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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檇」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木】 遵爲切
弁以木有所擣也。从木雋聲。《春秋傳》曰:“越敗吳於檇李。”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㠯木有所擣也。
宋永嘉戴侗曰。今人猶有此語。
從木。雋聲。
遵爲切。按當從廣韵將遂切。古音在十三十五部也。公羊傳作醉李。
春秋傳曰。越敗吳於檇李。
定公十四年事。檇李、地名。杜預曰。吳郡嘉興縣南醉李城是。
以木有所擣也。從木雋聲。 《春秋傳》曰:「越敗吳於檇李。」 |
臣鍇按:杜預《春秋釋例》曰:「今吳郡嘉興醉李城也。」
汉字:「檇」 字形演变
【上一字】桄 【下一字】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