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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玖」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一】【玉】 舉友切
仃石之次玉黑色者。从玉久聲。《詩》曰:“貽我佩玖。”讀若芑。或曰若人句脊之句。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石之次玉黑色者。
詩木瓜傳曰。玖、玉名。𠀌中有麻傳曰。玖、石次玉者。按不應同物異訓。葢木瓜傳本作玉石。漢書西域傳。于闐國多玉石。注曰。玉石、石之似玉者也。楊雄蜀都賦亦言玉石。轉寫石譌名耳。玖音近黝。故訓黑色。
从王。久聲。
陸德明引說文紀又反。唐韻舉友切。古音在一部。詩久字在一部。孔子易傳久在三部。
詩曰。貽我佩玖。
貽當作詒。王風文。
讀若𦬊。
此古音在一部之證。
或曰。若人句脊之句。
此又一音也。上句音鉤。下句當作痀。𤕬部曰。痀、曲脊也。古讀如苟。句聲在四部。此一部三部四部合韻最近之理。
石之次玉黒色者。從玉久聲。 《詩》曰:「貽我佩玖。」讀若芑。或曰若人句脊之句。 |
汉字:「玖」 字形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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