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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擘」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手】 博戹切
焯撝也。从手辟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撝也。
禮記。燔黍捭豚。釋文云。捭?麥反。注作擗。又作擘。皆同。按卑聲辟聲皆在十六部。故記作捭。注作擘。今注亦作捭矣。擘豚、謂手裂豚肉也。又周禮瓬人注曰。薜讀如藥黃檗之檗。破裂也。按薜乃擘之叚借。西京賦云。剖析豪釐。擘肌分理。李善引周禮注作擘。豈其所據與今不同歟。內則曰。塗皆乾擘之。喪大記。絞一幅不辟。內則。麕爲辟雞。皆假辟爲擘也。若孟子以仲子爲巨擘。巨擘、謂手大指也。凡大指主開。餘四指主合。故謂之巨擘。
从手。辟聲。
博戹切。十六部。今俗語謂裂之曰擘開。其字如此。
汉字:「擘」 字形演变
【上一字】抲 【下一字】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