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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附」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四】【𨸏】 符又切
硔附𡝤,小土山也。从𨸏付聲。《春秋傳》曰:“附𡝤無松栢。”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附婁、
逗。㬪韵字。
小土山也。
左傳襄二十四年。子大叔曰。部婁無松柏。杜注。部婁、小阜。服虔曰。喻小國。風俗通義引左傳釋之曰。言其卑小。部者、阜之類。今齊魯之閒、田中少高卬名之爲部矣。按或作培塿。依許則傳文本作附婁。字从𨸏、其本義也。上蒲口反。下路口反。玉篇曰。說文以坿爲坿益字、从土。此附作步口切。小土山也。玉裁謂土部坿、益也。增益之義宜用之。相近之義亦宜用之。今則盡用附。而附之本義廢矣。
从𨸏。付聲。
符又切。按此音非也。當云蒲口切。四部。
春秋傳曰。附婁無松柏。
左氏傳多古文。許所見未誤
附婁小土山也。從𨸏付聲。 《春秋傳》:「附婁無松柏。」 |
臣鍇曰:「今《左傳》作培,假借。」
汉字:「附」 字形演变
【上一字】陘 【下一字】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