,四年正月己丑[二],自旌善弟以妻子上船于漕。二月丙辰[三],次泗州,见刺史,假舟转淮上河,如扬州。庚申[四],下汴渠,入淮,风帆。及盱眙,风逆,天黑-433-色,波水激,乘潮入新浦。
【按】李翱来南录,疑本是一书,今李文公集中廑存其略,或是此书之序亦未可知。缘笔谈两引来南录(本条及四三一条,)引文咸未见于集中第十八卷来南录也。
[一]八〇八年。 [二]己丑为十二日,即八〇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三]丙辰为初十日,即二月二十七日。[四]庚申为十四日,即三月三日。
(二)一〇二三—一〇三一年。
(三)张纶,宋汝阴人,字公信,(九六一—一〇三五。)从雷有终讨王均于蜀,以功擢合门祗候,累官干州刺史,徙知颍州。有材略,所至兴利除害,有循良之政。 传载宋史卷四百二十六。
(四)全汉升唐宋帝国与运河『北宋的立国与运河』:北宋立国的政策,与前代有些不同。宋初政府鉴于唐末、五代藩镇跋扈之祸,实行中央集权政策。因为要使这个政策继续有效,政府遂集重兵于中央,造成强干弱枝之势。军队须用粮食来维持,中央既然集中了重兵,对于粮食的需要便激剧增加起来。为着要供应巨额的粮食,政府不得不选择便于漕运江淮米粮而又能照顾北方和西北方边防的地方来建都。当日最适合这个条件的地方,是位于运河北段的汴州。汴州自运河开凿后,即已成为南北交通的枢纽。到了唐末,以汴州为根据地的朱温篡夺了帝位,而以汴为首都。其后后唐虽然建都于洛阳,但不久以后,石晋鉴于汴州经-434-济地位的重要,又以汴为首都,名曰东京。后汉、后周亦复如此。宋虽不满意于汴州地势的平坦,可是为着满足中央对于大量粮食的需要,也只好迁就事实,以江、淮物资容易到达的汴州为首都。由此可知,北宋帝国所以以汴京为首都,运河实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北宋政府对于江、淮物资的北运,也像唐代裴耀卿和刘晏改革漕运时那样,采取分段运输的办法,即『转搬法。』北宋东南六路上供的米粮,每年都由各路转运司按照规定的时期分别运送到真、扬、楚、泗等州的转般仓,由发运司负责收受。等到运河水长,可以航行的时候,便由发运司用船加紧运送到汴京去。
说到在运河上来回运米的漕船,发运司常常备有六千只。每船载米三、四百石,一年往返三、四次(大约由楚、泗州起程的船每年可运四次,真、扬则只三次。)除船夫沿途食用以外,每船一年运抵汴京的米约共一千石,合起来则六百万石。页九四—一〇三。
【按】此文关于北宋漕运每船运米量,即根据笔谈本条,故下文曾引『运船旧法』至『囊二石』句。又,东南六路每年上供米粮总数(六百万石,)则根据笔谈二二二条。
(五)一〇七八—一〇八五年。
(六)胡宿,宋晋陵人,字武平,(九九六—一〇六七。)登进士第,累迁湖州守。时前守滕宗谅大兴学校,费钱数千缗,及去,寮吏共非之,宿诮曰:『君辈佐滕侯,盍不早正?乃俟其去而非之,岂昔人分谤之意-435-乎?』时湖学为东南最,宿之力为多。筑石塘百里捍水患,民号曰:『胡公塘。』历枢密副使。治平(一〇六四—六七)间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恭。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八。
(七)宋胡宿文恭集卷三十五『真州水闸记』:夫权以济事,智在利人。邓训改石臼之河。(案)『石臼』原本误作『石旧』,今改。考邓训传:『因理滹沱石臼河,大功难立,奏罢其役。』此言改石臼之河,与范史不合。前史谓有阴德;谢傅筑新城之埭,后人比之甘棠。猗忠利之在时,邈今昔而同贯。江、汉纪于南国,设地险而称雄;舟楫济乎巨川,前民用而为急。若乃疏岩险之道,贯利涉之津,息肩乎风波之民,尽力乎沟洫之义,则建安水闸之制,其利溥哉。国家神基万年,天宇一统,海隅日出,具为帝臣,域中地大莫非王土,文轸所薄,赋舆攸共。自江之南,宝藏是出,有禹书金璆之贡,兼汉官盐铁之利,齿角羽毛之所产,资粮扉屦之所入,固已府无虚用,而国有余财。维迎銮之奥区,乃濒江之剧郡。宝势横野,压楚地之五千;大浸稽天,吞云梦之八九。南踰五岭,远浮三湘,西自巴、峡之津,东洎瓯、闽之域。经涂咸出,列壤为雄。据会要而观来,大聚四方之俗;操奇货而游市,号为万商之渊。淳化[一]中始建外台,并置大使,领山海经画之重,督星火期会之严。九赋敛财,日以商乎功利;万艘衔尾,岁乃实于京师。先是,水漕之所经,颇厌牛埭之弗便,江形习下,河势踞高,斗绝一方,壁立万仞。每岁木叶秋脱,天根夕见,七泽收潦,当涸水之有初;万里连樯,自上流而并至。将乘高堰之险,必俟灵潮之来。浅涸贻忧,引挽甚苦。守卒达旦而不寐,严鼓终夜而有声。人相告劳,官不暇给。干兴[二]中,侍禁陶侯鉴寅奉辟命,掌临岸局,盘结必剖,精-436-干有余,将刬革于旧方,特起发于新意,按历长河之曲,行营大江之漘。经始二闸之谋,关白一台之长。时制置发运使工部方公仲荀、文思使张公纶,咸以硕望,注于上心,秉牙筹而笼货财,握金节而宣命令,乐闻经画,肇敏成功。爰黈益于章程,旋条析于经费,移属本部,调给治具。时太守都官曾公干度,前倅职方王公汝能,咸秉心勤瘁,协志赞襄。诸贤好谋而成,众材不成而备。扼其别浦,建为外闸,砻美石以甃其下,筑强堤以御其冲,横木周施,双柱特起,深如睡骊之窟,壮若登龙之津,引方舰而往来,随平潮而上下,巨防既闭,盘涡内盈,珠岸浸而不枯,犀舟引而无滞,用力寖少,见功益多。即其北偏,别为内闸,凿河开奥,制水立防。瞰下泽而迥深,截澄流而中断。月魄所向,潮势随大;上连漕渠,平若置梁。湍无以悍其激,地不能露其险。木门呀开,羽楫飞渡,不由旧埭,便达中河,憧憧斯来,沾沾相喜,商旅息滞淫之叹,公私无怵迫之劳。岁省之费甚多,邦储之运益办。自天圣纪号三年[三]之冬,庀徒皆作,越明年孟夏,僝工大毕。材用所给,取于城守之余;力役所资,辍于篙工之暇。坯土不夺于穑地,秋毫咸出于县官。未几,制置二公秉命圭觐峣阙,表其功状,刻写规模。由东涂而进观,自中宸而简在,复降温诏,奖劝勤略,且有天旨,申谕郡将,饬其必缉,贻于无穷。噫,自建隆之元[四],王涂日辟,五土反乎正色,天下号为重开,控于南邦,兹为北道。总揽众职,更历羣公,求民之瘼则多,此川之阻未达。岂汉阴抱瓮,耻用于机心;将溱水脱车,未周于病涉?承弊达变,踵在今乎。是标舆地之图,书大事之策。作镇奥壤,垂法永年。俾神灵而支持,与天壤而相弊,可矣。侍禁陶侯,思纪成绩,昭示方来,过闻画饼之名,俾记他山之石。重-437-迫制置文思之命,史君都官之请,温教屡下,亟让弗皇,作器能铭,远惭于长笔,表年首事,始务于直书云。天圣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五]记。
[一]九九〇—九九四年。 [二]一〇二二年。 [三]一〇二五年。 [四]九六〇年。谓宋初也。 [五]一〇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张杲卿(一)丞相知润州日,【校】弘治本无『日』字。有妇人夫出外数日不归,忽有人报菜园井中有死人,妇人惊,往视之,号哭曰:【校】弘治本『哭』作『泣』。『吾夫也。』遂以闻官。公令属官集邻里就井验是其夫与非,【校】『非』稗海本作『不』,津逮本、学津本作否』,续墨六同此作『非』。众皆以井深不可辨,请出尸验之。公曰:『众皆不能辨。妇人独何以知其为夫?』【校】续墨六无『为』字。收付所司鞠问,【校】稗海本『鞠』作『鞫』。果奸人杀其夫,妇人与闻其谋。
【12二*二一四
(一)张升,宋韩城人。字杲卿。举进士,王曾称其有公辅器。仁宗时拜御史中丞,指陈时事无所避。嘉佑(一〇五六—六三)中历参知政事、枢密使。升爱惜官资,凡内降所与,多持不下。英宗立,请老,帝曰:『太尉勤劳王家,讵可遽去?』命五日一至院。后以太子太师致仕。卒谥康节。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八。
庆历(一)中,议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范文正以为不可,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耳;行于商贾,未甚有害也。今国用未减,岁入不可阙,既不取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与▲其害农,【校】『与』原作『以』,从五朝七引及弘治本、津逮本、学-438-津本校正。孰若取之于商贾?【校】稗海本『取』作『赋』。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有余,当先宽赋役,然后及商贾,弛禁非所当先也。其议遂寝。
【12三*二一五
(一)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真宗皇帝南衙日,【校】弘治本『真』作『贞』。下『真宗』字亦然。开封府十七县皆以岁旱放税,即有飞语闻上,欲有所中伤,太宗不悦,御史探上意,皆露章言开封府放税过实,【校】学津本『实』作『多』。有旨下京东、西两路诸州选官覆按。内亳州当按太康、咸平两县,是时曾会(一)知亳州,王冀公(二)在幕下,【校】津逮本、学津本『幕』作『幙』。曾爱其识度,【校】稗海本『识』作『仪』。常以公相期之,至是遣冀公行,仍戒之曰:『此行所系事体不轻,不宜小有高下。』【校】稗海本『小』作『少』。冀公至两邑,按行甚详,其余抗言放税过多,追收所税物,而冀公独乞全放,【校】稗海本『放』作『与』。人皆危之。明年,真宗即位,首擢冀公为右正言,仍谓辅臣曰:『当此之时,朕亦自危惧,钦若小官,敢独为百姓伸理,此大臣节也。』自后进用超越,卒至入相。
【12四*二一六
(一)曾会,宋晋江人,字宗元。端拱(九八八—九八九)进士,授光禄丞,出为两浙转运使。丁谓建捍海塘,索民太急,时无敢言者,惟会列其状,因中罢,军民得安。官至集贤殿修撰,知明州卒。 传载东都事略卷六十九。
(二)王钦若封号,见一七五条第九注。-439-国朝初平江南,岁铸钱七万贯;自后稍增广,至天圣(一)中,岁铸一百余万贯;庆历(二)闲,【校】类苑二十一引无『闲』字。至三百万贯;熙宁六年(三)以后,【校】类苑二十一引『以』作『已』。岁铸铜铁钱六百余万贯(四)(五)。【校】类苑二十一引,锦前十五引均无『铁』字。
【12五*二一七
(一)一〇二三—一〇三一年。
(二)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三)一〇七三年。
(四)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三:神宗熙宁十年六月壬寅[一],三司言:『铸大钱,欲乞且依旧额。今后如有添铸,乞除陕西、河北、河东外,诸路并铸小钱。』又言:『河北西路转运司请于邢、磁州置监鼓铸折二铁钱十万贯。今相度欲于永兴军路铸折二铁钱十万贯,却于河北西路添铸大铜钱。』并从之。本志于并铸小钱下又云:『民钱滥恶,公私患之,乃令以恶钱输官者毁弃之』。盖元丰元年十月二十五日[二]事。
[一]壬寅为二十四日,即一〇七七年七月十六日。 [二]一〇七八年十二月二日。
(五)宋沈括长兴集逸文『自志』:河北转运司议铸铁钱岁二十万缗以助经费,括以为不可。异时河东尝铸铁钱,民干禁报死者岁以千计,而奸钱益出,百姓失业,货易不售,而铁币竟罢。今河北、磁、邢之地,铁与土半,民冒利忍死以谩法,殆不足胜也。陕西旧行铁钱,民久安习;今河北要钱二十万缗,独可罢陕西铜钱二十万缗,改铸-440-于河北之淇水监西,益为铁钱二十万缗,以补陕西之入,则河北所欲,无待改法而济也。上尝问:『公私钱币皆虚,钱之所以耗者,其咎安在?』括对曰:『钱之所以耗者八,而其不可救者二事而已,其可救者五,无足患者一。今天下生齿岁蕃,公私之用日蔓,以日蔓之费,奉岁蕃之民,钱币不足,此无足怪。又水火沦败刓缺者,莫知其几何,此不可救者二也。铜禁既开,销钱以为器者,利至于十倍,则钱之在者,几何其不为器也。臣以谓铜不禁,钱且尽,不独耗而已。异日富家备寇、攘水火之败,惟蓄盐钞,而以藏镪为不利。钞之在民以千万计,今钞法数易,民不坚信,不得已而售钞者,朝得则夕贸之,故钞不留而钱益不出。臣以谓钞法不可不坚,使民不疑于钞,则钞可以为币,而钱不待益而自轻矣。古为币之物,金银珠玉龟贝皆是也,而不专赖于钱。今通贵于天下者,金银独以为器,而不为币,民贫而为器者寡,故价为之日轻。今若使应输钱者输金,高其估而受之,至其出也亦如之,则为币之路益广而钱之利稍分矣。钱利于流,借十室之邑,有钱十万,而聚于一人之家,虽百岁,故十万也;贸而迁之,使人飨十万之利,遍于十室,则利百万矣;迁而不已,钱不可胜计。今至小之邑,常平之蓄,不减万缗,使流转于天下,何患钱之不多也。四夷皆仰中国之铜币,岁阑出塞外者不赀。议者欲榷河北之盐,盐重则外盐日至,而中国之钱日北。京师百官之饔饩,他日取羊牛于私市者,惟以百货易之。近岁以疥疾干没之为蠹,一切募民入饩,牵于京师,虽革刍牧之劳,而牛羊之来于外国,皆私易以中国之实钱。如此之比,泄中国之钱于北者,岁不知其几何。此皆作法以驱之,私易如此者,首当禁也。此可以救者五也。河隍之-441-间,孤绝一隅,岁运中都之币,以实塞下者,无虑数十万缗,而洮、岷间冶铁为币者,又四十万缗,岁积于三州之境。物出于三州者有穷,异时粟斗百钱,今则四五倍矣,此钱多之为祸也。若不以术泄之,数十岁之后,刍粟何止率锺而致石?今莫若泄之羌中,听其私易,贯率征钱数十,岁已得数万缗。以吾之滞积,而得战马饩羊有用之物。岁入之刍粟,遂减数倍之价。一术而数利。中都岁送之钱,但以券钞当之,不徒省山运之劳,而外之所泄,无过岷山之铁耳,此不足为害者一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三引)
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者,熙宁三年(一),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是岁,京师诸司岁支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岁岁增广,至熙宁八年(二),岁支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自后增损不常,皆不过此数。京师旧有禄者及天下吏禄,【校】长编二七一引『有』下有『吏』字。皆不预此数。
【12六*二一八
(一)一〇七〇年。
(二)一〇七五年。按,是年沈括为三司使。参看一八九条第三注。
国朝茶利,除官本及杂费外,净入钱禁榷时取一年最中数,计一百九万四千九十三贯八百八十五,内六十-442-四万九千六十九贯茶净利,卖茶,嘉佑二年(一),收十六万四百三十一贯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十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六百八十五。客茶交引钱,嘉佑三年(二),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五十四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贯五百二十四。【校】类苑二十一引注作正文,本条以下各注亦作正文。第一『元本』,稗海本作『官本』,第一『得净利』以下稗海本脱去三十四字。『二千一百』稗海本作『二百』。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六百七十茶税钱。最中嘉佑元年(三)所收数,除川茶钱在外。通商后来,取一年最中数计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一百四贯九百一十九钱,内三十六万九千七十二贯四百七十一钱茶租,嘉佑四年(四)通商,立定茶交引钱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一贯三百八十,后累经减放,至治平二年(五),最中分收上数。【校】类苑二十一引『交引钱』作『租钱』二字。八十万六千三十二贯六百四十八钱茶税。最中,治平三年(六),除川茶税钱外会此数。【校】弘治本正文『茶税』脱『茶』字。
【12七*二一九
(一)一〇五七年。
(二)一〇五八年。
(三)一〇五六年。
(四)一〇五九年。
(五)一〇六五年。
(六)一〇六六年。
本朝茶法:干德二年(一),始诏在京、建州、汉、蕲口各置榷货务。五年(二),始禁私卖茶,从不应为情理重。太平兴国二年(三),删定禁法条贯,始立等科罪。淳化二年(四),令商贾就园户买茶,公于官场贴射,始行贴射法。淳化四年(五),初行交引,罢贴射法;西北入粟给交引,自通利军始,是岁罢诸处榷货务,寻复依旧。【校】类苑二十一引无『复』字。至咸平元年(六),茶利钱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为额。至嘉佑三年(七),凡六十一年,用此额,官本杂费皆在内,中闲时有增亏,岁入不常。咸平五年(八),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价,四分给香药,三分犀象,三分茶引。六年(九),又改支六分香药犀象,四分茶引。景德二年(十),许人入中钱帛金-443-银,谓之三说。至祥符九年(十一),茶引益轻,用知秦州曹玮(十二)议,【校】弘治本『玮』误作『璘』。就永兴、凤翔以官钱收买客引,【校】津逮本、学津本『翔』误作『翱』。以捄引价,前此累增加饶钱。至天禧二年(十三),镇戎军纳大麦一斗,【校】类苑二十一作『斗』作『?』。弘治本『麦』误作『爱』,按,林校记云:『旧本「麦」作「友」』,此弘治本致误之由也。本价通加饶共支钱一贯二百五十四。干兴元年(十四),改三分法,支茶引三分,东南见钱二分半,香药四分半。天圣元年(十五),复行贴射法,行之三年,茶利尽归大商,【校】弘治本『商』作『伤』。官场但得黄晚恶茶,乃诏孙奭(十六)重议,罢贴射法。明年,推治元议省吏,计覆官、旬献等皆决配沙门岛,【校】『等』稗海本、学津本作『官』。类苑二十一引『计覆』作『勾覆』,『旬献』作『旬献』。『沙』弘治本误作『以』。元详定枢密副使张邓公(十七),参知政事吕许公(十八)鲁肃简(十九)各罚俸一月,御史中丞刘筠(二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校】玉海堂本『侍』误作『待』。西上合门使薛昭廓、三部副使各罚铜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谘(廿一)落枢密直学士,【校】弘治本『谘』误作『诏』。依旧知洪州。皇佑三年(廿二),算茶依旧只用见钱。至嘉佑四年二月五日(廿三),降勑罢茶禁。
【12八*二二〇
(一)九六四年。
(二)九六七年。
(三)九七七年。
(四)九九一年。
(五)九九三年。
(六)九九八年。
(七)一〇五八年。由九九八年至本年为六十一年。
(八)一〇〇二年。
(九)一〇〇三年。
(十)一〇〇五年。
(十一)一〇一六年。
(十二)见一七七条第二注。
(十三)一〇一八年。
(十四)一〇二二年。
(十五)一〇二三年。
(十六)孙奭,宋博平人,字宗古,(九六二—一〇三三。)家于须城。九经及第,累官龙图阁待制。奭以经术进,守道自处,有所言未尝阿附。真宗议奉迎天书,奭力谏,又谏祀汾阴,言至切直。仁宗时择名儒为讲读,召为翰林侍讲学士。三迁兵部侍郎、龙图阁学士。上无逸图。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谥宣。奭尝掇五经切-444-于治道者为经典徽言,又撰崇祀录、乐记图、五经节解、五服制度诸篇。 传载宋史卷四百三十一。
(十七)张士逊封号,见一五六条第一注。
(十八)吕夷简封号,见一五六条第二注。
(十九)鲁宗道,宋谯人,字贯之,(九六六—一〇二九。)登进士,天禧(一〇一七—二一)中为右正言,多所论列,真宗书殿壁曰『鲁直。』仁宗时判吏部流内铨,厘正铨格,悉揭科条。拜参知政事。章献太后临朝时,有请立刘氏七庙者,太后问辅臣,众不敢对,宗道抗言:『若立刘氏七庙,如嗣君何?』枢密使曹利用恃权骄横,宗道屡于帝前折之,自是为贵戚所严惮,目为『鱼头参政,』因其姓,兼言其骨鲠如鱼头也。卒谥肃简。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六。
(二十)刘筠,宋大名人,字子仪。举进士,诏试选人,校太清楼书,擢筠第一,为秘阁校理。预修图经及册府元龟,累进翰林学士。尝草丁谓罢相制,既而谓复留,令别草制,筠不奉诏,请补外,知庐州。复召为翰林学士承旨,再知庐州卒。 传载宋史卷三百零五。
(廿一)李谘,宋新喻人,字仲询,(?—一〇三六。)幼有至性,真宗朝举进士,累官翰林学士。仁宗时知永兴军,境内肃然。迁户部侍郎,知谏院事。谘性明辨,周知世务,处烦猝若闲暇,吏不敢欺。在枢府专务革滥赏,抑侥幸,人以为称职。卒谥宪成。 传载宋史卷二百九十二。
(廿二)一〇五一年。
(廿三)一〇五九年三月二十一日。-445-国朝六榷货务,十三山场,都卖茶岁一千五十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校】类苑二十一引脱『茶』字。弘治本脱『三千』之『三』字。祖额钱二百二十五万四千四十七贯一十。【校】稗海本及类苑二十一引『祖』皆作『租』。以下八『祖』字均如此。其六榷货务,取最中,嘉佑六年(一),抛占茶五百七十三万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祖额钱一百九十六万四千六百四十七贯二百七十八。荆南府祖额钱三十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八贯三百七十五,受纳潭、鼎、澧、岳、归、峡▲州、荆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万五千三百五十七斤。【校】『峡』原作『陕』,乃沿崇祯本之误,其它各本均作『峡』,是,今从正。盖此处诸州府均属湖南、湖北两路,不涉陕西路也。又,『澧』字稗海本及津逮本误作『沣』汉阳军祖额钱二十一万八千三百二十一贯五十一,【校】『二十一贯』之『二』字弘治本作『三』。受纳鄂州片茶二十三万八千三百斤半。蕲州蕲口祖额钱三十五万九千八百三十九贯八百一十四,【校】弘治本两『蕲』字作『靳』,『一十四』作『四十一』。受纳潭、建州兴国军片茶五十万斤。无为军祖额钱三十四万八千六百二十贯四百三十,受纳潭、筠、袁、池、饶、建、歙、江、洪州、南康、兴国军片散茶共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三斤。真州祖额钱五十一万四千二十二贯九百三十二,受纳潭、袁、池、饶、歙、建、抚、筠、宣、江、吉、洪州、兴国、临江、南康军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万六千二百六斤。□州祖额钱三十万八千七百三贯六百七十六,受纳睦、湖、杭、越、衢、温、婺、台、常、明、饶、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万四千五百九十斤。十三山场祖额钱共二十八万九千三百九十九贯七百三十二,共买茶四百七十九万六千九百六十一斤。光州光山场买茶三十万七千二百十六斤,卖钱一万二千四百五十六贯。子安场买茶二十二万八千三十斤,【校】『三十斤』稗海本及学津本作『二十斤』。卖钱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九贯三百四十八。【校】『三千』原作『三-446-十』,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并同此误,今从弘治本、稗海本、学津本及类苑二十一引校正。商城场买茶四十万五百五十三斤,卖钱二万七千七十九贯四百四十六。寿州麻步场买茶三十三万一千八百三十三斤,【校】弘治本『寿』作『受』。卖钱三万四千八百一十一贯三百五十。【校】稗海本、学津本『三万』皆作『二万』。霍山场买茶五十三万二千三百九斤,卖钱三万五千五百九十五贯四百八十九。开顺场买茶二十六万九千七十七斤,卖钱一万七千一百三十贯。庐州王同场买茶二十九万七千三百二十八斤,卖钱一万四千三百五十七贯六百四十二。黄州麻城场买茶二十八万四千二百七十四斤,卖钱一万二千五百四十贯,舒州罗源场买茶一十八万五千八十二斤,卖钱一万四百六十九贯七百八十五。太湖场买茶八十二万九千三十二斤,卖钱三万六千九十六贯六百八十。蕲州洗马场买茶四十万斤,卖钱二万六千三百六十贯。【校】弘治本『二万』作『一万』。王祺场买茶一十八万二千二百二十七斤,【校】弘治本无『一』字。卖钱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三贯九百九十二。石桥场买茶五十五万斤,卖钱三万六千八十贯。【校】类苑二十一引『六千』作『二千』。
【12九*二二一
(一)一〇六一年。
发运司岁供京师米,以六百万石为额。淮南一百三十万石,江南东路九十九万一千一百石,江南西路一百二十万八千九百石,荆湖南路六十五万石,荆湖北路三十五万石,两浙路一百五十万石,【校】弘治本脱『两』字。通余羡岁入六百二十万石。【校】弘治本『入』作『八』,其下又多一『千』字,误。
【12一〇*二二二-447-熙宁(一)中,废并天下州县。迄八年(二),凡废州、军、监三十一:仪、滑、慈、郑、集、万、干、儋、南仪、复、蒙、春▲、【校】『春』原误作『春』,稗海本、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同误,今从弘治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校正。王校记云:『「春陵」。「春」马作「春」,不误,陶从。』按,以误为不误亦误也。又,春、陵是二州,不当连读。弘治本误『滑』为『潜』,『万』为『石』,『蒙』为『家』。 陵、宪、辽、窦、壁、梅、汉阳、通利、宁化、光化、清平、永康、荆门、广济、高邮、江阴、富顺、涟水、宣化。【校】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并脱『光化』二字。弘治本『涟』误作『连』。废县一百二十七:晋州赵城杭州南新【校】弘治本『新』误作『薪』。普州普康磁州昭德华州渭南德州德平陵州贵平,籍▲县【校】『籍』原误作『藉』,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误,今从弘治本、稗海本校正;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误作『新县』。 忠州桂溪兖州邹县广州信安,四会陕府湖▲城,硖▲石【校】『府』学津本作『州』。『湖』各本皆误作『胡』,从九域志正。『硖』原误作『峡』,弘治本、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误;稗海本、学津本误作『陕』。『石』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误作『右』。河中西▲河▲,永乐【校】『西河』各本均误作『河西』,从九域志正,巴州七盘,其章【校】『七』弘治本误作『上』,稗海本误作『王』,津逮本、学津本误作『玉』。玉海堂本、丛刊本作『卜』,王校记云:『「卜盘」,马、陶作「七盘」,此脱笔。』是也。坊州升平春州铜陵北京大名,洹水,经城,永济【校】『洹』弘治本误作『百』,稗海本、津逮本误作『洎』,玉海堂本、丛刊本误作『泊』。林校记云:『旧本作「(一日)」,避钦宗嫌名缺笔。』此即『百』『洎』等字致误之由来也。 莫州莫▲,长丰【校】『莫』各本均作『鄚』,从九域志改。梧州戎城邛州临溪梓州永泰河阳泛水沧州饶安,临津【校】玉海堂本、丛刊本『津』误作『律』。融州武阳,罗城象州武化【校】『化』玉海堂本、丛刊本误作『比』。『武』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误作『义』。归州兴山汝州龙兴怀州修武,武陟【校】弘治本误作『清武,武陵』。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陟』误作『阳』。道州营道【校】弘治本『营』误作『管』。类苑二十一引『营道』误作『永明』。庆州乐蟠▲,华池【校】『蟠』各本皆误作『幡』,从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及九域志校正。稗海本脱『华池』二字。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池』字空格。瀛州束▲城,景城【校】『束』原误作『东』,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同误,从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九域志校正。王校记云:『马、陶作「东城」』。按,马本实作『束城』,不与陶本同误。顺安高阳澶州顿邱▲【校】『邱』从学津本校正,其它各本均书作『丘』。洺州曲周,临洺【校】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曲周』上均衍『武城』二字,又两『洺』字均误作『洛』。-448-弘治本『临洺』误『临沼』,学津本误『临洛』。玉海堂本、丛刊本两『洺』字均误作『沼』。丹州云岩,汾川潞州黎城琼州舍城火山火山横州永定宜州古阳,礼丹,金城,述昆【校】类苑二十一引『礼丹』误作『漕州』,三十三引又误『礼』为『潧』。汾州孝义延州金明,丰林,延水太原平晋随州光化邢州尧山,任县,平乡秦州长道达州三冈▲,石鼓,(蜀)【校】『冈』各本皆误作『山』,从类苑三十三引及九域志校正。类苑二十一引作『岗』,各本盖由此字脱去下半,遂成为『山』。稗海本『达州』下作『仁岩鼓蜀』,误『三』为『仁』,又以『山』『石』二字误并为一字。『蜀』字各本俱衍,应从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删去,盖九域志载达州各县,无蜀县也。又,弘治本误『蜀』为『浊』。扬州广陵赵州隆▲平,柏乡,赞皇【校】『隆』各本俱误作『柏』,从类苑三十三引及九域志校正。类苑二十一引『隆』作『降』,误其下笔。雅州百丈,荣经祁州深▲泽【校】『深』弘治本误作『得』,其它各本俱误作『保』,从九域志校正。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皆脱『祁州』及注『深泽』四字。同州夏阳嘉州平羌河南洛阳,福昌,{▲阳,缑氏,伊阙【校】『{』原作『颍』,从其它各本改。弘治本『{』字误作『祯』。滨州招▲安【校】『招』各本均误作『相』,从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及九域志校正。慈州文城,吉乡【校】学津本『乡』误作『卿』。成都犀浦戎州宜宾绵州西▲昌【校】『西』各本及类苑引均误作『高』,从九域志校正。荣州公井【校】稗海本、学津本『井』误作『幷』。宁化宁化干宁干宁真定灵寿,井陉荆南建宁,枝▲江【校】『枝』各本均误作『支』,从九域志校正。辰州麻阳,招谕▲【校】『谕』各本均误作『化』,从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及九域志校正。陈州南顿桂州修仁,永宁安州云梦忻州定襄剑门关剑门汉阳汉川恩州清阳熙州狄道河州枹罕【校】『枹』稗海本、玉海堂本误作『抱』。弘治本『抱罕』误作『袍罗』。卫州新乡,卫渝州南川虢州玉城果州流溪利州平蜀许州许田岢岚岚谷【校】『谷』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引均误作『石』。蓬州蓬▲山,良山【校】『蓬』原误作『逢』,稗海本、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误,从弘治本、学津本及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校正。冀州新河▲【校】『河』弘治本不误,其它各本均误作『珂』。今从弘治本、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及九域志校正。涪州温山阆州晋安,岐平▲【校】『平』原误作『坪』,崇祯本同误,今从其它各本并类苑二十一、三十三两引校正。复州玉▲沙▲【校】『玉沙』各本均误作『王涉』,仅稗海本及类苑两引『王』作『玉』,然『涉』字亦同误。今从九域志校正。润州延陵。(三)
【12一一*二二三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449-
(二)一〇七五年。
(三)熙宁中省并州县,简政节费,亦新政之一重大措施也。沈括此记,足备参考。以全篇悉是地名,后代于北宋地籍复不全熟谙,故误字最多,今既依照各本暨类苑所引,参稽元丰九域志校正文字,复审知此记实为历史上的政治地理重要资料之一,又在行政区域沿革方面,亦有足以订补其它史料之阙失者,试述两端:一、万州、宁化军、富顺监、雅州荣经、宜州金城、秦州长道等之废置,史、志皆失载是也。
二、沈记体例,明言以熙宁纪元迄八年为限,则前朝后代废并,自不拦入。由此乃能鉴定其它史料之确否。普州普康之并归安岳,元丰九域志载为干德五年(九六七,)宋史地理志载为熙宁五年(一〇七二,)由沈记载普康之名,是以断言九域志误。河州枹罕省废,九域志、宋志均载是熙宁九年(一〇七六,)宋朝事实独云熙宁七年(一〇七四,)亦由沈记载枹罕之名勘之,乃知宋朝事实为得其实。熙州狄道,九域志、宋志皆载熙宁九年废,安知其非误也?
虽然,沈氏所记,考校它志,按其体例,亦不无疏谬,辄复论数端:一、笔札有误。如道州永明省入营道,应书『永明,』而误作『营道』之类是也。
二、寻绎沈记体例,知凡熙宁纪元迄八年间废省而其后复置者,仍载其名,然八年之中废而复置者则不加记载,意谓同期之间一废一置,视如抵消也。如合州赤水,熙宁四年省、七年复,不载;又-450-如三年省偃师入缑氏,八年复置偃师,省缑氏入偃师,但列缑氏而不及偃师。反之,如宪州三年废,十年复置,则载之也。执此以求,则沈记仍有脱漏者,如万安州、崖州、金川平利、彭州堋口之类,无虑十余。今既将沈氏所载,附注元丰九域志、宋朝事实及宋史地理志之资料,列表于后,复搜检沈氏所失载者附于尾焉。
又以它志校沈记则 载万州,以沈记校它志则失载万安州,颇疑沈记『万』字下乃脱一『安』字,然未有以定。
复有言者,沈记称『废州、军、监三十一,县一百二十七。』州、军、监之数悉符。县则各本为数祇一百二十六,又达州下『蜀』字乃衍文,实得县数一百二十五,尚缺其二,未得善本以补之,然疑『七』乃『五』字之误也。
州军监 县 元丰九域志 宋朝事实 宋史地理志
仪州   熙宁五年,废仪州,以安化、崇信、华亭三县隶渭州。 同上。 同上。
滑州   熙宁五年,废滑州,以白马、韦城、胙城三县隶开封府。   同上。
慈州   熙宁五年,废慈州,地入隰、晋、绛三州 熙宁五年,废入隰州,省文城县入吉乡县,又省乡宁县 熙宁五年,废州,以吉乡隶隰州,即县治置吉乡军使,省文城县为镇,隶焉。
郑州   熙宁五年,废郑州,以管城、新郑二县隶开封府。省原武县为镇,入阳武;荥阳、荥泽二县为镇,入管城。   同上。
集州   熙宁五年,废集州,以难江县隶巴州。省清化县为镇,隶巴州化城。   同上。

-451-
万州   (失载。) (失载。) (失载。)
干州   熙宁五年,干州废,以奉天县隶京兆府,好畤县隶凤翔府。   同上。
儋州   熙宁六年,废儋州为昌化军。 同上。 同上。
南仪州   熙宁四年,废南仪州,以岑溪县隶藤州。 同上。 同上。
复州   熙宁六年,废复州,以景陵县隶安州,省玉沙为镇,入监利。 熙宁六年,废复州。 同九域志。
蒙州   熙宁五年,废蒙州,省蒙山、东区二县入立山县,隶昭州。 同上。 同上。
春州   熙宁六年,废春州,又省铜陵县,入阳春县,隶南恩州。 同上。 同上。
陵州   熙宁五年,废陵州为陵井监,以贵平、籍县为镇,入广都。 熙宁五年,降陵州为陵井监 同九域志。
宪州   熙宁三年废宪州,隶岚州。 熙宁三年,废宪州。 熙宁三年,废宪州,以静乐县隶岚州。
辽州   熙宁七年废,隶平定军。 熙宁七年,废辽州为平定军,省和顺为镇,入辽山。 熙宁七年,州废,省平城、和顺二县为镇,入辽山县,隶平定军;省榆社县为镇,入威胜军武乡县。
窦州   熙宁四年,废窦州,以信宜县隶高州。 同上。  
璧州   熙宁五年,废璧州,省白石、符阳二县入通江县,隶巴州。 同上,『璧』作『壁』。 同上,『璧』作『壁』。
梅州   熙宁六年,废梅州。 熙宁六年,废入潮州。 同上。
汉阳军   熙宁四年,废汉阳军为县,汉川县为镇,并隶鄂州。   同上。
通利军   熙宁三年,废通利军,以卫县、黎阳县隶卫州。   同上。
宁化军   (失载。但云:熙宁三年(别本作二年)废宁化县。) (失载。) (失载。同九域志。)
光化军   熙宁五年,废光化军为县,隶襄州。   同上。

-452-
清平军   (失载。)   熙宁五年废清平军。
永康军   熙宁五年,废永康军,以永康、青城二县隶蜀州。 熙宁五年,废永康军。 熙宁五年,废为砦。
荆门军   熙宁六年,废荆门军,以长林、常阳二县隶江陵府。   同上。
广济军   熙宁四年,废广济军,以定陶县隶曹州。 同上。 同上。
高邮军   熙宁五年,废高邮军,并以县隶扬州。   同上。
江阴军   熙宁四年,废江阴军,隶常州。 同上。 同上。
富顺监   (失载。但云:富顺县,熙宁元年废。) (同上。) (同上。)
涟水军   熙宁五年,废涟水军,以涟水县隶楚州。   同上。
宣化军   熙宁三年,废宣化军为县,隶淄州。   同上。
晋州 赵城 熙宁五年,省赵城县为镇,入洪洞。 同上。 同上。
杭州 南新 熙宁五年,省南新县为镇,入新城。   同上。
普州 普康 (干德五年,省普康县为镇,入安岳。)   熙宁五年,废普康县,入安岳。
磁州 昭德 熙宁六年,省昭德县为镇,入滏阳。   同上。
华州 渭南 熙宁六年,省渭南县为县,入郑。   同上。
德州 德平 熙宁六年,省德平县为镇,入安德。   同上。
陵州 贵平 熙宁五年,以贵平、籍县为镇,入广都。 熙宁五年,省贵平县入平泉县。 同九域志。
  籍县     同九域志。
忠州 桂溪 熙宁五年,省桂溪县,入垫江。 同上。 同上,『桂』误作『贵』。

-453-
兖州 邹县 熙宁五年,省邹县为镇,入仙源。   同上。
广州 信安 (熙宁五年,以信安县隶新州。) 熙宁五年,信安县省入新兴 同上。
  四会 (熙宁六年,以四会县隶端州。)   (同上。)
陕府 湖城 熙宁四年,省湖城县为镇,入灵宝。   同上。
  硖石 熙宁六年,省硖石县为镇,入陕。   熙宁六年,省硖石县为石壕镇,入陕。
河中府 西河 熙宁三年,省西河县,入河东。   同上。
  永乐 熙宁六年,省永乐县,入河东。   同上。
巴州 七盘 熙宁二年,省七盘县为镇,入恩阳。 熙宁三年省入恩阳。 同上。
  其章 熙宁五年,省其章县为镇,入曾口。 同上。 同上。
坊州 升平 熙宁元年,省升平县为镇,入宜君。  
春州 铜陵 熙宁六年,省铜陵县入阳春县,隶南恩州 同上。 同上。
北京 大名 熙宁六年,省大名县为镇,入元城。   同上。
  洹水 熙宁六年,省洹水县为镇,入成安。   同上。
  经城 熙宁六年,省经城县为镇,入宗城。   同上。
  永济 熙宁五年,省永济县为镇,入馆陶。   同上。
莫州 莫县 熙宁六年,省莫县入任邱。 同上。『莫』作『鄚』。『邱』作『丘』。 同上。
  长丰 熙宁六年,省长丰县为镇,入任邱。 同上。『邱』作『丘』。 同上。
梧州 戎城 熙宁四年,省戎城县为镇,入苍梧。   同上。

-454-
邛州 临溪 熙宁五年,省临溪县为镇,入临邛。 同上。 同上。
梓州 永泰 (失载。) 熙宁五年,省永泰县为镇,入盐亭。 同上。
河阳 泛水 熙宁五年,省孟州泛水县为镇,入河阴。   同上。
沧州 饶安 熙宁五年,省饶安县为镇,入清池。   熙宁四年省。
  临津 熙宁六年,省临津县为镇,入南皮。   同上。
融州 武阳 熙宁七年,省武阳、罗城二县为镇,入融水。 同上。 同上。『阳』误作『功』。
  罗城   同上。 同上。
象州 武化 (失载。)   熙宁七年,废武化县,入来宾。
归州 兴山 熙宁五年,省兴山县为镇,入秭归。 同上。 同上。
汝州 龙兴 熙宁四年,省龙兴县为镇,入鲁山。 同上。 熙宁五年,省为镇,入鲁山。
怀州 修武 熙宁六年,省修武县为镇,入武陟。   同上。
  武陟应作武德 熙宁六年,省武德县为镇,入河内。   同上。
道州 营道应作永明 熙宁五年,省永明县为镇,入营道。 同上。 同上。
庆州 乐蟠 熙宁四年,省华池、乐蟠二县,置合水县。 同上。 同上。
  华池   同上。 同上。
瀛州 束城 熙宁七年,省束城县为镇,入河间。 熙宁六年,省束城,入河间。 熙宁六年,省为镇,入河间。
  景城 熙宁七年,省景城县为镇,入乐寿。 熙宁六年,省景城,入乐寿。 熙宁六年,省为镇,入乐寿。
顺安军 高阳 熙宁六年,省高阳县为镇。十(别本作七)复为县。   熙宁六年,省为镇。十年复为县。

-455-
澶州 顿邱 熙宁六年,省顿邱县,入清丰。 熙宁四年,省顿丘县,入清丰。 同九域志。『邱』作『丘』。
洺州 曲周 熙宁三年,省曲周县为镇,入鸡泽。 同上。 同上。
  临洺 熙宁六年,省临洺县为镇,入永年。 同上。 同上。
丹州 云岩 熙宁七年,省云岩县为镇,入宜川。   同上。
  汾川 熙宁三年,省汾川县,入宜川。   同上。
潞州 黎城 熙宁五年,省黎城县,入潞城。   同上。
琼州 舍城 熙宁四年,省舍城县,入琼山。 同上。 同上。
火山军 火山 熙宁四年,废火山县。 同上。  
横州 永定 熙宁四年,省永定县,入宁浦。 同上。 同上。
宜州 古阳 熙宁八年,废怀远军古阳县为怀远寨,入龙水。   同上。
  礼丹 熙宁八年,省镇宁州礼丹县,入思恩。   同上。
  金城 (失载。)   (失载。)
  述昆 熙宁八年,废述昆县为镇,入龙水。   同上。
汾州 孝义 熙宁五年,省孝义县为镇,入介休。   同上。
延州 金明 熙宁五年,省金明县为寨,入肤施。   同上。
  丰林 熙宁五年,省丰林县为镇,入肤施。   同上。
  延水 熙宁八年,省延水县为镇,入延川。   同上。
太原府 平晋 熙宁三年,省平晋县,入阳曲。 同上。 同上。

-456-
随州 光化 熙宁元年,省光化县为镇,入随。 熙宁元年,省安化县。 同九域志。
邢州 尧山 熙宁六年,省尧山县为镇,入内邱。 同上。 同上。
  任县 熙宁五年,省任县为镇,入南和。 同上。 同上。
  平乡 熙宁六年,省平乡县为镇,入巨鹿。 同上。 同上。
秦州 长道 (熙宁七年,以长道、大潭二县隶岷州。)  
达州 三冈 熙宁六年,省三冈县;七年,省石鼓县,分隶通川、新宁、永睦三县。 同上。 同上。
  石鼓   同上。 同上。
  蜀 (达州无蜀县。)  
扬州 广陵 熙宁六年,省广陵县,入江都。   熙宁五年,省广陵县,入江都。
赵州 隆平 熙宁六年,省隆平县为镇,入临城。 同上。 同上。
  柏乡 熙宁五年,省柏乡、赞皇二县为镇。入高邑。 同上。 同上。
  赞皇   同上。 同上。
雅州 百丈 熙宁五年,省百丈县为镇,入名山。   同上。
  荣经 (失载。) (失载。) (失载。)
祁州 深泽 熙宁六年,省深泽县为镇,入鼓城县。 同上。 同上。
同州 夏阳 熙宁三年,省夏阳县为镇,入合阳。   熙宁四年,省夏阳县为镇,入合阳。
嘉州 平羌 熙宁五年,省平羌县为镇,入龙游。 同上。『游』作『游』 同上。『游』作『游』。
  洛阳 熙宁三年,省洛阳县入河南。 熙宁八年,省入河南。 熙宁五年,省入河南。

-457-
河南 福昌 熙宁三年,省福昌县为镇,入寿安。   熙宁五年,省入寿安。
  颖阳 熙宁三年,省颖阳县为镇,入登封。   熙宁二年,省入登封。
  缑氏 熙宁八年,省缑氏县为镇,入偃师。 同上。 同上。
  伊阙 熙宁三年,省伊阙县为镇,入伊阳。 熙宁五年,省伊阙县,入伊阳。 熙宁五年,废伊阙县为镇,入河南;六年,改隶伊阳。
滨州 招安 熙宁六年,省招安县为镇。   熙宁六年,省招安县为镇,入渤海。
慈州 文城 熙宁五年,省文城县为镇,入吉乡县,隶隰州。   同上。
  吉乡 熙宁五年,废慈州,以吉乡县隶隰州,即县治置吉乡军使。   同上。
成都府 犀浦 熙宁五年,省犀浦县为镇,入郫。 同上。 同上。
戎州 宜宾 熙宁四年,省宜宾县,入僰道。 同上。 同上。
绵州 西昌 熙宁五年,省西昌县为镇,入龙安。 同上。
荣州 公井 熙宁四年,省公井县为镇,入荣德。 同上。 同上。
宁化军 宁化 熙宁三(别本作二)年,废宁化县。  
干宁军 干宁 熙宁六年,省干宁县为镇。 同上。 同上。
真定府 灵寿 熙宁八年,省灵寿县为镇,入行唐。   熙宁六年,省灵寿县为镇,入行唐。八年复。
  井陉 熙宁六年,省井陉县,入获鹿、平山。八年,复置井陉县。   同上。
荆南府 建宁 熙宁六年,省建宁县为镇,入石首。 同上。 同上。
  枝江 熙宁六年,省枝江县为镇,入松滋。   同上。

-458-
辰州 麻阳 (熙宁七年,以麻阳、招谕二县隶沅州。)   同九域志。
  招谕     同九域志。又云:八年,废招谕县,入麻阳为一县。
陈州 南顿 熙宁六年,省南顿县为镇,入商水。 同上。 熙宁六年,省为镇,入商水、项城二县。
桂州 修仁 熙宁四年,省永宁、修仁二县为镇,入荔浦。   同上。
  永宁     同上。
安州 云梦 熙宁二年,省云梦县为镇,入安陆。 同上。 同上。
忻州 定襄 熙宁五年,省定襄县,入秀容。   同上。
剑门关 剑门 (景德三(别本作二)年,以剑门县隶剑门关。熙宁五年,以剑门县隶剑州。)   (熙宁五年,以剑门关剑门县复隶剑州。)
汉阳军 汉川 熙宁四年,废汉川县为镇,隶鄂州  
恩州 清阳 熙宁四年,省清阳县入清河。   同上。
熙州 狄道 熙宁九年省。   同上。
河州 枹罕 熙宁九年,省枹罕县。 熙宁七年,省枹罕县。 同九域志。
卫州 新乡 熙宁六年,省新乡县为镇,入汲。   同上。
  卫县 熙宁六年,省卫县为镇,入黎阳。  
渝州 南川 熙宁七年,以南川县为镇,隶南平军。 熙宁八年,南川县来隶南平军,寻废为县。 熙宁七年,以南川县隶南平军。八年,省入隆化。
虢州 玉城 熙宁四年,省玉城县为镇,入虢略。 同上。『玉』误作『王』。 同九域志。
果州 流溪 熙宁六年,省流溪县为镇,入南充。 同上。 同上。

-459-
利州 平蜀 熙宁三年,省平蜀县,入嘉川。 同上。 同上。
许州 许田 熙宁四年,省颍昌府许田县为镇,入长社。 同上。 同上。
岢岚军 岚谷 熙宁三年,废岚谷县。   同上。
蓬州 蓬山 熙宁三年,省蓬山县为镇,入营山。 同上。 同上。
  良山 熙宁五年,省良山县为镇,入伏虞。 同上。 同上。『良』误作『渠』。
冀州 新河 熙宁六年省新河县为镇,入南宫。   同上。
涪州 温山 熙宁三年,省温山县为镇,入涪陵。 同上。
阆州 晋安 熙宁三(别本作五)年,省晋安县为镇,入西水。   熙宁四年省入西水。
  岐平 熙宁三(别本作五)年,省岐平县为镇,入奉国。   熙宁四年省入奉国。
复州 玉沙 熙宁六年,省玉沙县为镇,入江陵府监利。 同上。 同上。
润州 延陵 熙宁五年,省延陵县为镇,入丹阳。 同上。 同上。
笔谈不载之熙宁闲废并州县州、军名上角有*符记者,系笔谈曾著录而县份犹有缺脱者。        
万安州   熙宁七年,废万安州为万安军。 同上。 同上。
崖州   熙宁六年,废崖州为朱崖军。 同上。 同上。
金州 平利 熙宁六年,省平利县为镇,入西城。 同上。 同上。
相州 永和 熙宁六年,省永和县为镇,入安阳。 熙宁五年,省永和,入安阳。 同上。
  邺县 熙宁六年,省邺县为镇,入临漳。 熙宁五年,省邺县,入临漳。 同上。
鄜州 三川 熙宁七年,省三川县为镇,入洛交。  

-460-
*晋州 和川 熙宁五年,省和川县为镇,入冀氏。   同上。
彭州 堋口 熙宁四年,省堋口县为镇,入九陇。   同上。
剑州 临津 熙宁五年,省临津县为镇,入普安。 同上。 同上。
建州 瓯宁 熙宁三年,罢瓯宁县。 同上。 同上。
昌化军 昌化 熙宁六年,省昌化、感恩二县为镇,入宜伦。 同上。 同上。
  感恩   同上。 同上。
万安军 陵水 熙宁七年,省陵水县为镇,入万宁。 同上。『宁』作『安』。 熙宁七年为镇。
滑州 灵河   治平三年,省灵河县,入白马。 熙宁三年,废灵河县,隶白马。(疑宋志误。)
*复州 沔阳   熙宁六年,省沔阳县。入监利。 同上。
*冀州 枣强 熙宁元年,省枣强县为镇,入信都。   同上。
朱崖军 宁远     同上。
  吉阳   熙宁六年,省宁远、吉阳县为临川、藤桥二镇。 同上。

梦溪笔谈卷十二-461-
梦溪笔谈卷十三
校证第十三
宋钱塘沈括撰
权智
陵州盐井,深五百余尺,皆石也(一),上下甚宽广,独中闲稍狭,谓之『杖鼓?。』【校】『?』,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弘治本作『要井』二字,盖由『?』字误分为二字;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腰』。旧自井底用柏木为干,【校】弘治本『自』作『曰』,又无『底』字。上出井口,自木干垂绠而下,方能至水,井侧设大车绞之。岁久井干摧败,屡欲新之,而井中阴气袭人,入者辄死,无缘措手。惟候有雨入井,则阴气随雨而下,稍可施工;【校】类苑五十九引『工』作『功』。雨晴复止。后有人以一木盘,【校】弘治本『一』作『小』。满中贮水,盘底为小窍,酾水一如雨点,设于井上,谓之『雨盘,』令水下终日不绝,如此数月,井干为之一新,而陵井之利复旧。
【13一*二二四
(一)宋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三:陵州盐井,旧深五十余丈,凿石而入。其井上土下石,石之上凡二十余丈,以楩柟木四面锁迭,用障其土。土下即盐脉,自石而出。伪蜀置监,岁炼八十万斤。
世人以竹、木、牙、骨之类为叫子,置人喉中吹之,能作人言,谓之『颡叫子。』尝有病瘖者,为人所苦,含寃无以-462-自言,【校】『含』原作『烦』,从弘治本改正。听讼者试取叫子令颡之,作声如傀儡子,【校】弘治本作『取叫子含颡,令作声如犭鬼犭畾子』。稗海本、学津本皆作『取叫子令颡子作声如傀儡子』。粗能辨其一二(一),【校】弘治本『辨』作『辩』。其寃获申。【校】弘治本『申』作『伸』。此亦可记也。
【12二*二二五
(一)清俞樾茶香室续钞卷七『以叫子听讼』:宋沈括梦溪笔谈云:『世人以竹木牙骨之类……此亦可记也。』国朝无名氏调燮类编云:『病瘖者,试取叫子,使颡子作声,习久自依稀可辨。』
庄子曰:『畜虎者不与全物、生物。』(一)此为诚言。尝有人善调山鹧,使之‘,莫可与敌。人有得其术者,每食则以山鹧皮裹肉哺之,久之,望见其鹧,则欲搏而食之,此以所养移其性也。
【13三*二二六
(一)庄子人间世篇:颜阖问于蘧伯玉,蘧伯玉曰:『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决之之怒也。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者逆也。』
宝元(一)中,党项犯塞。时新募『万胜军,』未习战阵,【校】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阵』作『陈』。遇寇多北。狄青为将,一日,尽取『万胜』旗付『虎翼军,』使之出战。虏望其旗,易之,全军径趋,【校】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趋』作『趍』。为『虎翼』所破,殆无遗类。又青在泾原,尝以寡当众,【校】续墨十『尝』作『常』。度必以奇胜,【校】锦前十五引、续墨十皆无『度』字。弘治本无『奇』字。-463-预戒军中尽舍弓弩,【校】弘治本『预戒』上有『青』字。皆执短兵器,【校】五朝八引『器』作『密』,属下句读。令军中闻钲一声则止,再声则严阵而阳却,钲声止则大呼而突之,【校】锦前十五引『之』作『出』。士卒皆如其教。纔遇敌,未接战,遽声钲,士卒皆止;再声,皆却。虏人大笑,相谓曰:『孰谓狄天使勇?』时虏人谓青为『天使』。【校】锦前十五引、续墨十皆无『相谓曰』至『青为天使』十七字。弘治本无『虏人大笑』至『勇时』十四字。钲声止,忽前突之,【校】续墨十本句作『士卒突战』。虏兵大乱,相蹂践死者,不可胜计也(二)(三)。【校】续墨十末三句仅作『虏无遗类』四字。
【13四*二二七
(一)一〇三八—一〇三九年。
(二)宋范镇东斋记事卷一:庆历[一]初,『万胜军』皆市井罢软新应募者,西贼易之,而素畏『虎翼。』是时麟府路兵马钤辖张亢修建宁寨,更其旗帜,贼见『万胜』旗帜,不知其『虎翼军』也,而先犯之,万弩齐发,贼奔溃,斩首二千余级,遂筑建宁、清塞、百胜、中候、镇川五堡。亢之智谋,大率如此。
【按】沈括以为是狄青之谋,范镇则以属之张亢。证以隆平集,则东斋所记当是。
[一]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三)宋曾巩隆平集第十九卷『武臣』:张亢筑建宁寨,度贼必至。『虎翼军』骁勇,贼人所畏,而『万胜军』疲怯,敌常易之,故更去两军旗帜,贼果出,争趋『万胜』而先犯之,不知乃『虎翼』也。虏大溃,斩首二千余级,不敢复出。未踰-464-月,筑成青塞、百胜、中候、建宁、镇川五堡,而麟府之路始通。
狄青为枢密副使,宣抚广西。时侬智高(一)守昆仑关,青至宾州,值上元节,令大张灯烛,首夜燕将佐,次夜燕从军官,三夜飨军校。首夜乐饮彻晓,【校】续墨六『彻』作『撤』。次夜二鼓时,青忽称疾,【校】续墨六无『忽』字。暂起如内,久之,使人谕孙元规(二),令暂主席行酒,【校】稗海本无『席』字。少服药乃出。数使人劝▲劳座客。【校】『劝』原作『勤』,各本同,今从五朝八引、锦前十五引校正。至晓,各未敢▲退【校】『敢』原作『散』,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及五朝八引并作『敢』,今据正。忽有驰报者云,【校】稗海本及续墨六皆无『报』字。是夜三鼓,【校】续墨六『三』作『五』。青已夺昆仑矣(三)。
【13五*二二八
(一)侬智高,宋广源州蛮人。侬氏自唐初即雄于西原,世为州首领,唐末知傥犹州侬全福,为交人所杀,其妻改适商人,生智高,冒姓侬,交人使知广源州,智高遂袭安德州,据广南,攻邕州,建国曰南天国,号仁惠皇帝,年号启历、景瑞、端懿、大历。皇佑(一〇四九—五三)中,狄青夜度昆仑关,大败之于邕州,智高走大理死广南平。 事见宋史卷四百九十五蛮夷列传。
(二)孙沔,宋会稽人,字符规,(九九七—一〇六七。)天禧(一〇一七—二一)进士,跌荡自放,不守士节,然材猛过人。累官左正言,论事有直名。为陕西转运使,上书力诋宰相吕夷简。三知庆州,边人服其能。然性好宴游女色,坐废。起观文殿学士,知庆州,徙延州,道卒。 传载宋史卷二百八十八。
(三)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之四:-465-
狄青之征侬智高也,自过桂林,即以辨色时先锋行,先锋既行,青乃出帐,受衙罢,命诸将坐饮酒一巵,小餐,然后中军行,率以为常。及顿军昆仑关下,翊日将度关,晨起,诸将诣帐立甚久,而青尚未坐,殆至日高,亲吏疑之,遽入帐周视,则不知青所在。诸将方相顾惊愕,俄有军候至曰:『宣徽传语诸官:请过关吃食。』方知青已微服同先锋度关矣。
【按】五朝名臣言行录云:『此事二书(指笔谈与笔录)不同,未知孰是。』
曹南院知镇戎军日,尝出战小捷,虏兵引去。【校】锦前十五引『兵引』作『引兵』。玮侦虏兵去已远,【校】丛刊本『侦』作『嗔』,张校记云:『「嗔」校作「侦」,马刻同。』乃驱所掠牛羊辎重,缓驱而还,颇失部伍。其下忧之,言于玮曰:『牛羊无用,徒縻军,不若弃之,整众而归。』玮不答,使人候虏兵去数十里,【校】此句似有脱字,各本皆然,未有以正。闻玮利牛羊而师不整,遽还△袭之。【校】『还』字各本俱脱,从五朝三引补。玮愈缓,行得地利处,乃止以待之。【校】弘治本无『之』字。虏军将至近▲,【校】『近』字各本俱误作『迎』,属下句读,非也,从五朝三引校正。使人谓之曰:【校】五朝三引『谓』作『请』。『蕃军远来必甚疲,我不欲乘人之怠,请休憩士马,少选决战。』虏方苦疲甚,皆欣然严军歇良久。玮又使人谕之:『歇定可相驰矣。』于是各鼓军而进,一战大破虏师,遂弃牛羊而还。徐谓其下曰:『吾知虏已疲,故为贪利以诱之。比其复来,几行百里矣,若乘锐便战,犹有胜负。远行之人,若小憩,则足痹不能立,人气亦阑,吾以此取之。』
【13六*二二九-466-予友人有任术者,尝为延州临真尉,携家出宜秋门。是时茶禁甚严,家人怀越茶数斤,稠人中马惊,茶忽坠地。其人阳惊,回身以鞭指城门鸱尾,市人莫测,皆随鞭所指望之,茶囊已碎于埃壤矣。【校】弘治本『埃』作『土虞』。监司尝使治地讼,【校】稗海本『监』误作『盐』,弘治本『讼』作『访』,属下句读。其地多山,崄不可登,由此数为讼者所欺。乃呼讼者告之曰:『吾不忍尽尔,当贳尔半。尔所有之地,两亩止供一亩,慎不可欺,欺则尽覆入官矣。』民信之,尽其所有供半。既而指一处覆之,文致其参差处,责之曰:『我戒尔无得欺,何为见负?今尽入尔田矣。』【校】稗海本『尔田』作『不贳』。凡供一亩者,悉作两亩收之,更无一犁得隐者。其权数多此类。【校】弘治本『此类』作『类此』。张校记云:『「此类」校作「类此」,马刻「此类」。』其为人强毅恢廓,亦一时之豪也。
【13七*二三〇
王元泽(一)数岁时,【校】弘治本『泽』误作『译』。客有以一?一鹿同笼以问雱:『何者是?,何者为鹿?』雱实未识,良久,对曰:『?边者是鹿,鹿边者是?。』客大奇之。
【13八*二三一
(一)王雱,宋临川人,安石子,字符泽,(?—一〇七六。)性敏甚,未冠已著书数万言。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叹曰:『此可抚而有也。』后王韶开熙河,安石力主其议,盖肇于此。举进士,累官天章阁待制。安石更张政事,雱实导之。卒年三十三。有南华真经新传。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七。
濠州定远县一弓手,善用矛,远近皆伏其能。【校】弘治本『伏』作『服』。张校记云:『「伏」校作「服」,马刻「伏」。』有一偷亦善击刺,常蔑视官军,-467-
【校】弘治本『蔑』误作『灭』。唯与此弓手不相下,曰:『见必与之决生死。』【校】稗海本『生死』作『死生』。一日,弓手者因事至村步,适值偷在市饮酒,势不可避,遂曳矛而‘,观者如堵墙。久之,各未能进。弓手者忽谓偷曰:『尉至矣。我与尔皆健者,汝敢与我尉马前决生死乎?』偷曰:『喏。』弓手應聲刺之,【校】津逮本、學津本、玉海堂本、叢刊本『刺』作『?』。张校记云:『「?」校作「刺」,馬刻同。』一举而毙,盖乘其隙也。又有人曾遇强寇‘,矛刃方接,寇先含水满口,忽噀其面,其人愕然,刃已揕。【校】『揕』弘治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椹』。『』,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学津本作『』,弘治本、稗海本作『胸』。后有一壮士复与寇遇,已先知噀水之事,寇复用之,水纔出口,矛已洞颈。盖已陈刍狗,其机已泄,恃胜失备,反受其害。
【13九*二三二
陕西因洪水下大石塞山涧中,水遂横流为害。石之大有如屋者,人力不能去,州县患之。雷简夫(一)为县令,乃使人各于石下穿一穴,度如石大,挽石入穴窖之,水患遂息也。
【13一〇*二三三
(一)雷简夫,宋合阳人,孝先子,字太简。隐居不仕,康定(一〇四〇)中枢密使杜衍荐为校书郎,累迁知雅州,会辰州蛮酋彭仕羲起事,诸臣安抚不能定,命简夫往,至则督诸将进兵,筑明溪上下二砦,据其险要,拓取故省第石马崖五百余里,仕羲内附。后官尚书职方员外郎卒。简夫始起隐者,出入乘牛,冠铁冠,自号『山长;』既仕,自奉骄侈,里闾指笑之曰:『牛及铁冠安在?』 传载宋史卷二百七十八。
熙宁(一)中,高丽入贡,所经州县,悉要地图,所至皆造送,山川道路,形势险易,无不备载。至扬州,【校】弘治本『扬』作『杨』,下-468-『扬』字亦然。牒州取地图,是时丞相陈秀公(二)守扬,绐使者:『欲尽见两浙所供图,仿其规模供造。』及图至,都聚而焚之,具以事闻。
【13一一*二三四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二)陈升之,宋建阳人,初名旭,字旸权,(一〇一一—一〇七九。)景佑(一〇三四—三七)进士,累官侍御史,知杂事。凡任言责五年,所上数十百事。神宗时,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秀国公。升之深狡多智数,初附王安石;既为相,时为小异,阳若不与之同者。时人谓之『筌相』。卒谥成肃。 传载宋史卷三百十二。
狄青戍泾原日,尝与虏战,大胜,追奔数里,虏忽壅遏山踊,【校】『忽』弘治本作『恐』。『踊』稗海本、学津本作『路』。知其前必遇险,士卒皆欲奋击,青遽鸣钲止之,虏得引去。验其处,果临深涧,将佐皆悔不击。青独曰:『不然。奔亡之虏▲,【校】『虏』原作『寇』,崇祯本同,其它各本及五朝八引俱作『虏』,据正。忽止而拒我,安知非谋?军已大胜,残寇不足利,得之无所加重。万一落其术中,存亡不可知。宁悔不系,【校】弘治本『宁』下有『可』字。不可悔不止。』青后平岭寇,贼帅侬智高兵败,奔邕州,其下皆欲穷其窟穴,青亦不从,以为趋利乘势入不测之城,【校】稗海本『为』作『谓』,『势』作『危』。非大将军,【校】『事』玉海堂本作『军』。弘治本、津逮本、丛刊本此句皆作『必有大败将军』六字。丛刊本影印之底本,以四字地位剜改作六字,显自玉海堂底本之『非大将军』剜改为『必有大败将军』。王校记云:『「大将军」,马陶作「大将事」,不误。毛作「必有大败军」,误。』按,作『大将事』始于稗海本。学津本又作『必非大将事』,从稗海本、崇祯本作『事』,复从津逮本添『必』字也。智高因而获免。天下皆罪青不入邕州,脱智高于垂死。然青之用兵,-469-主胜而已。【校】弘治本无『已』字,连下句读。不求奇功,故未尝大败。计功最多,【校】弘治本『计』作『记』。卒为名将。譬如弈棋,已胜敌可止矣,然犹攻击不已,往往大败,此青之所戒也。临利而能戒,乃青之过人处也。
【13一二*二三五
瓦桥关北与辽人为邻,素无关河为阻。往岁六宅使何承矩(一)守瓦桥,【校】『六』弘治本、津逮本、丛刊本作『天』误。观堂校识云:『「六」宋本作「米」』。按,玉海堂本亦作『六』,则王先生所见宋本,另是一本。始议因陂泽之地,潴水为塞,欲自相视,恐其谋泄,日会僚佐,泛船置酒赏蓼花,作蓼花吟数十篇,【校】『吟』稗海本、玉海堂本作『游』。令座客属和,画以为图,传至京师,人莫喻其意。自此始壅诸淀(二)。【校】弘治本『淀』误作『米定』。庆历(三)中,内侍杨怀敏复踵为之。至熙寧(四)中,又開徐村、柳莊等濼,皆以徐、鮑、沙、唐等河,叫猴、雞距、五眼等泉為之源,【校】弘治本『眼』作『?』,『源』作『原』。东合滹沲、漳、淇、易、白等水幷大河,【校】『沲』稗海本、学津本作『沱』。下『沲』字亦然。于是自保州西北沈远泺,东尽沧州泥枯海口,几八百里,悉为潴潦,阔者有及六十里者,至今倚为藩篱。【校】稗海本、学津本『篱』作『卫』。或谓侵蚀民田,岁失边粟之入,此殊不然,深、冀、沧、瀛间,惟大河、滹沲、漳水所淤,【校】『漳』弘治本误作『潭』。方为美田;淤淀不至处,悉是斥卤,不可种艺,异日惟是聚集游民,刮咸煑盐,【校】『刮』弘治本、津逮本作『乱』,稗海本此字空一格,玉海堂本、丛刊本作『—』。盖『刮』误作『—』,又书正体而为『乱』也。崇祯本始正之。『咸』稗海本作『–』。颇干盐禁,【校】『干』弘治本作『与』,玉海堂本误作『于』。时为寇盗;自为潴泺,奸盐遂少,而鱼?菰苇之利,人亦赖之。【校】弘治本无末『之』字。
【13一三*二三六
(一)元脱脱等宋史卷二百七十三『何承矩列传』:承矩入为六宅使,端拱元年,领潘州刺史,命护河阳屯兵。米信知沧州,以其不习吏事,命承矩知-470-节度副使,实专郡治。时契丹挠边,承矩上疏曰:『臣幼侍先臣关南征行,熟知北边道路川源之势。若于顺安砦西开易河、蒲口,导水东注于海,东西三百余里,南北五、七十里,资其陂泽,筑堤贮水,为屯田,可以遏敌骑之奔轶。俟期岁间,关南诸泊悉壅阗,即播为稻田。其缘边州军临塘水者,止留城守军士,不烦发兵广戍。收地利以实边,设险固以防塞,春夏课农,秋冬习武,息民力以助国经,如此数年,将见彼弱我强,彼劳我逸,此御边之要策也。其顺安军以西抵西山百里许无水田处,亦望选兵戍之,简其精锐,去其宂缪。夫兵不患寡,患骄慢而不精,将不患怯,患偏见而无谋。若兵精将贤,则四境可以高枕而无忧。』太宗嘉纳之。属霖雨为灾,典者多议其非便,承矩引援汉、魏至唐屯田故事以折众论,务在必行,乃以承矩为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俾董其役事。由是自顺安以东,濒海广袤数百里,悉为稻田,而有莞蒲蜃蛤之饶,民赖其利。
(二)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三:承矩于雄州北筑爱景台,植蓼花,日至其处,吟诗数十首刻石。人以谓『何六爱蓼花,』不知经始塘泊也。
(三)一〇四一—一〇四八年。
(四)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471-浙帅钱镠时,宣州叛卒五千余人送款,【校】弘治本无『五』字。钱氏纳之,以为腹心。时罗隐(一)在其幕下,【校】津逮本、学津本『幕』作『幙』。屡谏以谓敌国之人,不可轻信。浙帅不听。杭州新治城堞,【校】弘治本、稗海本『堞』作『垒』。玉海堂本作『迭』。似玉海堂之底本为诸本之祖,误刊其字,厥后各本,作『堞』者从『迭』音改,作『垒』者后『迭』形改也。楼橹甚盛,【校】稗海本『盛』作『壮』。浙帅携寮客观之,【校】稗海本『客』下衍『盛』字。隐指却敌,佯不晓,曰:『设此何用?』浙帅曰:『君岂不知欲备敌耶?』隐谬曰:『审如是,何不向里设之?』浙帅大笑曰:『本欲拒敌,设向内何用?』【校】『向』各本皆作『于』,从弘治本校正。对曰:『以隐所见,正当设于内耳。』【校】弘治本『于』作『乎』。盖指宣卒将为敌也。【校】弘治本『将』作『特』。后浙帅巡衣锦城,武勇指挥使徐绾(二)、许再思▲挟宣卒为乱,【校】『思』原作『恩』,其它各本均作『思』,从改。陶校记云:『「再思」毛作「再恩」。』王校记云:『「再思」,马同,毛作「恩」,陶从。』陶、王校语误也,毛本亦作『思』,仅爱庐本误刊耳。火青山镇,入攻中城,赖城中有备,绾等寻败,几于覆国(三)。
【13一四*二三七
(一)宋范垧、林禹吴越备史卷第一『武肃王』:己巳开平三年十一月乙酉[一],发运使罗隐卒。隐字昭谏,新登县人也。本名横,凡十上不中第,遂更名。初从事湖南,历淮润,皆不得意,乃归新登。乃来谒,王惧不见纳,遂以所为夏口诗标于卷末云:『一个祢衡容不得,思量黄祖谩英雄』之句,王览之大笑,因加殊遇。复命简书辟之曰:『仲宣远托娄荆州,都缘乱世;夫子辟为鲁司寇,只为故乡。』隐曰:『是不可去矣。』隐性不喜军旅,唯与丞相杜建徽善。王初城西府,命宾僚巡览,顾谓上右曰:『百步一敌楼,足以言金汤之固。』隐徐曰:『敌楼不若内向。』及徐许之乱,人皆以为先见。一日,隐寝疾,王亲临抚问,因题其壁云:『黄河信有澄清日,后-472-代应难继此才。』隐起而续末句云:『门外旌旗屯虎豹,壁间章句动风雷。』隐累官钱唐县令,寻授镇海军掌书记、节度判官、盐铁发运使副,授著作上郎、司勋郎中,历迁谏议大夫给事中,赐金紫,卒年七十七岁,所著江南甲乙集、淮海寓言及谗书、后集,并行于世。
[一]开平三年为九〇九年,干支纪日有误,是年十一月无乙酉日。
(二)徐绾,五代吴越人。为孙儒将,以骁勇闻。儒败于杨行密,绾帅所部归钱镠,镠号其兵为『武勇都,』署绾右都指挥使。已而作乱于杭,复召田頵兵共攻镠。镠乞行密召頵还,事仅得解。后頵败,吴获绾致浙,镠剖其心,以祭死难者。
(三)宋范垧、林禹吴越备史卷第一『武肃王』:壬戌天复二年[一]秋七月,王亲巡衣锦城,治沟洫。八月丙戌[二]将还府城,亲飨将校,武勇都指挥使徐绾即席将谋不利,惶惧辞以疾,王恶之,即日命绾率所部先归。次日,王发自衣锦城,徐绾率兵已及府城,焚掠郛郭,上武勇都指挥使许再思以兵迎绾同叛。将及内城。王子傅瑛亦作『元王癸』。与三城都指挥使马绰、牙将陈为等发悬门以御之。王次龙泉,有驰来告叛者,王遂疾行。时北郭城门牙将潘长兴与徐绾遇,斩首二百余级,绾退营于龙兴寺。王微服至德胜门,牙将周肃遣裨将锺审以舟迎王,王遂沿江至内城东北,登城而入,城中莫有知者。
【按】许再思之名,又见于吴越备史干宁三年[三]二月,天复二年十一月等处。爱庐本笔谈作-473-『再恩』,误也。
[一]九〇二年。 [二]丙戌为十三日,即九〇二年九月十七日。 [三]八九六年。
淳化(一)中,李继捧(二)为定难军节度使,阴与其弟继迁(三)谋叛,朝廷遣李继隆(四)率兵讨之。继隆驰至克胡,【校】弘治本『胡』作『相』。渡河入延福县,自铁笳▲驿夜入绥州,【校】『笳』原作『茄』,从学津本改。谋其所向。继隆欲径袭夏州,或以谓夏州贼帅所在,我兵少,恐不能克,不若先据石堡,以观贼势。继隆以为不然,曰:『我兵既少,若径入夏州,出其不意,彼亦未能料我众寡。【校】弘治本『料』作『进』,『我』作『乃』。若先据石堡,众寡已露,岂复能进?』乃引兵驰入抚宁县,继捧犹未知,遂进攻夏州,继捧狼狈出迎,擒之以归。抚宁旧治无定河川中,数为虏所危。继隆乃迁县于滴水崖,在旧县之北十余里,皆石崖,峭拔十余丈,下临无水,今谓之啰瓦城者是也。【校】弘治本『瓦』作『充』。熙宁(五)中所治抚宁城,乃抚宁旧城耳。本道图牒皆不载,【校】弘治本脱『不』字。唯李继隆西征记言之甚详也。【校】弘治本『之』下有『为』字。
【13一五*二三八
(一)九九〇—九九四年。
(二)李继捧,西夏人,继筠弟。太平兴国(九七六—八三,)间率族人入朝,自上世以来未尝亲觐者,宋太宗嘉之,累授彰德军节度使。族弟继迁数为边患,遂以边事委继捧,赐姓名赵保忠,终金吾卫上将军。 事见宋史卷四百八十五外国列传。-474-
(三)李继迁,西夏人,继捧族弟。开宝(九六八—七五)中,授定难军管内都知蕃落使。继捧归宋,继迁遁去,起夏州,西人多归之,渐以强大。辽册为夏国王,继迁自以李氏世有西土,将谋兴复,宋命继捧往讨,不克,遂招降之,赐姓名赵保吉。终太宗朝,屡烦征讨,叛服不常。真宗授夏州刺史,定难军节度、夏银绥宥静等州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未几复叛,集蕃部陷灵州,遂都之。诏议和,割河西、银、夏等五州与之。继迁又攻麟州,大败,旋卒。子德明立,追奠皇帝,后谥神武,庙号太祖。 事见宋史卷四百八十五外国列传。
(四)李继隆,宋上党人,处耘子,字霸图,(?—一〇〇五。)屡立战功,又数败契丹。真宗时迁开府仪同三司,善骑射,晓音律。感慨自树,深沈有城府,严于御下。好读春秋左氏传。宾礼儒士,能以谦谨保身。卒谥忠武。 传载宋史卷二百五十七。
(五)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熙宁(一)中,党项母梁氏引兵犯庆州大顺城。庆帅遣别将林广(二)拒守,虏围不解。广使城兵皆以弱弓弩射之,虏度其势之所及,稍稍近城;乃易强弓劲弩丛射,【校】弘治本脱『劲』字。虏多死,遂相拥而溃。
【13一六*二三九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二)林广,宋莱州人。以捧日军卒累历战功,拜卫州防御使、马军都虞候。有风义,轻财好施。学通左氏春秋。-475-临事持重,长于料敌,以智损益八阵图,又撰约束百余条列上,边地颇推行之。其名声闻于西夏。 传载宋史卷三百三十四。
苏州至昆山县凡六十里,皆浅水无陆途,【校】吴郡志十九引『浅』作『积』。民颇病涉。久欲为长堤,但苏州皆泽国,无处求士。嘉佑(一)中,人有献计,就水中以蘧蒢刍稾为墙,【校】『蘧蒢』吴郡志十九引作『蘧□』,弘治本作『蘧蒢』,稗海本作『籧篨』。下『蘧蒢』字亦如此。『刍稾』二字吴郡志十九引无,弘治本则作『留其叶』三字。『稾』稗海本、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藳』。栽两行,相去三尺。【校】弘治本『相』误作『租』。去墙六丈又为一墙,亦如此。漉水中淤泥实蘧蒢中,候干,则以水车汱去。【校】『伏』弘治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吴郡志十九引皆作『畎』,稗海本作『犬』。王校记云:『「畎去」,马、陶作「汰去」,不误。』按,马、陶及学津本并作『汱』,非『汰』也。两墙之闲旧水墙闲六丈皆土,【校】吴郡志十九引无『之』字,又无『土』字,句连下读。留其半以为堤脚,【校】吴郡志十九引无『其』字。掘其半为渠,【校】玉海堂本、丛刊本『掘』作『堀』。取土以为堤。每三四里则为一桥,以通南北之水。不日堤成,至今为利(二)。
【13一七*二四〇
(一)一〇五六—一〇六三年。
(二)宋范成大吴郡志卷十九『水利上』:至和塘,旧名昆山塘,从古为湖瀼,多风涛。本朝至道[一]、皇佑[二]中,尝议兴修,不果。至和二年[三],始修治成塘,遂以年号名塘。
详沈氏所记,盖至和塘既成于至和二年,立石其间,浚水道已成塘,陆涂尚未备,至是始备,岸未-476-□□,后郏亶谓至和塘所以不踰一二年而坏也。盖邱与权塘记虽作于至和二年,立石乃嘉佑六年[四],或是新塘成之时也。
[一]九九五—九九七年。 [二]一〇四九—一〇五三年。 [三]一〇五五年。 [四]一〇六一年。
李允则(一)守雄州,北门外民居极多,城中地窄,欲展北城,而以辽人通好,恐其生事。门外旧有东岳行宫,允则以银为大香炉,陈于庙中,故不设备。一日,银炉为盗所攘,乃大出募赏,所在张榜捕贼甚急。【校】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榜』作『牓』。久之不获,遂声言庙中屡遭寇,课夫筑墙围之,其实展北城也。不踰旬而就,虏人亦不怪之。则今雄州北关城是也(二)(三)。【校】弘治本『则今』作『今则』。大都军中诈谋,【校】弘治本『中』作『民』。未必皆奇策,但当时偶能欺敌,而成奇功。时人有语云:『用得着,敌人休;用不着,自家羞。』斯言□然。
【13一八*二四一
(一)李允则,宋孟人,谦溥子,字垂范。少以才略闻,历知沧、雄等州,镇、定高阳三路行营兵马都监。仁宗时领康州防御使。允则不事威仪,间或步出,遇民有可语者,延坐与语,以是洞知人情,讼至立断。善抚士卒,皆得其用。在河北二十余年,功最多。其方略设施,虽寓于游观亭传间,后人亦莫敢堕。至于国信往来费用仪式,多所裁定。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四。
(二)宋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六:李允则知雄州十八年。初,朝廷与契丹和亲,约不修河北城隍。允则欲展州城,乃置银器五百两-477-于城北神祠中。或曰:『城北孤迥,请多以人守之,』允则不许。数月,契丹数十骑盗取之。允则大怒,移牒涿州捕贼,因且急筑其城,契丹内惭,不敢止也。
【按】此所记与笔谈有出入。
(三)宋王君玉国老谈苑卷第二:李允则守雄州,匈奴不敢南牧,朝廷无北顾之忧。一日,出官库钱千缗,复敛民间钱,起浮图,实时飞谤至京师。至于监司,亦屡有奏削。真宗悉封付允则,然攻者尚喧沸。真宗遣中人密谕之,允则谓使者曰:『某非留心释氏,实为边地起望楼耳。』盖是时北鄙方议寝兵罢斥堠,允则不欲显其为备。然后谤毁不入,毕其所为。
陈述古(一)密直知建州浦城县日,【校】续墨(涵)十『直』作『直』,缺笔避宋讳,然作『真』字误也。有人失物,捕得莫知的为盗者。述古乃绐之曰:【校】玉海堂本『绐』误作『给』。『某庙有一锺,能辨盗至灵。』【校】续墨十(殷)『辨』误作『辟』。使人迎置后合祠之,引羣囚立锺前,【校】弘治本『之引』二字作『引之』。自陈不为盗者,摸之则无声,为盗者摸之则有声。述古自率同职祷锺甚肃,祭讫,以帷围之,【校】玉海堂本、续墨十、三朝十四引『围』并作『帷』,与上『围』字重。乃阴使人以墨涂锺,【校】续墨十『墨』作『黑』。良久,引囚逐一令引手入帷摸之,出乃验其手,皆有墨,唯有一囚无墨,讯之,遂承为盗,盖恐锺有声不敢摸也。此亦古之法,【校】续墨十『古』下有『人』字。出于小说。【校】弘治本『小』作『中』。
【13一九*二四二-478-
(一)陈襄,宋侯官人,字述古,(一〇一七—一〇八〇。)中庆历(一〇四一—四八)进士,神宗时为侍御史,论青苗法不便,请贬斥王安石、吕惠卿以谢天下。安石忌之,出知陈州,徙杭州。后以侍读判尚书都省卒。襄言行皆以古人为法,莅官所至,务兴学校,讲求民间利病。在经筵时,神宗待之甚厚。荐司马光、韩维、苏轼等三十三人。学者称古灵先生。有易义、中庸义、古灵集。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一。
熙宁(一)中,濉阳界中发汴堤淤田,【校】弘治本『淤』作『于』。汴水暴至,堤防颇坏陷,将毁,人力不可制。都水丞侯叔献(二)时莅其役,相视其上数十里有一古城,急发汴堤注水入古城中,【校】弘治本无『古』字。下流遂涸,急使人治堤陷。次日,古城中水盈,汴流复行,而堤陷已完矣。徐塞古城所决,内外之水,平而不流,瞬息可塞。众皆伏其机敏。
【13二〇*二四三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二)侯叔献,宋宜黄人,字景仁。庆历(一〇四一—四八)进士,累官两浙常平使兼都水监,相地利,引樊山水灌田四十万顷,迁河北水陆转运,判都水监。
宝元(一)中,党项犯边,有明珠族(二)首领骁悍,最为边患。种世衡(三)为将,【校】弘治本『种』误作『许』。欲以计擒之。闻其好击鼓,乃造一马持战鼓,以银裹之,极华焕,密使谍者阳卖之,【校】弘治本『谍』误作『课』。入明珠族。后乃择骁卒数百人,戒-479-之曰:『凡见负银鼓自随者,并力擒之。』一日,羌酋负鼓而出,遂为世衡所擒。又元昊之臣野利,常为谋主守天都山,号天都大王,与元昊乳母白姥有隙。岁除日,野利引兵巡边,深涉汉境数宿,白姥乘闲乃谮其欲叛,元昊疑之。世衡尝得蕃酋之子苏吃曩,厚遇之,闻元昊尝赐野利宝刀,而吃曩之父得幸于野利,【校】弘治本脱『父』字。世衡因使吃曩窃野利刀,许之以缘边职任、锦袍、真金带。【校】弘治本『职』误作『战』,『真』作『贞』。吃曩得刀以还,世衡乃唱言野利已为白姥谮死,设祭境上,为祭文,叙岁除日相见之欢。【校】弘治本『叙』作『序』。入夜,乃火烧纸钱,川中尽明。虏见火光,引骑近边窥觇,乃佯委祭具,而银器凡千余两悉弃之。【校】五朝七引无『凡』字。虏人争取器皿,得元昊所赐刀,及火炉中见祭文已烧尽,【校】五朝七引『火』作『灰』。但存数十字。元昊得之,又识其所赐刀,遂赐野利死。野利有大功,死不以罪,自此君臣猜贰,以至不能军。平夏之功,世衡计谋居多,当时人未甚知之。世衡卒,乃录其功,赠观察使。
【13二一*二四四
(一)一〇三八—一〇三九年。
(二)宋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九:环、原之间属羌有明珠、灭藏、康奴三种最大,素号横猾,抚之则骄不可制,攻之则险不可入,常为原州患。
(三)种世衡,宋洛阳人,字仲平,(九八五—一〇四五。)少尚气节,家赀悉、推与昆弟,惟取图书。历签书同州、鄜州判官,累官至环庆路兵马钤辖。在边数年,积谷通货,所至不烦县官。益兵增饷,善抚士卒,能得人-480-死力。及卒,人皆画像祀之。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五。
梦溪笔谈卷十三-481-
梦溪笔谈卷十四
校证第十四
宋钱塘沈括撰
艺文一【校】弘治本无『一』字。
欧阳文忠常爱林逋诗『草泥行郭索,云木叫钩辀』之句(一)(二)。【校】『钩』它本皆作『钩』,以下二『钩』字亦然。文忠以为语新而属对亲切。钩辀,鹧鸪声也(三)。李羣玉诗云:『方穿诘曲崎岖路,又听钩辀格磔声。』(四)郭索,?行貌也。扬雄太玄曰:【校】挥犀六『玄』下有『经』字。学津本『玄』避清讳作『元』。『?之郭索,用心躁也。』(五)
【14一*二四五
(一)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处士林逋居于杭州西湖之孤山。逋工笔画,善为诗,如:『草泥行郭索,云木叫钩辀,』颇为士大夫所称。又梅花诗云:『疎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评诗者谓『前世咏梅者多矣,未有此句也。』又其临终为句云:『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尤为人称诵。自逋之卒,湖山寂寥,未有继者。
(二)林和靖先生诗集卷之一尾云:『有佳句云:「草泥行郭索,云木叫钩辀。」考失全篇。』
(三)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上:退之杏花云:『鹧鸪钩辀猿叫歇。』本草:『鹧鸪鸣云钩辀格磔。』李羣玉云:『方穿诘曲崎岖-482-路,又听钩辀格磔声。』林逋云:『草泥行郭索,云木叫钩辀。』当时人盛诵之。以今所闻之声,不与四字合,若云『行不得也哥哥,』不知本草何故知谓此声?鹧鸪非啼于木上,止啼于草茅中。逋钱塘人,浙无此禽,盖传闻之误。段成式则云:『鸣云「向南不北逃。」』
(四)唐李羣玉李羣玉诗集卷中『九子坡闻鹧鸪』:落照苍茫秋草明,鹧鸪啼处远人行。正穿屈曲崎岖路,更听钩辀格磔声;曾泊桂江深岸雨,亦于梅岭阻归程。此时为尔肠千断,乞放今宵白发生。
(五)汉扬雄太玄经卷第二『锐』:初一,蟹之郭索,后蚓黄泉。 测曰:蟹之郭索,心不一也。 范望解:一,水也,故称泉,亦为介,故称蟹。五为裸,故称蚓。言蟹之后蚓者,用心之不一,虽有郭索多足之蟹,不及无足之蚓也。
韩退之集中罗池神碑铭,有『春与猿吟兮秋与飞。』【校】『』,崇祯本同,它本皆作『鹤』。下『』字亦然。今验石刻,乃『春与猿吟兮秋与飞。』(一)至(五)古人多用此格,如楚词:『吉日兮辰良。』(六)又『蕙肴蒸兮兰籍,奠桂酒兮椒浆。』(七)盖欲相错成文,则语势矫健耳。杜子美诗:『红稻啄余鹦鹉粒,【校】『稻』,弘治本空格,稗海本作『豆』,玉海堂本作『?』,类苑三十九引作『饭』。碧梧栖老凤凰枝。』(八)(九)此亦语反而意全。【校】类苑三十九引『全』作『完』。韩退之雪诗:『舞镜鸾窥沼,行天马度桥。』(十)【校】类苑三十九引『度』作『渡』。亦效此体,【校】『效』它本均作『効』。然稍牵强,【校】类苑三十九引『强』下有『矣』字。不若前人之语浑成也。-483-
【14二*二四六
(一)宋陈长方步里客谈卷下:罗池庙碑古本以『涉有新船』为『步有新船,』『春与猿吟兮秋与鹤飞』作『秋鹤与飞。』欧阳永叔以『步有新船』是而『秋鹤与飞』为不然。说者以是为欧、韩文字之分,盖笃论也。
(二)宋王观国学林卷七『罗池碑』:欧公跋罗池碑曰:『今世传昌黎集文与多同,惟集本云「涉有新船,」而碑以「涉」为「步;」「荔子丹兮蕉子黄,」碑「蕉」下无「子」字,当以碑为是。而碑云「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则疑碑之误也。』[一]观国详罗池碑,升「鹤」字于「与」字之上,则句老而格新,古人有此格,屈平九歌曰:『蕙肴烝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蕙肴烝』不可以对『奠桂酒,』而特倒其语者,取夫句老而格新也。然则罗池碑云『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非误也,亦当以碑为是。
[一]见集古录跋尾卷八。
(三)宋程大昌考古编卷八『罗池碑』:退之罗池庙碑云:『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若以常体论之,当曰『秋与鹤飞。』故超上一字,以取劲健,盖骚体也。东皇太一曰:『吉日兮辰良;』又曰:『璆锵鸣兮琳琅;』老杜曰:『红稻啄残鹦鹉颗,碧梧栖老凤凰枝;』皆其比也。集古录得碑本,其文云,然而欧公疑误。不知公最好古,何以疑此?-484-
(四)宋陈善扪虱新话卷之五『文章贵错综』:楚辞以『吉日』对『辰良,』以『蕙殽蒸』对『奠桂酒。』沈存中云:『此是古人欲错综其语,以为矫健故耳。』予谓此法本自春秋。春秋书『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说者皆以石、鹢、五、六先后为义,殊不知圣人文字之法,正当如此。且如既曰『陨石于宋五,』又曰『退飞鹢于宋六,』岂成文理?故不得不错综其语,因以为健也。楚辞正用此法。其后韩退之作罗池碑曰:『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以『与』字上下言之,盖亦欲语反而辞健耳。今罗池碑石刻古本如此。而欧阳公以所得李生昌黎集较之,只作『秋与鹤飞,』遂疑石本为误,惟沈存中为始得古人之意,然不知其法自春秋出。
(五)宋孙奕履斋示儿编卷十『诗说?春猿秋鹤』:六一先生跋罗池庙碑云:『今世传昌黎集载此碑文多同,惟集本以「步有新船」为「涉,」「荔子丹兮蕉黄,」「蕉」下加「子,」当以碑为是。而碑亦云:「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则疑碑之误也。』今观张子韶九成书解,如舜摄位时则曰:『正月上日,』禹摄位则曰:『正月朔旦,』今曰『月正、』『元日、』『上日、』『元日、』『朔旦,』皆一也,而或谓之『上,』或谓之『元,』或谓之『朔,』岂作书者欲备众体,而使无余蕴乎?如离骚东皇太乙歌曰:『吉日兮辰良。』而韩愈罗池庙记曰:『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其铿锵参差之法,当有所祖述矣。即此而推,则知有所祖述,而得作文之-485-体者在此呜呼,欧阳公文章横被六合,可谓笔补造化,其平章千古,勘破万卷,于此何疑之有?
(六)九歌东皇太一首章句。
(七)九歌东皇太一次章句。首句字作『蕙肴烝兮兰藉。』
(八)唐杜甫杜工部集卷第十五『秋兴八首之八』:昆吾御宿自逶迤,紫阁峯阴入渼陂。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佳人拾翠春相问,仙侣同舟晚更移。彩笔昔曾干气象。白头吟望苦低垂。
(九)宋孙奕履斋示儿编卷十『诗说?出奇』:杜诗倒用一字,尤见工夫。如『蜀酒禁愁得,无钱何处赊。』草堂即事『客睡何曾着,秋天不肯明。』客愁『只作披衣惯,长从漉酒生。』漫成『红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秋兴凡倒着字句,自爽健也。
(十)唐韩愈韩昌黎集卷九『春雪』:看雪乘清旦,无人坐独谣。拂花轻尚起,落地暖初销;已讶陵歌扇,还来伴舞腰。洒篁留密节,着柳送长条;入镜鸾窥沼,行天马渡桥。偏阶怜可掬,满树戏成摇;江浪迎涛日,风毛纵猎朝。弄闲时细转,争急忽惊飘;城险疑悬布;砧寒未捣绡。莫愁阴景促,夜色自相饶。-486-退之城南联句首句曰:『竹影金锁碎。』(一)所谓『金锁碎』者,乃日光耳,非竹影也。若题中有『日』字,则曰『竹影金锁碎』可也(二)至(五)。
【14三*二四七
(一)唐韩愈韩昌黎集卷八『城南联句』:竹影金锁碎,孟郊泉音玉淙琤。瑠璃剪木叶韩愈,翡翠开园英;流滑随仄步郊,搜寻得深行。遥岑出寸碧,愈远目增双明。干穟纷拄地郊……
【按】『竹影金锁碎』乃孟东野句,以其与退之联句,遂云『退之城南联句曰,』未妥也。二五六条云:『陆龟蒙作药名诗云:「断续玉琴哀。」』药名亦联句诗,句乃张贲所为,存中以归龟蒙,亦同此失。
(二)宋阙名道山清话:刘贡父一日问苏子瞻:『「老身倦马河堤永,踏尽黄榆绿槐影。」非合下之诗乎?』曰:『然。』贡父曰:『是日影耶,月影耶?』子瞻曰:『「竹影金锁碎,」又何尝说日月耶?』二公大笑。
(三)宋葛立方韵语阳秋卷第二:沈存中云:『退之城南联句云「竹影金锁碎」者,日光也。恨句中无「日」字尔。』余谓不然。杜子美云:『老身倦马河堤永,踏尽黄榆绿槐影。』[一]亦何必用「日」字?作诗正欲如此。
[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九十五:『韵语阳秋以苏轼「老身倦马河堤永,踏尽黄榆绿槐影」句为杜甫诗,-487-未免舛误。』
(四)宋周辉清波杂志卷第八:印板文字,讹舛为常。盖校书如扫尘,旋扫旋生。葛常之侍郎着韵语阳秋。评诗一条云:『沈存中云:「退之城南联句:竹影金锁碎者,日光也,恨句中无日字尔。」余谓不然。杜子美云:「老身倦马河堤永,踏尽黄榆绿槐影。」亦何必用日字,作诗正要如此。』葛之说云尔。辉考此诗,乃东坡召还至都门,先寄子由,首云:『老身倦马河堤永,踏尽黄槐绿榆影。』终篇皆为子由设,当是误书『子瞻』为『子美』耳。此犹可以意会;若麻沙本之差舛,误后学多矣。
(五)宋王楙野客丛书卷第二十三『松江诗话』:松江诗话曰:『有松棚诗一联曰:「采来犹带烟霞气,月明满地金钗细。」以为佳句,恨不见全篇。』仆谓月照松影,但见参差黑影耳,安知其金钗?松叶比之金钗者,谓架上月照映则可,不可谓地上之影也。不如曰:『月明满架金钗细,』此语为得。前辈谓韩退之联句中『竹影金锁碎』之语,所谓『金锁碎』者,非直谓竹影也,谓竹间之日影耳。以此验之,益信仆之说为然。韩偓诗曰:『长松夜落钗千股,』此语无病。李涉诗曰:『疎林透明月,散乱金光滴。』此正退之『竹影金锁碎。』
唐人作富贵诗,多纪其奉养器服之盛,【校】总龟五引『器服』作『服器』。乃贫眼所惊耳。如贯休富贵诗云:【校】弘治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488-『诗』作『曲』。『刻成筝柱雁相挨。』(一)此下里鬻弹者皆有之,何足道哉。又韦楚老蚊诗云:『十幅红绡围夜玉。』十幅红绡为帐,【校】『帐』,总龟五引作『帱』,学林八引作『裯』。方不及四五尺,不知如何伸脚?此所谓『不曾近富儿家。』【校】『富儿家』,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弘治本、稗海本及总龟五引作『富家儿』。
【14四*二四八
(一)今传二十五卷本贯休禅月集,内卷一有富贵曲二首,然不存此句。全唐诗编贯休诗为十二卷,第十二卷『句』中收此句。
诗人以诗主人物,故虽小诗,莫不埏蹂极工而后已。所谓『旬锻月炼』者,【校】类苑三十九引『炼』作『炼』。信非虚言。小说崔护题城南诗,其始曰:『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后以其意未全,【校】总龟五引、类苑三十九引『全』并作『完』。语未工,【校】总龟五引『语』作『谓』。改第三句曰:『人面祇今何处在。』至今所传此两本,唯本事诗作『祇今何处在。』唐人工诗,大率多如此。虽有两『今』字,不恤也,取语意为主耳。后人以其有两『今』字,只多行前篇。
【14五*二四九
书之阙误,有可见于他书者。如诗:『天夭是椓,』(一)后汉蔡邕传作『夭夭是加,』【校】弘治本第一『夭』字误作『天』。与『速速方谷』为对。又『彼徂矣岐,有夷之行,』(二)朱浮传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三)(四)坊记:『君子之道,譬则坊焉。』大戴礼:『君子之道,譬犹坊焉。』夬卦:『君子以施禄及下,【校】弘治本脱『譬犹』至『施禄』十一字。居德则忌,』-489-王辅嗣曰:『居德而明禁,』乃以『则』字为『明』字也。【校】津逮本、学津本、丛刊本并无『也』字。
【14六*二五〇
(一)小雅正月句:『佌佌彼有屋,蔌蔌方有谷。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
(二)周颂天作句。
(三)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三:笔谈云:『「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朱浮传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今按,后汉朱浮传无此语。西南夷传:『朱辅上书曰:「诗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引韩诗薛君传曰:『徂,往也。』盖误以『朱辅』为『朱浮,』亦无『岨』字。
(四)宋王楙野客丛书卷第六『毛诗异同』:梦溪笔谈曰:『书之阙误,有见于他书者,如诗「天夭是椓,」蔡邕传作「夭夭是加。」「彼岨矣岐,有夷之行,」朱浮传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坊记曰:「君子之道,譬则坊焉。」大戴记则云:「譬犹坊焉。」』仆谓此一字犹不甚碍理者,他有碍理处甚多。诗之异同,如贾山书引『匪言不能,胡此畏忌;听言则对,谮言则退。』而今诗则曰:『听言则对,诵言如醉。』又如杨秉疏引『敬天之威,不敢驰驱。』而今诗则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汉人所引,与今本文不同,往往而然。盖尝考之,汉人引经,间有可以证其阙误,然其传谬,亦不为无之,又不可尽以汉人所引为是。折衷于理,斯可矣。-490-音韵之学,自沈约为四声,及天竺梵学入中国,其术渐密。观古人谐声,有不可解者。如『玖』字『有』字多与『李』字协用;『庆』字『正』字多与『章』字『平』字协用。如诗:『或羣或友,以燕天子。』(一)『彼留之子,遗我佩玖。』(二)【校】『遗』『佩』二字,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五十九引皆作『贻』『佩』。『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三)『终三十里,十千维耦。』(四)『自今而后,岁其有,【校】类苑五十九引『其』下有『我』字。君子有谷,贻孙子。』(五)【校】类苑五十九引『贻』下有『尔』字。『陟降左右,令闻不已。』(六)『膳夫左右,无不能止。』(七)【校】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无』作『一尢』,下『无疆』字同。『鱼丽于罶,鰋鲤,君子有酒,旨且有。』(八)如此极多。又如『孝孙有庆,万寿无疆。』(九)【校】『疆』崇祯本误作『强』。『黍稷稻粱,【校】『粱』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误作『梁』。农夫之庆。』(十)『唯其有章矣,【校】类苑五十九引『唯』作『维』。是以有庆矣。』(十一)『则笃其庆,载锡之光。』(十二)『我田既臧,农夫之庆。』(十三)『万舞洋洋,孝孙有庆。』(十四)易云:『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十五)『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十六)班固东都赋:『彰皇德兮侔周成,【校】类苑五十九引『周成』作『成周』。永延长兮膺天庆。』如此亦多。今广韵中『庆』一音『卿。』然如诗之『未见君子,忧心怲怲,既见君子,庶几有臧。』(十七)【校】『有』弘治本、稗海本、玉海堂本及类苑五十九引皆作『式』。『谁秉国成,卒劳百姓,我王不宁,覆怨其正。』(十八)亦是『怲、』『正』与『宁、』『平』协用。不止『庆』而已。恐别有理也。(十九)【校】类苑五十九引无『也』字。
【14七*二五一
(一)小雅吉日句。
(二)王风丘中有麻句。
(三)卫风木瓜句。
(四)周颂噫嘻句。-491-
(五)鲁颂有駜句,原文作:『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谷,诒孙子。』
(六)大雅文王句。原文作:『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亹亹文王,令闻不已。』
(七)大雅云汉句。
(八)小雅鱼丽句。
(九)小雅楚茨句。
(十)小雅甫田句。
(十一)小雅裳裳者华句。
(十二)大雅皇矣句。
(十三)小雅甫田句。
(十四)鲁颂閟宫句。
(十五)坤卦彖文。
(十六)坤卦文言。
(十七)小雅頍弁句。
(十八)小雅节南山句。
(十九)宋王楙野客丛书卷第六『毛诗谐声』十二卷本在卷之三
笔谈云:『古人谐声有不可解者,如「玖」字「有」字,多与「李」字协用,「庆」字「正」字,多与「章」字平声用,恐别有理。』仆谓古人谐声,似此甚多,如『野』字音多与『羽』字音协,『家』字音多与『居』字音协。如诗曰:『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兽之所同,麀鹿麌麌。』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于渊,或在于渚。』曰:『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是『野』字与『羽』字音协之例也。曰:『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曰:『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曰:『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育,复我邦家。』是『家』字与『居』字音协之例也。盖当时自有此音。且『有』字协『李』字者,不但毛诗为然,汉刻中如吴仲山碑亦然。『庆』字协『章』字,不胜其多也。-492-小律诗虽末技,工之不造微,不足以名家,故唐人皆尽一生之业为之,至于字字皆炼,得之甚难,但患观者灭裂,则不见其工。故不唯为之难,知音亦鲜,设有苦心得之者,未必为人所知。若字字皆是无瑕可指,【校】『皆是』类苑三十九引乙转作『是皆』,上字断句,下字从下句读。『无』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一尢』,下二『无』字亦然。语意▲亦掞丽,【校】『意』各本均作『音』,脱去下半,今从类苑三十九引校正。但细论无切▲,【校】『切』各本均作『功』,从类苑三十九引校正。景意纵全,【校】『全』,类苑三十九引作『完』。一读便尽,更无可讽味,此类最易为人激赏,乃诗之折扬、黄华也。譬若三馆楷书作字,不可谓不精不丽,求其佳处,到死无一笔,此病最难为医也。
【14八*二五二
王圣美(一)治字学(二),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校】两『木』字弘治本、稗海本、学津本皆作『水』,其它各本及示儿编二十二引皆作『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校】稗海本脱此句六字。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三)(四)
【14九*二五三
(一)王子韶,宋太原人,字圣美。中进士第,王安石引入条例司,擢监察御史里行。安石恶祖无择,子韶迎其意,发无择在杭时事,无择遂废。刘安世言熙宁(一〇六八—七七)初士大夫有『十钻』之目,子韶为『衙内钻。』指其交结要人子弟,如刀钻之利。缙绅共鄙之,乃出知济州。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九。
(二)宋阙名宣和书谱卷第六:-493-
文臣王子韶字圣美,浙右人。方王安石以字书行于天下,而子韶亦作字解二十卷,大抵与王安石之书相违背,故其解藏于家而不传。
【按】书谱所载王子韶籍贯,异于宋史。
(三)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九:王金陵字说之作,率多牵合,固不免坡公之讥。建炎间,莆中郑樵字渔仲,作六书略,谓象形、谐声、指事、会意、转注、假借,从六者而生,总计二万四千二百三十五;其间惟谐声类最多,计二万一千八百一十,约以简易,而尽得作字之义矣。自说文以字画左旁为类,而玉篇从之,不知右旁亦多以类相从,如『戋』有浅小之义,故水之可涉者为『浅,』疾而有所不足者为『残,』货而不足贵重者为『贱,』木而轻薄者为『栈。』『青』字有精明之义,故日之无障蔽者为『晴,』水之无溷浊者为『清,』目之能明见者为『睛,』米之去麤皮者为『精。』凡此皆可类求,聊述两端,以见其凡。
(四)清?樾茶香室丛钞卷九『右文』:宋沈括梦溪笔谈云:『王圣美治字学,……皆以戋为义也。』按,此乃六书形声中之声而兼义者。
王圣美为县令时,尚未知名,谒一达官,值其方与客谈□□□不顾圣美,圣美窃哂其所论。【校】挥犀二不重『圣美』字。久之,-494-忽顾圣美曰:『尝读孟子否?』圣美对曰:『生平爱之,但都不晓其义。』主人问『不晓何义?』圣美曰:『从头不晓。』主人曰:『如何从头不晓?【校】挥犀二本句作『何如不晓』。试言之。』圣美曰:『「孟子见梁惠王,」【校】弘治本、玉海堂本『子』下有『曰』子,丛刊本在『子』『见』之间空一格,盖其底本祖于玉海堂之底本,原有『曰』字而刬去之也。已不晓此语。』达官深讶之,曰:『此有何奥义?』圣美曰:『既云孟子不见诸侯,因何见梁惠王?』其人愕然无对(一)(二)。
【14一〇*二五四
(一)宋阙名宣和书谱卷第六:王子韶尤长于孟子,而学者师其说。一日,子韶访一县令,正见令与举子谈孟子。县令者,寡闻人也,不知子韶善此书,而与客谈不已,置子韶一隅,盖旁若也。久之,乃问子韶曰:『颇晓孟子否?』子韶答以『从头不晓。』令怪其语,子韶曰:『孟子不见诸侯,而首篇称见梁惠王,何也?』令与客皆无对。久之,知子韶也,为之腼颜。
(二)宋叶大庆考古质疑卷六:墨客[一]『王圣美少谒一达官,值其正谈孟子,殊不相顾。忽问圣美曰:「尝读孟子否?」曰:「平生爱之,都不晓其义。」主问不晓何义?曰:「从头不晓。」主人曰:「试言之。」曰:「既云孟子不见诸侯,因何见梁惠王?」其人愕然无对。』大庆观此,虽若戏笑之谈,怱遽中亦自难对。近见陈氏新话云:『孟子之书,有一言可万世行者,有言之今日而明日不可用者。孟子不见诸侯,而见梁惠王,学者至今疑之。然孟子岂无持操者,此固孟子开卷第一义也。』陈氏之言如此,不知竟作何说。大庆尝-495-思而得之。孟子论去就之义曰:『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按史记魏世家:『惠王卑礼厚币以招贤者,邹衍、淳于?、孟轲皆至。』然则孟子之见惠王,非以其迎之致敬而有礼乎?
[一]此下应脱『挥犀曰』三字。
杨大年因奏事论及比红儿诗(一)至(四),大年不能对,甚以为恨。遍访比红儿诗,终不可得。忽一日,见鬻故书者有一小编,偶取视之,【校】总龟二引『视』作『视』。乃比红儿诗也,自此士大夫始多传之。予按摭言,比红儿诗乃罗虬所为(五),【校】弘治本『虬』误作『虹』。凡百篇,盖当时但传其诗,而不载名氏,大年亦偶忘摭言所载。【校】各本下条均连属本条,今按其文意,与本条全不相涉,知系误合,故别为另条。
【14一一甲*二五五
(一)宋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第四中『别集类中』:罗虬比红儿诗一卷
右唐罗虬也皇朝方性夫注。虬词藻富赡,与其族人隐、邺齐名,时号『三罗。』从鄜州李孝恭。籍中有杜红儿者,善歌,常为副戎属意,副戎聘邻道,虬请红儿歌,赠彩,孝恭不令受之,虬怒,拂衣而起,诘旦手刃之。既而追其寃,作绝句诗百篇,借古人以比其艳,盛行于时。
(二)四明天一阁藏书目录『盈字号厨:』-496-
比红儿诗,一本,抄。
(三)传是楼宋元本书目『洪字下格』:宋本罗虬比红儿诗,一本。
(四)清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卷二『诗集』:罗虬比红儿诗一卷,一本。宋板 比红儿诗注十卷,一本。抄
(五)唐王定保摭言卷第十:罗虬辞藻富赡,与宗人隐、邺齐名,咸通、干符[一]中,时号『三罗。』广明庚子[二]乱后,去从鄜州李孝恭。籍中有红儿者,善肉声,常为贰车属意。会贰车聘邻道,虬请红儿歌而赠之缯彩,孝恭以副车所盼,不令受所贶。虬怒,拂衣而起。诘旦,手刃红儿。绝句百篇,号比红诗,大行于时。
[一]八六〇—八七三;八七四—八七九年。 [二]八八〇年。
晚唐士人,专以小诗著名,而读书灭裂。如白乐天题座隅诗云:【校】类苑三十九引无『题』字。『俱化为饿殍,』(一)作『孚』字押韵。杜牧杜秋娘诗云:『厌饫不能饴。』(二)饴乃饧耳,若作饮食,当音飤▲(三)至(五)。【校】『飤』各本皆误作『饮』,从学林八引校正。又陆龟蒙作药名诗云:【校】弘治本『药』误作『乐』,下『药』字亦同误。『乌啄蠹根回,』(六)乃是『乌喙,』非『乌啄』也。又『断续玉琴哀,』(六)药名止有『续断,』无『断续。』此类极多。如杜牧阿房宫赋,误用『龙见而雩』(七)(八)事,-497-宇文时斛斯椿已有此谬,【校】弘治本、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玉海堂本、崇祯本『谬』作『缪』。盖牧未尝读周、隋书也
【14一一乙*二五六
(一)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第七『题座隅』:……伯夷古贤人,鲁山亦其徒,时哉无奈何,俱化为饿殍。元鲁山山居阻水,食绝而终。念彼益自愧,不敢忘斯须,平生荣利心,破灭无遗余,犹恐尘妄起,题此于座隅。
(二)唐杜牧樊川文集第一『杜秋娘诗』:归来煑豹胎,餍饫不能饴。
(三)宋王观国学林卷八『饴殍』:杜牧杜秋娘诗曰:『厌饫不能饴。』沈存中曰:『饴乃饧耳,若作饮食,当音飤。』观国按,南史梁武帝纪曰:『有男子于大众中自割身以饴饥鸟。』晋王荟除吴国内史时,年饥粟贵,人多饿死,荟以私米作饘粥,以饴饿者,所济活甚众。以此观之,则饴虽饧也,至于诗文中言甘食之则谓之饴。所谓『饴饥鸟者,』使饥鸟甘食之也。所谓『饿饴者,』使饿者甘食之也。杜牧诗曰:『厌饫不能饴』者,既厌饫矣,不能复甘食之也。杜牧诗用平声怡字韵,而飤音嗣,存中欲以『飤』字当之,如之何其可也?存中又谓:『唐人以小诗著名,而读书灭裂,如白乐天题座隅诗云:「俱化为饿殍,」作「孚」音。』观国按,字书『殍』字两音:一音芳无切,一音平表切,其义则皆饿死也。乐天于平声押音孚,不误矣。
(四)宋王楙野客丛书卷第二十『殍饴二字:』十二卷本在卷之八-498-
沈存中笔谈曰:『唐士人专以小诗著名,而读书灭裂,如乐天题坐隅诗「俱化为饿殍,」作「夫」字押;杜牧之秋娘诗,「厌饫不能饴,」饴乃饧,非饮食也。』仆观晋王荟以私粟作粥饴饥者;郗鉴甚穷,乡人共饴之:『饴』字岂不作饮食用?然考晋书乃音嗣,非『贻』字也。仆谓牧之用作『贻』字,必别有所据。又观后汉许杨传举谣歌曰:『饴我大豆享芋魁。』饴字无音,乃知牧之用字有所祖也。饿殍之『殍』作『夫』字用,按唐韵『敷』字韵收抚俱切,又平表切,皆言『饿死也,』是则『殍』字有二音,乐天所押,盖从唐韵之平声者。二字皆有所据,存中自不深考,安可以读书灭裂非之。杨雄箴曰:『野有饿殕。』
(五)清冯集梧樊川诗集注卷一:汉书刘向传引诗曰:『饴我厘麰。』师古曰:『饴,遗也,读与「贻」同。』然则『饴』本有『贻』音也。
(六)唐陆龟蒙唐甫里先生文集卷之十三『联句诗?药名』:为待防风饼,须添薏苡杯张贲。香燃栢子后,罇泛菊花来日休。石耳泉能流,垣衣雨为裁龟蒙。从容犀局静,断续玉琴哀贲。白芷寒犹采,青箱醉尚开日休,马御衰草卧,乌啄蠹根回龟蒙。雨过兰芳好,霜多桂末摧贲。朱儿应作粉,云母讵成灰日休,艺可屠龙胆,家曾近燕胎龟蒙。墙高牵薜荔,障软撼玫瑰贲。鸓鼠啼书户,蜗牛上砚台日休。谁能将藁木,封与玉泉才龟蒙。-499-
【按】参阅二四七条第一注。
(七)唐杜牧樊川文集第一『阿房宫赋』: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乎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雩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述,不知东西。
(八)宋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二『阿房宫赋善用事』:杜牧之阿房宫赋:『长桥卧波,未云何龙?』正本元是『云』字,后人传写之讹,云『未雩何龙,』殊为无理。杜之意盖谓长桥之卧波上,如龙之未得云而飞去,正如『蛟龙得云雨,恐终非池中物』之义。若加以『雩』字,则不惟无义,兼亦错误读『龙』字了。左传:『龙见而雩。』注:『谓龙星也。』非龙也;龙星未见,则不之雩。今曰『未雩,』则龙当未见,何形可见;龙又星名,何有于长桥之势哉?
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一)、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校】『有』原作『一』,崇祯本同,今从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改。扪虱新话五引及挥犀二皆作『有犬』。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传之至今(二)。
【14一二*二五七
(一)穆修,宋郓州人,字伯长,(九七九—一〇三二。)祥符(一〇〇八—一六)初第进士。时学者从事-500-声律,未知古文,修为之倡,尹洙兄弟始从之学古文。为文学参军。 传载宋史卷四百四十二文苑传。
(二)陈观德修辞学发凡『意义明确』:要求说话文章明确,还当分清宾主,使说话文章的着重处,一目便可了然。
在我国的论文书中曾经有过好多则关于『黄犬奔马』句法的工拙论。第一个在书上谈起的似乎是沈括(存中。)沈括的梦溪笔谈(十四)说:往岁文人多尚对偶为文,……传之于今。
看了这条,可知『黄犬奔马』句法是当时流传的名句;沈括是因为听了不服纔记下来的。而陈善却就以为沈括的句法好过他们。在他所著的扪虱新话(五)中说。
文字意同而立语自有工拙。沈存中记穆修、张景二人同造朝。方论文次,适有奔马践死一犬,遂相与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死。』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今较此二语,张当为优。然存中但云:『适有奔马践死一犬,』则又浑成矣。
其实张语并不见得优,沈语也不见得怎样浑成。只因张着眼在犬,沈着眼在马,各为一句,穆着眼在犬、马两物,就此记以两句罢了。而唐宋八家丛话记载同样的黄犬故事,又说:欧阳公在翰林日,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于道。公曰:『试书其事。』同院曰,『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以为何如?』曰:『逸马杀犬于道。』
_-501-
于是一个死犬的故事,就有六种句法。
一、有奔马践死一犬。
二、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
三、有犬死奔马之下。
四、有奔马毙犬于道。
五、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
六、逸马杀犬于道。
依我看来,这都由于意思有轻重,文辞有宾主之分,所以各人的意见不能齐一;而前人却都沿了存中的观点,以为是什么工拙之别,纷纷在抽象地发挥所谓工拙论,所以终于不得要领。——总而言之,有宾主可分时,宾主是须分清的,但分清宾主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由写说者随着意思的轻重,而使言辞有宾主之分,并非像死犬句法论者模样,凭空抽象地讨论所能判定工拙优劣的。页六一—六四。
按史记年表:『周平王东迁二年,鲁惠公方即位。』则春秋当始惠公而始隐,故诸儒之论纷然,乃春秋开卷第一义也。唯啖、赵(一)(二)都不解始隐之义,学者常疑之。唯于纂例隐公下注八字云:『惠公二年,平王东迁。』-502-若尔,则春秋自合始隐,更无可论,此啖、赵所以不论也。然与史记不同,不知啖、赵得于何书(三)?又尝见士人石端集一纪年书,考论诸家年统,极为详密。其叙平王东迁,亦在惠公二年,予得之甚喜,亟问石君,云『出一史传中,遽检未得。』终未见的。据史记年表注:『东迁在平王元年辛未岁。』本纪中都无说,诸侯世家言东迁却尽在庚午岁,史记亦自差谬,莫知其所的。
【14一三*二五八
(一)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二百『儒学?啖助列传』:助字叔佐,为春秋集传,复摄其纲条为例统。
(二)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一百七十六:赵氏匡春秋阐微纂类义统十卷。 章拱之曰:『赵氏集啖氏统例、集注二书及己说可以例举者为阐微义统十二卷,第三、第四亡逸。』
(三)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七:笔谈曰:『史记年表:平王东迁三年,鲁惠公即位。纂例隐公下注云:「惠公三年,平王东迁。」不知啖、赵得于何书?』盐石新论以为啖、赵所云,出何休公羊音训,当作『平王东迁三年,惠公立。』休一时记录之误。安定谓平王东迁,孝公之三十七年也,明年,惠公立。春秋不始于孝公、惠公者,不忍遽绝之,犹有所待焉。历孝踰惠,莫能中兴于是绝之,所以始于隐公也。
(四)沈括治史,于春秋为专家。观笔谈七四条、八一条及本条等,可知其于春秋史事,极为详熟。所著专书-503-有春秋机括、左氏纪传两种,惜均已逸。载见下列两注。
(五)宋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第一下『春秋类』:春秋机括一卷 右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谱也。
【按】玉海著录为三卷,宋史艺文志著录为二卷。
(六)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之一百八十三『经籍考?经春秋,』
左氏纪传五十卷
巽岩李氏曰:『不着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书,用司马迁史记法,君臣各为记传。凡欲观某国之治乱,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毕陈于前,不复错见旁出,可省翻阅之勤。或事同而辞异者,皆两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简之度。虽编削附离,尚多不满人意,然亦可谓有其志矣。独所序世族谱系,既与释例不同,又非史迁所记,质之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别据它书,今姑仍其旧,以’考求。
又题后『在陵阳观沈存中自志,』乃知此书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书终不满人意,史法信未易云。
长安慈恩寺塔,有唐人卢宗回一诗颇佳。唐人诸集中不载,今记于此:『东来晓日上翔鸾,西转苍龙拂露盘,渭水冷光摇藻井,王峰晴色堕栏干,【校】『栏』津逮本、学津本作『阑』。『干』玉海堂本、丛刊本作『竿』,津逮本误作『于』。林校记云:『旧本「干」作「千」。』九重宫阙参-504-差见,百二山河表里观。暂辍去蓬悲不定,一?金界望长安。』
【14一四*二五九
古人诗有『风定花犹落』之句,以谓无人能对。王荆公以对『鸟鸣山更幽。』『鸟鸣山更幽』本宋王籍诗,元对:『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上下句只是一意。『风定花犹落,鸟鸣山更幽,』则上句乃静中有动,下句动中有静。荆公始为集句诗,多者至百韵,皆集合前人之句,语意对偶,往往亲切过于本诗,后人稍稍有效而为者。【校】『效』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作『’』。『为』下弘治本、稗海本、学津本有『之』字。
【14一五*二六〇
欧阳文忠尝言曰:『观人题壁,而可知其文章。』
【14一六*二六一
毗陵郡士人家有一女,姓李氏,方年十六岁,颇能诗,甚有佳句,吴人多得之。有拾得破钱诗云:『半轮残月掩尘埃,依稀犹有开元字。想得清光未破时,【校】挥犀二『得』作『见』。买尽人闲不平事。』又有弹琴诗云:『昔年刚笑卓文君,岂信丝桐解误身?今日未弹心已乱,此心元自不由人。』虽有情致,乃非女子所宜。
【14一七*二六二
梦溪笔谈卷十四-505-
梦溪笔谈卷十五
校证第十五
宋钱塘沈括撰
艺文二
切韵之学,本出于西域。汉人训字,止曰『读如某字,』未用反切。然古语已有二声合为一字者,如『不可』为『叵,』『何不』为『盍,』『如是』为『尔,』『而已』为『耳,』『之乎』为『诸』之类,似西域二合之音,【校】『似』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四十引并作『以』。盖切字之原也。如『?』字文从『而』『犬,』亦切音也。殆与声俱生,莫知从来。今切韵之法,先类其字,各归其母。唇音、舌音各八,牙音、喉音各四,齿音十,半齿半舌音二,凡三十六,分为五音。天下之声,总于是矣。每声复有四等,谓清、次清、浊、平也。如颠、天、田、年,邦、?、庞、厖之类是也。皆得之自然,非人为之。如帮字横调之为五音,帮、当、刚臧、央是也;帮,宫之清。当,商之清。刚,角之清。臧,征之清。央,羽之清。纵调之为四等,帮、滂、傍、茫是也。帮,宫之清。滂,宫之次清。傍,宫之浊。茫,宫之不清不浊。就本音本等调之为四声,帮、牓、傍、博是也。帮,宫清之平。牓,宫清之上。傍,宫清之去。博,宫清之入。【校】正文及注文『傍』稗海本、学津本作『谤』。弘治本则正文作『谤』,注文作『傍』。类苑四十引作『帮膀牓博』,无注。四等之声,多有声无字者,如封、峰、逢止有三字,邕、止有两字,【校】『』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胸』。竦、火、欲、以皆止有一字。【校】『火』弘治本误作『大』。五音亦然,滂、汤、康、苍止有四字。四声则有无声亦有无字者,如萧字、肴字全韵皆无入声,【校】『肴』津逮本、学津本作『殽』。此皆声之类也。所谓切韵者,上字为切,下字为韵。切须归本母,韵须归本等。切归本母,谓之音和,如『德红』为-506-『东』之类。『德』与『东』同一母也。字有重、中重、轻、中轻、本等声,尽泛入别等。谓之类隔。虽隔等须以其类,谓唇与唇类,齿与齿类,如『武延』为『绵,』『符兵』为『平』之类是也。韵归本等,如『冬』与『东』字母皆属『端』字,『冬』乃『端』字中第一等声,故都宗切,『宗』字第一等韵也,以其归『精』字,故『精』征音第一等声。【校】『征』弘治本及类苑四十引误作『微』。『东』字乃『端』字中第三等声,故德红切。『红』字第三等韵也,以其归『匣』字,故『匣』羽音第三等声。又有互用借声,【校】『互』字玉海堂本作『于』,津逮本、丛刊本作『?』。类例颇多。大都自沈约为四声,音韵愈密(一)(二)。然梵学则有华、竺之异,南渡之后,又杂以吴音,故音韵厖驳,师法多门。至于所分五音,法亦不一。如乐家所用,则随律命之,本无定音,常以浊者为宫,稍清为商,最清为角,清浊不常为征、羽。切韵家则定以唇齿牙舌喉为宫、商、角、征、羽。其闲又有半征、半商者,如『来、』『日』二字是也,皆不论清浊。五行家则以韵类清浊参配,今五姓是也。梵学则喉牙齿舌唇之外,又有折、摄二声。折声自脐轮起至唇上发,如『今牛』字浮金反之类是也。摄声鼻音,【校】『声』稗海初印本、津逮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四十引作『字』。如『欱』字鼻中发之类是也。【校】『欱』弘治本作『歆』,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类苑四十引作『歆』。又,弘治本及类苑引并脱『类』字。字母则有四十二,曰:阿、多、波、者、【校】津逮本『者』作『左』。那、啰、拖、婆、荼▲、【校】『荼』各本均作『茶』,从大藏经字母谱校正。沙、?、哆、也、瑟吒、二合迦、娑、麼、伽、他、社、【校】弘治本、津逮本、學津本『社』作『杜』,誤。锁(呼)拖前一拖轻呼此一拖重呼【校】各本俱衍正文『呼』字,应从大藏经字母谱删。正文并注文『拖』类苑四十引作『(巴)』。奢、佉、义、(二合)【校】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并类苑四十引『叉』作『乂』,误。又,各本俱衍注文『二合』二字,应从大藏经字母谱删。娑多二合、壤、曷’多、三▲合【校】类苑四十引『’』从木旁。注『三合』各本俱误作『二合』,从类苑四十引校正。婆上声、车、娑么二合、【校】类苑四十引注『二合』作『三合』,误。诃△婆△、縒、伽上声、【校】『诃婆』二字从津逮本、学津本补,它本并缺。津逮本以二字地位刻四字,盖剜改补字也。-507-咤、拏、娑颇二合、娑迦二合、也娑二合、室者二合、【校】津逮本、学津本『者』作『左』。佗、陀(三)。为法不同,各有理致。虽先王所不言,【校】稗海本、学津本『王』作『正』。然不害有此理,历世浸久,学者日深,自当造微耳。
【15一*二六三
(一)宋王观国学林卷八『四声谱』:南史陆厥传曰:『齐永明时,盛为文章,沈约、谢眺、王融以气类相推毂,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征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庾肩吾传曰:『齐永明中,王融、谢眺、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新变。至是转拘声韵,弥为丽靡,复踰往时。』沈约传曰:『约撰四声,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襟,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梁武帝雅不好焉。尝问周舍曰:「何谓四声?」舍曰:「天子圣哲是也。」』观国按,四声切韵,始自齐、梁,虽云丽靡,而江左文章,拘于声调,气格卑弱,间有作者,大抵类俳。南史曰:『沈约论四声,妙有诠辨,而诸赋亦往往与声韵乖。』然则约自谓穷其妙旨,而反致矛盾,何耶?陆法言论声韵曰:『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或参宫参羽,或半征半商。』以此观之,则理致颇深,实难遽晓。隋、唐以来,始有律诗,网格婉和,殆如乐律,愈于江左远矣。而其余文格,尚袭江左之风,雕砻磔裂,殊乏纯古之音。韩愈学古文以救文敝,而不能丕变,故唐末五代之际,文气弥弱也。虽总古今之字,不逃乎音切,固有即音切而知其字之义者。之乎切为『诸,』而已切为『耳,』如是切为『尔,』何不切为『盍,』不可切为『叵,』-508-此即音切,而知其字之义也。下至闾阎鄙语,亦有以音切为呼者,突鸾为『团,』屈陆为『曲,』鹘仑为『浑,』鹘卢为『壶,』忒’为『太,』咳洛为『壳。』凡此类非有师学授习之也,其天成自然,莫知所以然者。沈约所谓『入神,』殆此类耶?
(二)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隋陆法言为切韵五卷,后有郭知元等九人增加。唐孙愐有唐韵。今之广韵,则本朝景德、[一]祥符[二]重修。今人以三书为一,或谓广韵为唐韵,非也。鹤山魏氏云:『唐韵于「二十八删、」「二十九山」之后,继以「三十先、」「三十一僊。」今平声分上下,以「一先、」「二僊」为下平之首,不知「先」字盖自「真」字而来。』愚考徐景安乐书,凡宫为上平,商为下平,角为入,征为上,羽为去。则唐时平声已分上下矣[三]。米元章云:『五声之音,出于五行自然之理。沈隐侯[四]只知四声,求其宫声不得,乃分平声为二。』然而魏江式曰:『晋吕静放李登声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龠彔征羽各为一篇。』则韵分为五,始于吕静,非自沈约始也。约答陆厥曰:『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以累万之繁,配五声之约,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学。』沈存中云:『梵学入中国,其术乃密。』
[一]一〇〇四—一〇〇七年。 [二]一〇〇八—一〇一六年。 [三]伦敦大不列颠博物馆藏敦煌写本切韵(S2071号),第十一叶首行有『切韵卷第二平声下廿八韵』字样,韵目自一先、二仙起,不与上平连属。可确证深宁叟之说为然矣。 [四]隐侯,沈约谥。-509-
(三)梵书字母,见于大藏经典者,字数各有多寡之殊,母字亦有书法之异。师利问、文殊问、金刚顶三经,其字母俱五十字,光赞般若经则四十一字,大般若经则四十三字,放光般若、摩诃般若及华严诸经则俱四十二字。至其所定母字,惟『阿』字为元声,诸经俱属相同,余如师利问之『伊、』『忧、』『厘、』『梨,』文殊问之『伊、』『坞、』『污、』『吕,』金刚顶之『壹、』『翳、』『温、』『污,』般若之『罗、』『逻、』『洛、』『波,』华严之『啰、』『多、』『跛、』『波』等字,或互见于诸品,或单见于一经,彼此尤多互异。盖缘后诸禅宿,生非一时,居非一地,其翻译诸经,亦各以师资传授为之译定。其间或字体本同而音呼稍别,或音呼相合而译写迥殊。寻译沈括所记梵文字母四十二字,乃实叉难陀译华严经所用也。传本笔谈,文字既多舛误,就实叉难陀华严四十二字校之,并录同文韵统卷五大藏经字母同异谱如次,以备参稽。
钦定天竺字母 僧伽婆罗译师利问经 不空译文殊问经 不空译金刚顶经 竺昙摩罗察译光赞盘若经 无罗义译放光般若经 鸠摩罗什译摩诃般若经 玄奘译大般若经 佛驮跋陀罗译华严经   实叉难陀译华严经   地婆诃罗译华严经 不空译华严经 般若译华严经
阿 阿 阿 遏 阿 阿 阿 可 阿   阿   阿 阿 婀
阿阿 阿 阿 阿 罗 罗 逻 洛 啰   多   啰 啰 啰
伊 伊 伊 壹 波 波 波 跛 跛   波   跛 跛 跛
伊伊 伊 伊 翳 遮 遮 遮 者 者   者   者 左 者

-510-
乌 忧 坞 嗢 那 那 那 娜 多   那   多 曩 曩
乌乌 忧 污 污 罗 罗 罗 砢 逻   逻   逻  
唎 厘 吕 哩 陀 陁 陀 柁 茶   拖   茶 娜 娜
唎伊 厘 吕 梨 波 波 婆 婆 婆   婆   婆 摩 婆
利 梨 力 鲁 跎 荼 荼 荼 荼   荼   荼 拏 拏
利伊 梨 嚧 卢 沙 沙 沙 沙 沙   沙   沙 洒 洒
厄 翳 曀 伊 和心 和 和 缚 他   缚   他 ? ?
厄厄 翳 爱 爱 多 多 多 多页 那   哆   那 多 哆
鄂 乌 污 邬 计 夜 夜 也 邪   也   耶 野 也
鄂鄂 炮 奥 奥 咤 咤 咤 瑟咤 史咤   瑟咤   史咤 瑟咤 瑟咤
昂 庵 暗 暗 娑 加 迦 迦 迦   迦   迦 迦 迦
阿斯 痾 恶 恶 摩 娑 娑 娑 娑   娑   娑 娑 娑
嘎 迦 迦 葛 迦 摩 摩 摩 摩   么   摩 莽 莽
喀 法 佉 渴 瘅 伽 伽 伽 伽   伽   伽 ? ?
噶 伽 ? 口卉 阇 他 他 他 娑他   他   娑他 佗 他

-511-
噶哈 暅 伽 竭 波 阇 阇 阇 社   社   社 惹 惹
迎阿 ? 仰 ? 陀呵 湿波 簸 湿缚 室者   锁   室者 娑? 娑?
匝 遮 左 (友) 奢 大 驮 达 柁   柂   柁 驮 驮
攃 车 嗟 攃 呿 赦 赊 舍 奢   奢   奢 舍 舍
杂 阇 惹 惹 叉 佉 呿 佉 佉   佉   佉 佉 佉
杂哈 禅 酇 嵯 尸瘅 叉 叉 羼 叉   叉   叉 讫洒 乞叉
尼鸦 若 娘 倪 若 侈 哆 萨多页 娑多   娑多   娑多 娑多 娑哆
查 多 咤 哳 咤呵 若 若 若 娘   壤   壤 娘 娘
叉 他 咤 诧 披何 伊陁 拖 刺他 颇   曷多   颇 啰佗 曷啰他
楂 陀 拏 尼 车 繁 婆 呵 婆   婆   婆 婆 婆
楂哈 檀 荼 荼 那 车 车 薄 车   车   车 蹉 车
那 那 拏 拏 沙波 魔 摩 绰 娑摩   娑么   娑摩 娑么 娑摩
答 多轻 多 怛 蹉 叵 火 飒磨 诃娑   诃婆   诃娑 訶? 訶?
塔 他轻 佗 挞 迦何 嗟 嗟 嗑缚 诃   縒   诃 哆娑 哆娑
达 陀轻 娜 捺 咤除 峨 伽 蹉 伽   伽   伽 伽 伽

-512-
达哈 檀轻 驮 达 那 口他 他 键 咤   咤   咤 ? ?
纳 那轻 曩 那 颇 那 拏 搋 拏   拏   拏 宁 宁
巴 波 跛 钵 尸迦 破 颇 拏 娑颇   娑颇   娑颇 颇 颇
葩 颇 颇 癹 磋 歌 歌 颇 娑迦   婆迦   娑迦 塞迦 娑迦
拔 婆 么 末 伊陀 嵯 醝 塞迦 阇   也娑   阇 也娑 夷娑
拔哈 梵 婆 婆 侈 嗟 遮 逸娑 多娑   室者   多娑 室左 室者
嘛 磨 莽 摩 咤 咤 咤 酌 侘   侘   侘 咤 侘
鸦 耶 野 耶   嗏 荼 咤 陀   陀   陀 茶 荼
喇 罗 啰 啰       择              
拉 逻 砢 罗                      
斡 婆 ? ?                      
沙 舍 舍 没                      
卡 屣 洒 沙                      
萨 娑 娑 萨                      
哈 诃 贺 诃                      
嘎剎 椤 乞洒 剎                      
-513-幽州僧行均集佛书中字为切韵训诂,凡十六万字,分四卷,号龙龛手镜,燕僧智光为之序,甚有词辩。契丹重熙二年集。契丹书禁甚严,传入中国者法皆死。熙宁(一)中,有自虏中得之,入傅钦之家,【校】弘治本『傅』作『传』。蒲传正(二)帅浙西,取以镂板(三)。其序末旧云:『重熙二年五月序,』蒲公削去之(四)(五)。观其字音韵次序,皆有理法,后世殆不以其为燕人也。
【15二*二六四
(一)一〇六八—一〇七七年。
(二)蒲宗孟,宋新井人,字传正。皇佑(一〇四九—五三)进士。神宗朝官集贤校理,助吕惠卿制手实法,擢翰林学士,拜尚书右丞。帝尝以无人才为叹,宗孟曰:『人才半为司马光邪说所坏。』帝不悦,罢知亳、杭、郓三州,徙河中卒。 传载宋史卷三百二十八。
(三)王国维两浙古刊本考卷上定蒲刊龙龛手鉴在元佑元年(一〇八六,)于引用笔谈并郡斋读书志后作案语云:『蒲宗孟知杭州在元丰八年(一〇八五)七月;明年,改元元佑。二年(一〇八七)十一月,徙知郓州。』
(四)宋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一上[一]『小学类』:龙龛手镜[二]三卷
右契丹僧行均撰。凡二万六千四百三十字,注十六万三千一百余字。僧智光为之后题云:『统-514-和十五年丁酉。』[三]按,纪年通谱:邪律隆绪尝改元统和,丁酉,至道三年也。沈存中言:『契丹书禁甚严,传入中国者,法皆死。熙宁中,有人自虏中得此书,入传钦[四]之家,蒲传正帅浙西,取以刻板。其末题云:「重熙二年[五]序。」蒲公削去之。』今本乃云统和非重熙,岂存中不见旧题,妄记之邪?
[一]此据袁州本。 [二]『种』字为『鉴』字之误。 [三]九九七年。 [四]作『传钦』,与弘治本笔谈同。 [五]一〇三三年,宋仁宗明道二年。
(五)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十一『小学类二?龙龛手鉴』:今案,此本为影钞辽刻,卷首智光原序尚存,其纪年实作统和,不作重熙,与晁公武所说相合,知沈括误记。
龙龛手鉴于说文、玉篇之外,多所搜辑。虽行均尊其本教,每引中阿含经、贤愚经中诸字,以补六书所未备,然不专以释典为主。沈括谓其『集佛书中字为切韵训诂,』殊属不然,不知括何以云尔也。
古人文章,自应律度,未以音韵为主。【校】总龟六引『未』下有『尝』字。自沈约增崇韵学,其论文则曰:『欲使宫、羽相变,低昂殊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校】总龟六引『简』作『篇』。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自后浮巧之语,体制渐多。如傍犯、蹉对、蹉音千过反。【校】稗海本、学津本注『过』作『古』,又,学津本无『音』字。假对、双声迭韵之-515-类。【校】陶校记云:『「傍犯」,毛脱「犯」字。』按,弘治本、稗海本、玉海堂本、丛刊本亦脱『犯』字。诗又有正格、偏格,类例极多,故有三▲十四格、十九图、四声八病之类(一)至(四)。【校】『三』原作『二』,崇祯本同,今从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及总龟六引、类苑三十九引、修辞鉴衡一引校正。今略举数事。如徐陵云:『陪游馺娑,骋纤腰于结风;长乐鸳鸯,奏新▲声于度曲。』(五)【校】『新』原作『后』,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今从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及总龟六引、类苑三十九引、修辞鉴衡一引校正。又云:『厌长乐之疏锺,【校】『疏』它本及总龟、类苑引皆作『疎』。劳中宫之缓箭。』(六)虽两『长乐,』意义不同,【校】修辞鉴衡一引『意』作『字』。总龟六引脱『意』字。不为重复,【校】弘治本、稗海本、玉海堂本及类苑三十九引『复』作『复』。此类为『傍犯。』如九歌:『蕙肴蒸兮兰藉▲,【校】『肴』它本及总龟六引并作『殽』。按,楚辞作『肴』。『藉』原作『籍』,弘治本、津逮本、崇祯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从稗海本、学津本校正。按,楚辞作『藉』。奠桂酒兮椒浆。』当曰『蒸蕙肴,』对『奠桂酒,』【校】『肴』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作『殽』。弘治本、稗海本、玉海堂本、丛刊本同此作『肴』而与上『殽』字并用。今倒用之,谓之『蹉对。』如『自朱邪之狼狈,致赤子之流离,』【校】『邪』它本及总龟、类苑引皆作『耶』。下『邪』字亦如此。不唯『赤』对『朱,』『邪』对『子,』兼『狼狈、』『流离』乃兽名对鸟名。又如『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当△时△物△议△朱△云△小△,后△代△声△名△白△日△长△,』【校】『当时』至『日长』十四字各本俱脱,从修辞鉴衡一引补。以『鸡』对『杨,』【校】总龟六引『扬』作『羊』。以△『朱△云△』对△『白△日△,』【校】此句六字各本俱脱,从修辞鉴衡一引补。如此之类,皆为『假对。』(七)至(十一)【校】修辞鉴衡一引『皆』作『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