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晶】 徒叶切
愪楊雄說:以爲古理官決罪,三日得其宜乃行之。从晶从宜。亡新以爲曡从三日太盛,改爲三田。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楊雄說㠯爲古理官決罪。三日得其宐乃行之。从晶宐。
已上楊雄說也。理官、士也。詩莫不震㬪。韓詩薛君傳曰。震、動也。㬪、應也。天下無不動而應其政敎。李固曰。此言動之於內而應之於外者也。按㬪爲應、卽得其宐乃行之之說也。毛詩傳曰。㬪、慴也。今毛義行而韓義廢矣。抑楊子所說者本義也。故許述之。毛詩之云、謂㬪卽慴之叚借字也。故許不偁。从晶宐會意。徒叶切。八部。
亡新㠯从三日大盛。改爲三田。
亡新不知三日爲絫日。譏其陋也。今皆從之。亦可已矣。多部曰。重夕爲多。重日爲㬪。此今人用㬪之義也。
汉字:「曡」 字形演变
益帚叔山父簋(金)西周晚期
說文‧晶部
小篆
楷体
【上一字】曟 【下一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