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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䲱」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四】【鳥】 分兩切
墤澤虞也。从鳥方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澤虞也。
釋鳥。鶭、澤虞。釋文。鶭本或作鴋。說文作䲱。郭云。今婟澤鳥。常在澤中。有象主守之官。按此釋澤虞之意。謂若周禮之澤虞也。楊雄云。䲩鳩或謂之鶭鸅。葢尸鳩之一名耳。孫氏乃援以注爾雅之鴋澤虞。不知其𣃔句本異。
从鳥。方聲。
分㒳切。十部。此不得牽合鷝鴋。
臣鍇按:《爾雅》注:涸澤鳥也,似水鷄蒼黒,常在澤中,有象主守之官,故名澤虞。
汉字:「䲱」 字形演变
【上一字】䳳 【下一字】𪇲