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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陂」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四】【𨸏】 彼爲切
砭阪也。一曰沱也。从𨸏皮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阪也。
陂與坡音義皆同。凡陂必邪立。故引申之義爲傾邪。子虛賦。罷池陂陀。言旁穨也。易。無平不陂。洪範。無偏無陂。
从𨸏。皮聲。
彼爲切。古音在十七部。
一曰池也。
池各本作沱。誤。今依韵會正。說詳水部。池與沱形義皆別。此云陂者、池也。故水部有池篆、云陂也。正考老轉注之例。詩惟召南言沱。餘多言池。不可淆溷。許書沼、池也。洼、深池也。潢、積水池也。湖、大陂也。汥、水都也。漥、一曰窊也。洿、一曰窊下也。義皆同物。豈可改爲沱乎。陂得訓池者、陂言其外之障。池言其中所蓄之水。故曰劉媼嘗息大澤之陂。謂大澤之旁也。曰叔度汪汪若千頃陂。卽謂千頃池也。湖訓大陂。卽大池也。陳風。彼澤之陂。傳曰。陂、澤障也。月令注曰。畜水曰陂。凡經傳云陂池者、兼言其內外。或分析言之。或舉一以互見。許池與陂互訓。渾言之也。陂有叚波爲之者。如漢諸侯王表曰波漢之陽、西域傳曰傍南山北波河。
汉字:「陂」 字形演变
微䜌鼎(金)西周晚期
說文‧阜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阿 【下一字】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