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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滶」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一】【水】 五勞切
洌水。出南陽魯陽,入城父。从水敖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滶水。出南陽魯陽。入父城。
南陽郡魯陽、二志同。今河南汝州魯山縣有魯陽故城是。父城、大徐作城父。誤。潁川郡父城。二志同。今河南汝州郟縣西四十里有父城故城是也。城父縣、前志屬沛郡。後志屬汝南郡。今安徽潁州府毫州東南七十里有城父故城是也。左傳昭十九年。楚大城城父。大子建居之。哀十六年。大子建自城父奔宋。服注及吕覽愼行篇高注、闞駰十三州志、史記楚世家正義皆說此事作城父。杜注及酈氏汝水篇注、裴駰注五子胥傳、李吉甫元和郡縣志說此事皆作父城。未審何從。而此條滶入父城、與水經注所引合。則𣃔非城父也。汝水篇注曰。汝水又逕郟縣故城南。滶水注之。水出魯陽縣之將孤山。至父城、與出魯陽北山之桓水會。亂流東北至郟入汝。按今汝水由嵩縣天息山東經伊陽縣、汝州、寶豐縣、郟縣、襄城縣。而沙河來會。尙與古水道不殊。滶水入汝、亦必同古水道也。
从水。𢾕聲。
五勞切。二部。
汉字:「滶」 字形演变
【上一字】潕 【下一字】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