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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軫」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四】【車】 之忍切
矐車後橫木也。从車㐱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車後橫木也。
木部橫、闌木也。輿人注曰。軫、輿後橫者也。方言曰。軫謂之枕。秦風。小戎俴收。傳曰。收、軫也。近戴先生曰。輿下之材、合而成方。通名軫。故曰軫之方也。以象地也。鄭注專以輿後橫木爲軫。以輢式之所尌三面材爲軓。又以軓爲任正者。如其說宜記於輿人。今輈人爲之。殆非也。輿人爲式、較、軹、轛、軫、輢、軓。輈人爲輈、衡、軸、伏兔。記不言輢、軓、衡、伏兔之度。輢軓、輿揜版耳。衡圍準乎軸。伏兔、取節於輈。當兔、省文互見。桐城姚氏鼐曰。記曰軫之方以象地。葢軫方六尺六寸。記曰參分車廣。以其一爲隧。葢以二尺二寸爲輿後。其前廣如軫。而深四尺四寸。以設立木焉。是爲收。毛公曰。收、軫也。謂輿深四尺四寸收於軫矣。非謂軫名收也。玉裁按似姚氏之說爲完。合輿下三面之材、與後橫木而正方。故謂之軫。亦謂之收。軫从㐱。密緻之言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泄。注曰。振猶收也。以振與軫同音而得其義。故曰猶。鄭未嘗不謂合四面爲軫矣。六分車廣、以一爲軫圍。輢軾所尌之圍亦在其中矣。渾言之、四面曰軫。析言之、輢軾所尌曰軓。輢後曰軫。又析言之、軾前曰軓。許言車後橫木。可知車後非無植者衡者以接於輢。或其制庳於軾耳。不獨有合於三面材者也。
从車。㐱聲。
之忍切。十三部。
汉字:「軫」 字形演变
番生簋蓋(金)西周晚期
郭.五.43(楚)
說文‧車部
睡.日乙95(秦)
金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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