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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契」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大】 苦計切
欲大約也。从大从㓞。《易》曰:“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大約也。
約取纏束之義。周禮有司約。大約劑。書於宗彝。小宰。聽取予以書契。大鄭云。書契、符書也。後鄭云。書契謂出予受入之凡要。凡簿書之冣目。獄訟之要辭。皆曰契。引春秋傳王叔氏不能舉其契。按今人但於賈賣曰文契。經傳或叚契爲栔。如爰契我龜傳曰契、開也是也。又叚爲挈字。如死生契闊傳曰契闊、勤苦也。又契契寤歎傳曰契契、憂苦也。皆取提挈勤苦之意也。
从大。㓞聲。
苦計切。十五部。
易曰。後世聖人易之㠯書契。
世各本作代、避唐諱也。今正。易𣪠辭傳文。
大約也。從大㓞聲。 《易》曰:「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 |
臣鍇按:《周禮》「司約掌萬民之約,大約劑書于宗彛」注:「大約,邦國約也;劑,卽券契也。」
《春秋左傳》:「王叔氏不能舉其契。」
《韓子》:「宋人得契,密數其齒。」謂以刀分之,有相入之齒縫也。刀判缺之,故曰契。劑亦分也;劵猶辨也,義亦同。㓞,口八反。
汉字:「契」 字形演变
杕氏壺(金)春秋晚期
說文‧大部
睡.日甲35背(秦)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𡗥 【下一字】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