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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麓」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林】 盧谷切
彀守山林吏也。从林鹿聲。一曰林屬於山爲麓。《春秋傳》曰:“沙麓崩。”彁㯟古文从录[𢑗]。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守山林吏也。
左傳。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杜曰。衡鹿、官名也。按鹿者、麓之假借字。天子曰林衡。諸侯曰衡鹿。皆守山林吏也。晉語。史黯曰。主將適螻而麓不聞。韋曰。麓、主君苑囿者。
從林。鹿聲。
盧谷切。三部。按此亦形聲包會意。守山林之吏、如鹿之在山也。
一曰林屬於山爲麓。春秋傳曰。沙麓崩。
春秋僖公十四年文。三傳同。榖梁傳曰。林屬於山爲麓。周禮、王制皆云林麓。鄭云。山木生平地曰林。生山足曰麓。詩大雅旱麓毛曰。麓、山足也。葢凡山足皆得偁麓也。亦假借作鹿。易。卽鹿無虞。虞翻曰。山足稱鹿。鹿、林也。
古文從彔。
彔聲。
守山林吏也。從林鹿聲。一曰林屬於山為麓。 《春秋左傳》曰:「沙麓崩。」 |
臣鍇按:《周禮》:「虞衡掌山澤林麓,士若于人。」《春秋左傳》曰「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是也。
臣鍇曰:「彔聲。」
汉字:「麓」 字形演变
粹664(甲)
前2.28.3(甲)
後1.15.7(甲)
乙8688(甲)
佚426(甲)
甲598(甲)
新甲3.150(楚)
說文古文
說文‧林部
甲骨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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