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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楬」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木】 其謁切
弪楬桀也。从木曷聲。《春秋傳》曰:“楬而書之。”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楬櫫也。
三字句。趙鈔本及近刻五音韵諩作楬櫫。宋本、葉本、類篇、集韵、宋刊五音韵諩皆作楬桀。葢宋時大徐本固有二。故同一五音韵諩而流傳不一也。今按作桀不可通。桀自訓磔。雖杙有𧦝榤者。然頗迂遠。楬櫫見周禮注。職金。楬而璽之。注曰。楬、書其數量以著其物也。今時之書有所表識。謂之楬櫫。廣雅曰。楬櫫、杙也。廣韵曰。楬櫫、有所表識也。楬櫫、漢人語。許以漢人常語爲訓。故出櫫字於說解。仍不大列櫫篆。漢酷吏傳曰。瘞寺門桓東。楬著其姓名。著櫫同字可證也。韵會楬下引說文曰。杙也。櫫也。此小徐眞本。而語似不完。師古注漢書曰。楬、杙也。椓杙於瘞處而書死者名也。師古杙也之云、葢本說文。但說文杙字當作弋。
從木。曷聲。
其謁切。十五部。今字揭行而楬廢矣。
春秋傳曰。楬而書之。
未見。疑是引周禮楬而璽之。
臣鍇曰:「掲,舉也。
《周禮》:『遺物者掲而書之。』此言《春秋傳》寫之誤。」
汉字:「楬」 字形演变
【上一字】椁 【下一字】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