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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戲」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戈】 香義切
犬三軍之偏也。一曰兵也。从戈䖒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三軍之偏也。
偏若先偏後伍、偏爲前拒之偏。謂軍所駐之一面也。史漢項羽紀、高帝紀皆曰。諸侯罷戲下。各就國。師古曰。戲、軍之旌旗也。音許宜反。亦讀曰麾。又竇田灌韓傳。灌夫率壯士兩人。及從奴十餘騎。馳入吳軍。至戲下。所殺傷數十人。師古曰。戲、大將之麾也。讀與麾同。又音許宜反。按顏說必本舊音義。似與許說小異。然相去不遠。度舊音義必有用許說者矣。
一曰兵也。
一說謂兵械之名也。引申之爲戲豫、爲戲謔。以兵杖可玩弄也。可相鬥也。故相狎亦曰戲謔。大雅毛傳曰。戲豫、逸豫也。
从戈。䖒聲。
香義切。古音葢在十七部。讀如?。䖒、从豆从虍。鬳、从鬲从虍。虍皆謂器之飾。非聲也。
臣鍇曰:「《史記》所謂『戲下』也。」
汉字:「戲」 字形演变
作戲尊彝甗(金)西周早期
作戲卣(金)西周早期
師虎簋(金)西周中期
戲伯鬲(金)西周晚期
右戲仲日夒父鬲(金)春秋早期
說文‧戈部
睡.日甲47背(秦)
金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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