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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俘」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八】【人】 芳無切
擱軍所獲也。从人孚聲。《春秋傳》曰:“以爲俘聝。”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軍所獲也。
春秋左氏經。齊人來歸衞俘。傳作衞寶。公羊、穀梁經傳皆作衞寶。杜曰。疑左氏經誤。按非誤也。俘、孚聲。寶、缶聲。古音同在尢幽部。經用假借字。傳用正字。又如經曰。莒人弒其君密州。左氏傳云。書曰莒人弒其君買朱鉏。買卽密。如㵋水卽汨水。朱鉏卽州。如邾婁卽鄒。亦是字異實同。不得疑經誤。亦不得謂傳誤。
从人。孚聲。
芳無切。古音在三部。
春秋傳曰。㠯爲俘聝。
成三年左傳文。
軍所獲也。從人孚聲。 《春秋傳》曰:「以為俘馘。」是。 |
汉字:「俘」 字形演变
甲2049(甲)
師㝨簋(金)西周晚期
說文‧人部
甲骨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伐 【下一字】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