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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槎」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木】 側下切
弌衺斫也。从木差聲。《春秋傳》曰:“山不槎。”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衺斫也。
?下曰。槎識也。魯語。里革曰。山不槎櫱。李善注西京賦引賈逵解詁曰。槎、邪斫也。韋曰。槎、斫也。按賈云衺斫者、於字從差得之。周禮有柞氏。周頌曰。載芟載柞。毛云。除木曰柞。柞皆卽槎字。異部假借。魚歌合韵之理也。
從木。𢀩聲。
側下切。十七部。按徐爰注射雉賦千荷切。此爲舊音。漢書貨殖傳作山不?櫱。此爲古字。今漢書譌爲茬字。
春秋傳曰。山不𣞚。
宋本皆如此。惟趙鈔本作山木不槎。今按當於槎下補櫱。不當於山下添木也。許書亦有謂國語爲春秋傳者。此其一也。
臣鍇按:此《公羊傳》之言,傳寫脫兩字也。
汉字:「槎」 字形演变
【上一字】柆 【下一字】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