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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鬼」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九】【鬼】 居偉切
柂人所歸爲鬼。从人,象鬼頭。鬼陰气賊害,从厶。凡鬼之屬皆从鬼。柃𩲚古文从示。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人所歸爲鬼。
以曡韵爲訓。釋言曰。鬼之爲言歸也。郭注引尸子。古者謂死人爲歸人。左傳。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爲厲。禮運曰。䰟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从儿、?象鬼頭。
自儿而歸於鬼也。
从厶。
二字今補。厶讀如私。
鬼陰气賊害、故从厶。
陰當作侌。此說从厶之意也。神陽鬼陰。陽公陰私。居偉切。十五部。
人所歸為鬼。從人,象鬼頭。鬼隂氣賊害,從厶。凡鬼之屬,皆從鬼。 |
臣鍇按:《爾雅》曰:「鬼之言歸也。」
《韓詩外傳》曰:「人死,肉歸於土,血歸于水,骨歸于石也。魂气升於天,其隂氣薄然獨存,無所依也。」凡魂,陽气使人興行,強梁發越;隂氣制人,使人止息,湫底壅閉。旣死,魂气歸于天無陽,故純隂底滯之气,著人為害。賊者,有所傷也。厶音私。
臣鍇曰:「《周禮》享大鬼之神者,故從示。」
汉字:「鬼」 字形演变
甲3343(甲)
菁5.1(甲)
前4.18.6(甲)
小盂鼎(金)西周早期
鬼作父丙壺(金)西周中期
梁伯戈(金)春秋早期
陳貝方簋蓋(金)戰國早期
郭.老乙.5(楚)
說文古文
說文‧鬼部
睡.法110(秦)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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