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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酄」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邑】 呼官切
息魯下邑。从邑雚聲。《春秋傳》曰:“齊人來㱕酄。”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魯下邑。
春秋經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陰之田。鄆、公羊作運。讙、三經三傳皆同。許作酄。容許所據異也。應劭注前志引春秋哀八年取酄及闡。字亦作酄。賈、服云。鄆讙二邑名。左傳桓三年杜注曰。讙、魯地。濟北蛇丘縣西有下讙亭。
从邑。雚聲。
呼官切。十四部。
春秋傳曰。齊人來歸酄。
按許引左氏則言春秋傳曰。引公羊則言春秋公羊傳曰。以別於左氏。
魯下邑也。從邑雚聲。 《春秋》曰:「齊人來歸酄。」是。 |
臣鍇按:《春秋左傳》作讙字,假借也。
杜預曰:「濟北蛇丘縣西有下讙亭。」
汉字:「酄」 字形演变
新甲3.294、零.334(楚)
說文‧邑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䣍 【下一字】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