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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娀」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女】 息弓切
燌帝高辛之妃,偰母號也。从女戎聲。《詩》曰:“有娀方將。”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帝高辛之妃、偰母號也。
偰見人部。高辛氏之子。堯司徒。殷之先也。商頌。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傳曰。春分玄鳥降。湯之先祖有娀氏女𥳑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祈於郊禖而生契。故本其爲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按有娀、諸家說爲國名。長發鄭箋云。有娀氏之國亦始廣大。許氏偰母號者、以其國名爲之號。故長發傳曰有娀、契母也。是亦以爲號也。
从女。𢦦聲。
息弓切。九部。
帝高辛之妃,卨母號也。從女戎聲。 《詩》曰:「有娀方將。」 |
臣鍇曰:「《呂氏春秋》:『女娀,高辛之妃,呑燕卵所生契也。』」
汉字:「娀」 字形演变
前2.11.3(甲)
說文‧女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媧 【下一字】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