肴在说文解字
卷标:卷四
拼音:yáo
部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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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肉】  胡茅切

啖也。从肉爻聲。
徐鍇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啖也。
折俎謂之肴。見左傳、國語。豆實謂之肴。見毛傳。凡非榖而食曰肴。見鄭箋。皆可啖者也。按許當云啖肉也。謂熟饋可啖之肉。今本有奪字。
从肉。爻聲。
胡茅切。二部。按今經傳皆作殽。非古經之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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啖也。從肉爻聲。
臣鍇曰:「謂已修庖之可入口也,所謂享有體薦;謂全取一體若膊若髀以進大享也。宴有折爼,謂觧其骨肉,使可食也,嘉宴也。
又曰:肴,蒸蒸升也。」

汉字:「肴」 字形演变


說文‧肉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腬    【下一字】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